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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作红线在哪儿

2017-09-19宁艳阳

中国卫生 2017年12期
关键词:慈济公私总医院

文/本刊记者 宁艳阳

事件回顾:

今年5月,中国之声发表系列报道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为一家营利性民营医院——宁夏慈济老年病医院“揽生意”,两家医院关系暧昧。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布调查结果,宁大总医院存在违规参与慈济医院设置、公职人员违规持有民营企业股份、部分医师违反多点执业和行业作风规定等违规违纪问题。责成宁大总医院立即终止与慈济医院的管理关系;立即启动对慈济医院校验程序;立即注销相关医师在慈济医院第二执业地点。

根据媒体报道,慈济医院共有7名股东,其中6人为宁大总医院在编在职或者退休职工,法人代表徐克宁时任宁大总医院副院长,现已退休。此6人均为代持股人,所持股额由宁大总医院1591名工作人员集资组成,出资员工与注册股东签订了《协议书》,每位员工投资入股金限额为5万元以内。此外,慈济医院共有124名执业医师,其中122名为宁大总医院医师,均已多点执业备案。媒体还电话采访了慈济医院2017年1月~5月期间的67名住院患者,发现其中31人首诊来自宁大总医院。8月8日,慈济医院完成股权变更,6位代持股人的名字已被宁夏朔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取代。但徐克宁仍是慈济医院的法人代表。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职工集体入股民营医院事件,随着两家医院的全面脱钩归于沉寂。然而,关于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究竟如何合作,合作的边界和红线又在哪里的思考,却没有也不该就此停止。

合作形式多样

据记者了解,目前,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合作主要有4种模式:业务指导型,公立医院以输出品牌、管理、技术等形式,与民营医院共同培育医疗服务市场,利益分配上双方按协定比例提取。

资源共享型,由于公立医院住院病人较多又不能马上扩大规模,只能向民营医院借床,以缓解病人住院难、看病难的压力。

公立医院托管民营医院,民营医院产权所有者将医院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公立医院,明晰医院所有者、经营者的债权关系,实现医院效益最大化。

股份制合作模式。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新建或控股某民营医院,持股方共同成立董事会,执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获益方式为分红、医院运营管理劳务获益。

此外,随着医联体的全面、深入推广,公私合作又多了一种模式,即医联体内,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通过互相联合、互相支持,共同推动区域内卫生资源、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不营利是底线

有专家认为,无论公私合作采取哪种方式,只要实施得当,都可以实现政府、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以及居民的四方共赢。

因为,政府是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和监管者,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满足老百姓需求是其重要职责,公私合作恰恰可以达到优势资源延伸利用、资源互补、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目标。公立医院通过合作,可以实现自身扩张,提升影响力和品牌效应,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民营医院可以借助优质的医疗资源全面提升自己。公私合作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则能得到更多、更高水平、更多元化、更多层次的医疗服务。

然而,在我国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多年合作的实际操作中,跨越合作边界违规经营的风险也越埋越深。在公私合作的过程中,公立医院输送不良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质疑,也从未停止。

宁大总医院事件发生后,面对记者关于“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合作底线在哪里”的提问,参与调查的宁夏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核心是能否营利,也就是说,公立医院可以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允许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而慈济医院在当时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就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公益性是前提

对于公私合作之后,如何杜绝不合规的转移患者,防范利益输送,守住合作红线的问题,有专家认为,目前,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合作中还缺乏一套成熟的机制,必须加强对公立医院领导职权的约束,做到事先约束,而不是事后调查。

此外,民营医院作为新兴力量进入医疗市场,有着与公立大医院合作的强烈需求,一旦正常途径走不通,就可能会催生他们做出剑走偏锋、违法乱纪的行为。因此,如何在制度上畅通合作渠道,保证合作双方互利互惠;在管理上防止院际合作成为院级领导间的私人行为,应该成为下一步医疗改革的重点内容。

有着同社会资本、民营医院多年合作经验的南京鼓楼医院院长韩光曙认为,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民营医院合作时,应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选择志同道合的合作者,其公益性定位在任何时期都不能改变。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钟东波曾表示,公私合营确有风险,比如监管不到位,合作就会变成公立医院到处“挂牌”,为私立医疗机构招揽患者的行为,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还会造成对患者的误导,最终影响患者健康权益,引发更加复杂的医患矛盾。为防范这些风险,公私合作的前提应该是: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进行。

当下,公立医院牵手民营医院的案例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被业界接受。但一位医改专家对记者说,在改革进程中,公私双方都不妨停下来重新审视一下,牵手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是为了提高效率和效益?是为了扩展公益性?还是仅仅为了利益?

【TA说】

@阳:地方医疗体变相套利经营的例子,谋求利益最大化。公私合营、多点执业的帽子下,这么玩路数会跑得太偏。感觉跟教育界的课外辅导班类似了。

@sophia:公立医院薪资合理的话,应该不会有那么多医生冒险涉足吧。

@王方怡:在“拥抱”中,公立医院能获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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