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2017-09-11郗鹏
郗鹏
摘要:当前,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巨大,地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已处于近十年来最为困难的时期。在“十三五”经济发展的关键期,龙江经济能否加快发展,关键是看国企改革是否真正到位,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否发展壮大。黑龙江省必须抢抓国家政策机遇,落实中央的决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重塑黑龙江省市场经济微观基础,推动国有经济做大做强。本文对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黑龙江国有企业及改革状况概述
在黑龙江省,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要清醒认识黑龙江省国企经营、国资管理现状。目前,黑龙江省共有2728戶省属国有企业,主要由省国资委、各相关厅局和各地市的国资委进行直接管理。截至2013年末,黑龙江省地方性2728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共8371亿元(含市政建设、林权资源),主要分布在煤炭、制药、机械、森工、建筑、交通运输、仓储、社会服务行业。其中,大型国有企业71户,资产和收入占全省的60%。其余为中小型国有企业共2657户,资产总额和收入占约全省的40%。从企业户数上看,84%是小型国有企业,户数为2291户,它们分布广、户均资产少,很多企业已经名存实亡。
经过三次大的改革,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初步形成了国退民进的新态势,地方国有企业户数减少至2728户,企业职工人数减少至84万人,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二、黑龙江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方面的主要问题
虽然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进展良好,但由于体制和机制上原因以及多年来积淀的问题,始终影响着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发展。一是观念难转变,与市场经济体制融合度低。近期出现的低速低效问题,从表面上看是运行中的问题,其实质是黑龙江省经济的微观基础与市场经济匹配度低问题的现实表现。二是经营体制转换迟缓、机制不活。表现在国有资产集中度高,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二三级企业中,接近50%仍为国有独资。三是管理复杂、政企一体化突出。黑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中,有归省国资委管理的,有归各地市国资系统管理的,有归各级厅局管理的。这种局面也就必然导致企业经营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致使一些政府部门“婆婆加老板”问题仍大量存在。四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管理者及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国企领导除了企业领导人的身份之外,往往还存在着行政级别身份,降低了国企领导人的生产性努力,强化了分配性努力。五是社会办企业遗留问题严重,企业包袱沉重。在企业人员安置方面,很多离退休职工没有移交到地方实现社会化管理,企业仍然需支付相关费用,医保、社保也没有实现社会统筹。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路径
“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路径,既要做好顶层设计,避免部门利益使改革不彻底,又要实施一企一策、强力推进。首先,在国企改革分类指导,有进有退,分策实施方面。一是公益性国企注重多元化发展。二是功能性国企注重企业内部改革。三是竞争性国企注重混合所有制路径。四是小微国有企业注重消化退出。五是国有投资新上项目完全引进非公经济资本。其次,在国资运行市场化导向,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保值增值方面。一是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要选择。二是完善国有资本运营体制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长效保障。三是试点探索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长期特许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新模式。第三,在公司发展强化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完备组织,完善运行形式方面。一是完善和落实董事会制度。二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三是积极推行财务总监外派制度,探索实行首席财务官制度。第四,在内生活力注重员工持股,加大激励,积极探索国企发展新方式方面,要根据企业产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程度、企业情况、行业特征、发展阶段、企业员工自身情况及意愿来确定经营者员工是否持股、持股比例,建立员工与企业利益共同体。第五,在国企重组不限形式,旨在增强实力,构建强强联合发展新动力方面,要通过合资合作、股权置换、资产置换等方式,推进企业重组整合,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整合等多种方式进行优胜劣汰重组新企业。第六,在上市发展不设门槛,拓展社会融资渠道,多种形式培育上市能力方面。继续推动地方国有企业哈药股份、龙建路桥、哈空调股份、哈投资股份、牡丹江恒丰纸业、三精制药、龙江交通7户通过上市扩大融资,推动省属有条件的其它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第七,在剥离企业办社会加快步伐,全面推进,做好深化改革配套工作方面,要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分步推进。资金方面要加大筹措力度,政策方面要到位,要妥善解决被收购、出售、重组、关停、破产国有企业在册职工和被退休职工的安置和思想工作。
四、营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良好环境
国企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尤其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更是一件新生事物。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黑龙江省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好保障工作。首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新环境。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其次,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监管方式,建立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行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国有资产管理要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要实现由政府管资本向市场优化配置资本的转变。第三,完善配套相关政策,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实施。一是建议尽快完善《公司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关规定,保证实行产权多元化或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运行,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二是要制定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实行产权多元化或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清理那些现行与实行产权多元化或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不相关的限制性条文规定,放开包括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在内的所有竞争性领域,加快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让走向市场的企业真正摆脱束缚,焕发市场活力。第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通过一积极向国家争取,二通过出售转让国有资产提留,三省里支持扶持,四社会筹集,五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种措施筹措资金,妥善解决好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问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