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 源头预防信访问题 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2017-10-09刘杰魁
刘杰魁
摘要:依法治企与信访工作互为表里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二者呈现反比态势,如果说依法治企表现在某些经营政策依法执行的效果好,在信访方面关于某些经营政策执行的信访信息也就会少,反之,依法治企表现在某些经营政策依法执行的效果不好,在信访方面关于某些经营政策执行的信访信息就会增多。所以说做好依法治企的工作,就是为信访工作开了好头、奠定好基础。依法治企即信访的源头工作。
关键词:依法治企;源头预防;信访;和谐稳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确定了依法治企是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随着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化,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企,特别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相关论断近些年已是不胜枚举,然而作为信访人,从分析依法治企与信访工作关系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当下,结合本企业信访工作的实际现状与面临的形势,剖析依法治企与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为实现依法治企、源头预防信访问题、维护企业和谐稳定提出自己的粗浅见解。
一、依法治企与企业信访的关系
(一)互为表里关系。依法治企是企业为经营活动所制定实施内部规章制度的依据必须限定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律法规、对抗法律法律法规,并且严格依据其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治理企业的行为。
(二)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企业经营管理中产生错综复杂的风险隐患必然会反映到信访工作领域,而信访工作通过收集、整理、分析上访者诉求的内容、类型、比例、涉及范围等资料,可以研判出企业相关政策的执行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可通过信访信息及时修正、改进前期政策制定上的漏洞或盲区,提高政策的实施效能。
二、当前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访问题及其特点
(一)当前信访主要问题
1.环境治理、井工改露天等地面建筑拆迁补偿及合同纠纷在相关法律、政策落实执行上有瑕疵而引起的上访问题。
2.一些歷史遗留问题和一些无理诉求。
3.企业在发展建设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周边村民因征地、采空区沉降、排水环境污染等因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纠纷。
4.企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部分上级承包商扣发农民工或供应商薪金货款,引发农民工群体讨薪或供应商讨要材料款,分包商讨要劳务分包费等问题。
(二)综合分析近期的上访问题,其诉求构成主要集中在人员分流安置问题、住房问题、工伤待遇问题、子女就业问题、民工薪酬问题、历史遗留等问题,归纳其特点如下
1.缠访闹访问题依然突出。缠访闹访的上访数量虽然在总上访比重上不大,但是其社会的影响性不可小视,特别是对于缠访、闹访者诉求的回复,一定要依法办理,一旦违规办理,仿效效应难以遏制。
2.涉法涉诉的上访案件增多。一是上访者本身不懂法律,不知道走法律途径的,一般此类上访者经劝说后会主动需求司法途径解决诉求。二是上访者懂法不用法,信访不信法,甚至以访压法、借访牟利,幻想谋取法律之外更大的不当利益。
3.诉访分离有困难。《信访条例》是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信访条例》最高只能算是行政法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法规,其效力是无法与法律法规相比较的。
4.越级上访者增多,在上访者当中有很多人还有封建社会告御状的思想情节,认为官大说话好使,殊不知其花费大量路费后,诉求还要转回基层,从基层开始办理,费力费时,得不偿失。
5.个体访演变成群体访增多,有组织的群体上访明显增加。有的是共同利益群体自发组合在一起。
6.择机上访,特殊、敏感时期上访。
三、当前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个别基层领导未形成依法治企的管理意识。从领导管理者的角度来看,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重人治、轻法治,平时不注重补充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管理上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宜,凭感觉、凭一时之豪气就下达指令,不征求相关法律部门,也可谓叫野蛮式管理,在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中比重较大。
(二)部分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对群众没有感情,工作没有激情,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导方法不当、化解措施不力,存在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老好思想,松懈、厌战、怕麻烦、怕得罪人。
(三)企业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依法治企的层面上还存在很多空白点、盲区;基层单位在执行上无据可依,也就造成一些基层单位的乱作为。
(四)未形成依法治企与信访统一协调的政策实施监督检验制度。
(五)群众法制意识薄弱,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上访。
综上所述,推进依法治企与源头预防信访问题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把信访数据作为依法治企效果的检验方式之一,从而推动依法治企的深化,使得信访工作的抓手延展到企业的管理之初,在推动依法治企的同时,就是源头预防企业管理上信访问题的产生,从而形成企业超前的、完整的、信访管理制度,为企业的高速稳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
[2]《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
[3]《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国信发[2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