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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年诺贝尔文学奖价值导向的历史演变分析及启示

2017-10-09刘俐俐翟洋洋

江淮论坛 2017年5期
关键词:价值导向诺贝尔文学奖

刘俐俐+翟洋洋

摘要:纵观百余年来诺贝尔文学奖的发展历程,无论是从获奖作家的身份及其所使用的文体,还是从瑞典学院所给出的获奖评语,都能看到其背后的价值导向以及对主流文学观念与文化环境的双向互动,有必要从第一手数据资料对其进行学理分析与深度解析。对诺贝尔文学奖价值导向的历史演变进行把握,同样能够为当下我国文学批评界乃至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建设带来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诺贝尔文学奖;价值导向;文学领域;理想倾向;文艺评论价值体系

中图分类号:I1-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5-0153-008

引 言

本研究缘起于笔者所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与实践研究”。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和实践研究,均深刻涉及文学价值观及其“硬核”的文学批评标准问题。研究需要多方面的理论与实践资源。就性质看,诺贝尔文学奖(后文简称“诺奖”)乃为凝聚性和典型性程度最高的文学批评结晶,评奖结果体现其评选理念及标准。诺奖至今已持续颁发百余年,如此强大的影响力无疑得益于评选理念和标准的动态调整及变化。那么,探究诺奖价值导向的演变轨迹及其深层原因,对探究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必有重要启示。

(一)国内诺奖研究综述

笔者通过详细检索发现,以往我国学界对诺贝尔文学奖的研究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2000):本阶段以诺奖新闻事实报道以及新闻后第一时间的学者杂谈为主,意识形态色彩较浓,时有批评诺奖政治偏见观点出现。第二阶段(2000—2012):华裔作家高行健于2000年获奖,此后十余年间,诺奖研究论文数量陡增,论题主要集中于:对于具体获奖作家作品的分析与探讨,诺奖与其他国内外重要文学奖项的比较研究,对诺奖的评奖标准及其文化背景的学理阐释。第三阶段(2012至今):2012年10月莫言获诺奖,这激发了我国学者对诺奖的新一轮研究兴趣,论题主要集中于:莫言获奖的深层原因及其对中国文学的影响;中国现当代文学与诺奖的关系;抛开早年意识形态批判的思路,从学理逻辑上质疑诺奖的权威性;阶段性总结反思百余年来诺奖评选历史,以求揭示诺奖评选的神秘面纱,思考与展望我国文学未来等。

综上,以往研究的总体趋势为选题从窄到宽,具体体现在:选题从最初囿于新闻性报道和意识形态性的较小范围扩展到获奖作家主体的各方面属性与特点,从具体的获奖作家作品扩展到其获奖背后的文化视野,从孤立关注诺奖扩展到立足我国本土文学发展问题,从静态的认识与旁观扩展到联系我国文学批评与评奖实践现象乃至进行理性比较和自觉借鉴。上述这些研究的积累,使诺奖的评选标准和价值导向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得以凸显,本文选题由此产生,即探究诺奖价值导向的历史演变轨迹并分析深层原因。

(二)本文研究对象辨析

在诺贝尔的遗嘱中,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发对象为创作出“在文学领域具有理想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作家。(1)遗嘱在明确了此奖是颁发给作家而非具体作品的前提下,提出“文学领域”、“理想倾向”和“最杰出作品”三个关键词。牛津英语词典中“文学领域”(in the field of literature)中的“field”指“a particular branch of study or sphere of activity or interest”(某个活动或者兴趣的研究范围内的某项特定的分支)。那么,什么是“文学”(literature)?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文学是一个仅有百余年历史的近代概念。新批评以来的西方学界排除了仅以“虚构性”、“创造性”、“想象性”等突出特征界定文学的思路:“在说到‘这不是文学时,我们表达的就是这一种价值判断;在将一本历史的、哲学的或科学的书归属于‘文学时,我们作的也是同一种价值判断”。[1]10在《文学理论》中,韦勒克和沃伦通过回溯历史,以接受者感觉的方式回应了俄国形式主义批评中的“陌生化”观念,并在对具体文学作品与现象的理解中承认了文学边界的模糊性。[1]258-273最起码在新批评家看来,“文学领域”有了开阔的斡旋空间。确实,“文学领域”是个包蕴丰富的概念,可从不同文学文体之间的关系、文学文体与其他艺术样式的关系等方面给予拓展性阐释。关于诺贝尔遗嘱的“理想倾向”(ideal direction),在早期诺奖颁奖现场的演讲中,作为评奖和颁奖机构的瑞典学院最常使用的词是“理想主义”(idealism),这并非出自诺贝尔遗嘱,而是瑞典学院早期对“理想倾向”的一种解释。初始解释的主观性,逻辑上给了后续评奖更新理解和解释以合理性。那么“理想倾向”究竟有何含义,动态变化如何,就成为考察的具体对象。

质言之,“文学领域”是评奖边界的概念,可理解为最基础的范围性概念。即被确定为“文学领域”范围之内的作品,才能继而考察和评价其是否符合“理想倾向”。“理想倾向”也是包容性极强的概念,不仅包含情感、立场、价值观、种族、阶级、性别等多种属性,而且如何理解什么是文学也是题中应有之义。由此可见,“理想倾向”其实同时包含获奖作品的文学属性内涵,文学属性之下又涵盖文体以及与其他艺术样式之关系。“文学领域”和“理想傾向”乃为互为前提、互为包容的一对概念,在对二者融合理解的基础上,选拔出 “最杰出作品”。所以,“最杰出作品”是基于“文学领域”和“理想倾向”互相包容渗透之上的概念,此概念在三者中外延最小。

基于如上辨析,笔者力求从1901年至2016年的诺奖数据分析中获得包括“文学领域”、“理想倾向”与“最杰出作品” 三个关键词在内的诺奖价值导向的整体演变轨迹,继而探究其深层原因。

一、百余年诺贝尔文学奖价值导向演变的数据分析

本次数据分析主要基于英文维基百科所提供的资料[2],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侧重从客体角度考察“文学领域”,以期获得“理想倾向”中的文体及与其他艺术样式之关系的理解和变化轨迹;第二,侧重从主体角度考察“理想倾向”中的作家属性特征,进而体现其对 “理想倾向”的理解和变化轨迹;第三,依据每年的获奖评语,考察瑞典学院如何具体评价具有“理想倾向”的“最杰出作品”,进而考察其背后所体现的价值导向。endprint

(一)对获奖作家使用文体的数据分析

1.作家使用文学文体情况

主要使用某一种文学文体进行创作的作家人数:以小说为主有72人,以诗歌为主有50人,以戏剧为主有30人。小说是使用者最多的文体,后期和前期相比,小说家数量有所增加;诗歌是使用数量第二多的文体,但获得诺奖的诗人人数近年有所减少;剧作家数量常年保持稳定,始终不及诗人和小说家。

主要使用两种及以上的文学文体进行创作获奖作家人数:以小说和诗歌为主有9人,以小说和戏剧为主有13人,以诗歌和戏剧为主有2人,以小说、诗歌和戏剧为主有10人。

2.作家使用文学文体之外艺术门类的情况

1902年以历史著作获奖的蒙森、1908年以哲学著作获奖的欧肯、1927年以哲学著作获奖的伯格森、1950年以哲学著作获奖的罗素、1953年以传记获奖的丘吉尔、2015年以报告文学作品获奖的阿列克谢耶维奇,共6人。

3.作家交叉使用文学文体与非文学文体的情况

此类获奖作家人数不多,共计5人:1913年的泰戈尔,主要创作诗歌、戏剧、小说和歌曲;1936年的赛珍珠,主要创作小说和传记;1957年的加缪和1964年的萨特,主要创作小说、戏剧和哲学;2016年的鲍勃·迪伦,主要创作诗歌和歌曲。

(二)对获奖作家身份的数据分析

1. 获奖者的性别

截至2016年,在历届诺奖获奖者中,男性共99人,女性共14人。以每十年为一个阶段进行统计(见图1),男女获奖情况可归纳为:从颁奖之初到80年代,获奖女性寥寥无几,自90年代后有了明显变化,获奖女性已接近获奖男性的一半,呈现为从单一男性获奖到出现女性获奖者且女性得到持续关注的趋势。

2.获奖者所在的地区

截至2016年(见表1),获奖者来自西欧63人,东欧12人,北美10人,拉美7人,亚洲4人,澳洲1人,非洲4人,此外的其他多地区共12人,基本囊括了世界各地的作家,但是各地区发展并不均衡。以每10年为一个时段统计,1901—1910年间,获奖者集中在西欧;1911—1920年间,开始有了亚洲地区作家;1921—1930年间,增加了来自北美的作家,范围扩至东欧、西欧和北美三个地区;1941—1950年间,增加了来自拉美地区的作家;1961—1970年间,已经有来自以上5个地区的作家获奖;1971—1980年间,增加了澳洲和其他地区作家;1981—1990年间,增加了非洲作家。历时数据曲线呈现为:诺奖前期,西欧作家人数占据了全部获奖者的一大半,随后,该地区获奖作家数量明显减少;近年来,西欧以外的其他地区作家在数量上有与其平分秋色的势头;具有多地区背景并熟识多种文化的作家,日益受到诺奖青睐,呈现为从欧洲走向广大地区特别是亚洲、非洲以及拉美等地区的态势。

3.获奖者使用的主要语言

截至2016年(见表2),获奖者主要使用的语言有英语(30人)、法语(16人)、德语(13人)、西班牙语(11人)、意大利语(6人)、北欧语(16人)、俄语(5人)及其他语种(19人),呈现为语种越来越普遍,个别作家还运用多语种进行创作。历时性数据曲线呈现为:使用北欧语言(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的作家早期受到诺奖的青睐,这和颁奖机构来自瑞典不无关系,随后则不再得到诺奖的特殊关注;使用英语和西班牙语的获奖作家增势明显,这与英语和西班牙语在全球的普及程度密切相关;使用其他小语种的获奖作家人数也出现了明显增长,其原因在于经济全球化带动了文学作品的翻译和传播,从而使欣赏和评价外来语种文学作品的可能性提高,且瑞典学院原本就有通晓其他语言的院士。

以上数据可简要概括出如下趋势:从获奖者主体角度看,瑞典学院日益从基于欧洲视野扩展到全球各个地区,带动了语种的扩展。同时,各种“后”学思潮、尤其是后殖民理论及女性主义理论的發展,性别、种族等藩篱逐步被打破,获奖者的身份日益多元化。

(三)对获奖评语的数据分析

万之在《文学的圣殿——诺贝尔文学奖解读》一书中精辟地指出:“短短的颁奖词(2),其实是我们了解诺贝尔文学奖得奖原因和颁奖理由的最重要的钥匙。”“这些颁奖词都是用最精练的语言来揭示瑞典学院给一个作家颁奖的理由,同时也就是一个作家得奖的原因。颁奖词经过全体院士字斟句酌,讨论定稿,往往就是一句话,就几十个字,但是却高度概括了得奖作家的创作成绩和创作特点,点明了他或她在世界文学中的特殊意义”。[3]11可见,诺奖获奖评语是对获奖作家的作品“具有理想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具体解释,极具分析价值。

1.对获奖评语中实词的分析

通过对历届诺奖英文获奖评语中使用频率最高并最具有评价性质的实词进行量化统计,笔者发现,某些实词在早年使用中十分频繁,近年却在下降。比如,以理想(ideal)和现实(real)为词根的词语呈现两极分化趋势:1960年以前,一共出现了11次与理想有关的评价性实词,而在1960年以后则从未出现过;相反的是,在1960年以前从未出现关于现实的评价性实词,1960年以后则出现了9次之多。数据还表明,历届评语中出现最多的实词是“人类/人性/人道主义”(human/humanity/humanistic/humanitarian/mankind),共计25次;其次是“生活/生命”(life/living),共计18次;再次是“宇宙/世界”(world/cosmos),共计14次。词频统计还发现,近年获奖评语的词汇与短语,日益涉及与人类文明密切相关的广义价值。当然,此数据仅可有限参考,因为词随语境而变化,需要具体分析。

总体而言,根据年代的不同,诺奖获奖评语所使用的评价类实词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例如:近年来,诸如多元、广阔、杂糅等表达跨国界、跨文化意蕴的词语在评语中出现得比以往频繁;诸如经典、伟大、大师等含义宽泛的褒义词,在早期的获奖评语中时有出现,在后期则难以见到;而艺术、人性、力量和当代等此类含义更加宽泛的词语,则成为除文体词之外的最高频出现的词汇,并且在不同时期出现的频率相对稳定。endprint

2.获奖评语涉及内容的分类分析

笔者对历届获奖评语涉及内容的总体分类,大致为三个部分:A涉及获奖作家作品艺术风格或艺术地位及其影响;B涉及获奖作家作品蕴含的情感或思想;C涉及获奖作家作品在艺术价值之外对人类社会与文明的广义价值。笔者通过统计图表(见表3)并予以分析,大致概括如下趋势。

首先,仅有A的评语内容缓慢下降,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只出现了3次。其次,仅有B的评语内容一共只出现了5次,而且这5次绝大部分都授予了非以纯文学文体创作见长的作家。此外,仅有C的评语内容早期出现较少,20世纪40—50年代后开始猛增,在 21世纪初达到最高值,可预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将处于增长态势。

再看组合排列的情形。获奖评语按照以上三部分的组合方式为:常以两两组合出现,极少三个部分同时出现(历史上仅出现了2次)。其中两两结合的情况为:A和C结合的情形最多,主要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80—90年代达到顶峰。A和B结合的情形,早年出现较为频繁,20世纪30年代后则较少。B和C的结合,在各年代均有稳定的数量增长。

从以上三部分各自及相互结合数量分析,可得出C部分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仅就“意义”和“功能”两者看,均为诸如“……我们得以反复重温那一段难以捉摸的历史”(1998年获奖评语)、“……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2006年获奖评语)、“……并强行打开了压抑者关闭的房间”(2005年获奖评语)等表述方式。何以如此?所谓C部分,是指“涉及获奖作家作品在艺术价值之外对人类社会与文明的广义价值”,笔者的理路为:“文本(A)—意义/意蕴(B)—功能/价值(C)”相互关联的线索,也就是说,侧重“功能/价值”。可见“价值”、“功能”在诺奖评委會得到的确认和重视。

二、百余年诺贝尔文学奖价值导向演变的生成机制

为什么在诺奖的评选历史中会出现价值导向的上述演变趋势?能否挖掘价值导向演变的内外之动因?

(一)从“理想主义”到“理想倾向”

通过上文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从“理想倾向”这一关键词出发,进一步总结诺奖价值导向演变背后的生成机制。根据朱希祥《“理想主义”的展现与演化——试论一百年来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原则的基本精神》一文所提供的资料,笔者大致勾勒出诺奖关于“理想”的理解和解释的轨迹:最初是一种不偏不倚的、较为温和的崇高“理想主义”;现代派文学兴起并日益扩大影响后,“理想”被赋予了个人对社会的批评以及艺术上奇异的追求;到了20世纪70年代,“理想”得到了进一步泛化,具体的“理想主义”变成了“理想倾向” [4]。瑞典学院前常任秘书贺拉斯·恩格道尔曾经说:“什么是‘理想倾向的作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一直有不同的解释。最早是简单地解释为非唯物主义的讲究道德理想的文学,后来又解释为一种广为流传的、有众多读者的文学。再后来又强调作家的前卫性和天才,特别是上世纪50年代。到了70年代又曾重新强调过道德,强调作家的责任和义务,关注人权等等。现在我们是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来解释的,这个所谓‘理想倾向的‘理想,在我们看来,就是文学本身,就是文学本身的理想。文学可以成为不同文化之间的桥梁,使人类互相之间有沟通的可能。”[3]144-145可见,诺贝尔在遗嘱中所提到的“理想倾向”时至今日,已经被诺奖评委会诠释为一种多元的价值导向。

从获奖作家所属的地区、肤色、语言、种族、性别等现实可考察的方面来看,诺奖导向的范围从西欧逐步走向全世界、全人类。这个趋势可认为是空间上实有维度的扩展。除了实有可见因素之外,在获奖作家主体方面,还有一个因素,是弹性并且无法量化的,就是诺奖委员会越来越力求呈现为非意识形态化,而且排除作家个人道德方面因素。比如,1987年颁给“离开祖国而流居他乡的人”的俄裔美国诗人布罗茨基,2000年颁给“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之嫌的华裔法籍作家高行健,2001年颁给被认为“一个恃才傲物、惹事生非的文人”的印裔英国小说家奈保尔等。诺奖委员会力求排除政治性,始终坚持其“理由不是政治的,恰恰是文学的,也是文化的”[3]68。这也进一步证明诺奖在追求世界范围的普遍认可。如此追求恰好证明,诺奖的导向是置放于一个外在于诺奖的更大范围这样一个逻辑。也可以说,他们把此逻辑与诺贝尔遗嘱的“理想倾向”相关联。

(二)主流文学观念如何影响诺奖对“文学”的认识

诺奖对于“文学”认识的变化,受到不同时期主流文学观念变化的深刻影响。在诺奖评选初期,文学的边界并没有像如今一样泾渭分明,以写作为职业的人均被冠以“作家”称号,狭义文学范围之内的小说、诗歌等,与历史、哲学均处于“文学领域”。但之后哲学和历史逐步自成一体,蔚为大观,对人类影响日益深刻,再加之受到西方文论强调文学的艺术自足性等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诺奖逐步将哲学和历史置于“文学领域”之外。“文学”被逐步理解为狭义的语言艺术。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学文体之内的小说,因其叙述特质和人类现实生活的高度关联性,始终稳居主流观念下的“文学领域”中心,小说、诗歌和戏剧成为公认的文学文体。到了20世纪后期,文化交流以及大众媒介日益兴盛,而且随着人类学中的民俗学的广泛影响,通俗文学、民间口头文学等得到较深入的研究,小说、诗歌、戏剧与其他媒介相结合以求更广泛地影响人们的生活,也得到了深入认识。此外,西方日益凸显的观念变化是,虚构并非文学最本质特性,文学虚构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文学必须与人类生存发展相吻合。2015年阿列克谢耶维奇以纪实文学作品荣获诺奖,可视为这种观念的突出体现。事实上,阿列克谢耶维奇和鲍勃·迪伦获奖之前已呈现出“泛文学”获奖的特点,比如2005年诺奖得主哈罗德·品特,写过许多电影剧本、2007年诺奖得主多丽丝·莱辛则创作过大量科幻小说,近年来的瑞典学院已不再把“文学领域”局限于传统的文学文体。鲍勃·迪伦虽然未能出席2016年颁奖典礼,但他的获奖致辞涉及了文学边界问题:“就像莎士比亚,我也经常忙于努力追求创造性和处理生活所有方面的平庸事情。谁是这些歌曲最好的音乐家?我在合适的录音室录音吗?这首歌的调子正确吗?有些事情永远不会改变,即使在400年后。我从来没有时间问自己一次:我的歌是文学吗?”[5]瑞典学院授予迪伦诺奖,业已认定了他所创作的歌词属于“文学领域”。如今,文学早已不再被看作仅仅属于上流社会的精神食粮,而是连接人类文明的共同桥梁,迪伦的获奖正是这一时代趋势的必然反映。endprint

(三)诺奖与主流文学观念的双向影响

与此同时,诺奖凭借其不断扩大的影响力,会反过来影响时代主流文学观念的形成与传播。文学批评的标准和评奖标准,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评价文学作品和运用某种标准选拔“最杰出的文学作品”是两回事。[6]所谓评奖,是一种选拔性行为,作为世界上最权威和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奖项之一,诺奖的选拔本身就是导向性行为,也就是要将文学导向这样的“最杰出作品”。上文对于百余年诺奖的统计数据与分析,从中发现的诺奖动态历史,正是诺奖导向性的具体证明,因为所谓“导向”总是同时吻合文学基本特质和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从而使导向始终合理,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始终关注和熟悉文学创作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不盲目给予热门并得到普遍认可的作家。这最具体地体现在对待文学冷与热的态度。以“冷”为例,笔者予以具体描述:

第一种冷,指诺奖常颁给那些读者并不广泛、人们知之甚少的作家。比如1974年获奖的瑞典诗人与小说家马丁松。获奖评语为:“因为他的写作捕捉了露珠而映射出大千世界。”马丁松不仅是一位在中国不太为人所知的瑞典作家,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他的知名度也不高。但自从他获得诺奖后,不仅马丁松本人的文学地位大大提高,而且也带动了整个文学批评界对于诗歌的重新重视。

第二种冷,指超越了一般对文学的传统理解,呈现为特异的文学现象。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自1997年获奖的意大利戏剧家达里奥·福。当时有一位耄耋高龄的意大利老作家在听闻达里奥·福获奖后痛心疾首地说,难道世界竟变得如此人心不古,人们的文学观念变化如此之大,连什么是文学都搞不懂了[3]106?这是非常尖锐的反对意见,原因在于,欧洲传统戏剧中丑角演员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与 “文学” 高雅之名不符。当然,时代不同了,戏剧丑角也获得了平等的社会地位,但是丑角毕竟并不属于高雅的令人崇敬的文学艺术,把丑角接纳到诺贝尔文学殿堂,确为诺奖历史上一次不小的轰动。概而言之,达里奥·福的戏剧艺术在传统文学观念看,是个冷门。另一个例子就是2016年诺奖颁给了鲍勃·迪伦。连他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作品能够进入文学范畴。可以说,鲍勃·迪伦获诺奖引发了全球哗然。苏格兰小说家韦尔什表示:“我是迪伦的粉丝,但音乐与文学截然不同,我感到愤怒。”美国《纽约时报》则认为,“瑞典学院选择一位流行音乐人赢得世界文学的最高荣誉,戏剧化地重新定义了文学的边界,引发了对歌词是否与诗歌具有同样艺术价值的讨论”。文章指出,“迪伦获奖被认为是弥合了高雅文学和更具商业气息作品之间的鸿沟。” [7]迪伦获得诺奖这一事件不仅是时代主流文学观念变化的直接反应,也必将引发新一轮关于文学边界的争鸣。

前瑞典学院院士埃斯普马克有一本介绍诺奖的著作《诺贝尔奖》,在第六章“不为人知的大师”中,他提到自80年代以来,瑞典学院便有意通过将诺奖颁发给偏冷门的作家来引起全世界对于优秀的但是还不太为人熟知的文学的重视,借此推动世界文学的进步,从而真正实现诺贝尔在他的遗嘱中规定的“服务于人类文明”的目标。[3]69诺奖正是通过与时代主流文学观念的双向互动不断塑造自身品牌,同时也不断施加自身在全球文化领域的影响力。

三、百余年诺贝尔文学奖价值导向演变的当下启示

如上诸方面数据统计与分析,从逻辑上来说,毋庸置疑地体现了诺奖的文学价值观及其评价标准。诺奖文学价值观及其评价标准启示本课题研究工作,而本课题的展开或可印证诺奖文学价值观及其评价标准的基本理念,更主要地是从中国本土理论自信的角度看,可将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本土化。基于此理解和原则,下文阐述诺奖价值导向对当下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建设的启示。

(一)坚持我国文艺评论的价值导向

笔者主持的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建设,既然为中国本土理论建设,从空间来说,自然应放置进中国当下社会与文化环境中。也就是说,如同诺奖追求全球范围内的多元文化价值观的逻辑一样,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建设是中国当下社会与文化环境的需要,也是文艺评论价值观的多元化。体系乃是一个相对性概念而非绝对性概念,故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应置于一个更大的价值体系中。我国已经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二个范畴,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当然文艺评论价值体系与十二个范畴的具体联系,以及这种联系的具体方式,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的。

(二)文艺评论应坚持体现文学内在价值

笔者以为,文学的价值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内在构成因素。对此,笔者此前也曾以“艺术价值形成机制”进行过相关表述,沿用英国文论家瑞恰慈的表述,将其归之为“内在价值”。瑞恰慈认为,表述经验价值的,我们称之为批评部分;表述客体的,我们称之为技巧部分,他将内在价值看作批评部分的基础。对此,笔者对瑞恰慈的说法有些补充性表达,最终确认内在价值同样是在社会大系统中最终得以实现的。[8]而诺奖获奖评语所涉及的三部分组成所能带来的启示在于:关于“文本”(A)部分,笔者此前一直将其定义为“艺术价值构成机制”,它是组成价值判断的题中应有之义。至于“意义”(B)部分,即关于意义的阐释,笔者以为,意义既是阐释的产物,也是分析的产物,理应纳入分析性批评,这也恰是价值判断,也就是功能/价值(C)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文学作品的批评,理应遵循诺奖评语中所坚持的内在价值导向,这是体现文学品质自身的底线。

(三)文学批评者的身份与职责

当作家以其作品而进入诺奖评委会视野时,其实是通过了一般文学资格的认定,换句话说,就是已经潜在地经过了文学批评眼光的筛选。诺奖评委会对于进入视野的作家,行使的则是选拔行为。从本文前面的数据分析可知,诺奖委员会既是立法者,也是阐释者。所谓立法者,是说他们会不顾各种非议,甚至径直给予“冷”的文学,将诺奖授予不合常规不合传统观念的作家,因为诺奖之“法”是他们执意“立”的。所谓阐释者,是说他们每年的获奖评语,就是凝练的阐释词。按照齐格蒙特·鲍曼的看法,知识分子的“阐釋者”角色是由形成解释性话语的活动构成,这些解释性话语以某种共同体传统为基础,它的目的就是让形成于某一共同体之中的话语,能够被处于另外的共同体传统中的知识系统所理解,而“立法者”角色是由权威性话语的建构活动所构成,这种权威性话语对争执不下的意见纠纷作出冲裁与抉择,并最终决定哪些意见是正确的和应该遵守的。[9]5-6笔者以为,诺奖坚守自己的观念,足以体现他们明确自己的立法者角色及其重要性,以此保持自己作为知识分子的品质。endprint

那么,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者与文学批评者的身份与职责是什么?笔者在前期研究中已经确认:“体系是人为建构的结果。体系是人类为了某方面目的而有意识建构的一个整体。当建构的一个整体诉诸逻辑性的文字表述时,即为该体系的理论形态。缘于人为建构,所以,体系必定具有不断调整的任务和可能調整的机制。”[8]该表述业已确定了笔者的立法者身份。但是,由于价值体系需要依赖分析性批评和意义分析阐释的工作,才可言价值判断,所以,理论建设者同时也是文学批评者。那么,首先是阐释者的文学批评家是否也是立法者?这是需要笔者更加深入思考的理论问题,此处已无空间细述,需要留待日后研究加以说明。明确了笔者自己作为理论建设者和文学批评家的双重身份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才能明确各自的任务——此乃百余年诺贝尔文学奖价值导向的历史演变轨迹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注释:

(1)英文表述为:(an author from any country who has produced)“in the field of literature the most outstanding work in an ideal direction”;瑞典文表述为:“den som inom litteraturen har producerat det mest framst?ende verket i en idealisk riktning.”资料来自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bel_Prize_in_Literature.

(2)关于诺奖官方所使用的“citation”一词的翻译如何统一的问题,说明如下:在牛津英语词典中,“citation”的解释是”a mention of a praiseworthy act in an official report,especially that of a member of the armed forces in wartime”( 在官方通告中对于值得称赞的行为的表扬,尤其指的是在战争时期对于军人的表扬),故将其翻译成“获奖评语”更妥。

参考文献:

[1][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M].刘象愚,等,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5:16.

[2]List of Nobel laureates in Literature[DB/OL].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Nobel_laureates_in_

Literature.

[3][瑞典]万之.文学的圣殿:诺贝尔文学奖解读[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4]朱希祥.“理想主义”的展现与演化——试论一百年来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原则的基本精神[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

[5]鲍勃·迪伦.我从未自问“我的歌是文学吗”?[DB/OL].http://culture.ifeng.com/a/20161211/50398460_0.shtml.

[6]刘俐俐.文艺评论价值体系与文学批评标准问题研究[J].南京社会科学,2016,(12).

[7]鲍勃·迪伦获诺贝尔文学奖争议一路随行[DB/OL].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6-10/25/c_129330668.htm.

[8]刘俐俐.我所理解的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J].江汉论坛,2016,(5).

[9][英]齐格蒙特·鲍曼.立法者与阐释者[M].洪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 黄胜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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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201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