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燃煤发电侧减少煤炭消费量措施分析
2017-09-13马红梅
一、引言
2016年12月,江苏省政府启动“263”行动计划,“263”行动计划即“两减六治三提升”。其中,作为“两减”之一的“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是加快优化调整全省煤炭型能源结构、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江苏省“263”行动计划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3200万吨。根据“263”计划安排,2017年苏州市减少煤炭消费总量目标为238万吨。截至2016年底,苏州市有8家大型统调燃煤电厂,在役总装机容量1307万千瓦,作为发电侧的绝对主力,必须在新形势下采取有效措施来完成“263”计划。
二、江苏省电力市场分析
据统计,全省发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逐年递减,从2012年到2016年,发电小时依次为5606、5535、5085、4860、4750,连续几年创下新低,详见表1。
(一)基础电量减少
根据江苏省“十三五”电力专项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增供电能力累计增长39.43%,新增用电需求累计增长21.67%(年均增长4%测算),“新增用电需求”增速比“新增供电能力”低17.8个百分点,在保障核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的背景下,全省煤电机组发电量势必下降17.8%以上,造成平均基础电量减少。
(二)替代交易电量减少
一是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的补偿电量减少。从2010年以来,全省已关停超过千万千瓦的煤电落后产能,省“十三五”电力专项发展规划小火电关停250万千瓦,后续淘汰总量缩小,补偿电量也随之减少。
二是煤电机组替代燃机的电量减少。2016年,全省煤电机组共替代电量235.77亿千瓦时,其中替代燃机电量87.6亿千瓦时(燃机运行1000小时对应的电量),占37.15%。由于2017年3月份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实施方案》,已明确提出“科学安排发电计划,禁止逆向替代”,2017年全省初步安排300~500小时燃机替代电量,总量同比减少。
(三)区外来电增加
据了解,随着晋北-南京和锡盟-泰州两条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投产,2018年江苏区外来电将新增1800万千瓦。
(四)其他能源发电装机增加
根据江苏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目标,到2020年,风电装机增加588万千瓦,预计2017年可增加风力发电量29.4亿千瓦时;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增加378万千瓦,预计2017年增加光伏发电量12亿千瓦时;到2020年,气电装机从868万千瓦增加到2000万千瓦、核电从200万千瓦增加到425万千瓦、抽水蓄能从110万千瓦增加到260万千瓦。
三、苏州市燃煤发电侧减煤战略下对应减煤量测算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统调发电企业发电量计划的通知》(苏经信电力[2017]51号),2017年苏州8家大型燃煤统调电厂基数电量计划为636.9亿千瓦时,比2016年基数电量减少21.1亿千瓦时,预计可减少苏州地区煤炭消费量92万吨;另外,同比测算苏州市燃机替代电量2017年将比2016年减少12.74亿千瓦时,预计可减少煤炭消费量54万吨。两者合计共可减少146万吨煤炭消费量。这与“263”计划安排下的减少煤炭消费总量238万吨目标有不小的差距。
四、燃煤发电侧减少煤炭消费量的有效措施
(一)加快节能技术运用,推动煤炭减量利用
苏州市的煤电机组通过提高主汽温度、汽轮机通流改造等手段,在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节能升级改造的任务,供电煤耗值达到了96号文附表中先进水平值的要求。2016年末及2017年实施技改的60万千瓦燃煤机组共计4台,预计2017年可减少煤炭消费量21万吨。
(二)机组以大代小发电,降低发电煤耗水平
苏州地区的大型燃煤机组较多,可利用大型燃煤机组的能耗优势,在本地区积极推进以大代小节能发电,既能降低煤耗、节约发电企业成本,又能减少煤炭消费量。以每替代50亿千瓦时测算,可减少煤炭消耗约7.3万吨。
(三)提高原煤采购热值,降低原煤采购总量
96号文要求:各发电企业应该严格控制发电用煤标准,禁止采购劣质煤用于发电。以2016年为例,据苏州电力行协公布的数据,苏州地区7家主要燃煤电厂煤炭采购总量为3156万吨,平均热值为4881千卡/千克,若将煤炭热值平均提高100千卡/千克,则可减少2%的煤炭消费量,约64万吨。
(四)加快关停落后小火电和锅炉,推行区域集中供热
苏州市应加快关停落后燃煤机组,在发电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本地区大型清洁高效燃煤机组能耗低、排放低的优势,提高其发电负荷率降低发电煤耗,已达到减少燃煤量的目的;积极整合替代分散燃煤锅炉,着力实施电能替代和清洁替代。苏州市应通过逐步减少热电企业和热源数量,实现煤炭消费量的有效削减。以《张家港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0)》数据为例,维持现状供热基础上,上述措施可减少张家港市煤炭消费量27万吨。
(五)推进污泥等生物质掺烧
生物质能是唯一可转化成多种能源产品的新能源,通过处理废弃物直接改善当地环境,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综合效益明显。《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国能新能[2016]291号)明确提出要建立生物质能优先利用机制。火电厂污泥掺烧作为生物质能利用的方式之一,具有减量化、无害化、快速化且可回收能源等优点。目前,电厂污泥摻烧的技术也较成熟,以污泥的平均热值1500千卡/千克计算,每燃用15万吨污泥,可减少煤炭消费量4.7万吨。
参考文献
[1]李岩,俞水明.企业环保生产管理策略[J].经营与管理,2017.2.
[2]张粒子,许传龙.中国能源大省电力市场建设经验分析[J].中国电力,2017.4.
[3]陈佳鹏,李冬嵬.我国煤基替代燃料的损益分析[J].中国煤炭,2017.3.
[4]李云平.火力发电厂锅炉的节能降耗策略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5(17).
作者简介:马红梅(1973-),女,沙洲职业工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管理学硕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