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笑一笑
2017-09-22张海儿
他总带着照相机坐在前排,想给那个黄头发的女歌手拍一些半身照。她的丰满乳房似乎随时都会涨破那件饰有金属圆片的衣裳。这些照片一张也没有印出来。
—J ·赫勒 《第二十二条军规》 1
在我的职业生涯里(如果那也算职业生涯),长期深埋心里不便透露的一个事实,就是当别的艺术家运用他们灵动的精神或睿智进行创作时,我却只是受着荷尔蒙的驱使,把创造当作满足欲望的替代。这个所谓的创造开始时借助绘画,后来是更加迅捷的摄影,选材和动因越来越和性扯上关系。最初我想,这只不过是对年少成长时期那种社会禁欲主义的反动,后来才发现这个倾向益发不受控制。在选题、素材的获取和作品实施上,我从来都是听任肾上腺素潮汐般的涌动来调节行事节奏,哪怕有时让人觉得没来由就崩溃般地停滞下来。至于手法的直露,我一直争辩说这不过是形式的质朴。由于我一向精力充沛,逮谁画谁,见人就拍上一张,因而大部分人都认为我很有活力很进取,而我也认为是的。直至有一天,一位艺术家朋友直言不讳地说:“你的作品充满力量触动人心已经够好了。而我的作品,则来自于思辨。” 这句不无婉转的话让我很不好意思,觉得自己是个还没开窍的混混。
1985年在广州美术学院读研的时候,我独自享有一整间画室。隔壁的一间,是另一位研究生的领地,中间只隔了一堵不到5毫米厚的复合纤维板墙。整个第一学年,我都在这间画室里画人体。顺便说一句,在那个年月美术教育界有个共识,就是得先画好人体,一个人才能算是有了绘画的资质。而我,虽说以前在上海读本科时没少受过这种训练,但还远未开窍。那年的夏天闷热潮湿,作为新学年的第一份作业,我开始了一项长达一周的功课—画一幅女性全身裸体油画。指定给我的模特是一位35岁的北京女士,她完全不具备我们外省人对首都女子期待的那种卓约风姿(甚至不具备一般女性应有的体态),但这丝毫没有让我畏缩,为了取得合格画家的资质,我装得若无其事知难而上。
这项乏味作业的周期是如此冗长,所以在绘画过程中,到了守则中每半小时规定的五分钟休息,我就给她十五分钟,甚至听任她在工作时呼呼大睡。六天就这样慢腾腾地,怎么都熬不过去。有一天的那么一刻,作为调剂,我拿起搁在一旁的照相机(我生平的第一台照相机),漫不经心地为她拍了几张照片。那时我还未热衷于拍照,也没有意识到就此惹下了祸种。后来事态发展得很快,开始是系党委书记找上门来谈话,然后是科室主任的训斥和院保卫部的调查取证,最后公安局的警察也来了,查的就是我给裸体女人拍照片的事。这时候,我虽然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但由于局势已非我能控制,所以也就以死猪的姿态迎接这扑面而来的滚烫开水。末了,如那时所有这类事情的结局一样,我乖乖地交出了照相底片,并写了一篇貌似深刻的检讨书。现在想来,当时的我居然还为这件天知地知的事是如何被上面知晓的这个问题煞费苦心而百思不得其解,以至无暇细想:为何一具裸体在绘畫上没有问题,拍成照片就成了祸害呢?本来我是有可能借此契机在社会伦理学上作为一番的。
在结束这个故事前要交代一下的是:拍照前我的确征得过模特女士的同意,土地公公可以作证!她还难得地振奋起来为我摆出几个娇媚的姿势呢。
到1989,我已婚七年,包括两年频繁拍照的经历,但仍未想过以照相为生。两年来就成天和美术学院的同学或前同学们厮混着,相互以各自貌美年轻的妻子为缪斯,拍下数以万计的照片。作为混混,当时由于不隶属任何企、事业单位,精力又是如此过剩,于是大家决定向外开发资源,当然,就是女人。不过要找着个把女孩做模特那时并非易事,更不用说遇到像亨格利·乔2那样的问题—说服裸体女人摆好姿势让人拍照。所以我们每天操心的事,就是如何泡一个女孩,把她泡成模特(那个年代就有这点好,老大的人不务正业每天干些不着边际的事还不遭骂,也没人说“木有出息”这类低级趣味的话)。那时一块胡混的除了几个美术学院的本科生外,还有同时读研的杨小彦和邵宏,两位如今已是美术史和图式研究的专门家,另有一位中山大学叫英格丽的女孩,姓什么我忘了,是加州圣迭哥来的留学生,喜欢摄影,常屁颠屁颠地跟在我们后面,很傻很可爱。有趣的是,各位家眷居然也常常从公司溜号出来和我们厮混,而且,常常是她们为我们这些不争气的家伙获取猎物(这个现象有社会学意义必须研究)。记得有一次群狐在街头捕获到一位漂亮姑娘,围上前一顿恭维后就迫不及待把人家拽到花园酒店大堂后的太师椅上狂拍乱照,临了,索问芳名才知道姑娘姓陶,是深圳一家大酒店的客服经理,怪不得那样临危不惧。
虽然三五成群四处狩猎很让人兴奋,但在拍摄那种我称为私密性的照片时,我是不敢传唤这帮狐群狗党的,否则,不仅是人家姑娘要饱受惊吓,我做事也无法专注。当然这样做会有损失,那就是在狩猎时没人来壮你的鼠胆。
话说那天我如常骑着自行车在东华东路3一带瞎转—这里今天仍破旧如初,留有几分老城的可爱,偶然瞥见路旁有位烫卷发的女孩,丰腴得有点费里尼电影里的那种,嘴唇红艳艳的。我当即有点犯傻,犹豫着要不要请她做自己的模特。就在这样踌躇着的时候不见了她的踪影,我登时慌了手脚,对搭讪的畏惧一下子忘到了九霄云外,忙调转车头在交错的小巷里胡追乱寻,直至在一处巷口把她截住。在听我笨拙地解释过这突兀举止的意图后,她只是向我要了纸笔写下一处地址并说:“明天到这来找我,如果能见着面那我就答应你。”
第二天我按纸条上的地址寻找,刚到那地方就被吓着了。原来这是一处戒备森严的部队机关,身高和打扮都极像雷锋的卫兵荷枪实弹地站在水泥墩上,神情严肃。我定定神打消转身就跑的念头,拿出家住省委机关大院时和警卫连士兵打交道的那一套应付了卫兵的严厉盘查。如是我通过了几道哨卡,径直到了女孩的宿舍并看到她惊愕的脸。后来女孩告诉我,她当初这样约见为的是确认我并非坏人,“如果这么严格的哨卡你都通过了,证明你坏不到哪去。”她说。我本想告诉她,除我外,也只有真正的坏人才能通过这样严厉的盘查。不过我还是忍住了没说,我不是个处处扫兴的人。后来,后来自然是她答应了做我照片里的主角,然后我们就兴致勃勃地开始挑选拍照用的衣裳,我别有用心地只拣超短裙和无袖T恤往她的包里放,放完后约好拍照时间就走了。endprint
等待拍照的两天里,我按捺着兴奋摩拳擦掌准备好好表现。我找到父亲的一位下属,以前在部队做过宣传干事的,求他回原单位找来一台哈萨布拉德500C/M 4,我知道他有。这台装着标准镜头的瑞典老相机已破旧不堪,取景器的毛玻璃破碎得四分五裂,用透明封箱胶纸粘在一起,不过从外表看还是比我的尼康帅。那时我还没看过安东尼奥尼的《放大》5 ,但也知道一台哈萨布拉德确实可以让人看上去很专业的样子。另一件物品我要在这次拍照用上的,在这里说出来非常不好意思:那是一条来自巴黎的吊袜带。那时我已到法国游历过,巴黎旧书店成堆的19世纪色情明信片吸引了我,上面的姑娘千娇百媚,個个下身都系着一条吊袜带,充满诱惑。我想,这应该就是后来我那一发不可收的恋物倾向源头了。这条吊袜带是那种老派的宽幅式样,但我觉得它附在新新女孩的身上一定会带出不同的风韵。它是我在皮加勒街区的一家色情商店购买的。色情商店的老板一般都是些粗鲁的人,这家的不同,多愁善感,动不动就流眼泪。这位智利人当时正在申请法国的艺术家居留权,他给我看了他的许多画作,说真的非常不怎么样,但我还是很礼貌地控制自己不要扫他的兴。临了,我给他拍了好多照片。他的店,那种氛围,使我想起布拉塞拍摄的巴黎夜店。1990年,我再次到皮加勒去看他,还到他在卢依里的住所去过,这次我看出来他是一位同性恋者。不过这些都得到此打住,因为和我拍女孩无关。
拍照那天对我就像祭祀的日子,激动万分但又得保持仪态,我只记得自己频繁地整理布景调节三脚架,借以掩饰那种不知所措。那天的很多细节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在女孩子系吊袜带够不着大腿后侧的时候我上前帮忙,裙下溢出的芬芳让我意乱神迷,颤抖的手怎么都无法将袜带准确地扣到袜口沿上。
再后来,我又拍了很多很多的女孩肖像,并把整个系列笼统地称作“坏女孩”。我的本意不是要呈现社会规范中的那个坏,而只是将自己身上的许多不洁都通过这些女孩丰腴白皙的肢体消解了,在歌颂她们的时候又亵渎了她们。尽管确实,她们中的许多真的来自风月场。
前几天,我又到那座部队机关去看过,它还在。那些三层高的朴素的宿舍楼都没有了,堵在眼前的是一座超大、玻璃幕墙包裹的大厦,牌坊也改得不成比例的像娱乐会所门脸。水泥墩子还在(应该也不是原来那座),上面站着的士兵打扮得像曼谷的交警,穿着花哨的新制式服装,戴着塑料盔,站得笔直笔直。我还是比较喜欢士兵打扮得像雷锋。
20多年的拍照生涯养成我许多不好的秉性,比如,即便是在最没有必要的场合,我也随身带着一台相机,幻想着不要错过任何侥幸碰上的女孩。事实上,由于身手不够矫健,我多次失却了宝贵的瞬间—宁芙6们不是移出焦点就是眨巴了眼睛,有时候太激动,自己的手还会像帕金森患者那样剧烈地颤抖起来。对频繁失焦的追悔导致我频繁地做着相同的梦,在梦中总是出现美貌的女子—香软娇媚的那种,挑逗我要拍上一张的冲动。但这时我的手头不是没有相机,就是相机的快门永远按不下去。要命的是,在转身狂奔回家取相机的时候,总有几个永远想不起名字的狐朋狗党取我而代之,黏贴在女子身旁让我嫉火中烧。取相机的道路总是荆棘丛生,充满艰险,有时双腿还不听使唤地怎么也迈不开。更为滑稽的是,有时因为路途遥远,在克服重重困难的过程中,故事的发展就转向切入了毫不搭界的另一场景。而在那些成功地进入拍照环节的梦境里,照相机总是瞬间变成一只破烂不堪的铁铅笔盒,弹簧噼里啪啦地往外蹦。还有一些梦境就更加荒诞不经,比如置身于一架航空史早期的木结构飞机上掠过小时候生活的街区,自己则像投弹手那样自上而下地拍摄街面上的行人,机翼刮在电线杆上啪啪作响……
当然,这些梦从未真正困扰过我,我甚至还自以为准确地对它们解析过几回。但是,对自己作为一个从业者的生态,我从来没能到位地自我解析或被人描述过。直到不久前重读J·赫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才发现他描绘亨格利·乔的文字,恰似一幅以我为蓝本的肖像:
“他常带着一架结构复杂的黑色照相机着了魔般到处奔跑,老想用这只照相机给裸体女人拍照。他拍的照片一张也印不出。他不是忘记装胶卷、打灯光,就是忘记揭开镜头盖了。要说服裸体女人摆好姿势让他照相,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可是亨格利·乔在这方面自有窍门。
‘我这个人赫赫有名,他常常这样大声嚷。‘我是《生活》杂志7大名鼎鼎的摄影师。来拍一张出色的照片,好登在大杂志的封面上。那样就成了好莱坞的大明星。用不完的钱,离不完的婚,一天到晚和男人们睡觉。
天底下没有几个女人听了亨格利·乔的这种甜言蜜语不动心的。妓女们总是热切地一跃而起,无论亨格利·乔要求她们摆什么稀奇古怪的姿势,她们一定立刻照办。女人使亨格利·乔神魂颠倒。他把女性当作偶像,狂热地崇拜她们。他觉得女人是美妙的奇迹,看着令人赏心悦目,心醉神迷;她们是取乐的工具,威力大得无法估量,锋芒锐利得无法抵挡,而且娇艳已极,卑鄙无耻的家伙是不配享用的。
亨格利·乔只能把裸体女人之所以会落到他手里解释为一种极大的疏忽,这种疏忽一定会很快得到纠正的,因此在有人得知消息把她们骤然带走之前的短暂时间内,他总不得不尽可能地利用一下她们的肉体。玩弄她们呢还是给她们拍照,他始终犹豫不决,因为他发觉同时做这两件事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他觉得这两件事几乎一件也做不成,因为他随便办什么事总像中了邪那样非急急匆匆不可。他的照一张也印不出,而到手的女人一个也没有玩成。奇怪的是,亨格利·乔在当兵之前倒确实担任过《生活》杂志的摄影师。”8
是的,亨格利·乔就是我,鼎鼎大名的照相混混,没能蒙命运眷顾总赶上美女守护神的疏忽,也生的不够早,好给《生活》杂志做摄影师。虽然为《时代》周刊9拍过几年照片,但心里向往的却是随时光倒流回去,拍摄那种香艳的沪上月份牌。作为一个拍照强迫症患者,我还真不在乎拍的是什么。说到底,这个世界总有些事物是别的摄影师拍不来或不屑一拍的,那,就统统交给我吧。endprint
注释:
1.摘自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CACTH-22),约瑟夫·赫勒 (Joseph Heller) 著,南文、赵守垠、王德明根据CORGI 1975年版译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 第35页
2.亨格利·乔,作家约瑟夫·赫勒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中的一位人物,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空军驻意大利撒丁岛的飞行员,摄影狂热者。
3.东华东路,位于广州市原东山区,今天的越秀区,是一条由东向西的旧街道。
4.哈萨布拉德500C/M (Hasselblad 500C/M),瑞典哈萨布拉德公司1970年出品的一款成像片幅为 6×6 厘米的 120 規格照相机。
5.《放大》( “Blow-Up” ),由意大利导演M·安东尼奥尼执导的一部电影。片中男主角是一位摄影师。
6. 宁芙(Nymph),希腊神话中次要的女神,有时也译作精灵或仙女。她们出没于山林、原野、泉水,是自然幻化的精灵,一般是美丽的少女形象,喜欢歌舞。(释条参照自维基百科中文版 zh.wikipedia.org/wiki/宁芙)
7.《生活》(LIFE),美国杂志,时代出版集团创建人之一亨利·卢斯创办于1936年。
8.摘自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CACTH-22),约瑟夫·赫勒著,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 第75-76页
9.《时代》(TIME),美国出版的时事周刊,亨利·卢斯和布里顿·哈登创办于1923年。张海儿曾于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为其亚洲版做摄影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