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债转股的影响及其创新路径分析

2017-09-24李梦逸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3期
关键词:不良资产债转股商业银行

李梦逸

摘 要: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增速趋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快速增加及不良贷款率快速反弹,压降企业杠杆率的压力日益增加,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转股问题再次被提上日程。本文了解把握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债转股的背景,并对不良资产债转股处置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债转股发展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不良资产;债转股;商业银行

前言:不良资产的分化处置是我国商业银行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相比较会发现,当前我国银行的信贷规模正在不断扩张,但银行的利润增长率却并未得到提升,究其原因,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正是限制银行利润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不良资产债转股虽然能够拓展银行的信贷投放规模、促使不良资产重新参与配置,但是不良资产债转股也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因而慎重处理不良资产债转股问题已经成为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1.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债转股实施的背景概述

不良资产债转股一般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将对公司的不良资产贷款债权,通过一定方式转换为对公司的股权。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多部门进行经济债务重组,其中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债权-股权转换。在 1999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实施债转股。1999年实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转股,其背景主要是宏观经济面临通缩压力,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压力较大,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专业性银行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从宏观经济面临通缩压力方面看,受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等各种因素影响,1998年4月至2000年4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数据一直低于 100,宏观经济通缩苗头明显。从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方面看,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1999年上半年的亏损数量比例超过 50%,利息支出占财务费用的比例基本稳定在95%上下。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来看,受贷款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升高,1998 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 32.34%,银行业技术上已经破产的说法广泛传播,急需通过债务重组剥离不良贷款。

2.不良资产债转股处置对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

2.1债转股对经济发展的可能产生的正面作用

债转股的实质作用是变更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使企业能够接受严厉或者痛苦的重组计划,因而其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债务杠杆,优化公司的财务支出结构,同时可以化解银行的债务风险 , 拓展银行的信贷投放通过债转股可以降低银行的账面不良资产率,提高拨备覆盖率,缓解银行核销的压力,缓释不良资产率攀升带来的金融系统性风险。另外债转股方式还可以推动产融结合,化解产能,实现供给侧改革的目标。在债转股过程中,是一种由“融”到“产”的过程,可以实现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深度融合,借助银行业作为资金中介所掌握的信息,为产业资本的产能兼并与重组等提供技术与金融支持,使得更多资源流向更有效率的公司,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同时对于一些国有企业,还可以通过债转股推进企业改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2债转股对经济发展的潜在的负面作用

债转股虽然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是其附带的潜在风险也往往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债转股潜藏着诸多道德风险,其极其容易破坏市场经济诚信体系。作为一种逆向的投资行为其会引发企业的财务逆向选择,对一些原本可以还本付息的企业采取故意拖延或者拖欠债务清偿,将原本偿还的资金转移到企业福利等方面,最终反而倒逼银行采用债转股形式,将原本的贷款转为企业的股权,实质上是引进投资,增资扩股,反而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反向效果,导致企业经营者的不诚信行为。另外,债转股也容易导致银行资产风险系数上升。银行资产风险系数上升债务资本的机会成本是利息,股权资本的机会成本则是所有者将资本投资到风险相当的其他项目上能够得到的预期回报。债转股本身是一种风险投资,而且应当属于一种高风险的“秃鹫投资”。

3.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债转股发展的创新路径

3.1 合理确定债转股比例

当前国外针对债转股的常见做法就是限制不良资产债转股的比例,通过限制比例控制债转股可能引发的风险。首先,我国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要出台规定,直接对债转股的最高比例做出限制以防止助长赖账文化,并加大具体实施的难度,但也不宜过低从而让债转股无法真正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内外的经验数值,这一比例以整个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的 30% 左右为宜。其次,要银行要明确自身债转股的比例,商业银行可以与企业协商,确定单个借款企业的不良贷款债转股比例。从企业方面看,转股的最低数量是让企业能够扭亏为盈,最高数量是在不考虑其他股权处置方式的情况下将来企业盈利后能够回购股权。而单个企业债转股的比例,可能会使该企业的最大贷款行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单个商业银行特别是最大贷款行对于该企业提供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的业务占比,甚至是失去为该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机会。另外,在确定债转股比例以后要向有关部门报批,以尽可能减少债转股实施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并保障本行不良贷款债转股比例适中。

3.2 适当开放银行直接债转股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的推进,对于科创企业的股权投资,在政策上已经有所松动,如 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及的投贷联动,对于科创企业准许银行进行股权投资,而对比此轮债转股的正面清单的企业特点,可能存在一定的科创企业,如此可以将债转股与投贷联动结合在一起,可以适当放开银行对符合投贷联动的科创企业直接进行债转股。另外随着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银行也可以在风险承受范围内自主选择债转股模式,即确定是自己直接持有还是控股子公司转股持有。

3.3 制定持股主体及股权退出机制

从持有主体上看,商业银行要充分借助于资产管理公司,将不良贷款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由后者持有股权或者在集团内部选择合适的主体或者成立新的主体,如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作为债转股后的股权持有主体;对于短期持股的主体,则要考虑通过商业银行的理财计划以及成立股权投资基金等对企业持股。从股权退出机制上考量,拓宽债转股后的股权退出渠道是债转股健康发展的关键,除了前一次债转股过程中采用的由企業回购的方式外,也要积极探索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交易,真正保护好债权人的利益。如对于科技型企业可采用将股权出售给风投或创投机构的方式退出股权,对于上市公司可以在资本市场出售股权,以丰富股权退出渠道。

结束语:

不良资产债转股的重启意味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效果,在供给侧改革实施背景下,商业银行要充分重视与国家经济政策的结合,要合理控制债转股比例,防范企业债务风险以及借助债转股有利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银行竞争实力,在金融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发展地位。

参考文献:

[1] 陆顺,陆岷峰.解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J].首席财务官,2015(7) :312-315.

[2] 周逸杭.关于控制与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研究[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6(11) :236-237.

[3] 邢伟健,汪斌,葛金.新一轮债转股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影响研究[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7(3) 27-28.

猜你喜欢

不良资产债转股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国家发改委:债转股工作成效积极 已投放落地9095亿元
关于加强控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探讨
债转股的法理分析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探析
烂尾楼资产证券化及定价方法的探讨
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