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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创新应用

2017-09-11尹慧远

西部论丛 2017年2期
关键词:年金金融业务养老金

尹慧远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分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部分。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业务就是针对补充养老保险,通过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或合同约定为各类保障基金、福利基金及其他类似基金提供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服务。养老金的范围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类年金和员工福利计划等多个具有延期支付特征的养老保障和福利计划品种,在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业务主要发展的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该业务是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战略性业务。

一、商业银行养老金业务的概念

商业银行目前的养老金业务主要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类年金。相比企業年金,职业年金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单位的在编人员在依法参加社保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金(含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与社保、个人储蓄共同构成社会三大养老支柱,是我国实行社会养老保障的重大制度。类年金是指客户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自身薪酬政策,对以实现激励或增加福利为目的、以延期支付为特征的一种经济性薪酬所建立的福利制度。而目前商业银行养老金业务主要以企业年金为主。

二、商业银行开展养老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的养老金融业务因为起步晚,相较于保险行业和基金行业已经失去了先发优势,且因传统业务占比过重,养老金融业务缺乏积极性和创新性。商业银行存在着对养老金融重视程度不够、管理碎片化、市场涉入不深、产品服务针对性不强等突出问题。

2.1对养老金融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对养老金融业务的关注程度和研究力度仍然欠缺,尚未充分认识到养老金融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战略影响,对养老金融的认识和理解仍停留在信贷、代理、托管、账户管理等业务层面,没有充分认识到养老金融对未来战略转型、集团金融和竞争力提升所带来的重要作用。养老金融业务覆盖非常不均衡,地区差距明显。如下表所示,企业年金规模较大的地区几乎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深圳一个市的企业年金资产总额排到第11位,远超众多中西部省市。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比较发达,商业银行的人才队伍建设、潜在客户数量、产品创新性等方面具有更多优势,因而在养老金融的推进上积极性比中西部地区要高。考核政策仅着眼当前,主要是收入、规模等指标,在考核指标的指挥棒下,系统内机构为完成考核任务,均将重心放在存贷等主体业务上。缺乏对养老金融业务的引导,使养老金融业务难以持续深入开展。

2.2养老金融业务管理碎片化

目前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分布较为分散,既有传统的针对社保机构的存款业务、社保资金代理业务,也有新型的社保资金的资产托管、账户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养老金融业务这个专题还不明确,还未能按照养老金融的高度与标准来统筹管理。没有机构牵头开展养老金融业务,养老金融业务管理呈碎片化。下表所示是大型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机构设置情况,以下几大行虽然在养老金融业务走在行业的前端,但是养老金融业务组织体系尚未完善,管理较为分散。而更多商业银行还只是将养老金融业务视为一般零售业务,没有设置专门的养老金融机构,导致养老金融产品与市场之间失去传导信号。分散化的管理限制了商业银行在养老金融业务的综合竞争力。

2.3养老产业涉入不深

当前商业银行在养老金融市场上主要集中于养老金的管理和养老产业的信贷业务。而保险机构己涉足养老地产、养老社区、老年养生等产业,泰康养老社区、亲和源公寓等高端养老社区涵盖了生活看护、医疗康复、护理保险等各种老年需求。而商业银行目前在养老产业尚未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业务发展模式较为局限。截至2016年年底,银行系共获得了23项企业年金牌照。从具体构成来看,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拿到了企业年金基金的“全牌照”,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和浦发银行只拿到了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资格;而在投资管理方面,几乎是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天下。

2.4产品服务针对性不强

目前保险公司有专门的养老保险产品,基金公司发行了养老型基金,信托公司发行了养老型信托计划,部分银行也纷纷发行养老理财产品。但仍有一部分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尚未发售针对老年客户的定制理财产品,也没有专门针对养老产业链的信贷服务和服务策略。商业银行在养老金融产品开发、服务优化等方面缺乏动力,因为专门定制的理财产品难以像企业年金、个人税延计划可以获得税收优惠,利润空间较小。商业银行的产品服务针对性较弱,难以满足养老金融产品的投资需求。在养老金融产品方面,商业银行较之保险、信托和基金等存在着较大不足。

三、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业务的对策

对尚未建立养老金制度的企业客户,通过加强银企沟通和多项营销活动,从国家政策、税收优惠、业务产品、运营模式、风险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客户建立养老金制度;对下一步开始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提前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进行沟通营销,确保职业年金工作的顺利展开。和企业客户一起积极呼吁,落实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8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要求的同时,对有能力、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客户,及时梳理并锁定目标,加强联动营销,及早实现养老金业务的有效突破。各家商业银行总部积极加强对养老金市场和客户需求的研究,加大养老金产品创新力度,推出不同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并将相关产品信息及时向下传导,推动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养老金业务的顺利拓展。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政策,明晰当前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建立配套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营销养老金业务的积极性。针对不同地域市场的养老金业务总量,合理配置人员,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到“专业、专注、专职”,在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同时,谨防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 杨燕馁,张芳芳. 不同的老龄化,不同的发展模式[J].国际经济评论,2012(1).

[2]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6)[R].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

[3] 贺强.建立中国养老金融体系势在必行[J].国际融资,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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