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人群的“再教育”问题反思
——以文化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为例
2017-09-08孙发成
孙发成
“非遗”传承人群的“再教育”问题反思
——以文化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为例
孙发成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依赖于传承人所掌握的独特技艺规范和知识体系。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这种经验式的知识体系呈现出守旧和滞后性,迫切需要一种现代转型。文化部主导的“‘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则是实现这种转型的重要方式之一。传承人群进入高校接受学院派的“再教育”,体现的是民间和精英两种不同知识体系的碰撞和交流。“非遗”传承人群知识的更新、创作理念的变革是遗产发展所需,也是传承人群与时俱进的要求。“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的终极目的应该是使其产生传承“非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从而推动“非遗”项目的发展和繁荣。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再教育;培训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概念引入到保护实践开始不过十余年历史。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进行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体系和四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保护体系的建构,“非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其发展速度和社会影响快速而深远。目前,我国已拥有:39项世界级“非遗”,1372项国家级“非遗”,11140项省级“非遗”;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294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已累计投入“非遗”保护经费42亿元。
在“非遗”保护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是以大量传承人为核心的,人在则项目在,人亡则项目息。因此,对于传承人的关注和保护就成为其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护传承人的方式有多种,从政府层面多是将传承人纳入各级保护体系并给予相应的补贴,为传承人的传承活动提供各种软硬件方面的优惠条件等。随着保护工作的开展,我们逐渐认识到,“非遗”传承人所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政策和平台的支持,其基于传统社会所形成的旧有知识体系和观念,已然与现代社会和生活渐行渐远。而这也是大量“非遗”项目处境艰难的症结所在。因此,对“非遗”传承人群的“再教育”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但是,在“如何教育”以实现其新旧知识体系衔接的问题上,依然存在较大的矛盾和冲突之处。
一、官方主导下的“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
由于“非遗”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体系大都是地域性、民族性、行业性的,它立足于传统社会,多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发展、演变,具有极强的意会性、经验性和封闭性,千百年来发展缓慢而稳定。以传统工艺传承人为例,这种“基于传统文化背景下的手工艺人在技艺传承的过程中体现出极强的‘守旧’特征……大量手工艺人都在相对封闭的地域文化圈内,在其世代相承的工艺规范内坚守传统……在这个过程中,手工艺知识的创新是滞后的,手工艺人的知识体系更多地体现为继承。但这种属性恰恰和两千多年的农耕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1]但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社会变革是异常剧烈的,传统村落及其生活方式不断流失,大规模人口流动成为常态,知识、技术、信息的更新瞬息万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非遗”传承人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要么适应,要么衰微。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化部于2015年实施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该计划从传统工艺传承人群开始,委托23所试点高校,利用暑假举办了21期普及培训班,培训学员1300余人,涉及剪纸、刺绣、编织、瓷器烧制、唐卡绘制、漆器髹饰、金属锻制等数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试点基础上,文化部、教育部遴选了57所高校作为2016年“研培计划”首批参与高校,举办200期普及培训班,培训学员1万人次。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其总体目标是“2016年至2020年,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50—80所高校和20—30家设计企业,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相关传承人群举办200—300期研修、研习、培训活动。……5年内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10万人次。”这意味着“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工作将成为官方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也意味着“非遗”传承人所掌握的传统民间知识体系和高校传授的精英知识体系之间将会面临碰撞和冲突,因此,也引发一些文化学者的担忧,甚至批判。
从文化部、教育部开展“研培计划”的宗旨和目的看,该计划是为“提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增强传承活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计划着眼于‘强基础、増学养、拓眼界’,旨在通过组织‘非遗’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遗’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增强中国传统艺术的表现力,提高中国传统工艺的设计、制作及衍生品开发水平,发现和弘扬中国的手工精神,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促进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从而全面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水平,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可持续发展。”[2]该计划分研修、研习和普及培训三个层次:研修是指委托高校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培训,推动跨界交流,提高其文化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研习是指组织中青年传承人进入高校工作室、实验室及设计企业研究学习,通过手工实践与设计、学术、高新技术的跨界交流,开阔眼界,互汲营养,解决“非遗”保护传承中的瓶颈问题;普及培训是指委托相关高校对传统工艺项目学徒或从业者进行培训,以提高其文化素养、学习和领悟能力,提高传统工艺的审美水平和实用程度。关于开设课程,文化部、教育部对委托高校有一定的要求,要形成一种“通识课+专业课+参观交流+实践”的教育体系,要求高校根据传承人群的实际情况,因人因事施教,坚持问题导向、作品导向、坚持案例教学,保证通俗易懂,并要求尊重文化多样性,尊重地方和民族文化。由文化部、教育部主导的这一培训计划,毫无疑问会极大影响到“非遗”传承人群知识结构的调整,计划本身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三个层次的培训涵盖了传统工艺领域从顶尖的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到基层的学徒、从业者或学生。其中与高校密切相关、影响面最广的应该是普及培训。普及培训的对象是由传统工艺项目的学徒或从业者构成的“传承人群”,由“传承人”到“传承人群”的转向体现出政府工作思路的灵活性,这也是面对当下“非遗”传承人老龄化和技艺断层危机的“权宜之计”。从宏观看,这一培训计划有点有面,最大程度上将传统工艺行业各层次人才归集起来,接受对应的教育学习;但从微观上看,由于覆盖面广,项目众多,培训对象民族、地域、学历、信仰等各异,势必存在操作上的诸多困难,其效果也难以保证。因此,如何化解这些矛盾将是问题的关键。
其次,培训致力于提升传承人群的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由于传统“非遗”传承人群多侧重技艺知识的掌握,他们更多的是承袭传统,大多数人并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而以高校为载体的知识教育指向的是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这些内容也是传统工艺传承人群所缺乏的。通过高校的学院派教育,传承人群的封闭知识体系必然会被打开,一些关于美术设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工艺历史与风格等的知识内容将会逐渐融入其知识体系中。当然,这种学习应该是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进行的,也就是说要尊重文化多样性。高校学院派知识的传授,并不是要代替“非遗”传承人群的固有知识传统,而是要达到“强基础、増学养、拓眼界”的目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为了改善传承人群的生存条件,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技艺传承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再次,在课程设计上考虑到了传承人群的差异性。由于大部分传承人群习惯于师徒相授的学习方式,重视体悟与技艺实践,而缺乏对高校系统理论知识的认知,故“通识课+专业课+参观交流+实践”的课程体系建构就具有针对性。培训限制了理论课程的数量和课时,尤注重专业技能的教授,以及采取观摩交流、学术沙龙、创作实践等方式开阔眼界。教学方式的多样性有助于满足不同层次的传承人群需求。当然,普及培训的周期大都是1个月左右,每期50人左右,短时间内接受多门课程的学习是比较难以全面掌握的,尤其对那些低学历人群而言。这还需要高校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教学方式,设置更具针对性的课程。
虽然这一官方主导、高校搭建的教学平台还需要实践进一步的检验,但它无疑建构起了民间知识体系和精英知识体系的沟通机制。这对于大量的“非遗”传承人群以后的发展,对众多“非遗”项目将来可能呈现出的形态及趋向,有着极为重大的影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传统工艺来说,从政府的角度已经肯定了其与市场和生活的联系。传统工艺的振兴最终要靠市场和生活来推动,而如何把握市场、融入生活则需要发挥高校教育的优势。比如审美素养、现代设计、消费文化、市场营销等内容的培训,高校都有着先天的优势。
二、“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试点院校的课程设置*本课程设置主要针对普及培训班。
对于“非遗”传承人群的普及培训,文化部、教育部已经设置了大致的课程模块,各高校针对所培训项目有选择地开设具体课程。从官方的培训要求看,其课程模块包括课堂教学、考察观摩、交流研讨、实践训练、作品展示5个部分。课堂教学部分包括理论课和专业课,理论课主要包括传统文化知识、“非遗”保护理论、设计历史、美学原理等内容;专业课主要包括项目的历史发展与风格、图案分析、“非遗”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考察观摩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参观博物馆、美术馆、工作室、实验室等,交流研讨指举办“传承人谈传承讲座”和专业沙龙、学员交流等,实践训练是指分组创作,作品展示指代表作品和技艺的展示以及创作成果展。当落实到高校中时,其课程设置比较灵活,不同高校有相似课程,也有独有课程,但大致不脱离文化部的指导方向。而且在课时设定上,充分考虑到传承人群的学习特点,尽量减少理论课程的比重(课堂教学一般不超过整个课程的一半),增加专业课和考察实践课程数量。
为了推进“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的实施,文化部首先在部分高校进行了试点。2015年暑期,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中南民族大学等20余所高校参与了文化部的试点培训。以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其开设了核雕和刺绣两期培训班,其中核雕班课程设计如下表所示:
表一 2015年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核雕班课程
从上表课程体系的设定可以看出,在文化部的导向下,本次培训所传授的知识大都属于学院派的精英文化。如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市场营销、素描、装饰纹样、图像处理等课程都是传统“非遗”传承人群过去所很少接触的知识。
在综合类大学中,上海大学承担了刺绣、编织方向的培训项目。其课程设计如下:
表二 2015年上海大学刺绣、编织班课程
从上海大学的课程设置看,其理论课时很少,但涵盖“非遗”基础、民俗、知识产权、品牌管理等课程,且重视案例教学。其课程重点突出了对现代设计类课程的学习,如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并且参观考察、沙龙讲座、工艺临摹等实践课程比重亦很大。
对比这两所院校,其课程设计导向大致类似。有些课程具有同质性,比如知识产权、图案装饰等都是其培训项目所需要的课程,但是也突出了各自培训项目的特殊性,根据项目特点设计课程。比如核雕技艺对应的浮雕课程是相关度很高的,而上海大学的刺绣技艺与色彩装饰关联度比较高。
浙江师范大学作为师范类院校凭借其良好的“非遗”研究基础,参与了文化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试点工作,并在2016年继续作为全国首批培训高校承办了木雕和陶瓷技艺方向的4期培训班。2016年10月,浙江师范大学完成了云南剑川木雕和建水紫陶方向的两期培训班。其课程设计也是在文化部导向下,结合项目特点和院校师资统筹安排的。如云南剑川木雕技艺班,其课程设计如下:
表三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剑川木雕班课程
浙江师范大学设计的课程较有针对性和典型性,符合培训“强基础、増学养、拓眼界”的主旨。所有课程的设计均根据项目特点论证确定,文化素养模块重视对学员文化艺术基础、市场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的传授;美术基础与技能模块重在对学员艺术设计思维和技能的培训,既有传统的书法与中国画,也有立体构成、产品设计等西式课程;观摩交流模块重在视野开拓,通过多种形式的参观交流,达到知己知彼、触类旁通的目的。创作展示部分主要是技艺的实践应用,作品用于结业展。
从上面几所高校的课程设置看,其思路基本一致。一是培养传承人群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和市场意识,二是培养传承人群的现代设计思维和技能,三是通过考察、交流开阔眼界。在教学实践中,课程体系的授课主体以高校老师为主,也包括部分“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大师为学员授课或交流,但整个课程体系还是以学院派为主。特别是传统美术和设计方面的课程内容多、比重大,也符合培训计划“弥补传承人群美术基础之缺、设计意识之缺”“促进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的原则和目的。按照文化部“5年内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10万人次”的总体目标,当大量传承人群进入高校课堂接受学院派教育时,其影响势必深远。模块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教育是高校所擅长的,但面对千差万别的传承人群,其挑战性无疑也是巨大的。
三、“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的困难与挑战
由文化部、教育部主导,以传统工艺为切入点,以高校为主要平台开展的“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工作虽然经过了前期的调研论证和试点,但由于处于初级阶段,依然面临很多不确定性。这不仅是因为它带有极强的官方意志和色彩,更是因为它代表着精英知识对民间知识的深度介入。
“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的本质是在传承人所掌握的民间传统知识体系与成熟、系统、专业化的学院派知识体系之间探寻一种对话和交流的方式,它不是也不可能以新知识代替旧知识,而是在千百年来世代传承的经验与知识体系中,融入适应新的时代语境的现代知识。其培训致力于增强“非遗”传承人群的传承能力,开阔眼界,促进传统“非遗”走进现代生活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这一目标并非短期可以实现,传承人群的复杂性、教学关系的多元性、外在政策的变迁性等多种因素将给培训目标的实现带来不确定性。
第一,我国“非遗”项目众多,传承人群复杂,即使在同一项目中也存在多元格局,这对培训教学工作带来挑战。在培训计划中,传承人群不仅包括“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还包括学徒、从业者甚至学生,他们年龄差距大,学历层次参差不齐,从艺年限长短不一。当他们被招收为学员进入高校课堂时,必然存在领会和理解教学内容上的巨大差异性。以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10月份培训的剑川木雕班为例,班级内51名学员中——最大的45岁,最小的17岁;最高学历本科,最低学历初中;最长从艺年限25年,最短从艺年限2年。如此的学员结构,对于教师的教学工作以及学员的学习效果保证都困难重重。
第二,如何保证课程设计与“非遗”项目的协同性、针对性、有效性,尚需进一步探索。当前所有高校的课程模块设计均按照文化部的指导方向来进行,很多高校的课程出现同质化、雷同化现象,没有凸显出项目的独特性。包括在课时设计上,很多理论课可能要在半天时间里讲授一个学期的内容,这只能是概括性、片段式的知识,真正能够被学员吸收多少难以评估。即使是课时较长的实践类专业课程,如素描、白描等,也难以在几天的时间内取得好的学习效果。因此,其课程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培训项目的特点、课程属性和学员的接受度,要以体现个性、突出重点、保证效果为导向。
第三,学院派知识体系与民间知识体系的碰撞,对“非遗”项目及其传承人的影响仍存不确定性,在学术界亦有较大争议。在很多人看来,以传统工艺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以口耳相传的自然形态传递知识,以身体示范的模式践行技能,它靠的是从业者的经验、悟性和不断的磨炼,它需要一种身临其境的氛围。当把传承人群集中到高校去培训时,其也就脱离了传统的传承语境。因此有学者担忧,这种培训方式是否会造成项目的异化和被改造?如陈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间活态的民俗文化,与人民的日常生活、传统节日、人生礼仪、宗教信仰、生产劳动等民俗紧密相连。其传承形式是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村落传承、社区传承。如果脱离了民俗生活和民俗文化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会失去灵魂,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非遗”传承人离开了民间的民俗环境和民俗文化氛围,进入美术院校去接受教师的传承,只能被异化和改造。[3]另有一部分专家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其“最大的价值是历史认识价值。文物不能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能变。”[4]由此可以看出,部分学者对“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产生了担忧。
第四,学员的学习效果及长远影响尚待评估。“非遗”传承人群的培训时间为1个月左右,时间紧,课程多,学习任务重。结果必然是很多课程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完全被掌握,又由于学员学习和应用的能力各异,其效果和影响短期内无法预估。如果学员没能很好地吸收培训知识,那么培训效果必然就难以保障。或者学员很好地吸收了相关知识,那么其在技艺传承中是否会偏离传统、一味以市场和现代设计意识为导向,也缺乏后期反馈机制。从官方视角看,当前文化部虽然制定了5年培训计划,但政策的持续性及后续工作的导向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今后传承人群有多次机会参与类似培训,他们的学院派知识将日趋巩固,并被深入运用到传统工艺创作中,又如何把握传统和现代的“度”,他们与职业学校的相关工艺人才培养会否趋同化?这多种不确定性的存在,需要我们警惕,并采取应对之策。
四、“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的原则和对策
从目前看来,“非遗”传承人群培训主要由官方主导,通过外在力量深度影响“非遗”传承人群知识体系的塑造。而这种知识体系的变革必然会影响到“非遗”项目的传承,如:传统工艺项目的原生技艺与现代设计和美术思维的融合将会越来越强烈;传统工艺衍生品的开发设计与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传承人的技艺不仅面向生活,还要对应市场——这也必然导致“非遗”项目传承的复杂性。因此,我们必须对其培训工作的开展有清醒认识,有底线,有原则。
(一)坚持文化多样性,尊重传承人群的文化传统。
传承人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持有者,对传承人群及其文化的尊重是培训工作开展的基础和起点。因此,文化部在指导培训工作中确立了“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重要原则。落实到高校的教学实践中,虽然“非遗”传承人群接受很多现代教育的内容,但是教师在授课时应有导向性,尊重“非遗”传承人群的技艺精华和地方文化。特别是对一些西式课程,要让传承人群了解其开设的目的及其与传承人群固有知识体系的关系,学习要建立在对传统价值认可的基础上。现代设计思维和技能的介入,只是为了能够让工艺产品更具有生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时俱进、有新的发展。
就“非遗”传承人群所学习的课程来看,其课程内容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或改变其项目,关键看如何应用。传承人群培训中的文化素养类课程如《“非遗”基础理论与政策》《木雕与民俗生活》《中国工艺美术史》等并不会直接影响传承人群的技艺本身,仅仅是能够扩充传承人群的知识面,并可为传承人的创作提供素材和启示。像《书法》《中国画》《白描》等课程本身就属于中国传统艺术范畴,而这些艺术形式和技法在传统陶瓷、刺绣、雕刻等多种工艺中广泛应用。至于《素描》《装饰图案》《产品造型设计》等课程乍一看完全是西式教育,是否会成为改造传统项目的利器呢?这应该具体分析,传承人群本身是成年人,对于所学知识应该有基本的鉴别力,加上任课老师的引导,传统工艺与现代美术和设计可以融合得很好。因为这些课程对于锻炼传承人群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审美能力都非常有帮助。当然,其课程设置必须以“非遗”项目的特点为依据。比如常州乱针绣,主要采用长短交叉线条,分层加色手法来表现画面,最擅长绣制油画、摄影和素描等稿本。因此,在这类项目中开设《素描》课程就非常有必要。陶瓷工艺、银器、铜器锻制技艺中涉及传统图案和产品造型的内容较多,就比较适合开设《装饰图案》《产品造型设计》等课程。
(二)辩证地看待传承与创新,坚持二者的协调统一。
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传承和创新从来都不是完全对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的一部分世代延续,活态传承,但在传承的过程中一直伴随着信俗、技术、工具、材料的演变,表现为有限度的创新。对于“非遗”的传承和发展,我们过去许多学者都强调原生态、原真性,不敢也不愿传承人对其进行改变。但是时代在变,传承人在变,“非遗”项目自然也会变。学者的理想、旁观者的猎奇不可能阻挡“非遗”的当代演变与发展。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王福州曾说过,“传统的价值不仅是膜拜,更是超越;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从内容看,‘非遗’的生命力集中体现于创新力,凝聚着‘非遗’创造者的认知和实践能力,而传承者的理论知识、传统技艺和能力水平,绝非是对前人的简单复制,而是其精神的延续。”[5]因此,“非遗”传承人群进行知识的更新、创作理念的变革是其发展所需,也是传承人群与时俱进的要求。
(三)以传承人群为主体,尊重传承人群谋求新知识、改善生存条件的需求。
“非遗”传承人群以往由于各种条件限制,缺乏学习机会,受教育程度低,这种状态甚至成为我们看待传统艺人的一贯态度,但这并非是传承人群的本意。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非遗”传承人群的受教育水平一定是会逐渐提升的,他们有权力通过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去深造、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文化部的传承人群培训只是他们可以选择的路径之一。比如在培训中,让传承人群掌握一些设计思维、市场营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是很有必要的,这些内容也是传统师徒制传承中所缺少的知识模块。也许有人会说,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知识应该有专门人才去掌握,传承人群需要时应该寻求专业帮助。而事实上是,囿于传承人群的知识结构和经济状况,他们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即使要寻求专业帮助,自己若有这方面的知识背景,操作起来将会更加顺畅。
另一方面,传承人群若将新知识融入自己的创作、营销中,谋求经济效益,也无可厚非。比如传统工艺历朝历代都具有商品属性,是手艺人谋生的技能。当代的手艺人立足传统开展工艺衍生品生产,也应是推动“非遗”项目发展的一种方式,同时又可以改善传承人群的生活水平。可以说,“传统工艺作为活态的文化遗产,并不仅仅体现在可见的材料、工艺和产品上,也体现在产品背后的社会需求上。决定传统工艺形态的不仅有生产者,还有数量更为庞大的使用者。”[6]传统工艺的生产和社会的需求应该是一致的,在现代社会里,我们没有理由去阻碍传统工艺人群适应市场、谋求经济利益。只有传承人群获得有尊严的生活,他们才能更珍惜所拥有的文化和技能,并愿意传承下去。否则,仅靠荣誉授予、政府补贴、学者引导,让传承人群担当传统文化的崇高守护者,显然缺乏现实基础。
(四)政府、企业、学界联动,推动传承人群以文化自觉意识进行传承。
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培训是建立在社会变革和“非遗”项目出现传承困境的前提下开展的,本身体现出官方对文化传统和遗产持有者进行保护的积极态度。这是一种责任和担当,但也应该承认这是一种无奈之举。如有学者认为“这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毕竟不是长久、根本之计,也无法为受训者解决与学历证书紧密关联的诸多切身利益问题。”[7]对传统手工艺而言,即使在各类手工艺职业教育中“社会化的学校教育大多是一种基础性的入门学习。学生要想成为某种手工艺行业的佼佼者,必须在修完学校教育课程后,再从具体的生产实践中不断磨砺。”[8](P99)事实上,我们当前的“非遗”传承人群,老龄化和低学历并重,不利于“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们国家拥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986名,“1986位传承人中,235人已经离世,剩下的传承人50%以上超过70周岁,老龄化严重。”[9]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培训的云南剑川木雕班51名学员中,24人是初中及以下学历;暑期木雕班(东阳木雕、黄杨木雕等)班97名学员中,有39人是初中及以下学历。可见,提升“非遗”传承人群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养任重道远。
文化部主导的“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只是为传承人群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和知识素养提供了一个平台。从长远看来,政府不可能一直占主导地位,而是需要政府、企业、学界和社会相互联动,发挥各自在政策、资金、智力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多维立体的合作提升传承人群的文化自觉意识和文化自信,实现“非遗”项目的发展和繁荣。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人群及其社区的遗产,他们是遗产的最终拥有者、传承者和保护者。
总之,在“非遗”培训工作实践中,在宏观层面上,我们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非遗”保护观念,调动政府、企业、学界等各保护主体的积极性,在制度建设、资本支持、学术研究等方面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在微观层面上,以高校为主体的培训实施者,要掌握“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论证和建设、后勤保障、反馈评估等方面加强探索和研究,充分发挥高校的智力资源在“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 彭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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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author:Sun Facheng, Associate Professor at the School of Cultural Creativity and Communication of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Jinhua Zhejiang,321004.
The paper is funded by the following:Phased results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Youth Fund ProgramStudyoftheImplicitKnowledgeintheTransmissionofFolkTraditionalHandicrafts(No. 14YJC760052) under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Rethinking on the Issue of “Re-education”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ors: Case Study oftheResearchandStudyTrainingProgramofth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Inheritorsof the Ministry of Culture
Sun Facheng
The transmiss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CH) depends on the unique crafts norms and knowledge system held by the inheritors. During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a traditional society to a modern society, this experience-based knowledge system shows stereotype and stagnancy, requiring a modern transformation. The Research and Study Training Program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ors, directed by the Ministry of Culture, is one of the major measures to actualize this transformation. The re-education, which means the ICH inheritors are educated with academism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reflects the collision and communication between folk and elite knowledge systems. The regeneration of the knowledge held by the ICH inheritors, as well as the revolution of the creation notion, is the needs of heritage development and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ICH inheritors in a new era. The ultimate purpose of the training program for the ICH inheritors should be aiming at producing the cultural awareness and cultural confidence in the ICH transmission so a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of ICH elemen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ors, re-education, training
2017-03-18
[本刊网址]http://www.ynysyj.org.cn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中的隐性知识研究”(项目编号:14YJC760052)阶段性成果。
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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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0X(2017)04-0110-09
孙发成,浙江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浙江 金华 321004
http://dx.doi.org/10.21004/issn.1003-840x.2017.0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