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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年后再看张居正的改革

2017-09-26陈梧桐

博览群书 2017年7期
关键词:张居正万历改革

陈梧桐

今年是明代杰出政治家张居正逝世435周年,笔者想起他生前大无畏的改革勇气,彪炳史册的改革业绩,死后被夺秩抄家的悲惨结局,不禁感慨良多。

/明朝的统治危机越加严重/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凌(今属湖北荆州市)人。从小聪颖绝伦,15岁为诸生,就写得一手好文章,得到湖广巡抚顾璘的赏识,誉之为“国器”。16岁中举,顾璘解下犀带相赠。20岁赴京会试下第,23岁再试成功,中二甲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张居正慨然以天下为己任。他利用在翰林院当庶吉士的历练机会,了解当时的时事政治,着力收集一切可能到手的原始资料,一一分类条列,进行深入的思考,探讨治国救弊的办法,为后来的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三年后,他授翰林编修,后来又在裕王府邸担任侍讲侍读,再升任侍讲学士,领翰林院事。这段时间,他继续密切地关注着形势的发展,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上了一个《论时政疏》,历陈宗室骄恣、庶官瘰旷、吏治因循、边务未修、财用大匮五大弊病,吁请从速进行改革。奏疏呈上后被“留中”,如同石沉大海,毫无效应。

16世纪是经济全球化的起始阶段,而白银货币化则是中国与世界的关键连接点。明代的白银货币化始于14世纪末的洪武末年,到15世纪下半年的成化、弘治年间为官方所承认,随即自上而下地全面铺开。到16世纪40年代,即嘉靖年间,白银货币化已基本完成,中国进入了银本位阶段。这既有力地推动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同时也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国外主要是日本和南美的白银开始如潮水般流入中国。

伴随着白银的货币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中期的皇帝大多沉醉于穷奢極欲的生活,而不问国家大事。如明宪宗即位不久,即深居宫中,热衷“神仙、佛老、外戚、女谒、声色、货利、奇技淫巧”之事,而疏于朝政。被称为“中兴”“圣主”的明孝宗,执政中后期也怠于政事,等待批阅的奏章往往稽留数月,或竟不施行。明武宗更好逸乐,经常外出巡游,嬉戏玩乐,是明史上著名的荒唐皇帝。明世宗由外藩继统,为了巩固自己的皇位,早期忙于“议大礼”。待到坐稳了皇位,又迷恋方术丹药,日事斋醮修炼,祈求长生不老,30年不理朝政。明穆宗在位六载,也是热衷于游玩、挥霍,很少过问政事。皇帝如此昏瞆,政局自然混乱不堪,不是宦官擅权乱政,就是阁臣内斗不休。一般官员或是阿谀奉承,见风使舵,或是虚与委蛇,明哲保身,行政效率极其低下,中央集权机构运转失灵。在社会奢靡之风的影响下,官吏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行为日见猖獗。内阁首辅严嵩及其子严世藩大肆贪污受贿,倒台后从其家中就抄出黄金30万两、白银200万两,其他珍宝器物无数。皇亲国戚、大地主疯狂地兼并土地,隐田逃税,使“私家日富,公室日贫”,不仅使国家财源大大减少,也使百姓的负担日益加重,激起广大农民的强烈反抗。皇室开支不断膨胀,土木繁兴,国家财政入不敷出,到嘉靖末年已是“帑藏匮竭”,隆庆年间更是“府库久虚”。宗藩禄米、官俸和军费的运作都相当困难。边防日益废弛,边患丛生,南有倭寇肆虐,北有蒙古逞威。明王朝面临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军事危机。

面对尖锐的社会矛盾和严重的统治危机,一些较有远见的政治家,纷纷呼吁进行改革。早在宣德年间,就有个别地方官在江南地区推行均平负担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改革则始于明武宗去逝之后。正德十六年(1521)明武宗病死,无嗣可立,也没有同父的兄弟可以继位,而由兴献王之长子、明宪宗之孙、明孝宗之从子、明武宗之从弟继统,是为明世宗。在明世宗自湖广安陆入京继位之前的37天里,内阁首辅杨廷和用明武宗遗诏、皇太后懿旨和明世宗登极诏的办法,做了不少改革,革除明武宗的一系列弊政。明世宗入京继统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皇位,从嘉靖三年起,也在“议礼新贵”张璁、桂萼等大臣的辅佐下,以此前的改革为基础,施行一系列革新措施,其主要内容有五:一、扩大内阁事权,使之领导九卿而成为百官之首。内阁自此开始侵夺六部之权,这为日后张居正当国进行改革创造了条件。二、整顿都察院,清理失职的监察官员,以较为廉明的官员取代之。三、革除正德朝派征各地的镇守中官。四、革除外戚世封,裁减宗室禄米。五、开放言路。不过,随着皇位的巩固,明世宗逐渐迷恋于玄修,改革的劲头越来越小,至嘉靖十年(1531)政治改革已趋于平淡。各种社会矛盾因而继续发展,明朝的统治危机也越发严重。

/力推政治与经济财政改革/

张居正对此忧心如焚,期盼着有朝一日进入权力中枢,实施他的改革宏愿。嘉靖四十五年(1566)明世宗病逝,裕王继位,是为明穆宗。张居正以裕王旧臣的身份,被擢为吏部左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参与机务。他入阁后即与当时的内阁首辅徐阶共同起草世宗遗诏,革除了嘉靖时期的诸多弊政。寻升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第二年他呈上《陈六事疏》,提出省议论、振朝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大改革主张。但明穆宗热衷声色犬马,对此置若罔闻,而张居正还不是内阁首辅,权力有限,也不可能展开全面的改革。其时徐阶已去职,继任的首辅李春华为人宽厚平庸,此后接替他的首辅高拱同张居正关系密切,张居正便利用这个有利条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首先开展了“饬武备”的军事改革。

当时,明朝北方面临着漠南蒙古俺答汗的严重威胁。俺答汗控制着以河套为中心,西达青海、东抵兀良哈三卫的广大地域,兵强马壮。他为了称雄蒙古诸部,希望能与明朝议和,并多次遣使向明朝表达通贡互市的愿望,但却遭到明世宗的顽固拒绝。于是便不断出兵攻掠明边,想“以战求和”。张居正和内阁诸臣为了求得北部边境的安宁,决定调整对蒙古的政策,“外示羁縻,内修战守”。他们深知,要实现对等的议和,首先必须改变北部边防积弱的局面,实现双方军事力量的均衡。为此,张居正大力整顿军纪,严格训练军队,并抽调谭纶、戚继光、王崇古、方逢时、李成梁等智勇双全的将领到北方要地担任总督、巡抚、总理等要职,整饬防务,修筑长城,使北部边境的防御力大为提高。隆庆四年(1570),俺答汗的孙子把汉那吉,因与俺答争夺一女子而率十多名部将降明。张居正抓住时机,力排众议,授命宣大山西总督王崇古与俺答汗进行和谈,达成“隆庆和议”。俺答汗解送叛明投附于他的赵全等人,换回把那吉。翌年,明廷敕封俺答汗为顺义王,授其部将60余人大小不等的官职。俺答汗承诺岁贡马匹物品,“永不犯边”。自此,“虏酋内附,逆贼伏诛,边境叛宁”,结束了明蒙长期对峙的局面,为万历初年的社会改革创造了条件。endprint

隆庆六年(1572),明穆宗去世,明神宗继位,张居正结纳内官冯保驱逐首辅高拱,代为内阁首辅。其时明神宗年方10岁,对顾命大臣兼帝师张居正又尊重又敬畏,言听计从。明神宗的生母李太后对张居正又十分信任,加上有内监冯保的支持,张居正因而大权在握,独揽朝纲,成为明代最有权威的内阁首辅,可以放手施展自己的才干。他即以《论时政疏》《陈六事疏》为总纲,大刀阔斧地开展全面改革。改革的范围涉及政治、军事、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政治与经济财政改革则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

政治改革是以推行考成法为核心的吏治改革。张居正认为,自嘉靖以来“纪纲不肃,法度不行”的根本原因,在于官员的不负责任,敷衍塞责,而其政绩又漫无稽察,不受制约。为此,他在万历元年(1573)十一月经奏准正式推行考成法。其主要内容有二:一、加强内阁的行政责任和监察责任,提高六科的监察效能。规定以六科督促六部,以六部督促诸司及地方抚按。最后以内阁直接控制六科,通过六科直接掌握各级官吏的监察督促大权,形成一个严密而又完整的官吏考成系统。二、考成系统确立后,又规定六部及都察院对于皇帝批准的各项奏章,应该立即转发有关衙门执行。转发之前,要先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立定程限,编造一式三本文簿。一本留底,月底注销;一本送交六科备案,实行一件,注销一件,半年将文簿上交一次;另一本送交内阁查考,这样,对于要办的事情,从内阁到六部,从六部到各个衙门,都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考试,“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而参验之法严,即建言立法者,亦终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考成法推行之后,行政效率大为提高,朝廷政令,“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

随着考成法的推行,张居正“大计廷臣,斥诸不职”,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如万历六年(1578)三月,直隶府州县和卫所28名官员因未完成收缴钱粮的任务而受处分,未完成七分者被降职二级,未完成二分以上者被罚俸一年。万历八年(1580)六月,科臣傅作舟弹劾南京工部尚书沈应时“以部差不行考核”,经查实后沈被罚俸一年。张居正还借考成法的推行,精简机构,裁革冗员。据《明神宗实录》的记载统计,仅从万历八年十一月到九年七月,裁汰的冗员就达595人。史称,在张居正当国期间,“汰冗员什二、三”,可见其裁革力度之大。

张居正还大力惩治贪污,说;“吏治不清,贪官为害。”他当国后,即严惩贪污。黔国公沐朝弼在云南横行霸道,谋害亲子,与嫂通奸,“视人命如草菅,通夷、占軍、谋财、夺产,贻害地方,不止一端”,民愤极大。朝廷讨论处理办法,许多大臣顾忌到他是开国功臣西平侯沐英的后代,不敢吭气,张居正果断“驰使缚之”,绳之以法。辽王朱宪 极其荒淫暴虐,“淫乱从姑及叔祖等妾,逼奸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或手刃剔其骨肉……用炮烙剸剥等非刑剜人目,炙人面,辉人耳”。但是因是皇亲国戚,无人敢碰。张居正还是同他展开了斗争,使之受到沉重的打击。

在惩治贪污、裁汰冗员的同时,张居正积极举荐、任用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他把综核名实作为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首要条件,而不受资历、毁誉、亲疏的影响。并强调用人要“赏罚明而信任笃”。张居正任用戚继光镇守蓟门,修建敌台。尽管议论纷纷,他却坚决给予支持,终获成功。又如任用精通水利的潘季驯治理黄河,“一切假以便宜久任,帑藏不问出入。诸奉行不及事者,下诏狱鞠治之。于是当事者日夜焦劳,盖逾年而堤成,转漕无患”。

考成法的施行,不仅大大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而且实现了内阁的集权,这就为其他改革措施的推行提供了组织的保障。

张居正改革的最重要内容,是推行经济改革,重建新的财政体系。这是宣德以来特别是嘉靖后期和隆庆年间地方赋役改革的继续和总结。

第一,清丈全国田粮。土地是传统农业社会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国家的主要税源。洪武年间,曾在全国丈量田亩,编制《鱼鳞图册》,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正统以后,地主阶级大肆兼并土地,并欺隐田亩,不仅减少朝廷掌握的土地数额,而且加重了赋役不均的局势。因此,自正德年间起,就不断有人吁请朝廷普遍丈量田粮,并曾在局部地区实行过丈量。到嘉靖年间,要求丈量的呼声更是此伏彼起。江南总督顾鼎臣、应天巡抚欧阳锋、苏州知府王仪,曾合力在应天推行丈田,因遭当地豪绅的强烈反对,最后以夭折告终。张居正认为,清丈田粮是“剔刷宿弊,为国家建经之策”,他援引先秦郑国子产“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话表达自己的决心,决定排除万难,在全国普遍推行之。

张居正深知,这项清丈工作,牵涉到国家以及各个阶层的利益,不能草率地鲁莽从事,出现任何的闪失。他选择在福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再推向全国。福建的试点工作始于万历六年(1578)十一月,完成于八年(1580)九月。当月,张居正经与内阁大学士张四维、申时行和户部尚书张学颜商议,决定将清丈工作推向全国,限三年完成。十一月,张学颜颁布依据福建试点的经验制定的《清丈条例》八款,对清丈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清丈工作于是在全国普遍展开。在清丈过程中,有些地方的强宗豪民百般阻挠,有些地方官员敷衍塞责,懈怠迟缓,皆受到严厉的惩处。在清丈的基础上,张居正命令重新编制或修订《鱼鳞图册》,各地也都认真执行。如万历十年(1582)江苏武进县“奉旨通县丈量”,“是年丈量,尝造《鱼鳞图》”,常州府在清丈之后,也攒造《鱼鳞图册》,“惟求缮写,不啻再三”。

经过三年的努力,全国的清丈于万历十一年(1583)基本告竣。从各地上报的数字看,这次清丈查出了大量欺隐的田土,新增地亩1828542.73顷,约占万历六年全国地亩总数2013976顷的26%。这不仅有助于政府控制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减少因富户豪绅欺隐田亩向农民转嫁的负担,更为一条鞭法的普遍推行和国家财政体系的全面转型铺平了道路。

第二,普遍推行一条鞭法,重建新的财政体系。自宣德五年(1430)江南巡抚周忱创平米法起,有不少地方官员在各地试行各种名目的改革,以图均平负担。至嘉靖初年出现一条鞭法后,各地的赋役改革便朝向赋役合一和一体征银的方向发展。不过由于阻力重重,谤议纷起,这些改革往往数行数止,效果甚微。张居正就任内阁首辅后,大力支持地方官推行一条鞭法。万历元年(1573),他在给应天巡抚宋阳山讨论一条鞭法的信中即表示:“仆以一人身当天下之重,不难破家以利国,岂区区浮议而摇夺乎?公第任法行之,有敢挠公法、伤任事之臣者,国典俱存,必不容贷。”后来,他在给山东巡抚李世杰的信中,更断然表示,为推行一条鞭法,将不惜付出最大的牺牲:“仆今不难破家沉族,以殉公家之事,而一时士大夫乃不为之分谤任怨,以图共济,亦将奈之何哉?计独有力竭而死足哉!”但张居正清醒地认识到,“行法在人,又贵因地”,“须得良有司行之耳”。因而没有马上颁布在全国普遍推行一条鞭法的政令,而是选拔一些能干的官员,先到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一条鞭法。此后,各地推行一条鞭法的改革逐渐进入高潮。万历八年(1580)底在全国清丈田粮,重新编制《鱼鳞图册》,又为推行一条鞭法扫除了一大障碍。张居正乃于万历九年下令在全国普遍推行一条鞭法,这就是《明史·食货志》所说:“(条鞭之法)嘉靖间数引数止,至万历九年乃尽行之。”

一条鞭法的施行,将部分徭役摊入田亩,合并诸项杂役,条鞭征收,计亩征银。一条鞭法的推行,有利于消除赋役征派中的不合理现象,减轻农民负担;赋役征解由民办改为官办,减少了地方官吏鱼肉百姓的行为;赋役由原来征收实物和力役的形式,改为征收白银货币,标志着白银货币化的完成,也标志着国家财政体系的全面转型,建立一种全新的中央集权货币财政体系,这是张居正改革的最重要成果。

/人无完人,张居正亦有其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

张居正的经济改革,暂时挽救了明朝的财政危机。到万历十年(1582),“府库充溢”,“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时人评价道:“自正、嘉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更重要的是,伴随着田粮的清丈和一条鞭法的推行而实现的国家财政体系的全面转型,标志着中国由传统国家向近代国家的转型,这是中国历史上亘古未有之巨变,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正是由于实现这种转型,农民对国家和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削弱,从而有力推动了晚明时期的商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商品货币经济的繁荣,和参与国际市场的建构。

但是,人无完人,张居正亦有其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他不仅结纳宦官冯保,而且参与冯保主谋的“王大臣案”以逐高拱,就是其政治生涯的一个疵点。不仅如此,他在权力鼎盛时期,还显露出专权独断、骄盈自用的作风,好听奉迎的谀辞,无情打击逆耳的谏诤,甚至渐染奢靡之习,收受苞苴馈遗,利用权势助其年长的三个儿子高中制科。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病逝后,反对改革的保守派,即抓住这些把柄对他大肆攻击。明神宗早已耿耿于张居正作为帝师对自己过于严苛的管束,于是下诏尽削张居正官秩与谥号,派人抄其家产,差点将其剖棺戮尸。这幕历史的悲剧,既充分暴露了封建专制君主的冷酷与无情;同时也昭示后人:改革家应该慎始慎终,拒腐蚀,永不沾。不过,就功过是非而言,张居正的历史贡献还是主要的、巨大的。他由清丈田粮、推行一条鞭法而促成国家转型的历史功绩,将永载史册,光耀千秋。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特聘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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