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享设施到共享价值
2017-09-20李明强
文/李明强
共享医疗的经济学内涵
谈到共享医疗,首先要明确它是什么。共享医疗是共享经济到一部分,有人会说,医院就是“共享”的医疗,患者和医生共享医院设施,何必另立门户?探讨这个问题,要回归两个经济学概念,规模效应(scale effects)和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s)。
规模效应也称为规模经济。传统的出租车和酒店行业即固定成本由于使用频次的增加而得到分摊。而在医疗行业,患者和医生“共享”医院的资源,也可以说是一种规模经济。在我国,这种医院规模经济被发展到极致,数千床位的医院比比皆是,但医院总体规模经济不一定能够转移到个体的患者或者医生身上。
网络效应则指的是一个参与者对资源的使用对其他人有价值外溢,参与者越多每个参与者获得到价值越大,网络效应更适用于描述共享经济。网络效应带来的是每个参与个体的直接获益,参与的个体越多,每个人的获益就越大。
互联网这个虚拟平台能够提供的医疗服务十分有限,需要与线下实体结合, O2O(on-line to off-line)应运而生。在O2O热潮中,平台方需要明确,O2O并不等于是共享医疗的全部,它只是工具,更加重要的是背后那些医疗服务提供主体,他们之间是否能够产生网络效应,而且每个参与方都从别人的参与中获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医疗协同平台(care coordination platform),成立于波士顿的病人追踪平台PatientPing收集病人在不同服务提供者发生的就诊信息以及医嘱,实时信息共享给参与平台的医生,这样医生可以更好地安排协同性的治疗,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都是分别看病人,病人在不同医生之间可能得到重复或者冲突的治疗。这种平台就更加符合共享医疗的内涵,因为它存在网络效应。
共享平台医生更愿主动匹配患者
共享经济往往要借助一个平台来实现,医院虽然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平台”,但它同时还是医生的雇主。当患者数量增加时,医院要最大化规模效应,也就是最大程度吸纳病人,这决定了医生必须去被动消化病人,而不是主动匹配最合适自己的病人。在很多情况下,病人的规模不但没有产生跨界网络效应,反而因为透支医生的时间产生负效应。
Medical Mall与传统医院的区别在于它是一个由多家医疗机构组合成的平台,平台本身是相对中立的,参与者也相对独立。这个平台上,独立机构的医生可以主动与患者匹配。医生在这个平台上更容易因病人规模的增加实现网络效应。另外,Medical Mall的参与方若都能够维护比较高的医疗品质,可以分享相互之间的口碑,而不仅仅是基础设施,患者更愿意去就诊,同时也带来网络效应。从这个角度来看,与传统医院相比,Medical Mall是带有更多共享性质的平台。其价值不仅来源于患者规模,也来源于医疗服务者之间的品牌价值溢出。
医保将共享平台益处最大化
在许多发达国家,医生执业的一种比较常见的形式是IPA,也就是医生联合组织。IPA与独立行医的医生签署合同,IPA面对的往往不是个体患者,而是健康保险计划(如HMO),健康保险计划可以与IPA签署合同,间接与医生合作,为病人提供医疗健康保健服务。IPA内部的医生之间也可以跨区域诊疗患者,这也形成了一种网络效应。另外,每个参与IPA的医生都增加了整体议价能力,与各医疗保险公司协调服务费用,这也是一种网络效应。
医疗系统的基本组成是患者、医疗服务方和保险支付方。仅仅有连接医生和患者的平台是不够的,一方面患者需要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另一方面患者对医疗质量和效果缺少鉴别能力,需要第三方评估。而保险一方面是支付方,另一方在支付过程中天然产生用于评估医疗质量的数据。没有保险的参与,就难以最大化医疗共享平台的益处。IPA组织就是与健康保险计划签约,为保险用户提供服务的组织。在保险的参与下,可以改变医疗按项目付费的形态,采用按人头支付的安排,促进服务方的网络协同。这就很接近医疗界的凯撒(Kaiser)模式。
尽快建立平台安全维护机制
共享医疗的前景固然美好,但也存在挑战。现实中,我国能够自由执业并参与共享平台的医生仍是少数,共享医疗面临供给瓶颈。对于同时面对患者与医生的双边平台,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就会出现责任分担问题。医疗责任远比普通商品责任要复杂的多,而相关法律法规仍不成熟。还有一种潜在的风险是,随着平台的扩大,每个参与的医疗服务方犯错被发现的概率都变得更小,而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又会危及整个平台的声誉。这都需要平台第三方对医疗的安全、质量设立标准,并且形成相应维护机制,这个过程可能要比编写一个平台的App要漫长和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