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施行
2017-09-12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7年8期
近日,新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国家级)》(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施行,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按照高产稳产品种、绿色优质品种和特殊类型品种三種类型对主要农作物进行分类,改变了过去以产量为单一评价指标的品种审定体系,标志着品种审定制度向分类管理和多元化方向发展。
此次《标准》修订,以品种种性安全为核心,以保障粮食安全、突出绿色发展、符合市场需求为基本原则。“首先,保障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是对新品种的基本要求,新《标准》将高产稳产作为最主要的品种类型;其次,根据绿色发展对品种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将绿色优质作为重要的品种类型,资源利用率高低和品质优劣是衡量品种的重要指标;第三是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新《标准》将特殊类型品种作为一种类型,满足复杂生态类型和多样化膳食结构对新品种的需求。”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处长马志强表示。
对于节水、节肥、节药和优质、适宜机械化品种,新《标准》予以了一定倾斜。新《标准》明确规定,绿色优质品种实验产量可适当放宽,具体由专业委员会把握。 (龙 飞)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