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
2017-09-28周洪宇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7年9期
今年全國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再度呼吁“将公立中小学教师纳入独立公务员体系”。他建议将公立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保证工资待遇与公务员一致。
我们现有教师队伍法律属性不明确,我们的公立中小学教师的属性是专业性和公务性兼而有之,这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很多问题都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解决了,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都将得到提升,未来可以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来从教。
建立教师公务员制度,有利于教师的合理流动。当前推进教师流动没有法律依据,凭什么让教师流动,不流动怎么办?教师的权利意识在增长,有一天教师会想:为什么让我流动?因此,教育公务员制度能够出台,在法律上明确:这也是教师的义务与责任。这样可以避免一个现象:好学校、好教师、好校长很难流动,农村学校、边远学校很难有优秀教师,这样影响教育均衡化发展。
即使建立独立的公务员制度,也和现有公务员制度有区别,建立独立的教师公务员制度,“独立”有其含义。比如教师的寒暑假、进修培训权利要保护,两性合一的特质要坚持下来。
(据新华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