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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卫生》年度关注十大新闻

2017-09-13

中国卫生 2017年1期
关键词:跨省计生委公立医院

健康中国战略目标明晰

2016年8月19日至20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京召开。会上,中国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健康优先的提出,意味着我国政府对健康问题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8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纲要》明确了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12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部署今后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健康促进热潮兴起

2016年11月7日,全国爱卫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38个国家卫生城市(区)作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首批试点城市。1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科协等10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并围绕各项目标的实现提出具体工作要求。11月21日,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在上海市开幕,大会以“可持续发展中的健康促进”为主题,对于国际社会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目标将产生重要影响。大会发表了《2030可持续发展中的健康促进上海宣言》。

中办、国办力推24条医改经验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于2016年11月8日出台,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次以这样高规格的文件形式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一轮医改以来,以福建省三明市以及江苏、安徽、福建、青海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为代表的一些地区,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敢于“动奶酪”“碰钉子”,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和推广地方成熟改革经验,有利于凝聚共识,突破利益藩篱,少走弯路、降低改革成本。

综合医改试点持续扩大

2016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选择4个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新增1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5月11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函,决定新增上海市、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综合医改试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5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辽宁省锦州市等100个地级行政区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至此,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总数达到200个。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下“快进键”

2016年6月6日,由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7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5部门力推健康扶贫工程

2016年6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5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小康提供健康保障。统计显示,我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提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医药迎来新发展

2016年2月2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30年)》,明确未来15年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是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医药法》,并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基本医保跨省结报制度完善

2016年,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初步完成建设,新农合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工作初步完成“顶层设计”。1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在京举行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报签约仪式。在签约仪式上,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8省签署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12月15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敲定第一单

2016年5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经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此次公布的3种专利药品价格降幅均超过50%。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人社部等7部委于同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并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首部地方医疗基本法规亮相深圳

历经两年四审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于2016年8月25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国首部地方医疗基本法规,该《条例》首次将医疗机构明确为公共场所,规定全部病历向患者公开,并授权二级、三级医院限制接诊非急诊、非转诊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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