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视听教材的教辅作用
2017-09-26李国珍
李国珍
【内容摘要】视听教材具有教育性和艺术性两大特点。二者对立统一,主次分明。在视听教材的编制中,应坚持教育性为主,艺术性为辅的指导思想。艺术性要服从、服务于教育性,以提高视听教材的教学功能。
【关键词】 视听教材;教育性;艺术性;对立统一关系;主次关系
中图分类号:G431
视听教材是按照教学大纲的培养目的和要求,以教科书为依据,用视听图象和声音呈现教学内容,并用视听技术录制、储存和播放的一种视听教材。作为一种教材,视听教材首先应具有教育性。因此,视听教材在内容上要符合教学大纲,在结构安排、材料组织、表现形式等方面都要严格遵循教学原则的要求,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使学生观看形象的事物后去理解抽象的概念,以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视听教材作为一种影视作品,它同时又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这里的艺术性主要体现在画面和声音的艺术处理上。这就要求制作者应充分利用影视手段把教学内容表现的生动、形象和富有趣味性。使学习者能在一种愉悦的情景下掌握所学的内容。视听教材的教育性和艺术性是不可分割的,它们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只有正确处理了二者的关系,才可能创作出好的视听教材来。
一、视听教材教育性和艺术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视听教材是教学内容和视听手段相结合的产物。教学行为是在科学、准确的教学环境与教学方式下进行的。而视听手段中的艺术性与教育性可以说不是一脉相承的。因此,视听教材的教育性与艺术性必然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状态。
首先,在内容表现上。影视的主题更多的是通过一定的假设情节来完成的。为了表达主题,编剧可以编写一大堆“事实”、创造一系列情节,再通过视听手段将这些“虚假”的事件组接起来,形成了饶有情趣的视听剧。正是这种视听艺术吸引了观众。相反,教学片强调的是知识的科學性,在教学内容的陈述上来不得半点虚假。因此,视听手段在教学片很难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第二,在表现形式上。影视艺术的创作主要是靠刺激人的视、听觉来实现的。通过对观众的视、听觉的合理刺激,有利于激起观众的情感反应,从而产生心灵的共鸣。因此,影视创作中更多地注重色彩、音乐等因素来增强它的艺术效果。而教育片则要求以“教”为中心,表现因素不仅要求有合理的视、听觉刺激,而且还得符合人的心理需要,它靠的是严密的结构和逻辑来吸引学生注意力的。
视听教材不能通过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来吸引学生,也不能靠刺激的色彩与音响来引起学生的注意。否则会产生本末倒置、喧宾夺主的后果,这是不利于教学内容传授的。
第三,在表现风格上。影视的风格是多方面的。仅导演不同就会拍摄出不同风格的影视作品来。从大范围讲,影视作品的风格大体上有两种,一是纯艺术性的,一是通俗性的。无论是那种形式总会有观众去观看的。不同的是,观看的观众不同罢了。教育片的观众是特殊的,也是特定的。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不是来欣赏的,而是来学习的。这就要求视听教材的画面内容首先应作到让学生能够看得懂。所以说,视听教材的表现风格不是取决于编导的艺术倾向,而是取决于学习者认识的规律和思维习惯。
视听教材教育性和艺术性的对立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我们应该明白二者在对立的同时又是统一的。首先,教育性和艺术性都服务于教学目标。合理的艺术表现有助于科学的教学方法的表现。没有艺术的教学是枯燥的、呆板的;没有教育性,光有艺术性则不能称之为教学片,只能说它是艺术欣赏片罢了。
二、视听教材教育性与艺术性的主次关系
上面提到视听教材中教育性与艺术性的对立统一关系,从视听教材的总体上看,二者不是均等的。教育性是视听教材强调的主要方面,艺术性是次要的。视听教材主要是用来教学的,不是用来欣赏的。因此,教育性应优先于艺术性。从教学对象上讲,视听教材的对象是学生,他们与普通的观众的心理是不一样的,他们的目的是学习。这便是枯燥的教学片有人看,而枯燥的视听剧无人问津的原因。
因此,视听教材的教育性应远远高于艺术性。艺术性只能作用于教育性并服务于教育性。只有正确作到了这一点才能发挥出视听教材的优势,使之成为优化的教学手段。
三、视听教材教育性与艺术性的协调关系
认识到了视听教材教育性与艺术性的矛盾统一性,接下来应考虑视听教材制作中应如何去协调二者,以达到视听教材的最佳表现效果,提高视听教材的教学质量。
正确处理教育性与艺术性的关系,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 整体风格。视听教材的风格是在遵循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的情况下,根据教学内容确定的,不能加之编导的艺术倾向,总体的结构安排、表现形式都要遵循人的一般思维与认识规律。真实、客观地阐述教学内容,作到线条清晰、逻辑性强、重点突出。尽量少用暗示、隐喻等表现方式,另外,教学内容不宜太多,以避免造成学生思维上的混乱。
第二、表现形式。对视听教材内容的表现形式的选择,首先,要考虑其合理性,既要充分利用视听的表现手段,又要避免艺术的渲染。任何形式的表达都应服从、服务于内容的表达。视听教材固然离不开艺术性,但是,过多的艺术反而会削弱视听教材内容的表达。其次,在形式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习者自身的因素,应根据其年龄、认识水平采取相应的表达方式。其中节奏的表现是相当典型的。一般来说,节奏宜慢不宜快。再次,应考虑必要性。有些表现形式从艺术上讲是必然的,但就教育性而言是不合适或不必要的。艺术性可以产生出好的视听教材,但是好的视听教材不一定完全依赖于艺术性的表现。
第三、情感调动。情感是视听教材中的非智力因素,对学习效果是有很大影响的。视听教材是一种形象化的教材,它在调动学生情感方面比文字教材和讲授都有优势。因此,视听教材采取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形象化的表现形式,反对在荧幕上只出现讲授者或文字的形式。情感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靠艺术来完成的,通过艺术的加工,使得视听教材增强了趣味性、提高了表现力和感染力。这种艺术与教育的结合更有利于教学内容的表达。
以上就视听教材的教育性和艺术性的关系作了一个浅析,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作为视听教材的两大特点教育性与艺术性,在实际操作中过多地强调一方或否定一方都是不可取的。在视听教材的制作中,应以教育性为主,艺术性为辅的指导思想指导完成。通过全面协调教育性与艺术性的关系,以使所制作的视听教材成为最优化的教学手段。
【参考文献】
1、 孙家容等:《视听教材的制作与应用》,江苏科技出版社,1993年
2、 侯攀峰 武少文:《视听教材编导基础》,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
3、 李 康:《论视听教材的教学性》(中国电化教育),1996年第8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