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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马场村辽墓发掘简报

2017-09-07朝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文物春秋 2016年5期

【关键词】辽宁朝阳;马场村;辽代墓葬;发掘简报

【摘 要】2012年3月,朝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市区南部马场村发掘清理了三座辽代墓葬,出土了一批随葬遗物。这一区域属于朝阳市公布的中山营子古墓保护区,曾发掘三燕、唐、辽等各时代墓葬数十座。此次发掘为研究朝阳(辽代兴中府)地区的历史又增添了一份宝贵资料。

2011年11月,受朝阳市文物局委托,朝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位于市区南部马场村的珠江华府小区工地进行了文物勘探,共发现古墓4座。2012年3月,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朝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这4座古墓进行了发掘清理。依发掘顺序,4座墓编号为M1—M4,其中M4为唐代墓葬,本文不作介绍。下面仅对辽代墓葬M1—M3简报如下。

一、地理位置

墓地位于朝阳市区南部,东距疏港路200米,距大凌河1千米,南侧100米为天骄城小区(原为朝阳市师范专科学校),北侧为玫瑰家园小区,东北为朝阳市检察院,西侧200米为朝阳机场家属区和怡盛园小区(图一)。这里地势平坦,原为马场村居民住宅和耕地,属于朝阳市公布的中山营子古墓保护区范围。在此区域内曾发现和发掘了三燕、北魏、唐、辽等各时期墓葬几十座,是朝阳市重要的古代墓葬区。

二、墓葬形制及出土遗物

1. M1

(1)墓葬形制

为砖筑单室墓,由墓道、墓门、甬道和墓室4部分组成,方向200°(图二)。

墓道 长方形,圹壁直立,七级阶梯式。长3.1米,宽1.46米,深2.16米。台阶高0.2~0.42米,宽0.2~0.94米。

墓门 仿木结构券拱式。通高2.16米。券拱形门,高1.5米,宽1米。门两侧单排立砖砌立颊。门顶上砌两个砖雕门簪,其上砌有三组斗拱。墓门用卧砖封堵。

甬道 长方形,券拱式,长0.86米,宽1米,高1.5米。底部未铺砖。

墓室 圆形,直径2.78米。自底至1.42米处起券顶,存高2.06米。墓壁以“一立三卧”形式砌筑。后半部砌有棺床,高0.2米,宽1.44米,前沿砌有门。棺床前未铺砖。东侧棺床前放置一顶式石函,下砌砖座,座长0.74米,宽0.58米,高0.1米。石函盖长0.74米,宽0.58米,通高0.42米。墓壁四周砌有4根立柱,立柱分别由3块侧立砖砌成,柱顶各有一组斗拱,一斗三升式。自东向西立柱间砌有两椅一几、一假门和一窗一案,均凸出于墓壁。棺床上及石函内均遗留有骨灰。随葬遗物出土于棺床上及墓室西南部。

(2)出土遗物

陶罐 5件,均为泥质灰陶。M1∶1,敞口,尖唇,折沿,束颈,鼓腹,平底。口径17.6厘米,底径15厘米,高25.5厘米(图三,1)。M1∶5,敞口,圆唇,肩部置双系,鼓腹,平底。口径6.2厘米,底径4厘米,高8厘米(图三,7)。M1∶9,敞口,尖唇,沿外饰凸弦纹,鼓腹,平底。口径14.2厘米,底径8.4厘米,高14.7厘米(图三,8)。M1∶13,直口,方唇,鼓腹,平底。口径9.2厘米,底径7.4厘米,高11.8厘米(图三,9)。M1∶17,敛口,鼓腹,平底。沿外有一周泥饼状装饰。口径3.9厘米,底径4厘米,高4.7厘米(图三,15)。

陶壶 1件(M1∶2),泥质灰陶。敞口,尖唇,束颈,鼓腹,平底。口径3.8厘米,底径3.3厘米,高10.2厘米(图三,17)。

陶碗 2件,均为泥质灰陶。M1∶7,敞口,圆唇,平底。口径7厘米,底径3.2厘米,高2.5厘米(图三,16)。M1∶8,敞口,尖唇,一侧出流,平底。口径10.3厘米,底径4.8厘米,高4厘米(图三,10)。

釉陶碗 2件,均为粉红胎,表施白釉,底无釉。M1∶6,敞口,尖唇,平底,口径12厘米,底径5.2厘米,高4.5厘米(图三,12)。M1∶10,敞口,圆唇,圈足。口径20.8厘米,底径7.2厘米,高8厘米(图三,6)。

釉陶盘 2件,均为粉红胎,表施白釉,足、底无釉。M1∶11,敞口,圆唇,圈足。口径18厘米,底径7.5厘米,高4.6厘米(图三,5)。M1∶15,敞口,圆唇,圈足。口径17.6厘米,底径6.8厘米,高4.4厘米(图三,4)。

瓷碗 1件(M1∶16)。敞口,圆唇,圈足。通体施白釉。口径20厘米,底径8.2厘米,高7厘米(图三,3)。

陶盆 3件,均为泥质灰陶。M1∶12与M1∶18形制相同,大小略有差异。M1∶18,敞口,展沿,平底。口径17.2厘米,底径8.4厘米,高6厘米(图三,2)。M1∶23,敞口,折沿,无底。口径18厘米,底径8.6厘米,高7厘米(图三,13)。

陶瓶 1件(M1∶14),泥质灰陶。束颈,鼓腹,平底外撇。最大腹径5.6厘米,底径4.3厘米,残高5.9厘米(图三,14)。

陶盏托 1件(M1∶22),泥质灰陶。敞口,圆唇,中空。口径9.4厘米,底径4.5厘米,高4.1厘米(图三,11)。

铜钱 1枚(M1∶21),锈蚀,为“开元通宝”。

铁带具 4件,包括铊尾1、椭圆2、方1。铁铊尾(M1∶3),前圆后方,长4.7厘米,宽3.5厘米。仅存单片。椭圆(M1∶4、19),形制、大小相同,上方有一长方形穿孔。长4.7厘米,宽4.5厘米。方(M1∶20),上部有一长方形穿孔。边长4.7厘米。

2.M2

(1)墓葬形制

为砖筑单室墓,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4部分组成,方向200°(图四)。

墓道 长方形,存长2.4米,宽1.26米,深2.68米。壙壁直立,阶梯式,存四个台阶,阶宽0.6米,高0.32~0.4米。

墓门 仿木结构券拱式。通高2.68米。券拱形门,高1.2米,宽0.76米。门两侧单排立砖砌立颊。门顶上砌两个砖雕门簪,其上砌有斗拱和五垅坡形顶,顶上砌额墙,墙高0.14米。墓门用卧砖封堵。endprint

甬道 长方形,券拱式,长0.92米,宽0.76米,高1.20米。底部未铺砖。

墓室 圆形,直径2.8米。自底至1.44米处起券顶,存高2.62米。墓壁以“一立三卧”形式砌筑。后半部砌有棺床,高0.36米,宽1.4米。棺床前未铺砖。棺床前沿、墓壁砌筑方法与M1相同。棺床上见有少量骨灰。随葬遗物出土于棺床上东北角及墓室西南部的棺床下。

(2)出土遗物

陶罐 5件,均为泥质灰陶。M2∶10,敞口,圆唇,折沿,鼓腹,凹底。口径12.7厘米,底径9厘米,高18.3厘米(图五,1)。M2∶11,敞口,圆唇,束颈,鼓腹,凹底。口径12厘米,底径8厘米,高18.7厘米(图五,7)。M2∶12,直口,圆唇,短颈,鼓腹,平底。口径7.2厘米,底径5.7厘米,高8.8厘米(图五,2)。M2∶13,侈口,圆唇,鼓腹,平底。口径6.6厘米,底径4.7厘米,高8.3厘米(图五,4)。M2∶18,敞口,圆唇,鼓腹,平底。口径9.5厘米,底径5厘米,高6.1厘米(图五,8)。

陶壶 1件(M2∶14),泥质灰陶。顶部圆形盖与壶一体,一侧出圆柱形柄,与柄垂直一侧出流,平底。底径4.7厘米,高6.1厘米(图五,6)。

陶碗 2件,均为泥质灰陶。M2∶6,敛口,圆唇,圈足。口径7.8厘米,底径3.2厘米,高3.2厘米(图五,11)。M2∶20,敛口,圆唇,平底。口径10.6厘米,底径4厘米,高3.8厘米(图五,9)。

陶杯 1件(M2∶15),泥质灰陶。敞口,圆唇,平底。口径7.8厘米,底径4厘米,高5.6厘米(图五,10)。

陶盏托 1件(M2∶9),泥质灰陶。器表磨光,中空。口径5厘米,底径5.4厘米,高7.6厘米(图五,12)。

陶渣斗 1件(M2∶1),泥质灰陶。敞口,圆唇,束颈,鼓腹,平底。口径9.2厘米,底径4.9厘米,高7.9厘米(图五,13)。

陶斗 1件(M2∶16),泥质灰陶。敛口,圆唇,圜底。一侧出柄,下置三足。口径9厘米,高6.5厘米(图五,14)。

陶盆形鼎 1件(M2∶22),泥质灰陶。敞口,圆唇,平底,沿置双耳,下置三足。高7.6厘米(图五,3)。

陶鏊 1件(M2∶23),泥质灰陶。鏊面上凸,下置三板状足。高4厘米(图五,5)。

釉陶碗 4件,均为粉红胎,内外皆施白釉,足底无釉。M2∶2, 敞口,圆唇,圈足。口径21.2厘米,底径8.4厘米,高7.5厘米(图五,15)。M2∶3,敞口,圆唇,圈足。口径21厘米,底径8厘米,高7.4厘米(图五,16)。M2∶4,敞口,圆唇,圈足。口径20.7厘米,底径8厘米,高7.5厘米(图五,17)。M2∶21,敞口,圆唇,圈足。口径13厘米,底径5.5厘米,高5.2厘米(图五,22)。

釉陶盘 3件,均为粉红胎,内外皆施白釉,外釉不到底。M2∶7,敞口,圆唇,圈足。口径18.5厘米,底径7厘米,高5厘米(图五,19)。M2∶17,敞口,圆唇,圈足。口径18厘米,底径7.4厘米,高4.1厘米(图五,20)。M2∶19,敞口,圆唇,圈足。口径18.8厘米,底径7.2厘米,高4.8厘米(图五,21)。

瓷罐 1件(M2∶5)。直口,圆唇,鼓腹,圈足。颈部有两周凹弦纹,通体施白釉。口径9.5厘米,底径7.2厘米,高11.4厘米(图五,18)。

石杖首 1件(M2∶8)。器表磨光,球形首,竹节状柄,中空。高9.3厘米(图五,23)。

3.M3

(1)墓葬形制

为砖筑单室墓,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4部分组成,方向190°(图六)。

墓道 梯形,长3.52米,前宽1.1米,后宽1.24米,深2.36米。圹壁直立,七级阶梯式,台阶宽0.2~0.44米,高0.24~0.56米。

墓门 仿木结构券拱式。通高2.36米。券拱形门,高1.34米,宽0.72米。门两侧单排立砖砌立颊。门顶上砌两个砖雕门簪,三层卧砖上砌有斗拱和五垅坡形顶,顶上砌额墙,墙高0.06米。墓门用卧砖封堵。

甬道 长方形,券拱式,长0.82米,宽0.72米,高1.34米。底部未铺砖。

墓室 圆形,直径2.28米。自底至1.28米处起券顶,通高2.44米。墓壁以“一立三卧”形式砌筑。后半部砌有棺床,高0.36米,宽1.1米。棺床前未铺砖。棺前沿、墓壁砌法与M1、M2相同。棺床上见有少量骨灰。随葬遗物绝大数出土于棺床前的墓室西部。

(2)出土遗物

陶罐 4件,均为泥质灰陶。M3∶17,侈口,圆唇,鼓腹,平底。颈部有壓磨暗纹。口径16.8厘米,底径15厘米,高25.5厘米(图七,1)。M3∶18,侈口,圆唇,鼓腹,平底。口径7.4厘米,底径5.4厘米,高8.5厘米(图七,12)。M3∶19,盘式口,溜肩,鼓腹,平底。口径11.8厘米,底径7.5厘米,高14厘米(图七,9)。M3∶20,侈口,鼓腹,平底。口径6.8厘米,底径5厘米,高11厘米(图七,6)。

陶釜 1件(M3∶21),泥质灰陶。侈口,高颈,折腹,平底。口径7.8厘米,底径4.2厘米,高8厘米(图七,7)。

陶执壶 2件,形制相同,大小略有差异。M3∶27,圆钮形盖与壶一体,一侧出流,一侧为柄,器表磨光。底径4.2厘米,通高13.1厘米(图七,2)。M3∶28,残,底径4.3厘米,通高13.5厘米(图七,3)。

陶盆形鼎 2件,均为泥质灰陶。M3∶23,敞口,圆唇,下置三柱状足。口径12.6厘米,通高5.2厘米(图七,22)。M3∶10,残,口沿上对置桥状耳,下置三足。通高7.8厘米(图七,13)。

陶斗 2件,均为泥质灰陶。M3∶25,残,敛口,圆唇,一侧出流,下置三足。口径10.8厘米,通高7.8厘米(图七,8)。M3∶8,敛口,圆唇,下置三足,一侧有柄。口径8.8厘米,通高4.4厘米(图七,17)。endprint

陶熨斗 1件(M3∶24),泥质灰陶。敞口,折腹,平底。一侧出柄。底径7.3厘米,通高4.3厘米(图七,19)。

陶碗 4件,均为泥质灰陶。M3∶9,敞口,圆唇,斜直腹,平底中空。口径11.3厘米,底径6厘米,高4.5厘米(图七,15)。M3∶12,敞口,平沿,圆唇,弧腹,平底。口径13.6厘米,底径3.8厘米,高4.5厘米(图七,11)。M3∶22,敞口,圆唇,平底。一侧出流,口沿不平。口径12厘米,底径5.2厘米,高4.8厘米(图七,5)。M3∶26,形制与M3∶22相同。口径12厘米,底径4.9厘米,高4.8厘米(图七,4)。

陶盆 1件(M3∶13),泥质灰陶。敞口,折沿,平底。口径15厘米,底径10.5厘米,高4.2厘米(图七,10)。

陶盏托 1件(M3∶6),泥质灰陶。中空。上口径7厘米,底径6.8厘米,高8.2厘米(图七,23)。

陶鏊 1件(M3∶29),泥质灰陶。高4厘米(图七,16)。

陶剪 2件,形制相同,大小略有差异。两股叉式。M3∶7,通长15.6厘米(图七,14)。M3∶11,通长14.6厘米。

釉陶盘 2件,形制相同,大小略有差异。M3∶1,敞口,圆唇,弧腹,圈足。通体施白釉,剥落较严重。口径19厘米,底径7.5厘米,高4.5厘米(图七,24)。M3∶4,口径17厘米,底径7.5厘米,高3.8厘米(图七,20)。

釉陶碗 2件,形制相同,大小略有差异。M3∶2,敞口,圆唇,弧腹,圈足。内外施白釉。器形不规整。口径21.4厘米,底径8厘米,高8.4厘米(图七,25)。M3∶5,口径20.8厘米,底径8.3厘米,高7厘米(图七,18)。

瓷碗 1件(M3∶3)。敞口,圆唇,圈足。白釉不到底。器形不规整。口径11.7厘米,底径4.5厘米,高3.8厘米(图七,21)。

铜钱 3枚(M3∶14、15、16),锈蚀,均为“开元通宝”。

三、结 语

此次发掘的三座墓葬没有出土有明确纪年的遗物,因此我们只能根据墓葬形制、出土遗物来判断其时代所属。

朝阳,魏晋时称龙城,唐时为营州,辽代置兴中府。在朝阳城区周边已发现和发掘了大量各时期的墓葬。而此次发掘的这三座墓葬均为圆形墓室,阶梯式墓道,仿木结构墓门,墓室砌有仿木结构斗拱,墓壁上砌有桌、椅、门、窗等,这些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朝阳地区发掘的唐代墓葬,其墓门及墓壁装饰较为简单,仅见有坡顶、假门、假窗等,而进入辽代,这种装饰渐为复杂,仿木斗拱多见,墓壁装饰增加了桌、椅等内容。这是我们判断墓葬年代的重要依据。这些特点在朝阳及其周边发现的墓葬中也多有体现,如:辽宁朝阳建平辽墓[1]、朝阳辽刘氏族墓[2]及河北宣代下八里辽金壁画墓[3] 等,只不过此次发现的三座墓葬相对较为简略一些,这可能与墓主人的社会地位及家庭经济状况密切相关。

这三座墓出土遗物种类相同,器物组合趋于一致,即罐、壶、盘、盆、碗、盏托、盆形鼎、斗、釉陶碗、釉陶盘、瓷罐等,这些器物在上面提及的墓葬中都可以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器物种类,因此这三座墓应与它们的時代相同,年代相近。而且一些器物如陶器中的壶、盘、盆、碗、盏托、盆形鼎、斗等已经没有实用性质,只是作为明器随葬在墓葬中。

这三座墓葬聚于一处,彼此间相距很近,墓葬形制、建筑风格、随葬器物等均有相同之处,而且随葬器物以陶器、釉陶器为主,其中没有契丹族典型的器物类型,因此我们判断它们应属于同一家族,其墓主人为汉族地主阶级。

发掘人员:于俊玉、邓晓纯、蔡强、刘超

执 笔:蔡强、刘超

[1]冯永谦.建平、新民的三座辽墓[J].考古,1960(2).

[2]王成生.辽宁朝阳市辽刘承嗣族墓[J].考古,1987(2).

[3]张家口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张家口市宣化区文物保管所.河北宣化下八里辽金壁画墓[J].文物,1990(10).

〔责任编辑:韩立森〕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