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资本为主”不是不管企业
——解读《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2017-10-09□李锦
□李 锦
□张晓鹏
“管资本为主”不是不管企业
——解读《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李 锦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份文件对国资监管方式和国务院国资委职能转变作出了系统性安排。
国资委此举旨在通过放经营权、授所有权,从而让企业更好地进行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以管资本为主”正成为国资改革的突破口,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的态势也正在明朗。而所谓“国资委以后不管企业”的说法是一种误读。
“管资本为主”不是只管资本
对改革的准确定位非常重要。本来,中国的企业改革有两种方式,一是所有权改革,一是经营权改革。围绕国有化或私有化讨论的学者基本上属于所有权改革论者,经营权改革是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我是属于经营权改革论者,认为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最后落脚到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目前的改革进程显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方面还不是国有企业自身,而是在国家层面推进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管理。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这个态势正在明朗。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正在成为国资改革的突破口。而管理职能转变,将使国资委的功能改革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能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政企分开这个改革开始以来最大的难点。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婆婆”似的微观管理会不断侵蚀企业经营的自主决策权。尽管不少国企都组建了董事会,但权责依旧不明。
《方案》的着眼点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方案》指出,过去国资监管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要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国务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这里的“两个不”,就是将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将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是所有权的代表,以管资本为主,回归真正的出资人身份。
管“资本”对应什么?就是管“经营”。管资本为主是管理方式转变而不是不管企业。原则上不直接管企业的具体经营,但是,关键时刻还是要管的。比如牵涉到所有权或国有资产流失,就不能不管了。
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通过放经营权、授所有权,是为了让企业更好地进行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而所谓“管资本为主是不管企业”的说法是一种误读。
国企“所有权”是国家的,国资委代表国务院作为出资人管理企业,是理所应当的权力与责任,岂有不能管的道理?就像球队老板可以不上场,不当队长,不当教练,但是不能在关乎球队归属时仍不让管球队。
再说,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党和国家最可值得信赖的依靠力量。放弃了管企业的责任,就等于是放弃了所有权,放弃了党和国家交给出资人的使命。
管不管企业是原则问题,管什么、怎么管是方法问题。如果只讲方法而不坚持原则,就突破了底线、触碰了红线,可能使得这场改革走向反面。这样看来,“管资本为主是不管企业”的说法,不仅仅是一种误读,甚至显露出少数人的别有用心。
“放”与“授”结合激发活力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从放权开始。改革成功与否,最后决定于“放”和“授”二字,围绕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
根据《方案》,国资委将精简43项监管事项,其中取消事项26项,下放事项9项,授权事项8项。这43项被精简的国有资本监管事项,就是国资委的放权清单。此次《方案》取消的事项多属于企业在经营中的权力,意味着国资委不再直接管企业的这些具体经营行为,但这并不是说企业的经营行为不再受到监管,只是说这些监管权力转移到了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主体。
此次《方案》进一步提出,国资委要全面梳理并优化调整具体监管职能,相应调整内设机构。随着监管方式的转变,预计国资委中涉及经营管理的机构会缩减,体现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会增加。例如,监事会功能局的增加,便是这种意图的反映。
26项取消事项基本上都在经营范围,是放经营权的清单。这份清单,总体可划分为五种类型:一是国资委直接实施类事项,如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管理状况检查等;二是审批类事项,如审批中央企业子企业分红权激励方案,审批中央企业重组改制中离退休和内退人员相关费用预提方案;三是备案类事项,如对中央企业账销案存的事前备案;四是指导类事项,包括对中央企业的指导事项,如指导中央企业评估机构选聘,指导中央企业内设监事会工作等;以及对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的指导事项,如指导地方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地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上市管理;五是评比类事项,如联合开展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和推广,组织中国技能大赛、中央企业职工技能比赛。
这些取消事项,与管资本为主的导向相关度较小,且多属于企业自主经营决策,或属于延伸到子企业、延伸到地方国资国企的事项。通过精简取消,可以促使国资监管机构进一步集中监管资源,突出监管重点。
9项下放、8项授权基本上是所有权的授权清单。这份清单,均为审批类事项,涉及国有股权的日常管理和增持减持。其中,涉及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和中央企业子企业的国有股权流动事项,直接下放给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涉及规定标准和权限范围以内的国有出资企业股权流转的,下放给国有出资企业。如审批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事项,审批未触及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事项等。
《方案》中,力度最大的当数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这一条授权,规定范围是授予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是第一次这样明确披露。将政府部门对于经营性干部即职业经理人的考核与任免权利还给国企董事会;实现国企高管的市场化,由董事会向全社会“真正公开”选聘,并给予市场化的薪酬待遇。这便是我们说的在出资人代表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切一刀”。如果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意味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迈出更加实质性的一步。
开辟国资改革的新境界
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来看,《方案》重在讲国资委与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关系。
国有资产有两种表现形式,也就是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和价值形态的资本。国资改革实质上是国资委在价值形态层面的改革,国资委的角色因此发生变化。原来是国资委与企业两层结构,现在又加了一个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政府和企业之间多了一个桥梁。
《方案》特别提到,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分类放权、分步实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在我看来,“两个分”是方针,“三个得”是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接得住、管得好”的进一步保证。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主要平台的管资本方式,将成为主旋律。这样,就可以清楚地划分出国有经济融入市场时的管理层级和各层级的管理界限,有助于实现政企分开,最终实现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目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正在加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等央企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经验一旦被推出,将出现更加明显的变化。届时,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改革将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将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蓬勃展开。
强基固本筑堡垒——太钢围绕发展抓党建纪实
□张晓鹏
去年以来,太钢党委主动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党员“争优”行动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公司固本培元、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太钢党委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学为基础,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认真开展系统性专题学习,组织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四讲四有”专题研讨,认真查摆问题,撰写心得体会,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持做为关键,大力开展“党员先锋行”“承诺践诺评诺”、领导干部“三联三促”等特色主题实践活动,共确立联系项目312个,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促进教育管理党员责任抓在日常、融入经常、落到实处。
今年,公司各级党组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党支部为主体,领导干部上行下联,党员真学实做”的工作格局,将行之有效的特色动作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党员教育培训,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中,为“两学一做”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深入推进“党员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员开展“争优”行动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党委一个品牌、一个支部一个亮点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问题,发挥作用。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仅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去年以来,太钢党委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落实,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3人,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全年立案58件,党纪政纪处分76人,组织处理136人,保持了反腐倡廉高压态势。紧盯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查处个别干部违规办理孩子十二岁生日宴等问题。持续深化“三转”,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纪律监督,提高了经营管理效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今年,太钢党委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选好用好干部,做好干部的提拔使用工作实录,定期对所属干部进行作风建设评价;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基层党建绩效评价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绩效;领导和支持同级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在基层。去年以来,太钢党委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把党的组织动员能力转化为干部职工攻坚克难的行动能力。
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处置不合格党员,摸排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处理情况,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积极承担扶贫工作任务,选派5名优秀人员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派出工作队进驻扶贫点开展帮扶。
围绕把党支部建成“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研究出台党支部工作指导评价意见,以落实“Y32+N”组织生活设计为主线,坚持“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党支部主体地位,推动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全面提升。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以“承诺践诺评诺”为载体,持续推进党员“争优”行动,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和党组织的指导保障作用,做好跟踪管理,保证措施落地,收到实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新《细则》要求和程序,举办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新入党党员培训班,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并发放慰问金。
实施党员标兵“选育树”工程,对“老”标兵积极构建深入宣传、组织联系、全面发展、模范引领机制;对“新”标兵,积极构建发现选拔、培育提升、楷模树立机制,使先进典型自我约束,更好地树立标杆形象。2016年“七一”组织召开公司纪念建党95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对“创先争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代表进行隆重表彰。结合学习李保国、李培斌、王其峰、牛国栋等同志的典型事迹,组织党员标兵现身说法,用点滴事例感染、鼓舞广大党员。今年“七一”又涌现出李竹、焦志红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标兵。
人才队伍建设呈现新局面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太钢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采取各项扎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凝聚了智慧和力量。
坚持党管干部,是坚持党对企业领导、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保证。近年来,太钢党委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逐步建立了新的干部管理体制,创造出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和健全了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制度。去年,太钢党委针对选人用人、干部监管方面采取了新的措施,严格干部选拔、用人制度,把一批懂业务、思想好、自身素质高的干部放在重要岗位。
坚持党管人才,鼓励和引导职工创新创效,重点使用优秀知识分子,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学创新、技术改革中的作用。2016年,广大职工提出“金点子”合理化建议2万余条,完成创新成果638项,有力推动了公司改革发展。30个职工创新工作室立足实际,共完成创新课题300余项,职工创造力得到充分激发。炼铁厂3号烧结机、炼钢二厂北区2号转炉分别获评全国“冠军炉”和“优胜炉”。公司代表队获得“鞍钢杯”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第二名。转炉炼钢工吕涛荣获“中华技能大奖”,是钢铁行业仅有的两名获奖者之一,登上了高技能人才的巅峰,成为大国工匠。
党建成效要用发展成效来检验。太钢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在钢铁行业“寒冬”时期,广大党员干部尽职尽责,攻坚克难,带领全体职工砥砺奋进、破冰前行,经营绩效持续向好,业绩位居全国钢铁企业前列。
(炉前畅想 摄影/王旭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