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环境调查
2017-09-21刘佩琳刘珈池曾杺艺
刘佩琳 刘珈池 曾杺艺
摘要:文章基于对四川省成都市1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典型调查,通过描述性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现状,了解其融资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需求较大,但抵押物较难处置,银行对其贷款额度有限,存在着外部融资需求难以解决的问题。文章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针对新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的政策建议,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改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政策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贷款
2013~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到了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张晓山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农业规模的扩大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部长韩长赋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落实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中央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的建设制度,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因此,在新形势下,应更加重视农业规模经济的发展,培育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而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与,但是,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目前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不能很好的满足农业经营者的需求。近年来,由于农民自身经济实力的壮大,小额信贷贷款的扩大,再加上朋友和亲戚的借款补充,普通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得到稍微缓解。但是对于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小额贷款和亲友借款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这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发展,其中的资金短缺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基于以上问题,本文将分析新型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的阻碍因素,针对阻碍因素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近年来,许多学者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研究对象,研究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融资需求、融资渠道和融资困难。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研究方面,农业政策法规部通过调查研究山东省齐河县、武城县和上海松江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大,投资高,资金严重短缺,贷款需求强劲。沈建明、何日贵发现抵押担保物和贷款范围的金融需求发生了巨大改变,根据对浙江省衢州市主要农业企业的调查,金融产品、信用期、抵押质押品和贷款范围的金融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研究方面,黄祖辉2009年对浙江10个县(市,区),36个乡镇(乡镇),96个乡镇的186个农业专业大户,10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44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研究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大多数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或信用合作社贷款、个人或单位贷款、政府补贴或支持资金。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难方面,谢玉洁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面临不具备融资资格、融资需求高于可贷金额、融资成本高、融资期限不匹配和缺乏有效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困难,因此需要金融创新解决融资困境。丁莹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更加多元化,体现在信用产品需求多样化,中间业务产品和产业需求的多元化。张照新、赵海认为,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和申请手续复杂,大多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和中小型农业企业交易成本高,难以获得正规的金融支持。张道明认为,新型农业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生产规模小,缺乏有效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品和质押品。而农村土地对土地本身的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抵押存在法律障碍,贷款难的现象普遍存在。林乐芬、法宁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的经营规模、对融资的金额要求和期限要求、银行提供的信贷融资产品和服务情况、政府的支农资金担保和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可获性。然而,已有的研究大部分都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发展的评估,较少以融资的视角来看待问题,缺乏有效数据。本文基于对成都市二、三圈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典型调查,实地调查并采取发放问卷和面访相结合的形式,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环境,更准确和全面地了解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因素,这对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数据来源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了现代农业的骨干。本文以成都市二、三圈层的典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调查对象,2016年下半年,研究小组采用分层抽样、典型調查的方法选定对在双流区、蒲江县、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5个城市(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研究,同时也对样本所在地的共15家金融机构进行了调查,
(二)样本分布
本次调研收集了30份有效问卷,样本分布如表1和表2所示。
1. 73.3%的企业主认为当前阻碍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为资金不足。其次是经营能力不足(40%),具体数据如表3所示。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通过率高。15%的企业近期申请过贷款,获得通过率为100%。通过的贷款中,83.3%来源于商业银行,16.6%来自政策性银行和亲戚朋友。
3. 相关手续繁琐是阻碍其申请贷款的主要因素。40%的企业没有申请过贷款,相关手续繁琐是阻碍其申请贷款的主要因素。
(二)金融机构
通过对金融机构的问卷调查,本文对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情况进行了描述性分析。
1. 多数金融机构贷款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得到财政补贴。80%的金融机构如果贷款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得到政府补贴。
2. 金融机构贷款偏好对象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6年93.3%的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了贷款,且主要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7%的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额约占总贷款额的1%~25%;又有63.3%的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额约占总贷款额的25%~50%;9.7%的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额约占总贷款额的50%~100%。如表5所示。endprint
3. 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主要是抵、质押贷款,大部分的抵押物是土地及经营者自有财产。
4. 目前最需要的是提高机构经营资金的风险管理。93.3%的金融机构认为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支持,目前比较需要的是降低贷款抵押、评估的收费,然后是简化贷款程序,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最后是增加新的贷款品种。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1. 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对其他新型经营主体而言,贷款较容易。金融机构贷款偏向产业化龙头企业,这是因为产业化龙头企业自身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者建立了完整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较为完整,金融机构可以进行监督。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弱同时贷款数额较大,银行贷款出现坏账风险大。龙头企业除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制度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普遍较弱,缺乏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发展较好,但存在着资金不足这一阻碍其发展的主要因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银行坏账出现较少,但是由于贷款额度需求较大,抵押物较难处置,因此银行对其贷款额度有限,存在着外部融资需求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政策建议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主动建立较为完善的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这样便于银行在放贷过程中的监管,能够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一定的控制。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购买农业保险。转嫁其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补偿自然因素引起的经营损失。
3. 将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进行抵押。变换为易变现的抵押物,可以使银行资金周转较快捷,敢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放贷额度,满足其外部融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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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建明,何日贵,段国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需求——以浙江衢州为例[J].中国农村金融,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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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林乐芬,法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融资障碍因素实证分析——基于31个乡镇46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6).
(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