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水平的途径分析
2017-09-23吴建华
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各地城市都在积极探索与实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理论与实践表明,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对于改进和加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也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探讨提高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的途径。
关键词: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要现代化
1.1 理顺管理体制
在体制上进一步完善分级分权管理,重点是梳理关系,管理重心下移,调整职能配置,强化职权利挂钩,从而构筑起上级政府管理的,下级政府不管,条管的,块不管,但以块为主的格局。同时,对块与块、块与条边界模糊的领域建立一种磋商和协调机制。
在运行机制上变应急管理、事后管理、突击整治为源头管理、跟踪管理和长效管理;变人为因素较强的指示、政策管理为主导为以法律法规约束和经济手段调节为主导;对涉及城市整体和长远利益的领域实行垂直管理;同时,有选择地开放市场,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分解管理责任,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扩大城市管理的张力。
1.2 要坚持高效能、科学化的管理原则,建立强有力的、统一协调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体制。
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织成部分,园林绿化的开发与利用要充分考虑到要兼顾水、土地、能源、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目的是要安排好城市居民的的衣食住行,因此,城市领导者,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决策者一定要端正城市建设管理思想,处理好城市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好建设规划与财力、物力的关系,处理好生活和建设的关系,一切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办实事、讲实效。
1.3 要建立责任机制
“任何政府都需要建立一套责任制。这样才能在社会广泛的支持下进行运作。对任何主张民主的社会来讲,责任机制都是基本因素,要成为民主社会,就需要有一套适宜的责任机制。政府组织由公众创立,为公众服务,就需要对公众负责。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要形成责任机制。”
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是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具体操作复杂,需要众多部门共同协作的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工作,因而,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倾力关注城市绿化,要建立城市绿化管理责权制和各级领导目标责任制体系。
同时,按照“明责放权、重心下移、理顺关系、各负其责”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责权,逐步理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
1.4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架构的特征
面对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和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国内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我国国内很多大城市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都迈出了很大的步伐。经过一系列的调整、改革,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架构及运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且呈现出以下特征:
模式特征为经济——社会主导型,即城市政府既要完成规定的城市经济发展目标,又要承担大量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形成了“双肩挑”的格局。
体制特征是分级管理,管理重心下沉,市级管理机构得到精简,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和实际效果有所加强。
管理手段也表现为日趋多元,即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都能在管理中加以实施,同时也取得了相应的效果。然而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格局并没有根本改变。
技术特征表现为已具备了较先进的硬件,并采用了一定数量的软件,大大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但是城市管理技术的整合有待提高。
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要法治化
2.1 坚持“以法治绿”的原则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强法和执法,管理法规要完善,并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管理监察队伍,要知法、执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级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轨道。
2.2 要加快出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管理,走依法治绿之路
“十一五”期间,我们要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初步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的、比较完善的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规章框架,形成和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程序及监督机制。
首先要依法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城市基建绿化工程管理规定》、《城市空间闲置地暂时绿化管理办法》等,使園林绿化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管理有方、监督有力。据了解北京市园林局已于2003年底出台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等一系列北京市地方标准,从此首都城市园林绿化告别了无“地方标准”时代。此外,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带动的绿化成为各大城市新增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多数房产商是委托绿化工程公司进行小区绿化设计施工的,由于没有相应的工程验收标准,开发商在工程验收时头疼,出现纠纷却往往难以评定。有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许多问题和麻烦就迎刃而解了。
2.3 从严控制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
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坚决杜绝各种挤占绿地的行为。不能因个别人意志、个别集团利益而随意修改、变动。要采用法律、行政与经济相结合的手段,来保护
参考文献:
[1]陈欣江.探讨智能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1(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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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建华,身份证号码:41071119791001054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