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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军事法原则与军事立法原则的关系

2017-09-14刘一聪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5期
关键词:关系

摘 要 军事是一个国家安全最为重要的支柱,同时,军事也是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发展的一个重要行业。随之产生的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是非常类似的两个词汇,但是在实际意义上却绝不相同。本文认为明晰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的概念、内容及相互关系,对于军事变革视野下依法治军的科学有序发展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关键词 军事法原则 军事立法原则 关系

作者简介:刘一聪,武警警官学院训练基地。

中图分类号:E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9.049

军事法是有关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的法律和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立法的行为、过程来正式实施。目前,我国的军事法和军事立法的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来进行。二者从字面上来看比较类似,但是从法哲学意义上讲是属于两个完全不同意义的法的范畴。本文探讨了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之间的关系,分析了相关的内容。

一、军事法和军事法原则的概述

军事法是调整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军事领域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军事法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区分国际军事法与国内军事法、一般军事法和特别军事法、实体军事法和程序军事法、成文军事法和不成文军事法或称军事习惯法。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强大的军事实力也是我国的一个重要标签,在某种意义上讲,军事法是规范军人权利和义务的关键性法律。而军事法原则,顾名思义,就是我国的一切军事法都应当遵循的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一些基本准则。由于军事法的特殊性,军事法原则则包含很多方面,既有普遍的一般性原则,同时也有适合于我国特点的一些特殊性原则。由于各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历史传统以及战略目标不同,军事法调整的对象都是与军事有关的社会关系,所以也具有某些类同的原则,也就是一般原则。军事法一般原则包括以国家宪法或者宪法性法律为依据、维护国家的军事利益、保证军事行动的高度集中与统一、公民国防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等等,这些军事法的原则在大多数国家都是一致的。而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军事法原则与西方国家又有所不同,应当与我国的国体、政体相一致,与我国坚持和捍卫的基本国策相适应,所谓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时,我国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所以军事法要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并坚持党指挥枪。最后,军事法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说,军事法和军事法原则是我国法律中的重要部分,对于我国国防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实施和开展。

二、军事立法和军事立法原则的概述

军事立法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从字面意义上来看,立法和法之间多了一个“立”字,也就是军事法的制定、执行和实施是通过军事立法过程实现的,只有通过的军事立法的行为和过程,并遵循了军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才能使军事法得以正常运行。军事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机关以及授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军事法律规范的活动。与军事法是我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类似,军事立法也是我国立法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立法活动。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决定了我国的立法的过程与以“三权分立”为标志的西方国家是不同的,军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既有一般立法的基本原则,同时还具有其军事特殊性。由于我国的军队是有中国共产党指挥的,党的先进性决定了中国军队的先进性,其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务,也就决定了军事立法要根据我国的军事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到人民的利益来进行法律的立、改、废,所以说,军事立法的原则是根植于我国法律立法的原则当中,但也具有自身的特点。为了进一步的规范军事立法工作,2017年我国颁布了《军事立法工作条例》,规范了军事立法工作的很多内容,使军事立法工作原则更加明确,完善了军事法规体系,符合我国依法治军的基本要求。目前,军事立法原则与一般法的立法原则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军事立法的基本原则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同一般意义上的立法原则是相同的。但是军队系统有其封闭性,军事立法行为有其特殊性,地方的人大代表很大程度上是不参与军事立法工作的,一般情况下,军事立法的实施是通过人大解放军代表团收集官兵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上报通过中央军委研究而起草相应的法律,所以说,整个过程符合我国的立法一般规定,但同时具有军队系统本身的特点。另一个方面,我国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所以说,军事立法工作必须以社会主义的先进理论为指导,也就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军事力量和国防力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军事立法也要适应目前时代发展的脉络,聚焦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强调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深刻认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治军方式转变,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序推进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各项工作。

三、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的关系

军事法和军事立法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通过军事立法的过程,产生我国的军事法,从性质上来讲,军事立法是方法,而军事法是结果;在军事立法原则和军事法的原则上,二者的关系也是比较密切的,所以,军事法和立法的原则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的要求,并结合我国军事变革的发展,并以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为重要的原则,通过军事法来进一步的保护军人的权益,提高军人的荣誉感,进而推动军队的发展。

(一)主动和从动的关系endprint

军事法基本原则,是反映军事法的本质内容和基本精神,对军事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它应当充分体现军事法的价值目标,有效调整军事法律关系,并指导军事法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根据这一标准,应确立军事利益优先原则、军事权集中统一原则和军人权利与荣誉保障原则为军事法的基本原则。而军事立法的原则,有的学者认为:“军事立法原则是指有军事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军事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所以说,从概念上我们就可以找出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的重要关系就是主动和被动的关系,军事原则是由军事立法的原则决定的,必须有立法才会有军事法,从概念上讲,二者是相互印证的。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比较大的,军事法原则指导的是军事法在执行后的整个过程,包括了军事法包括的所有法律,而军事立法原则不涉及军事法的相关内容,只是在立法的过程中进行指导,所以说,二者在概念上既有共同点,也有异同点,军事立法原则指导军事法的确立,而军事法原则则要应用至所有有关军事法律的实施过程。

(二)相通和递进的关系

从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的内容上来看,二者有相似点也有不同点。《军事法学》中明确的指出“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保护高度集中统一原则、保障军人利益原则、维护世界和平原则和开放性原则。”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是第一位的,也是军事存在的最主要意义。2017年6月,我国与印度军队在西藏军事对峙,我国军队依法执行任务,保障我国的领土安全,这就是军事法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同时,军事法有保障军人利益的原则,我们经常听说一句话叫军人依法优先,以往,这句话更多上是一句空话,军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都很少享受到优先,近年来,随着军事改革的不断推动,加上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军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一系列保障军人权益的政策出台,我国的大多数机场专门设立军人优先窗口和安检通道,使军人在乘坐飞机时能够享受到优先的好处,经过一段时间的测算,很多军人在乘坐飞机时都实现了五分钟取票、安检,这是军事法保障军人利益原则的一个重大体现。而军事立法的原则的侧重点则是略有不同,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军事立法也是一样的,最为重要的就是以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基本原则,坚持以政策为指导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和民主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坚持平战结合、战时从严的原则,军事立法要切实的从立法的角度出发,坚定的以我国的军事情况实际为原则,科学、合理的立法,但是,在学术界对军事立法原则的看法还是比较多的,主要分为两派,第一,是认为军事立法应该从立法者的角度出发,这样,最后得出的原则与军事法的原则是类似的,而另一类是站在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出发,对于军事方面的侧重是相对不够的,受到常规立法原则的影响比较大,这样,立法的效果可能对军事法的影响比较大。从内容上来讲,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是相通的,也是一种递进关系,通过军事立法的原则来引导军事法的确立和实施,而军事法本身则规定了军队和军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从实际上讲,二者是不同层面上的问题,一般看来,军事立法原则是包含军事法原则的,在军事法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军事立法原则和军事法原则。

(三)普适与特殊的关系

目前学术界对确立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的标准有着比较统一的结论。学术界的主要观点是军事法的基本原则确立标准为规范性、本源性、普适性、稳定性。軍事立法原则的确立标准为工具性、规范性、具体应用性、特殊性。对于军事法原则来说,普适性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标准,军事法的原则是要指导整个军事法的领域,我国所有有关军事的法律都要按照这个原则来执行。相对应的,军事立法具有特殊性,军事立法是整个立法过程中一个部分,所以,军事立法的原则主要是适用于立法,而其他的领域是用不到的,所以不具有普适性,具有特殊性。其次,是工具性的标准不同。军事立法原则的工具性体现在实现军事立法目的的过程之中。军事立法原则对完善军事立法目的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形象地说军事立法原则在军事立法的过程中是可以拿来用的。从两者的确立标准可以看出,军事法的基本原则的标准更接近法律原则的确立标准。而军事立法原则的确立标准更接近立法原则的确立标准。其中特殊性是指军事立法领域不同于其他立法领域,因此确立军事立法原则应当体现特殊性。由此可见,两者是站在不同的层面上对原则进行确立。军事法原则更偏重于法律原则的标准,军事立法原则更偏重于立法原则标准。

四、结语

军事是国之重器,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国家权益必须通过军事的保护。近年来,我国的周边环境不容乐观,钓鱼岛事件、黄岩岛事件、中印对峙事件等等时刻都提醒着我国要注重军事实力的建设和国防建设。军事的建设需要法律的保护,其中军事法和军事立法是两项比较重要的方面,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是保证军事法能够顺利实施和保障军人权利的重要准则,二者之间的关系既有相同点,也有异同点,我们要准确把握好军事法原则和军事立法原则。

参考文献:

[1]李佑标.军事法与军事法学的概念研究.中国法学.2004(5).

[2]李大鹏.论军事法的基本原则.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4(3).

[3]胡世洪.军事立法的几个问题.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9(2).

[4]李佑标、孙卫东.关于军事立法原则的思考.武警学院学报.2005(5).

[5]朱道坤.军事法基本原则新辩.理论月刊.2016(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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