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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健康险缘何叫好不叫座

2017-09-13刘砚青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34期
关键词:列支健康险投保

刘砚青

高风险、低收益、监管严,使得商业保险公司缺乏推广税优健康险的动力

“虽然单位旁边就有很多保险公司,可我直到今天才听说税优健康险。”在北京市金融街工作多年的晓阳(化名)备感不解,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时通常都会非常卖力宣传,可她却从未听人提起税优健康险。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专访时表示,如果不幸罹患重大疾病,税优健康险的参保人实际报销比例至少可以提高50%。

然而,这款既能抵税,还可以让投保人自费比例大幅下降的保险产品却并没有呈现火爆的销量态势。

保监会提供给本刊记者的数据显示:自2016年3月首张保单签出至2017年7月底,全国售出税优健康险88525单,实收保费1.67亿元。

尽管保监会对税优健康险的判断是“表现出快速持续增长的态势”,但行业此前却对它有一个更高的预期——“至少将带来67.2亿元的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

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是因何形成的?

精算能力遇重大挑战

按照保监会给出的数据计算,平均每单税优健康险一年的保费仅为1886.5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目前税优健康险销售数据并不是完全面向社会公众的发售情况,这其中有不少还是保险公司内部购买的。这意味着,税优健康险对公众的普及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造成这种现象的本质,则是保险公司缺乏销售动力。

“由于财政资金的介入,政府对税优健康险的设计提出了很多要求。与传统的商业健康险相比,税优健康险不仅投保门槛低、产品售价低,保障金额也不低。”朱俊生分析说,允许税前抵扣就意味着国家对产品给予了财政补贴,所以商业保险公司也必须遵守相应规则。

保监会在2015年8月颁布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了产品设计的基本要求: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无病史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产品不得设置免赔额、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中被保险人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产品赔付率如果低于80%,差额部分必须返还到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对此,黄洪解释道:“国家的稅收优惠政策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因此每一位个税纳税人都可以购买这一产品,保险公司不能拒保。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是将一定的财政收入让渡给保险业,所以保险业必须主动承担起减轻医疗负担、服务医改的社会责任,做到应保尽保。”

在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看来,税优的产品是单独设计的,价格和保障设计都受到严格管控,对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利润不大、风险却不小,因此他们普遍缺乏销售动力。

“允许带病投保、且有80%的最低赔付要求,这对保险公司的精算能力是一个巨大挑战,如果产品设计上出现偏差,保险公司很有可能在税优健康险业务上出现亏损,这是以逐利为根本目的的商业公司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朱铭来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而朱俊生指出,要想让税优健康险真正实现对基本医保的重要补充作用,有关部门应将产品设计框架适当放开,只明确一些基本原则即可,把其他细则交给各保险公司自主设计,这样更能发挥市场效率,开展良性竞争。

设置“隐形”购买门槛

由于允许“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为控制风险,目前对税优健康险大多只接受团险销售,极少有公司开放个险销售。这也导致其市场规模未能迅速增长。

健康险是对健康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保险,所以大多数产品都会对被投保人的健康状况有所要求。而税优健康险被设计为不仅可以“带病投保”,保险公司还必须保证可以续保。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个人购买渠道放开,极有可能吸引来很多身体状况并不理想的客户。”朱俊生分析说,正常情况下,一个单位里健康人群会占到绝大多数,团体购买会在相当程度上对冲风险,所以目前保险公司更愿意接受单位集体购买税优健康险。

团险形式虽然可以降低风险,却会因手续繁杂而严重影响投保人的参与热情。

“税优健康险只允许个税纳税人购买,所以保险公司要求参保人在投保时必须提交社保证明和个税证明,这些工作非常繁琐。而且,以企业的名义投保的话,保险公司只能开具个人发票而非企业发票,导致企业不能入账,因为这属于个人产品。所以公司对税优健康险的投保并不积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人事经理对本刊记者表示。

黄洪在2016年年末召开的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一些保险公司在试点中的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只开发团险销售不开放个险渠道,对税优健康险推动不力。

保监会明确规定,只要年满16周岁以上,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保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都可以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换句话说,符合条件的个人完全可以直接从公司购买产品,只不过这种操作要比团购更为复杂。

因为税优产品投保环节多,再加上代扣代缴的税收征缴体制,参保人在投保前不仅要去多部门开具有关证明,申请退税时的各项流程也十分繁琐,更加谈不上实时退税。

“每个投保人的具体免税额和其实际收入挂钩,按现行个税计算办法推算,购买税优健康险后每人每月最多也就只能免掉几十元钱,几乎没人愿意为这些钱去跟单位和税务机构大费周章。”朱铭来告诉本刊记者,保险公司本就不愿意过多宣传,公众对此类产品的价值知之甚少,再加上相关流程没能理顺,税优健康险在销售市场遇冷也就不足为奇了。

监管部门严格要求“微利”

黄洪在接受本刊专访时表示,税优健康险的本质决定了产品必须接受严格监管,“税优健康险是一项政策性保险,所以企业在经营时必须坚持微利原则。”

他指出,保监会是在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参考了国内健康险赔付情况后制定了“产品的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等设计要求,目的是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健康保险经营的精细化管理,提升税优健康险的保障效率。

然而,实际上保险公司无法估计未来将要承担的医疗风险。

朱铭来指出,在中国的医保体系中,商业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的各项行为没有把控能力,这可能为其经营带来巨大的风险。

以癌症为例,这是疾病负担最高的重症之一,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税优健康险产品几乎都将癌症治疗作为核心保障,将抗癌靶向药纳入报销范围。但因为缺乏在何种情况下如何使用哪类靶向药等具体支付标准,保险公司实际很难做到有效控费。参保人很有可能因为购买了税优健康险,个人医疗负担降低而倾向选择一些昂贵的治疗方式和药品,可能会出现过度医疗的情况。

“当一个行业挣钱挣得特别容易时,没有人愿意踏踏实实做一项技术性工作。过去企业卖惯了来钱快的万能险和银保产品,现在政府要把这些‘不姓保的产品都叫停,让保险公司全面向健康险和养老险发展,这也会倒逼大家计算医疗赔付率。”朱铭来表示。

目前中国的商业健康险大体分为两类:一类面向高端用户,產品定价高、保障内容全;一类面对普通大众,产品定价相对低,保障内容有限。

在朱铭来看来,尽管重疾险等保险在名义上也是健康险,但被投保人一旦因为大病产生医疗支出,保险产品并不予以报销,其本质更像是将之前缴纳的保费本息一次性返还。而税优的出现,体现了监管层面想扭转中国商业保险公司以储蓄投资型产品为经营核心的现状,扭转健康险在市场上的错误定位和尴尬局面,让保险真正姓“保”。

免税额还有提升空间

虽然税优健康险目前的境地略显尴尬,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行业市场前景依然可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职工福利保障指数报告》显示,没有购买税优健康险但未来有购买意愿的职工比例达到56.5%。

尽管从数据看来大家购买意愿强烈,但专家普遍认为,要想真正吸引公众,有关部门应考虑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税前列支额。

“美国自由职业者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保费可以100%在税前抵扣,这个优惠力度会激励大家购买商业健康险给自己以保障。而我们现在每个月最多200元的税收激励非常有限,更多的还是一种象征意义。”朱俊生对本刊记者指出,每个月都要缴纳的社保已经让企业和个人承担了一定负担,很少有人会将200元的税前列支视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动力。

朱铭来曾根据国家公开数据作过测算,如果将税优健康险的年税前列支额提升到5000元,对国家收缴的个税总额影响幅度不会超过1%,“根据我们的计算,一年5000元的税前列支国家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但相关部门认为中国只有3500万人左右在缴纳个税,担心免税额提高太多会对财政带来较大影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牵头在2014作过一个课题研究,当时业界给出的测算是每人每年可以给予4800?5000元的税前列支额。

“有关部门提出,政府允许企业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后,可以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范围内予以税前扣除,所以此次个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不宜再次给出大幅优惠,但税前列支的具体金额可在未来结合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朱铭来表示。

“税优健康险是惠民工程,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目前繁琐的承保环节亟待改进,要做到方便客户投保,确保简便高效。”黄洪对本刊记者表示,保监会将继续密切关注税优健康险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政策,以推进税优健康险业务的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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