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之路径
2017-09-22施春来
摘 要:由于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成过程容易存在急于求成、技术成果与人员易流失、成果鉴定隐患、开发指向性缺失和非此地发明综合征等陷阱。因此,众创科技小微企业需要采取搭建技术创新研发机构、保持异质技术人员活力、俘获创新竞争资讯等核心对策,培育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关键词: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培育;创新能力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7-0017-03
一、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生成问题
政府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为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空间和社会氛围,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成长首先来自于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有效提升。国家统计局曾经发布过《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分析报告》,从技术创新能力的角度提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四个指标:一是潜在技术创新资源指标,包括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数、企业工业增加值、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等项。这一指标包括人力资源存量和经济资源存量,主要反映企业潜在的技术创新能力。二是技术创新活动(研发、改造、引进、推广)评价指标,包括科技活动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研究和试验发展(R&D)活动经费投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等项。三是技术创新产出能力指标,包括申请专利数量占全国专利申请量比例、拥有发明专利数量占全国拥有发明专利量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等项。四是技术创新环境指标,包括财政资金在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中的比重、金融机构贷款在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中的比重等项。
从以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四个技术指标要求可以看出,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表现均有比较大的差距,同时也从另一现实反映出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不同特点:从创新的技术形态和内容看,眾创科技小微企业以产品创新为主,尤其是产品功能创新;从创新的新颖程度看,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多为模仿创新和改造创新;从创新的技术来源和途径看,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是以国内技术转让创新为主;从创新的内在发生机制看,众创科技小微企业适合从事循序渐进技术创新;从创新的组织体制和活动方式看,合作创新是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最佳选择。
相对于其他成熟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过程是一个系统过程,而对众创科技小微企业而言,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某个环节的陷阱,都可能会对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生成和成败产生重大的影响。
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成长初期没有现成的市场营销网络,没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没有较高的产品信任度和政府政策运用等资源,这就意味着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后的产品进入市场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其他大中型科技企业。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过程是一个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由小到大的渐进加码过程,伴随市场对小微企业产品的认知认可以及有效需求的实现过程也是渐进式产生,市场上急于求成是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成的第一个陷阱。
许多情况下,人们会认为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的筹融资资金来源是决定因素,其实更关键的是人。因为:(1)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研发人员少,开始时可能是创办者自己拥有某一项专利技术或决定选择某一项技术为己所用,技术人员中兼有技术开发推广能力的更少,而这种能力在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开发过程中又是至关重要。(2)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加之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社会的诚信认可度有待提高,技术创新成功后技术人员往往会由于某种因素带走研发技术或另立门户,在众创科技小微企业中屡见不鲜,不仅极大地伤害企业创办者前期技术研发热情,更严重影响了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的推广、完善、提高和企业正常的发展。此乃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成的第二个陷阱。
由于受限拥有资源等因素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对技术创新过程往往不重视科学的可行性分析,产品开发前随意乐观,参加成果鉴定务虚多于务实,宣传多于产品价值诉求表达。众创科技小微企业中通过业内专家咨询和市场调查进行可行性分析的比重很低,尤其是对技术开发后期的市场开拓、推广持盲目乐观态度,对困难分析不足,容易造成许多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开发中途夭折、成功率低。另外,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研发立项方向的选择与所在区域环境现状与政策导向(如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没有衔接耦合与相关性,脱离区域发展指向性或违背区域发展政策将使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失去发展根基和土壤,导致自生自灭现象的发生。此乃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成的第三个陷阱。
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基本没有自己的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场所、设备等条件。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实验开发的技术成果急需有可信度较高的权威机构认定认可,现行体制下多数科研技术成果鉴定是由不承担开发过程和推广后果责任的临时专家小组负责(即使是政府科技主管部门邀请组织的)。某些政府行政行为的干预、商家市场操作等渗入成果鉴定中可能导致科技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失真,起不到应有的权威公正的把关鉴定作用,为后期的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市场推广埋下了隐患,而这种隐患对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是十分致命的。此乃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成的第四个陷阱。
相比于处于初创期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基础的众创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其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过程则尤其需要防范技术创新比较成功之时容易出现的研发困境:“非此地发明综合征”。它是指一个比较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认为只有他们才拥有某一领域的知识,因而拒绝接受任何来自外界的新思想,逐渐丧失技术研发活性,进而降低技术研发绩效的倾向。随着技术研发小组成员在一起工作的时间变长,一个小组就会逐渐成为一个稳定而有凝聚力的研发项目团队。团队每个成员都竭力以一种能减轻他们必须面对的压力和不确定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工作环境。这样,就形成团队内部成员之间很好合作,而通过减少同外界的沟通,与外部的信息和影响隔离开来的状况。对多数比较成功的众创科技小微企业而言,这是需要解决的一个管理陷阱,也是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成的第五个陷阱。endprint
上述众创科技小微企业需要面对的五个技术创新能力生成过程的陷阱,并不是不可避免或没有应对之策,在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生存、成长整个生命周期中,技术创新研发机构搭建、异质技术人员活力保持、竞争资讯俘获等是防范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成过程陷阱的核心对策。
二、搭建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承载机构
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发展初期基本没有可能会成立专门的、具有独立研发职能的承载机构,但并不等于说没有成立技术创新研发机构的必要或相关的功能。一方面,众创科技小微企业需要得到市场客户的需求认可,解决企业生存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验证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业内位置。如何搭众创建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承载机构,实际上可与企业创办同生并行。
首先,选择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召集人)。一個成功的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对于企业研发机构日后的研发团队文化以及长期的研发计划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不同于企业其他职位人员的特征,技术研发负责人(召集人)首先应是在技术研发方面有一定成绩的科研人员或工程师,同时又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对于企业创办者的经营理念与愿景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前期可由创业者自行担任负责人);在与当地的政府科研部门、大学或科研机构接触时能有效地克服各种矛盾与障碍;对于众创科技小微企业自身技术的发展趋势具有一种比较清晰的研究、判断和理解能力;能将研发机构的技术人员与制造、营销战线人员紧密联系在一起,较大限度地将有关创新技术意愿去影响制造、营销机构,甚至关键市场客户,因为快速地进行企业技术研发信息交换传播对于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研发机构融入整个企业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要确立小微企业研发机构的合理规模。通常初期的研发人员少使得众创科技型小微企业认为没有必要搭建研发机构,而即使有研发机构也并不意味机构内研发人员就会形成研究专业规模。事实上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研发机构太小,会缺乏规模效益,研发人员之间会缺乏应有的研发交流创意碰撞。一个小的研发机构也较难得到当地政府科研主管机构足够的重视和资源支持,就可能在信息获得以及参与有关科研合作等活动方面有很多障碍。从松散的研发小组,到独立设置研发部门,再到研发机构把研究和开发的机构职能设置逐步分开,并以开发为主,这样的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的规模递进轨迹,反映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承载机构的演变基本规律。
再次,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的项目开发采用项目组的运行机制,将项目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项目组要覆盖从研制到生产、测试、安装,直至售后服务的全部技术准备工作过程。项目完成时,项目组须提交大量的文档,包括最终的用户手册。项目结束后,项目组解散,成员根据新项目的要求重新组合。对科技小微企业而言,项目制的技术开发过程比较有利于企业从技术开发环节到市场开发环节的灵活对接,对用户的需求把握和客户亲密度十分有利。
三、保护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研发人员的异质性
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创造条件设立研发机构并不会也不应该取代技术研发人员的个体创新力,更不会遏制技术研发人员的创造力。反之,企业期望目的之一在于建立一个有助于获取技术研发最佳想法的创意产生程序,并在创意产生的早期阶段,为研发员工提出非常明确的指导方针。由于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人员的稀缺性,因此如何保护、保持技术研发人员异质性和留守的稳定性,关乎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可持续。
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人员不同于企业中的其他人群,主要的异质性表现为其创造力,包括思维清晰、活跃,能迅速产生许多想法;能够产生难得的原创思想,评价资讯时能从资讯内容中分辨出资讯来源能力;不论问题导向何方,都能对问题进行后续研究,愿意花时间来分析和探讨问题;不轻易做出判断,不提前做出承诺;比较重视周围群体与工作氛围。在一个创造力很高的实验室里工作的人,要比那些在缺乏创造力的环境中工作的人更有创造力。
在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研发机构或项目组中,研发负责人或企业领导要特别关注那些善于分析、有好奇心、独立、聪明、性格内向以及喜欢挑战技术研发中难题的人。这些人一般性情复杂、灵活、自立、敬业,能够容忍模糊和不确定性,一般有较高的自主和变革的需求,不愿顺从别人。然而,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研发机构的成功需要团体努力,也就是说,众创科技小微企业需要的技术研发人员不应该是不合群的。在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研发机构规模较小时,有必要认真检查技术研发人员对模糊和不确定性的容忍度,以及检查自主和追求变革的需求。由于大多数新思想不是通过阅读文献,而是通过与从事类似问题研究的同行、研发同事沟通而产生出来的,因此内部相互沟通氛围营造是非常必要的。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人员需要具有的另外一个理想的品质是内在因素控制力。他们往往把事情的发生归因于那些内在因素(如能力和辛勤工作),而不是外在因素(他人帮助和运气)。
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研发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既要能够整合那些性格迥异、自治而又才华横溢的技术研发人员,也要能妥善处理与研发项目管理、人事管理和战略管理有关的活动,这也是众创科技小微企业能否留住稀缺的技术研发人员重要因素。
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到底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不流失技术研发人员,尤其是具备异质特征的核心技术创新人才?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尤其是其创办者不应该让技术研发人员自己选择是否留下,或到了屡屡发生技术研发人员离职时,才开始考虑如何稳定留住他们,应未雨绸缪。这里的核心问题有两个,如何承认技术研发人员的技术成果和价值,如何保持技术研发人员的智能储备与更新。除了技术拥有者以技术入股作为企业创办者股东外,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有必要优先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层面解决“技术产权激励机制”。技术研发产权激励缺失是多数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通病,表现在技术创新上,一方面,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技术创新者的贡献没有得到产权确认和价值体现,从而使得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难以持续。endprint
除了采用技术创新股权奖励(尤其是早前期的技术骨干)措施来稳住科技人员外,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在研发具备一定规模后,通过为技术研发人员提供持续不断的专业培训和再教育机会来吸引留守人才,也是一种重要的投资而不应被理解为费用开支的举措,哪怕有时企业现金流还比较紧张时。现代高新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任何人不可能利用自己已掌握的知识技能开展持续的创新活动,必须不断主动进行自身或团队的智能开发和知识更新。其实,众创科技小微企业选派技术骨干参加相关业内专业培训或技术交流研讨会等,也是重要的企业自身形象展示与技术研发成果口碑推广的好机会。
四、众创科技型小微企业俘获技术创新的竞争资讯
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过程比较忽略对外部的具有竞争力的技术创新资讯有意识、有规划的获取。竞争资讯对于众创科技小微企业识别、筛选技术创新方向方案很重要:如果获得的外部技术资讯真实,并且与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导向相符合,则企业识别、筛选的难度不大,对增加众创科技小微企业的技术存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反之,缺乏竞争资讯或资讯滞后,众创科技小微企业不但技术得不到提升,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用于识别引进技术,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更关键的是,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将丧失技术创新领先发展的最佳机会,使得众创科技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力降低。
眾创科技小微企业规模小成长早初期阶段可以有组织召开竞争技术资讯方面的内部交流会议,也可邀请专业人士对竞争资讯获取的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技巧,加强对主要竞争对手(或跟随对手)的技术创新资讯研究。对众创科技小微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可选1—2个),指派一位专门人员作为负责该对手的“专家”,组建多方面人员参加“虚拟”的竞争资讯小组,负责评价竞争对手的行动和战略,以确保众创科技小微企业制定的针对该主要竞争对手的技术创新战略的正确性,从而确定在开发与市场中应采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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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娇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