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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朝如何疏解北京人口

2017-09-13姜涛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7年9期
关键词:流民京师京城

姜涛

明弘治年间开始外迁驻军兵力,减轻京城人口供养压力

明代永乐至宣德年间,大量卫所军士迁居京师,导致北京城市人口剧增。为疏解城市军事人口,加强外围防御,弘治年间开始外迁京城及京畿卫所军士,实行边戍屯居。在长城沿线设置九个军事重镇(亦称“九边”),后又在北京西北增设了昌平镇和真保镇,统领大批卫、所的官兵保卫边防。他们大多亦兵亦农,战时打仗,平时从事种植和畜牧业生产。京郊及周边地区以“营”“堡”“卫”等而称的地名,相当一部分与当年的卫所军士迁离京师、戍边屯居有关。

清代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外迁八旗兵丁及家眷。一是逐步放松对京师旗下官兵严格集中聚居的管理,按镶黄、正黄、正白、正红、镶白、镶红、正蓝和镶蓝等旗分别建房于城郊,迁移部分内城兵丁携眷分驻。

二是外迁闲散旗人移驻京畿或东北屯种。雍正二年(1724年),以京畿新城、固安官地341顷制为井田,令无业旗人屯种。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再次疏解闲散旗人,原定计划三千户,分为六旗,每年派遣一旗,每旗500户,仍是按旗摊派,而且规定要“择其族众,有眷属者拣派”,眷属一律不准留京。

三是将部分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占籍州县。康熙后期,即已准许部分汉军旗下壮丁“出旗为民”,但数量较少。至乾隆初期,不仅汉军旗下壮丁,而且连同汉军八旗兵丁自身在内,均成为出旗为民、占籍州县的对象。清末,京师八旗人口的贫困化,迫使清政府进一步放松对京师旗人的禁锢,规定“八旗准出外贸易及在外寄籍”,且“准与该地方民人互相嫁娶”。

总体上看,这些措施为缓解明清时期京师人口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效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应是北京古代城市发展史上的创举。

明朝开始劝返外籍流民,整治关厢,严控占籍京城

明代朱棣称帝初期,为巩固自己的政权,曾实行移民政策,大量屯兵、屯民、屯商于北京,充实京城及京畿人口。但随着人口膨胀,那些外来移民又成了疏解对象。一是实行较为优惠的政策,鼓励移民返乡。如根据每户的人口数量及路程的远近,给予一定的盘缠(路费)和安置费等,所以不少人愿意返乡。短短几年就有不少人返回故乡,其中以来自山西的移民居多。二是整治关厢,遣散游民。《明史·食货志》载:“在地曰坊,近城曰厢。”即城门外大街及其附近地区为“关厢”,也就是泛指城门外两三里之内的居民聚集地。这些地区也是大量商贩和无业游民聚集地。从隆庆年间开始,朝廷令顺天府会同五城兵马指挥司整治关厢内外,并令所辖大兴、宛平二县配合,将整治重点锁定于永定门、德胜门、西直门、朝阳门关厢,因这四个城门处于京城的东南西北方向,城门内外聚集的人员最多。特别是德外关厢,区域最大,居住人口最多。顺天府制定了相应整治政策:没有“京籍”者,须搬至离京百里之地;房子可以拆走,如愿意空手出门,可以领到一些补偿款;有“纳户执照”者(即工商执照),“营业者不得超过五人,超者裁之”。经过几年的整治,到万历初期,各关厢内外居民大为减少。

清代前期,由于民族压迫,京畿圈地,土地兼并及自然灾害等,有大量破产农民等不断涌入北京谋取生计,致使京城人口迅速增加。清代首先对长期居住在北京的外来人口实行严格控制,按流寓人口编定保甲。租住民房的客民,必须有切实可靠的保人,也就是今天所谓的以房管人。“官府按月点卯,酌量分定日期,俾得逐一查照循环号簿,详细诘问,毋许容留来历不明之人。”其次就是遣散流民回原籍。雍正初年提出“就食京师流民,清查口数,资送回籍”,此后又规定:“闲散游荡,立宜摈逐。惟候补、候造之人,读书之人,贸易生理之人,方可听其在北京居住。”直省人民不得入居京师,便滞留、占籍于宛、大二县,造成“顺天大、宛两县,土著甚少,各省人民来京,居住稍久,遂爾占籍”的现象。这一方面限制了外城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另一方面却加速了大、宛二县人口的机械增长。

不过,乾隆中期之后,清政府限制直省人口占籍京师的政策明显改变。乾隆初年,乾隆帝即认识到,“流民资送势亦有所难行,不如听其自为觅食谋生”。这是清政府对资送流民问题认识上的重要变化。至咸丰年间,据《清文宗圣训》载:“流民中谋生者,多系故土并无田庐依倚之人,而必抑令复还,即还其故乡,仍一无业之人耳。”据此推断,自乾隆中期开始,即逐步放松了对流民的驱逐,也就造成了流民在京谋取职业、占籍北京外城的机会。当时,除京畿移民之外,来自山东、山西以至南京等地的谋生者颇多。

清代限制致仕官员胥吏寄籍京城,鼓励返乡养老

清代还有一项针对特定官员胥吏群体的疏解措施。康熙中期规定,凡京官革职、休致、解任,严催起程。后来虽对解任、休致、丁忧官有所其自便的宽容政策,但事实上囿于成例,即使留居京师,亦多占籍大、宛二县。故至乾隆中,“大、宛等县,多士云集,土著寄居,不免搀杂”。至于各部院衙门书吏,五年役满考职后,即严催回籍;若潜匿京城或私自来京均要问罪,遂成为一项制度。

清朝退休制度规定,年满60岁的官员即可退休。退休官员一般均回原籍养老,仅有少数高级官员可留住京城,但不少人不愿离京返乡。如广西临桂(今桂林)人陈宏谋奉调进京历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最后官至东阁大学士,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因病且年事已高辞官,但想留在京城久居。乾隆皇帝亲自劝其返乡,并设酒席为其饯行,同时令其回乡所经过之处地方官员要在20里内料理护行。陈宏谋深感皇恩浩荡,10日后带着家眷及佣人30余口返乡。乾隆帝此举使不少退职、辞职官员打消了留京久居的念头,纷纷离京返乡。这些出自政治原因的政策,同样减缓了京师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

明清时期北京城市人口的疏解之策,有效缓解了城市承载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今天我们疏解北京人口,尤其是城区人口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摘自“光明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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