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简便计算的解题错因及教学策略
2017-09-26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钟丽华
文/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 钟丽华
浅谈简便计算的解题错因及教学策略
文/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 钟丽华
在数学教学中,计算是否准确是影响解题准确率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能够掌握简便计算方法又是提高解题效率的重要能力。在2011版《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应具备 “探索并了解运算定律,会应用运算定律进行一些简便运算”的能力。但在实际教学中不难发现,学生常常受题目中的某些数据和某些运算符号等成分因素的影响,产生心理上的错觉而引起运算的错误。
一、简便计算的基本类型
名称 字母表示【加法交换律】a+b+c=a+c+b【加法结合律】a+b+c=a+(b+c)【连减的性质】a-b-c=a-(b+c)【乘法交换律】a×b×c=a×c×b【乘法结合律】a×b×c=a×(b×c)【乘法分配律】(a+b)×c=a×c+b×c(a-b)×c=a×c-b×c【连除的性质】a÷b÷c=a÷(b×c)【带符号搬家】a-b-c=a-c-b a-b+c=a+c-b a×b÷c=a÷c×b a÷b÷c=a÷c÷b
二、简便计算的干扰因素
(一)受数目凑整因素的干扰
例如:150-25+75,学生容易做成:原式=150-100=50。算式后半部分是 “25+75”,学生一眼看去认为可先凑成整数100,运算能“凑整”的想法在脑子里很快占了优势,而忽视了运算顺序造成错误。又如25×4÷25×4一题,学生容易做成:原式=100÷100=1,学生认为老师反复强调25×4是凑整的,理所当然先凑成 “100”,忽视了同级运算的顺序应为从左往右,这与学生审题不谨慎,解题心切的不良解题习惯有关。
(二)受 “简便运算”心理定势的干扰
在四则运算教学中我们经常提出 “能简便计算的要用简便方法计算”的要求,目的是促使学生能灵活应用运算定律。但在这一做法的过程中,我们又发现学生碰到貌似能简算,实际不能应用简算的式题,学生就容易出错。
例如,120÷(20+4)一题,学生容易做成:原式=120÷20+120÷4=6+30=36。因为学生心里总想着每道题都有简便的可能,而这道题与乘法分配律的模式非常相似,于是受到心理定势的影响,套用成了“除法分配律”,就出现了如此错误。
(三)受 “0、1”因素的干扰
例如,计算 350-85-85时,有学生会做成:原式=350-(85-85)=350-0=350。学生在计算时看到算式后面的85-85,一心想着这两个数放在括号内的计算结果为“0”很简便啊,这样就忽视了减法性质中 “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等于这个数减去后两个数的和”,从而产生了错误。
三、计算教学的纠偏策略
综上所述,某些因素确实对计算带来干扰,因此在教学中必须积极采取对策,主动地防止这些错误的发生,应采取以下几点做法。
(一)培养良好的审题习惯
计算中之所以会受上述成分的干扰,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良好的审题习惯。数学名师华应龙指出:审题的目的是使学生读题后与已有的经验、知识背景 “直接”建立 “有效”的联系。但学生往往拿到式题就埋头演算起来,有些学生即使能把题目读通一遍再算,也不符合要求。比如式题:3.6÷(0.6+),大部分学生读成 “3.6除以0.6加括号”,这种做法对身体有害无益。我认为首先要使学生按数学语言叙述式题的习惯,像上题要学生叙述成“3.6除以 0.6加的和,商是多少?”学生在有了这种读题能力和习惯,就容易指导一个式题中先求什么,后求什么。其次,为了提高训练的效率,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一些只要求划出计算顺序的练习,对较复杂的多步式题可以边读边想,并先划清计算顺序帮助分析。
(二)在练习中加强变换训练
练习时发挥一题多变,通过数据和运算符号的变换,以及计算步数等变换,使学生在计算中认识到数据的变化和运算关系的改变,直接关系到运算顺序以及能够采用运算定律进行简便计算。例如:在教学时先出示式题0.24×(3+2)× 0.24,在学生利用简便方法计算后,可把题目作以下连续性的变化:
这样,随着同数据不同题型的变换运算,不仅激发了同学们的练习兴趣,同时也调动计算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在思辨中自觉防止干扰,提高计算能力。
从以上可见,计算能力的提高不在于一味地使用题海战术,而在于找出其错误原因,对症下药,提高计算准确率。简便计算的灵活运用需要良好的数感以及对计算原理的精准掌握,教师的有效教学及高效训练是提高计算能力的重要 “法宝”。
责任编辑 徐国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