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财政金融困局
——兼论清亡的经济动因
2017-09-13王子藤
王子藤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武汉 430074)
晚清财政金融困局
——兼论清亡的经济动因
王子藤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武汉 430074)
经济状况是探讨中国历代兴亡不可避免的重要因素。晚清十年间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剧烈变动,清廷税收增加与繁重摊派使得中央与地方的离心力日剧。缺乏近代企业管理思想指导,民间钱庄、银行双轨并行,信用破产后随即导致金融恐慌;清廷币制改革中忽视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滥铸、滥发引发通货膨胀。诸多改革失误使本就萎靡的经济形势雪上加霜,导致政局崩盘。
财政; 因素; 晚清; 困局
庚子事变后,清廷被迫签订了《辛丑条约》,政权俨然已如空中楼阁风雨飘摇。旧款未毕新款又至,沉重的外债以中国海关与各种关税为担保,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同时帝国主义加大对华资本入侵,大量白银流入国外。在这种内外交困的情形下,清廷开始尝试经济体制改革,但最终并未挽回败局。在清廷垮台的原因讨论中,近代学者在政治、思想领域已取得许多成果[1-2]。上世纪80年代,部分学者开始从经济领域着手研究清廷灭亡原因[3-4],但综合性研究比较局限。本文拟从税收、币制、银钱业等角度分析,旨在厘清清末经济困境,探究清亡背后的经济动因。
一、清廷税收危机——中央权力式微
(一)中央税权下移
清入关后建立了一套严密的财政制度,规定户部为全国财政之首要机构,掌管各地财赋,在赋税征收形式上,中央统收赋税,地方只有代收之义务,各地征收赋税后上缴中央统一划拨。咸丰之前,国家的财政税收主要有四种,即地税、关税、杂赋、盐课,具体细分,还辅以矿税、契税、当税、货物通过税等。咸丰后这种财政税收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地税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步减少,关税、货物通过税的比重逐年上升,甚至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收入,如厘金、公债。这说明在鸦片战争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冲击并开始逐渐瓦解,厘金、公债的出现则表现出清廷财政吃紧,财政状况不容乐观。太平天国时期清军大举镇压叛乱,大量的军费使清廷难以支付,无奈之下只得许可各省自筹军需,“酌量各省岁入之多寡,定为分认之等差”。由此赋税征收的权力开始下滑地方,由各地督抚节制。1896年清廷将俄法、英德两笔借款的本息命各省、关分认摊解[5]1329。这是中央首次向地方摊派税款,此后的庚子赔款及各大大小小外债也都摊派到地方,年年的摊派终使地方无力承受。1901年清廷上谕各地方督抚“自可因时制宜,量为变通,并准就地设法另行筹措”[5]1323。其中“设法筹措”使地方操柄了税收自主的权力。税收权力下移之举本为朝廷应急之策,但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期限,税收上报方面又无明确的监督机制,可谓开了地方瞒报、漏报之风气,同时为后来地方势力“尾大不掉”留有余患。地方督抚虽操柄了自主收税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权,但面对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对内地的冲击,小农经济已到了残破不堪、难以为继的地步,诚然,地方已无更多名目收刮。虽有特权却又无处实施的困境下,“阔源”变成了地方解决税收难题的一大挑战。
(二)土药税改革尝试
随着田赋在税收比重中的减少,各项厘税的收入开始增加,特别是自鸦片战争后出现的土药税成为新的税种。因内地土药需求大,在清廷“以征为禁”的指导下对土药税进行整改,有利于扩大地方财政税收。清末对鸦片的称呼并没有正式规定,生鸦片一般称之为土药,由生鸦片提取所熬制成的烟膏称为土膏。土膏与土药征税的税率不一,无论土药或是土膏,在各省所征通过税亦不统一[6]。
各省税率不尽相同,对土药税进行统征成为大势所趋。1892年初,两江总督刘坤一较早提出各省土药税统捐的建议,并在徐州试点[7]。刘坤一建议在徐州捐完30两土药税后,复捐30两可加贴印花,行运各省出具印花概免本省之厘,此方法的提出解决了以往各省“遇卡抽厘”的弊制,简化了商人所遇征厘之繁琐,大大加快了商品流转速度。尽管如此,也没有达到统捐目的。商人为节省成本,避开重税省份,进入轻税省份,邻省山东税率更低,自然吸引更多行商。1903年底,张之洞提出的两湖统捐是对刘坤一统捐措施的重大改进。改进的突出亮点是首次将土膏土药合并征收,并且在土药行销大省实行统捐,形成土药区位优势。鄂省税章规定:“每百斤除干耗二斤外,每土一两收捐钱七十文。”[8]两湖统捐于1904年开始实施,至1905年1月,湖南各局收入“实在溢收银一百三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七两有奇”[9]。两湖统捐带来了巨大成功,由于赣、皖两省为土药行销大省,张之洞将这两省也纳入连省统捐行列,自此已有湘、鄂、赣、皖四省土膏统捐。四省合并统捐后的成效如何,史料比较零散混乱,尚待考证,但据两湖统捐来看,新加入的皖赣两省土药销量巨大,四省统捐后的收入只增不减,土膏统捐改革是成功的。随着地方税收的增加,清廷为夺回税收主导,与地方关系日益紧张。
(三)中央与地方争夺税权
四省统捐的成功时处日俄交战之际,练兵自保迫在眉睫。1903年11月奕劻奏请西太后批准,向二十一省每年派定练兵费六百四十万两,同月又俞军机大臣向各省摊派优缺优差浮收款目共三百二十万两,共计九百六十万两[10]5116-5117。在此背景下,1904年8月20日铁良奉旨南下筹集练兵经费,加剧了中央与地方争夺税权的矛盾。各省民生凋敝,外加赔款摊派繁重,已无能力承担,土膏统捐虽阔宽了税源,但所获收入仍入不敷出,各省督抚一筹莫展。端方曾抱怨:“近日练兵处饬各省筹巨款,并提各省优缺优差及烟酒等税,今承密事,尤切惊骇,方今天下商民疲困,人心涣散,偿款万难久支,岂可再滋扰累?”[11]张之洞四省统捐的成功显示出土膏税的巨大潜力,铁良对此项收入十分关注,并建议另加两广、苏闽四省入统捐之列。1905年春节前后,军机处廷寄铁良“土药税捐统归一处抽收,既为商民省累,又于进款加增,着财政处、户部即行切实举办………专作练兵经费,不得挪移”[12]。铁良此趟南巡收获颇丰,仅以“查库”为名的收刮就十分可观,兹列举铁良查库所得,见表1。
表1 铁良南巡“查库”所得款项 万两
注:数据来源于宫玉振.铁良南下与清末中央集权[J].江海学刊,1994(1):155.
至此,铁良南巡的目的已经达到。在此期间极力反对中央介入地方税款的张之洞试图以一百万两白银打发走这位中央特派员,但是款项如羊入虎口,非但不休,反而还被收刮了湖北土膏税。此后四省统捐的税收权力收归中央,八省统捐也一并按章办理。可以看出,此时中央权力正在回拢,集权的趋势加强。但是在八省统捐中清廷并非获利者,所获款项悉数交作练兵,不得挪用,为袁世凯维稳所用。新政的各项措施由于资金缺乏而流于泛泛,中央实收税款并无大增。在这场中央与地方争夺税权的角逐中,各方势力此消彼长,地方督抚权力大大消弱的同时,袁世凯的势力崛起。清廷看似中央收回了地方权力,实则权力落入了他人之手。
二、民间银钱业经营乱象
(一)清末银钱业发展概况
钱庄是清朝主要的信用金融机构,最早出现“钱庄”的官方文献是清乾隆十年福建巡抚周学健奏称:“但铺户奸良不一,应敕各州查明,该处钱庄若干,钱铺若干,造册。”[13]钱庄的主要业务是放款与收受存款、汇兑等,在鸦片战争前的金融市场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鸦片战争后,外商银行开始陆续涌入我国,他们凭借不平等条约,操控中国货币市场以获取暴利,严重挤压了钱庄的经营业务,直到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建立,中国的银行业才开始发展起来。钱庄与银行的业务交替重合,时有竞争,时有合作,但最终并没有走上合并发展的道路。对于钱庄、银行的管理,清廷一直报放任态度。清代经营工商业借贷的银号、钱庄名称繁杂,在1908年以前开设丝毫不受约束,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银钱业没有开设最低资本限额,且活动范围、财务审核、盈余分配都没有限制,准入门槛低。在这种宽松放任的管理环境中,各地官商陆续开设私人钱庄、银行,造成银钱业迅速膨胀。到宣统二年(1910)清廷度支部的注册登记,京城已注册的账局有92家[14]。全国私人钱庄、银号更多,截至1911年估计全国有钱庄1 000多家[15]。全国银号、钱庄多分布于东南沿海地带,清末出现向内地扩张的趋势。光绪末年西南、西北地区钱庄经营活跃,昆明有钱庄142家,经营资本达4万~5万两[16]。
(二)信用管理制度改革及不足
1908年2月17日,清廷颁布《银行通行则例》,明确规定了各类银行的注册办法,结束了长期银钱业管理的杂乱无章状态。但此则例也有弊端,其第一条承认发行市面通用的银钱票是普通银行的业务之一[17]。“1909年5月,镇江人尹克昌所开信义银行因政府许以发行币钞之权,滥用其信用,尹氏更在镇江开一造纸公司,滥借银行资本,因经营不善公司亏本累及银行,持有该行钞票者纷纷前来索兑,遂以三十万元负债而破产,市面恐慌大起。”[18]2459清廷没有统一货币发行权,造成了市面银行发行币钞不受限制,由于市面经济不景气,一旦信用透支即遭市面大量索兑,导致银行破产。为了挽回这种滥发纸币的局面,1909年度支部制定《通用银粮票暂定章程》,禁止地方银行、钱庄增发纸币,并陆续收回已发纸币,但各省滥发之钞已泛滥成灾,于事无补。
《银行通行则例》将账局、银号、钱庄等私人金融纳入银行监管体系,但仍承认传统钱庄与新式银行并存的现状。由于钱庄、银行的整体素质与组织形式不同,政府对其风险监控的程度与范围也不尽相同,由橡胶股票风潮引起的金融危机正是政府对钱庄风险控制失误的表现。自1909年起,国际橡胶股价一路飙升,至1910年春,此风披靡上海,各官商竞向钱庄及外商银行贷款,疯狂投机。业务向来非常谨饬的外商银行也开始在橡胶贷款上抵押借贷,视银根松紧,抵押折扣可放宽到50%~80%[19]。上海各钱庄、银行纷纷效仿,股票涨势无可遏制,各行各业无不奔走贷款求购股票,官员甚至挪用公款买股,姚公鹤曾感叹道:“当时亲友叙晤,除橡皮股票外,无他谈话,抑若早投资而即晚便可获利者。”[20]市民的疯狂可见一斑,但好景不长。7月股市反转,股价猛跌,但此时套牢的股民仍然抱有希望,随后几月股价日跌不止。在此期间“新旗昌洋行买办自开有洋货铺及正元钱庄,又得兆康、谦馀两钱庄为后援,调运多款悉以投机,而累失败以失败,各庄相继倒闭,牵动全市,生极大之恐慌”[18]2461。清廷面对市面恐慌,只得由藩库、大清银行及外商银行借款暂行救济,本就捉襟见肘的国库更加难以为继。
三、清末货币制度遇到的问题
(一)银、钱兑换比例失调
清朝采用银钱制度。国家政府收入、商人大宗交易采用白银,民间的繁琐交易则更多使用制钱。银钱制度属于称量货币体系,中国银产量不足,政府没有统一铸造银币。市场上的白银大体分为两类,都是通过称量的方式来流通。其一为官铸银两,按形状、重量分为元宝、中锭、小锭;其二为碎银,没有统一的形状,分为马蹄银、滴珠银、元宝银等。制钱又称铜钱,以“文”为单位广泛流通于民间,历史悠久,但制钱种类繁多,由于各地制钱重量、成色均不一致,不能单用“文”来衡量价值。清末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和财政支出的扩大,这种称量货币体系越来越不适用。外国银币的渗入,各种货币并行使用,而且银钱间又无固定不变的比例,银钱比例时常波动。1873—1904年,每两纹银由制钱1 800文下跌到1 200文左右,说明此时间段钱贵银贱;1905—1911年,每两纹银由1 100~1 400文上涨到1 800~2 000文,出现银贵钱贱的现象[21]。银钱比例波动直接影响清政府的财政收入,银贵时税吏向商民催纳银两,钱贵时又复向商民缴钱,加剧了商民的负担,也给民间的生产交易带来诸多不便,加之大量外国银元充斥市场,币制改革的要求提上日程。
(二)曲折的币制改革进程
光绪十三年(1887),清廷奏准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省设造币厂,试铸银元;光绪十五年(1889),购外洋机器,聘外国技师始铸银元;光绪十六年(1890),国制银元才流通于市面,这种银元俗称龙洋。此后湖北、江苏、直隶也设厂效仿,收益颇丰,但各地银元大小、重量、成色不一,将本就混乱的货币市场搅得更乱。光绪二十年(1894),清廷以各省设局太多,所铸银元成色参差不齐、不便民用为由,饬令各省需用银元统由广东、湖北两省铸造,并命所有铸造余利,悉数核实归公[22]。早已尝到铸币带来的丰厚利润,各省督抚自不会认真贯彻此令,各省仍然私自铸币。1900年,两广总督李鸿章用铜、铅、锡三种金属铸成铜元取代制钱,大获成功,各省相继效仿铸造,自此市面流通的货币已有纹银、碎银、制钱、银元、铜元、外国银元等,场面一度不可遏制。清廷再次指出所有铸造钱币事宜均系国家所有,各地方不得擅自铸造,对于私铸钱币者,各督抚应“随时严密查防,实力缉拿,从严惩办”[10]5368-5436。此时通货膨胀已发展到无可遏制的地步,1910年清廷颁布《厘定币制则例》,采用重量为七钱二分的银元定为本位币,确定了银本位制,规定银币一圆为主币,一圆以下为辅币,分为一圆、五角、二角五分、一角,铜币分为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银币、铜币以主辅之分,且主币无使用限制,银辅币用数每次不得过五圆,其余辅币用数每次不得过半圆之值[23]。严格控制铜制硬币的使用,使得市面上流通过剩的铜元回收成为可能,但随着清廷的瓦解,此则例尚未完全实施便胎死腹中。
四、余论
且观庚子后清廷的财政金融困局,如何纾困与破局成为政府施政方针的首要考虑。财政困局究其根源是由于各地督抚把持地方税收款项,反映出中央权力式微。铁良南巡是中国古代朝廷特派专员到地方巡查纠偏的典型案例,具有流动性与短暂性的特点,是其自身制度缺陷所决定的,故无法彻底收回中央对各地的财政控制。清末新政期间,初步建立了近代预算制度,能够督责各省财政核实上报。监理官制度的确立具有重大意义,监理官是度支部下派专司驻扎地方的官员,核实地方财政上报。此举对于整理地方财政、扭转中央地方财政紧张关系的破局意义显著,但围绕监理官职权、品级问题,难以介入地方官员之间,处处受到排挤,故纾困的目标难以达成,却不可忽视其对清末财政改革所起的积极作用。金融困局表现为近代货币体系冲击下中国固有货币体系的被迫适应,在逐步与世界货币体系接轨的过程中忽视价值规律,追求快速、一劳永逸的做法,所得的教训无疑是惨痛的。
在论及财政金融所陷之困境,尚不可脱离特定的社会环境而单独论之,外部环境也是影响财政金融改革成效的重要因素。晚清社会环境之复杂正如李鸿章所言“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列强势力的介入是历朝历代从未遇到过的一大挑战。西方文明的冲击可以加速建构中国近代化文明,但也有可能陷入亡国灭种的危机。费正清的“冲击—回应”论或可有一个时间阈值,而清廷正需要这个阈值在进行施政措施与社会效益的调适与再调适中寻找平衡,就像监理官制度尝试来挽救财政困局,《厘定币制则例》来引导市场货币流通。跳出革命范式的局限,清廷在尝试改革的进程中所作出的努力不应一味否定,部分具有鉴戒意义。晚清灭亡的原因中,经济因素固然关系很大,但作为一个综合作用的结果,政治、军事、外交、民族关系等因素亦相互作用与影响。激进民族主义的背后留下了诸多反思,正如李泽厚提出“辛亥革命是激进主义思潮的结果,清廷虽已腐朽,但慢慢修正也总比一下子搞掉要好”。历史不会再现,清末财政金融困局加速了清廷的灭亡,但是财政金融改革措施或可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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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梅)
On Financial Dilemma in Late Qing Dynasty and Economic Factors for the Fall of Qing Dynasty
WANG Ziteng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430074, China)
The economic situation is an important factor in exploring the inevitability of the rise and fall of Chinese history. During the ten years of the late Qing Dynasty, the socio-economic structure changed drastically. The increase of the tax revenue and the heavy apportionment of the Qing government increased the centrifugal force of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Due to the lack of modern business management theory guidance, civil banks, banks in parallel two-track, credit bankruptcy immediately led to financial panic. In the currency reform, the Qing government neglected the objective law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overturned the abuse. Many of the reform mistakes led to sluggish economic situation, eventually leading to political collapse.
finance; factor; late Qing Dynasty; dilemma
2016-12-15;
2017-02-27
王子藤(1992—),男,湖北襄阳人,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历史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
K252
A
1674-0297(2017)04-0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