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淅川大石桥汉晋墓发掘简报
2017-09-1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
大石桥墓群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大石桥乡大石桥村,东北为古墓岭,西邻丹江,分布在丹江的二级台地上。墓地东西长约1000、南北宽100~250米,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图一)。西侧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预设蓄水淹没区。为配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受河南省文物局委托,2010年9~12月,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大石桥墓群进行了发掘。此次的发掘区位于墓群西南侧、丹江东岸与村镇之间的台地上。地理坐标东经111°15′30″、北纬33°03′26″,海拔高程157~175米。发掘区北部为Ⅰ区,清理墓葬27座,编号2010XDⅠM1~ⅠM27(简称ⅠM1~ⅠM27,下同)。南部为Ⅱ区,清理墓葬8座,编号ⅡM1~ⅡM8。35座墓葬分属汉、晋、宋及明清时期。现将其中汉晋墓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一、汉墓
共9座,其中Ⅰ区2座(ⅠM22和ⅠM23),Ⅱ区7座(ⅡM2~ⅡM8)。
(一)墓葬形制
皆为长方形单室砖室墓,墓葬主要由墓道、墓门、甬道和墓室组成。
图一 大石桥墓群位置示意图
墓道主要位于墓室前侧正中,仅1座偏向一侧(ⅡM6),与墓壁平齐。墓道平面呈长方形,斜坡,个别在斜坡底部加一段台阶。墓道底端接墓门,多用青砖砌筑,券顶。墓门内砌封门砖,多数坍塌,少数保存较好,呈“人”字形摆放。甬道紧接墓门,用青砖砌成,平面呈长方形,券顶,多数顶部遭破坏坍塌。墓室位于墓门或甬道后,单室,平面呈长方形,四壁多用几何花纹青砖错缝平砌,券顶,顶部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甬道及墓室内均用砖铺地,铺地砖多错缝平铺,部分为纵横相间平铺或呈“人”字形平铺。部分墓葬在墓室后部或左右墓壁下用砖砌有棺床。墓门、甬道和墓室一般使用侧面有模印几何花纹图案的青砖砌筑,砌筑时均将有花纹的一侧面向室内。
墓葬多为单人葬,双人和三人葬墓各1座。因破坏和盗扰,葬具多无存,人骨散乱,葬式不明。仅ⅡM4内有放迁葬人骨的砖棺一具,木棺朽痕两处,棺底铺草木灰一层。
图二 ⅡM2平、剖面图
现择其代表墓葬简介如下。
1.ⅡM2
位于Ⅱ区的西北部。方向285°。墓口距地表深1.9米,顶部被破坏。土圹东西长5.8、南北宽2.86米。墓葬由墓道、墓门、甬道和墓室四部分组成(图二)。
墓道位于墓室的西部。斜坡,东西残长1.0、宽1.56、深1.86米。墓门位于墓道的东部,拱形顶,用楔形花纹砖砌筑双券,内券完好,上券仅破坏严重。墓门宽0.96米,两壁用长方形花纹砖单砖平砌,在0.92米用楔形起券。券顶内高1.34、券厚0.36米。墓门内封门砖略呈“人”字形摆放。
甬道与墓门相连,东接墓室。进深0.96、宽0.96米。两壁用长方形花纹砖错缝平砌,在0.92米处起券。券顶东部仅留一层,墓门上为两层券,为楔形花纹砖砌筑,残长0.62~0.78米。甬道底部有铺地砖,以两砖并列,纵横平铺。
墓室位于墓葬的东部,西连甬道。平面呈长方形,券顶塌。东西长4.4、南北宽2.8~2.86米;砖室长3.6、宽2.3~2.46米。四壁用长方形花纹砖错缝平砌,在0.96米处起券,残高0.96~1.43米。墓室底部仅留西部部分铺地砖。铺法用青砖纵横交替直角“人”字形平铺。未见葬具,葬式不明。墓内残留头骨2个,南边为壮年男性,北边为女性,年龄不详。墓葬砌砖多一侧面模印有各种几何纹图案,其中墓门及甬道券顶楔形砖规格37×17+(6.5~7)厘米,侧面饰长菱形纹间斜字纹。墓葬用砖规格相同,皆为35×17×6厘米,侧面饰对半圆形带点纹(图三)。
图三 ⅡM2墓砖纹饰拓片
出土随葬品有陶壶、陶灶、陶案 、铜钱、铁环首刀、石片。
2.ⅡM7
位于Ⅱ区的西南部。近长方形单室砖室墓。方向24°。墓口距地表深1.9米,顶部被破坏。墓葬由墓道、墓门、甬道和墓室四部分组成(图四)。
图四 ⅡM7平、剖面图
墓道位于墓室的北部,斜坡台阶式。南北长5.4、东西宽1.4~1.82、底坡长5.3米,从3.9米开始向下设有3层台阶,台阶东西0.97、南北0.27~0.48、高0.21~0.25米。内填花土,土质较松、湿软。
墓道南部为墓门及甬道,上部已破坏,仅留两壁。残高0.62、宽0.86米,南与甬道相连。甬道南北长1.22米,两壁用长方形花纹青砖错缝平砌,残高0.56~0.62米,与墓门宽同。墓门北部堆放封门砖,随意砌筑。
图五 ⅡM7墓砖纹饰拓片
墓室位于墓葬的南部,用长方形花纹青砖砌筑,顶部和墓壁上部已被破坏。土圹南北长4.2、东西宽2.38米;砖室长3.57、宽1.9、壁残高0.34~0.93米,墓底距地表深4.3~4.36米。墓室北部和甬道底部用砖铺地,呈“人”字形。墓室南部为砖砌棺床,棺床长2.12、宽1.9、高0.17~0.24米。棺床面遭不同程度破坏,部分地方铺面砖已不存,棺床内填黄褐色黏土夹杂大量残砖块。棺床上未见葬具,仅见一壮年男性人骨,人骨残失较多。墓葬用砖规格相同,皆为35×17×6厘米(图五)。
该墓破坏严重,在填土和甬道中出土较多残碎陶器,可辨器型有红釉陶仓、盒、磨、鼎及盖残片、铜钱、陶盆、陶罐等。
(二)随葬品
9座墓葬中出土随葬品共计31件(组),分为釉陶器、陶器、铜器、铁器和石器等。另出土锈蚀严重的铜钱若干。因破坏和盗扰,随葬品位置多有移动。
1.釉陶器 13件。泥质砖红胎,器表饰酱色釉。器类有鼎、壶、仓、案、盒、耳杯、磨及器盖等。
鼎 1件。标本ⅡM7∶7,子口内敛,口沿外附加对称长方形双耳,腹鼓,圜底,三足。腹部饰一周弦纹,三足外侧各模印一力士。口径21、腹径23.4、足高7、高22厘米(图七,8)。
壶 1件。标本ⅡM2∶3,釉多已剥落。盘口,圆唇,高颈微束,上腹圆鼓,下腹弧收,束腰底座外撇,平底。盘口外侧施凸棱纹一周,肩部对称贴饰兽面衔环铺首一对及凹弦纹一周。口径14.6、腹径21.2、底径17、高30.4厘米(图七,9)。
仓 2件。形制相同。标本ⅡM7∶10,敛口,折肩,筒形腹,腹壁向内微斜,平底,底有三足。腹部饰有三周弦纹,下腹近底处开一圆形仓门,底足上模印兽面衔环铺首。口径7.6、肩径19.4、底径12、足高4.2、高35.4厘米(图七,1)。
案 1件。标本ⅡM2∶5,案面呈长方形,案壁较案面微高,案面釉多剥落。底部有四足。案面长43.6、宽29、案高6.5厘米(图七,6)。
盒 1件。标本ⅡM7∶9,由内、外盒组成,外盒外饰全酱釉,呈长方形,壁竖直,盝盖,四角各有一钉。长42、宽20.5、高17.5厘米;内盒呈长方形,壁竖直,平底,底部有四足,长38、宽12.5、足高0.9、高15.2厘米(图七,5)。
耳杯 5件。模制。形制皆相同。口部呈椭圆形,长边两侧有弧形耳,浅弧腹,假圈足。标本ⅡM7∶4,内外饰酱色釉,器壁较薄。长11.5、宽7.4、高3.4厘米(图七,3)。标本ⅡM7∶13,釉多剥落。长13.5、宽11.8、高4厘米(图七,4)。
磨 1件。标本ⅡM7∶5,由上、下扇及磨盘组成,上扇表面中间凿两个相对的半月形槽,中部有孔,侧面有一手柄;下扇面呈弧状,高出磨盘,盘敞口,方唇,腹微鼓,平底。下扇腹壁与盘底相连,腹中空,盘底有三足。直径22、足高4、高14厘米(图七,7)。
器盖 1件。标本ⅡM7∶17,山形,内空。外壁模印有山峦、树林、人物及动物等造型。器面饰满釉。直径21.5、高11.5厘米(图七,2)。
2.陶器 14件(组)。以泥质灰陶为主,少量为泥质红陶,外涂黑彩。器类有罐、灶、井、盆、釜、缽、仓和狗。
图六 汉墓出土陶器
仓 3件。泥质灰陶,陶质较坚硬。标本ⅡM7∶6,敛口,折肩,筒状腹,下腹微内收,平底。口径10.4、肩径16、底径14、高19厘米(图六,1)。标本ⅡM7∶18,形制与上同。腹部饰两道弦纹。口径13、肩径19、底径16、高19厘米(图六,2)。标本ⅡM8:5,器体瘦长。敛口,圆唇,折肩,筒形腹,下腹微斜收,平底。口径6.6、腹径12、底径10、高19.5厘米(图六,4)。
图七 汉墓出土釉陶器
罐 2件。泥质灰陶。标本ⅡM4∶1,器形矮扁。侈口,腹部外鼓,下腹弧收,平底。口径5.8、腹径10.8、底径、高6厘米(图六,10)。标本ⅡM7∶2,敛口,鼓腹,下腹斜收,平底。口径10.4、腹径13、底径5.6、高9厘米(图六,7)。
井 2件。泥质灰陶,陶质较疏松。标本ⅡM3∶1,器体表面涂黑彩。敛口,平折沿,腹由底向上内收,平底。口径12.8、底径13.4、高10.6厘米(图六,5)。标本ⅡM7∶8,敛口,平折沿,束颈,溜肩,直腹微斜内收,平底。口径10.4、肩径15.2、底径14.6、高18厘米(图六,3)。
灶 2件。泥质灰陶,器体表面涂黑彩。均呈前方后圆状,直壁,前壁正中开一方形火门,灶面前端开一圆形火眼,后端近圆头处有一乳突,上开一小孔以示烟囱。标本ⅡM2∶4,灶体圆头较尖。火眼内有一釜,釜敞口,腹弧,内收,平底。灶体长21.5、宽16、高10厘米(图六,12)。标本ⅡM7∶11,灶体较大,形制规整。火眼内有一釜,平折沿,腹斜内收,平底。长31、宽20.5、高10.6厘米(图六,14)。
盆 2件。泥质灰陶,器表涂黑彩。形制相同。敞口,平沿,腹微斜内收,平底。标本ⅡM8∶4,口径12.2、底径6、高5.6厘米(图六,8)。标本ⅡM8∶6,口径12.4、底径4.6、高5.6厘米(图六,9)。
釜 1件。标本ⅡM3∶2,泥质红陶,器表涂黑彩。敛口,方唇,腹外鼓,寰底。口径4.6、腹径6.8、高4.4厘米(图六,11)。
缽 1件。标本ⅡM4∶2,敛口,圆唇,圆腹鼓,平底。口径8、腹径11.2、底径4.6、高6.2厘米(图六,6)。
狗 1件。标本ⅡM8∶3,呈站立状,头微仰,目视前方,张嘴,竖耳,前腿及腰微前伸,臀微翘,作吠状。尾上卷。长23.2、高17厘米(图六,13)。
3.铜器
铜刀 1件。标本ⅡM7∶3,仅残存一截刀身,长条形,断面呈楔形。残长10.5、宽8.5、背厚0.6、刃厚0.1厘米(图九)。
4.铁器
环首刀 1件。标本ⅡM2∶6,残,仅存刀首及柄。刀首呈圆环状,柄呈长条形。刀残长12.5、环径3.3、柄宽1.3、厚0.4厘米(图一〇)。
5.石器 2件。石斧与石砚各1。
石砚 1件。标本ⅡM2∶2,灰黄色滑石质。长方形。长8.5、宽3.4、厚0.3厘米(图一一)。
石斧 1件。标本ⅡM8∶1,墓葬填土出土。石质坚硬,呈青色,长椭圆形,一端有磨制的弧形锋刃。长18、宽6.5~8、厚3厘米(图八,2)。
6.铜钱 种类有五铢、货泉和货布。
五铢钱 数量较多,多数锈蚀严重。圆形方穿,穿之左右篆书“五铢”二字,形制近同于《洛阳烧沟汉墓》的Ⅱ、Ⅲ和Ⅳ型五铢钱。
货泉 1枚。标本ⅡM8∶2-1,圆形方穿,钱文较浅,笔划较粗。面有周郭,面上有一沙眼。郭径2.3、穿径0.6、肉厚0.1厘米。
图八 铜钱、石斧
货布 1枚。ⅡM8∶2-2,铲形,保存完整。钱首正中铸一圆孔。正面篆文“货布”二字,钱体四周及穿均有郭。通长5.7、肩宽2.2、底宽2.2、裆宽0.4、肉厚0.2厘米(图八,1)。
(三)年代判断
上述墓葬皆遭破坏和盗扰,没有明确纪年物出土,多数墓葬出土器物较少。根据墓葬的形制、墓砖纹饰、出土器物及其组合等因素,可对这批墓葬的时代作大致的判断。ⅠM22、ⅡM2、ⅡM4和ⅡM6出土五铢钱,多数与《洛阳烧沟汉墓》Ⅲ、Ⅳ型五铢钱相当,其时代应不早于东汉中期。ⅡM2出土祭祀性质的陶案,形制与《洛阳烧沟汉墓》Ⅰ型陶案近同,其出现于西汉末王莽时期,东汉时期较盛行。ⅡM2:4为前方后圆的单眼灶,与洛阳及南阳地区流行的长方形灶不同,这种形制的灶在关中地区东汉中晚期墓中较为常见。因此,该墓的时代大致为东汉中晚期。从墓葬形制看,ⅠM22、ⅠM23、ⅡM3、ⅡM4、ⅡM5和ⅡM6形制皆与之相近,砖室的砌筑方式、墓砖纹饰接近,其时代应较接近,皆为东汉中晚期墓葬。ⅡM7出土器物较多,有罐、鼎、盒、炉、仓、井、灶、耳杯和磨等,其组合在西汉晚期开始出现和流行。出土的釉陶鼎、陶仓与南阳东苑小区M85(王莽时期)出土的器物相似[1],仓、井和磨等器物与南阳蒲山二号画像石墓[2]、唐河白庄汉画像石墓等王莽时期前后的墓葬出土的同类器物相近[3]。因此,该墓的时代应在王莽时期前后。ⅡM8出土残存器物有陶仓、陶狗及陶碗(应为陶灶上的器物),该类器物在西汉晚期开始流行,墓葬出土的陶仓与淅川夏湾M5(西汉晚期)出土陶仓形制十分相似[4],墓葬出土钱币为货布和货泉,不见东汉时期钱币,因此该墓时代应与ⅡM7相近,大致为王莽时期或其稍后的东汉初年。
图九 铜刀(ⅡM7∶3)
图一〇 铁环首刀(ⅡM2∶6)
图一一 石砚(ⅡM2∶2)
二、晋墓
共16座,集中分布于Ⅰ区内,为ⅠM1~ⅠM6、ⅠM11~ⅠM15、ⅠM20、ⅠM21、ⅠM25~ⅠM27。
(一)墓葬形制
皆单室砖室墓。根据墓葬形制和结构特点可分三种类型。
图一二 ⅠM2平、剖面图
图一三 ⅠM2揭顶清理后(由南至北拍摄)
A型 2座,为ⅠM1和ⅠM2。长方形单室砖室墓,“人”字形顶。墓葬是在竖穴土圹内用砖铺地,后在铺地砖上用花纹砖砌出四壁圹,入葬后,再在侧壁上用砖纵向斜搭成“人”字形顶,双层,最后在“人”字形顶上竖向铺砖一层用以封顶。以ⅠM2为例。
ⅠM2位于Ⅰ区的西南部。墓口距地表深1.25米。方向175°。土圹南北长2.9、东西宽1.13米。砖室南北长2.56、东西宽0. 8~0.88、高0.76米(图一二、一三;封二,1)。墓室四壁用花纹砖两平一丁砌一组,高0.34米。上用素面砖砌“人”字形顶。墓底用青砖残块呈东西向错缝平铺。墓壁砌砖多在一侧面模印有各种几何纹图案,墓砖大小不一,最大者规格37×16×6.5厘米,最小者31.5×14×4.5厘米(图一四)。墓室内未见葬具,有青年男性人骨一具,骨架保存较差,大致呈仰身直肢状。墓室内随葬有陶盘口壶、瓷四系罐、铜钗、铜铃及铜钱等。
B型 10座。墓葬一般由墓道、墓门和墓室组成,部分墓葬墓门顶部有照墙,个别墓葬带短甬道。墓道平面呈长方形,皆较短,多斜坡,仅1座呈斜坡阶梯状。墓门用砖砌筑,券顶。门内或外侧一般用砖砌筑封门,封门砖多为残砖。墓门顶部筑照墙,照墙一般用砖平砌一至五层不等,少量墓葬于墓门顶部先筑土墙,再在土墙顶部平砌砖一层(如ⅠM4)。甬道位于墓门与墓室之间,平面呈长方形,券顶。墓室平面呈长方形,单室砖室墓,墓壁多用长方形花纹砖采用两平一丁或三平一丁砌筑两组。部分墓葬后壁正中有半砖突出墓室以为灯台。墓顶券顶,多用楔形砖纵向砌筑,部分楔形砖侧面带花纹。券顶正中,券砖微向外凸,形成券脊。在券脊两侧,从砌券开始,每隔一至数行券砖便有一整砖或半砖斜插,以增加券顶的负荷量。斜插砖于砌券处及前后两端较规整,中间部分位置较随意。部分墓葬砌券砖多使用汉砖,多不完整且规格多不同。墓底多用砖错缝平铺,部分墓葬铺砖较随意。墓室内多单人葬,个别为双人葬,多数未见葬具,仅有少量墓葬可见棺木痕迹及铁棺钉。人骨保存皆较差,葬式仰身直肢。墓内随葬器物0~13件不等,多数墓葬随葬陶或瓷罐、壶、碗及铜钱等。以ⅠM13为例。
图一四 ⅠM2砖纹拓片
图一五 ⅠM13平、剖面图
M13 位于Ⅰ区的中部偏西,墓口距地表深1.4米。墓葬方向160°。土圹南北长5.6、东西宽1.64、深0.76米。
墓道位于墓室南部。南北长1.54、东西宽0.98、深0.26~0.76米,底坡长1.76米。内填花土,土质湿粘。
墓门开于墓室南壁正中。东西宽0.74米,残高1米。墓门口用长方形花纹青砖及残块错缝平砌封门,封门墙共18层,高1.13米。大部分用花边青砖和花边青砖残块错缝平砌封门。砖长33~35、宽16、厚5厘米。
图一六 ⅠM13全貌(由南向北拍摄)
图一七 ⅠM13揭顶后(由南向北拍摄)
墓室位于墓道的北部。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3.15、东西宽1.9、墓室高1.18米。墓壁用长方形花纹砖及其残块砌筑,砌筑方法为先二平一丁砌两组后,其上再错缝平砌三层。墓室券顶,于墓壁平砖上使用楔形砖砌筑,券砖南北向错缝砌筑,共22层,高0.42米。券顶部用残砖碎块夹缝,正中券砖向外凸,形成券脊。在墓顶面东、西两侧各有两排斜插砖,每排从开始起券砖向上四层呈南北两端各有一块、中部一块,第二排插砖和第一排相隔一层砖,两端斜插砖上下对应,中部相错开。斜插砖多不完整。墓室后壁距墓底高0.62米偏东,向墓室内伸出一块砖作灯台,灯台长14、宽17、厚6厘米。墓室底部用青砖残块呈东西向随意平铺(图一五、一六、一七)。墓门、墓壁及封门墙用砖多数在一侧面模印几何形花纹图案,部分花纹砖正面亦模印有细绳纹,其规格多不一,显得较为混杂,较小者规格30×13×4.5厘米,较大者34×17×6厘米。楔形花纹砖规格32×16×(4.5~6.5)厘米(图一八)。
墓室内被淤土填满,土质湿粘。墓内未见葬具,填土中有残棺钉。葬式不明,仅在墓室中部偏北发现少量残存的肢骨。
出土随葬品有陶碗、陶盘口四系壶 、青瓷碗、青瓷罐、银镯、银钗、铁镜和圆形小珠。
C型 4座。长方形或梯形单室砖室墓。墓葬是先挖较浅的长方形或梯形土圹,在土圹底部铺砖后,沿土圹四壁砌筑砖室,砖室四壁较土圹开口高。多数墓壁用砖及铺地砖不完整,其中部分为汉代残砖。墓葬皆破坏严重,仅存铺地砖及四壁的一至三层砖。墓葬墓室内一般无葬具、人骨及任何随葬品。仅1座墓葬(ⅠM25)墓内有人头骨及肢骨。以ⅠM26为例。
图一八 ⅠM13砖纹拓片
图一九 ⅠM26平、剖面图
ⅠM26位于Ⅰ区的西北部,西南邻M25。墓口距地表深0.7米。为梯形单室砖室墓,墓顶及墓壁上部遭破坏,现仅存底部。方向215°。土圹南北长1.65、东西宽0.44~0.56、残高0.34米。砖室结构南北长1.16、东西宽0.14~0.26米。四壁用青砖和青砖残块错缝平砌,残高0.19米。底部用青砖残块呈东西向错缝平铺。未发现葬具和骨架(图一九、二〇)。
(二)随葬品
15座墓葬中出土随葬品共计57件,有陶器、瓷器、铜器、铁器、银器、珠子及铜钱等。
1.陶器 14件。多为泥质灰陶,陶质较疏松。少量为夹砂灰陶,陶质坚硬。器类有盘口四系壶、缽和碗。
盘口四系壶 9件。泥质灰陶,形制及大小相近,皆素面。标本ⅠM4∶2,浅盘口,束颈,溜肩,肩上饰对称四系。弧腹内收,平底。口径12、腹径20、底径11.4、高20厘米(图二一,1)。
碗 3件。标本ⅠM3∶1,敞口,圆唇,腹斜收,平底。口径17.6、底径10、高5.8厘米(图二一,2)。标本ⅠM5∶2,敞口,圆唇,斜腹内收,假圈足微外撇。腹部近口沿处及近底部各是一道凹弦纹。口径9.2、底径5.6、足高0.2、高3.4厘米(图二二,5)。标本ⅠM13∶9,敞口,斜腹内收,平底。口径10.8、底径6、高4.4厘米(图二一,6)。
缽 2件。标本ⅠM6∶2,敛口,腹微弧,下腹斜内收,平底。口径16、底径5.8、高8厘米(图二一,3)。标本ⅠM4∶3,敞口,腹微斜内收,平底。口径9、底径4.8、高3.4厘米(图二一,4)。
2.瓷器 6件。多为青瓷,灰白胎,部分瓷器是半釉。器类有四系罐、三系罐、盘口壶和碗等。
四系罐 2件。标本ⅠM2∶2,青瓷,外饰半釉。敛口,平沿,上腹微鼓,下腹斜收,平底。颈部饰两周弦纹,两弦纹之间饰压印菱形花纹。肩上对称粘接四系,其中两系残。口径8.8、腹径14、底径9、高14厘米(图二二,5)。标本ⅠM13∶11,青瓷,灰白胎,外饰半釉。敞口,圆唇,腹弧内收,平底。肩上饰对称四系及弦纹,其中三系残。口径13、腹径21、底径12.2、高15.5厘米(图二二,4;图二四)。
三系罐 1件。标本ⅠM13∶8,红褐胎,外饰酱色青釉。敞口,口略残。短颈,溜肩,鼓腹,平底。肩上贴饰三系及弦纹一周,上腹饰弦纹两周。口径4.2、腹径12.5、底径5、高11厘米(图二二,2)。
图二〇 ⅠM26全貌(由南向北拍摄)
图二一 晋墓出土陶器
图二二 晋墓出土瓷器
盘口壶 2件。青瓷,灰白胎,外饰半釉。标本ⅠM6∶1,口残,细颈较高。溜肩,鼓腹,平底。肩上对称饰四系,两系残。上腹饰一周弦纹。口径6、腹径18.5、底径12、高18厘米(图二二,1;图二四)。标本ⅠM21∶3,浅盘口,圆唇,细颈较高,溜肩,上腹圆鼓,下腹弧收,平底。肩部对称饰四桥形系,腹部刻划数周弦纹。口径9.5、腹径14.5、底径9、高20厘米(图二二,3;图二五)。
碗 1件。标本ⅠM13∶14,敞口,圆唇,斜腹,平底。内外壁饰青釉,内底有支钉痕六处,外壁腹部饰一周弦纹。口径18.8、底径10.4、高5.8厘米(图二二,6)。
图二三 四系瓷罐(ⅠM13∶11)
图二四 盘口瓷壶(ⅠM6∶1)
图二五 盘口瓷壶(ⅠM21∶3)
3.铜器 6件。器类有钗、镜、耳环及铃等。
钗 2件。皆用一根铜丝从中间弯折呈“U”形。标本ⅠM2∶3,长13.5、断面直径0.2、首宽0.9、尾宽4.7厘米(图二六)。标本ⅠM4∶1,长13.5、断面直径0.2、首宽0.4、尾宽1.5厘米(图三一)。
镜 1件。标本ⅠM14∶1,四乳四螭纹镜,镜体厚重,制作较精致。圆形,镜面平直,镜背正中为半球形钮,带钮穿。圆形钮座,钮座外均匀的饰四乳丁纹,四乳间均饰一螭,近呈S形。镜缘宽厚,素面,镜缘与四乳四螭纹带之间饰栉齿纹一圈。直径7.6、缘宽1.0、厚0.3厘米(图三〇)。
耳环 1件。标本ⅠM21∶2,用细铜丝弯成环状,微变形。直径1.5、断面直径0.1厘米。
铃 2件。形制和大小相同。标本ⅠM2∶4,铃身似球形,下端开一裂口,上端有一穿孔系。高2.2、直径1.5厘米(图三四)。
4.银器 7件,器类有钗和镯。
钗 3件。用一根银丝从中间弯折而成。标本ⅠM13∶2,近呈“U”形。长12、断面直径0.2、首宽0.7、尾宽4.9厘米(图二七)。标本ⅠM13∶3,两股并与一起。长23.8、断面直径0.2厘米(图三二)。标本ⅠM13∶4,形制与ⅠM13∶3,相同,长23.2、断面直径0.3厘米(图三三)。
镯 4件(两对)。呈圆环状。标本ⅠM13∶6-1,直径7.2、断面直径0.2厘米(图二八)。ⅠM13∶7-1,直径6.5、断面直径0.2厘米(图二九)。
5.铁器 3件。为铁镜和铁棺钉。
图二六 铜钗(ⅠM2∶3)
图二七 银钗(ⅠM13∶2)
图二八 银镯(ⅠM13∶6)
图二九 银镯(ⅠM13∶7)
图三〇 四乳四螭纹铜镜拓片(ⅠM4∶1)
图三一 铜钗(ⅠM4∶1)
图三二 银钗(ⅠM13∶3)
图三三 银钗(ⅠM13∶4)
镜 1件。标本ⅠM13∶5,圆形,锈蚀严重,镜缘微残。镜面微凸,镜背中间有一圆形钮,其余图案锈蚀不清。直径17.5、厚0.3、钮径3.4、钮高1.2厘米(图三五)。
钉 2件。同出一墓,大小和形制相同。由顶至尾逐渐变尖,截面呈长方形。标本ⅠM14∶2-1,长15.5、顶宽1.7、厚1厘米。
6.铜钱 20枚。部分锈蚀严重,可辨者有五铢和货泉。
五铢钱 形制多与《洛阳烧沟汉墓》出土的Ⅲ、Ⅳ型五铢钱同(图三六,1),仅见四出五铢1枚,另有少量为磨郭和剪轮五铢。
货泉 较少,保存较好。圆形方穿,钱体正面隶书“货泉”二字。标本ⅠM5∶1,郭径2.6、穿径0.9、厚0.1厘米(图三六,2)。
另有少量小珠,圆形,中有穿孔,颜色有白色、浅黄色和蓝色。
(三)年代推断
图三四 铜铃(ⅠM2∶4)
图三五 铁镜(ⅠM13∶5)
图三六 出土铜钱
16座墓葬中,无明确纪年材料出土,可根据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的组合和特征,对这批墓葬的时代作大致的判断。从墓葬形制看,这批墓葬中B型墓占绝大多数,亦具有较明显的时代特征。其券顶上插斜砖以增加券拱负荷量、墓壁中间伸出半砖以为灯台的建造方式以及二次利用汉砖建筑墓室的特征在南阳地区魏晋墓中较为流行[5]。该类型墓葬出土器物有陶或瓷盘口壶、四系罐、碗(缽)以及钗、镯、耳环、镜等,为长江中下游地区魏晋墓葬常见随葬品,其出土器物与A型墓葬出土器物相同,基本组合皆为盘口壶和碗(缽)或盘口壶和碗(缽)和四系罐,为南阳地区晋墓中较典型的随葬器物组合[6]。其中瓷盘口壶、瓷四系罐与南阳东关晋墓[7]、南阳妇幼保健院东晋墓出土的盘口壶、四系青瓷罐十分相似[8],陶盘口壶与南阳住宅修缮公司晋墓出土瓷盘口壶相近[9]。因此,A、B型墓葬应为两晋时期墓葬。C型皆遭严重破坏,且无出土物,但从建筑方式看,铺地砖及墓壁的砌筑方法与B型墓相同,且多二次利用汉砖砌筑墓室,亦与部分B型墓的特征相同,而这种二次利用汉代建筑材料修筑墓室的特征,在南阳晋墓中较为普遍,因此,C型墓亦属晋墓。
三、结语
从勘探和发掘情况看,大石桥墓群规模较大,墓葬年代分属汉、晋和宋等多个时代。从已发掘墓葬的规格看,墓葬均为中、小型墓,多数墓葬的砌筑方式较为简单,墓中随葬品亦较少,应属一般的平民墓葬。少数墓葬如汉墓中的ⅡM7规模较同时期墓葬略大,随葬品较丰富,显示出墓主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财力。从墓葬的布局看,汉墓和晋墓分布相对集中,且分布有一定的规律。汉墓主要分布于Ⅱ区,其中部分墓葬如ⅡM2~M5等,时代较接近,方向一致,且成排分布,可能为同一家族墓群。晋墓分布于Ⅰ区,其中ⅠM1~M6和ⅠM12等亦具有与汉墓相同的分布特征。从墓葬形制、随葬器物组合和器物形制上看,其与豫西南地区乃至中原北方地区相应时期墓葬特征基本一致,但晋墓中的A型和C型砖室墓其形制或随葬器物组合在其他地区少有发现,极具地方特征,显示出了独特的区域风格。因此,大石桥墓群的发掘,为了解该地区汉、晋时期的丧葬制度、习俗以及社会风貌等提供了准确的实物资料。
本次发掘工作得到了河南省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淅川县文化局、大石桥乡政府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参加发掘和整理人员有张俊民、刘兵兵、买岩龙、马林、马兰英、李青娥、马白涛等。人骨鉴定为郑州大学医学院马钊、王永奎。部分金属器物的保护处理为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保室邓天珍、韩飞。
领 队:张俊民
绘 图:马兰英 李青娥 买岩龙
摄 影:张俊民
拓 片:韩 飞
执 笔:刘兵兵 张俊民
[1]南阳市古代建筑研究所.河南南阳市东苑小区古代墓葬清理简报[J].华夏考古,1999(2).
[2]南阳市文物研究所.河南南阳蒲山二号汉画像石墓[J].中原文物,1997(4).
[3]南阳市文物研究所,唐河县文化馆.河南唐河白庄汉画像石墓[J].中原文物,1997(4).
[4]南阳地区文物研究所,淅川县博物馆.汉南淅川汉画像砖墓发掘报告[J].华夏考古,1994(4).
[5]张卓远.南阳魏晋墓葬[J].华夏考古,1998(1).
[6]同[5].
[7]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南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南阳东关晋墓[J].考古,1963(1).
[8]南阳市文物研究所.南阳市妇幼保健院东晋墓[J].中原文物,1997(4).
[9]南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省南阳住宅修缮公司晋墓发掘简报[J].华夏考古,19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