船东委托第三方管理船舶系统论
2017-10-09俞启军高健
俞启军 高健
随着航运黄金期的结束,古老的航运进入难以预测的发展历程。在造船技术相对成熟的今天,市场船舶规模日益膨胀,船厂将价值链延伸到航运寻求融资再生,货主将价值链延伸到航运控制物流成本,金融投资者在低点进入航运以实现资本的增值保值,以上等等的运作造就了各式各样的船东,也造成船舶过剩现象出现,船舶营运管理也进入多元化时代。
航运市场激烈的竞争,信息化的快捷使得地区无差异化,航运市场的操作日益透明、公开,经营的压力日益增大。为了将有限的资源专注在航线规划、船舶经营、扩大货源等核心业务上,部分船东将船舶管理外包给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以谋求更大程度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专业化经营方式。
基于船舶管理的惯例及BIMCO标准版的管理协议约定,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是以船东代理人的身份管理船舶,基本上所有的风险及费用由船东承担。因此,船东委托第三方船舶管理时需要建立管理外包的系统化体系,从战略决策、选择决策、营运监控、评价考核等各多个环节进行整体规划,以降低船舶管理外包带来的风险,实现管理外包的目标。
船东委托第三方船舶管理的战略思考
任何一个企业要依靠自身来经营管理好其所有事务是非常困难的,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欲在全球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需要更多的优势与能力。而不仅仅是降低成本,企业需要通过更多的商业联合形式来配置其资源,进而与企业的成长战略相匹配。
外包是诸多商业联合的一种方式,其定义是:在企业内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仅保留其最具竞争优势的核心资源,而把其他资源借助于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予以整合,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绩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对环境应对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因此,船东在决定委托第三方管理船舶前,应考虑公司的战略需求,制定外包策略,合作过程中关注与公司战略的匹配情况,战略的调整、实现等。
船东选择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考虑因素
船东选择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时,应对管理公司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方面。
管理公司自有因素:管组织结构的完整性;管理系统的设计、执行情况;管理人员的经验及相对稳定性;船队规模、船队营运区域;外部供应网络、供应平台;船员管理的政策、福利、船员素质及船员储备;船舶成本控制意识及成本系统控制制度等;
外部因素:管理公司在IMO、船旗国、港口国监督记录情况;声誉口碑;发展潜力;以往的顾客满意度;近年来是否有重大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等;
船东因素:提供常规管理之外的创新及增值服务;对船东特殊要求的符合度;对公司战略的支持,及帮助公司拓展其在市场上与众不同的能力等。
船东可根据自身特点及需求,制订船舶管理外包的任务说明书,对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做出详细的规定,降低合作之后的纠纷的风险。
合作过程的监控
组织机构及工作流程。委托管理也可视为一种虚拟经营,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承担了船东对船舶的管理的职能及业务,也就是说,可以将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视为船东的一个虚拟部门,将企业业务流程和管理范围进行重新调整,将价值链的关键环节进行重新组合,达到降低成本、增强契合核心竞争力,分散企业风险的效果。
但船东需要识别其中隐藏的风险,并进行适度控制,保留相应的职能部门或者增加相应相关职能的岗位,做好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能,以解决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船舶管理出现真空、船舶管理标准隐性降低、船舶损失隐瞒等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战略合作的实现。船东选择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有特殊战略实现,相应的职能部门或者岗位,应将选择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制定的战略意图、战略目标进行规划、协助实施。
同时,船东也有特殊的资源,船东设立的相应职能部门及岗位应将双方的资源进行组合,降低管理过程成本,增强双方企业的竞争力,达到双赢的结果。
业务监控。船东对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管理的船舶,职能应是监控与协调、评价,因此,可从安全及风险、技术服务、成本控制、在船船员、现场检查等五个角度进行监控,以保障船舶及船东的利益。
安全及风险。船舶投资资金巨大,一旦出现大的事故,对船东而言是难以承担。因此安全管理是船舶管理的重中之重。理论上,船舶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及积淀,行业风险点已基本识别,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安全有一定保障。但“人机料法环”的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有疏漏,形成船舶事故或者异常损失。因此,船舶营运过程中,船东应持续关注船舶安全及风险。
事故的报告及调查。按照海因里希提出300:29:1法则,小的事故预示大的风险,因此,双方应约定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员工不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改进措施不放过。针对发生的事故,寻找发生的“源头”,梳理整个“管理链”进行优化改善,并按照事故等级的“度”建立报告制度,并将相关案例在船队其他船舶通报进行预防。
监控船舶的动态。尽可能的时时或者定时关注船舶的动态,借助第三方船舶服务,如船讯网、MARINE TRAFFIC等对船舶进行监控,及时了解船舶的异常情况。
监督管理公司对船舶航行过程中的异常天气、异常区域、异常货物装载的指导、支持情况。
技术服务。船东应收集船舶营运过程的各类技术参数,对船舶技术状况进行评估;跟踪IMO公约、船旗国、船级社要求等最新动态的跟踪,预知各类制度的变更,提前双方沟通,制订实施计划及方案;对燃油、滑油和物料备件的消耗统计、分析、评估;并参与技术改造、技術优化方案的实施及验证等。
成本控制。船东应监控船舶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宏观上控制船舶成本;定期抽查船舶采购项目的出入库及消耗情况,应特别关注成本控制的细节,如船舶滑油的单位耗油率,滑油单价、管理公司的各种降低成本意识、手段的有效实施情况等。
在船船员。船员是船舶营运过程现场操作者及管理者,其对船舶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而船员管理也是船舶管理中最为复杂的环节。
通常情况下,船舶管理外包时,船员业务也一同外包给管理公司,即,船东对船员管理上更多体现在用人环节,船东应成为管理公司与船员之间的一座沟通桥梁,积极收集船员对管理公司的投诉并进行协调,督促管理公司制订可操作性的在船激励制度等;船东应监督。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分为船舶现场检查及管理公司现场检查。
船舶现场检查是船东对自有资产真实认识的重要手段。船东代表登船后,应对船舶船体、甲板、机舱、舱室等巡检;与船员充分的交流;按照各类报表记录进行船舶消耗的验证,如燃油、滑油、物料备件等消耗情况;前期不符合项目的调查,如事故、缺陷等进行现场确认;评估船舶管理公司的在船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
通过公司现场检查,评估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评估管理公司的发展、稳定性、可靠性等。
船东对第三方船舶管理的评估考核
有效的评估考核是成功实施业务外包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也是双方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船东在与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合作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并持续性的运行。
在建立评估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系统全面原则:除了考虑船舶管理合同的完成情况之外,还要考虑战略实现、管理公司的市场表现及发展远景等因素。
灵活可操作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设立应该有足够的灵活性,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运用,应尽可能的采用定量指标进行分析。
科学实用性原则:指标体系应科学的反应外包的实际情况,指标体系应在反映出外包业务的实际情况同时,而体现出管理的整体水平。
某船东建立的评估体系
评估指标:船东设立的评估指标包括安全、技术、成本、船员、船舶检查、管理及商务六个一级指标。各个指标下又分设二级指标。
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五个等级:极-不满意(O 24),不满意(25-59),一般(60-79),满意(80-90),极满意(91-100)。极不满意,解除合同;不满意的,整改;一般的,扣减管理费用;满意的,保持管理费用;极满意,增加管理费用。但安全设置底线,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将解除合约;或者一些关键指标分值较低等,要重新评估双方的合作关系,考虑更换船舶管理公司。
各级指标及权重
安全(0.3)的二级指标分为:事故发生率,异常情况导致的船舶延期(0.5);异常航行、异常纠纷指导(0.1);无事故隐瞒,“三不放过”原则实施情况(0.1);管理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或在官方组织记录情况,PSC、FSC、船级社、RIGHTSHIP检查(0.3)。
技术(0.1)的二级指标分为:船岸技术交互情况(0.5);燃油、滑油消耗控制(0.3);新公约、法规的提前预警(0.2)。
成本(0.1)的二级指标分为:预算控制情况(0.3);成本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如消耗的统计等(0.2);账单、账务的管理情况(0.3);供应品、供应网络的评价(大额抽样)(0.2)。
船员(0.1)的二级指标分为:管理公司的管理、指导效果(0.2);船员对管理公司的评价(0.3);船员质量、船员来源的稳定性(0.5)。
船舶检查(0.3)的二级指标分为:船舶整体面貌(0.3);出入库登记、消耗记录、备品备件存放有序(0.1);船东收集记录与船舶的实船验证情况(0.1);船舶技术状况(0.3);SMS\ISPS\MLC运行情况(0.1);船员在船表现、相互协作情况(0.1)。
管理及商务(0.1)的二级指标分为:对管理公司现场审核情况(0.2);管理公司的发展情况(0.1);管理公司对公司的战略支持情况(0.3);管理公司信息化程度及船舶应用(0.2);创新及增值服务(0.2)。
船舶管理业务是航运链上非常重要的环节,船东应建立系统性的委托外包方案。选择第三方管理公司时,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决策使用第三方管理公司时,应设计完整的選择、监控、评估考核方案,并搭设双方充分沟通的桥梁,从战略上、业务上相互支持,达到双赢的目标。
(作者单位:1.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2.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