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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簡所見古藥方與後世解毒方“地漿水”*

2017-09-07何有祖

简帛 2017年2期
关键词:里耶本草中毒

何有祖

文物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里耶秦簡(壹)》公布了一批醫方,其内容有些可與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對勘,①何有祖:《里耶秦醫方簡の綴合について(二則)》,《中國出土資料研究》第17號,中國出土資料學會2013年,第52—59頁。有些則還屬初次出現,對其性質的認定,尚需做進一步探討。本文擬就里耶秦簡記載的一份古藥方談一點粗淺的意見。

一、里耶秦簡記載的一份古方

《里耶秦簡(壹)》所公布的資料中有兩枚殘斷的簡牘,其釋文作:②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

《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認爲這二片“寬度相同,茬口相符,文意連貫,當可綴合”,給出了新的釋文如下:①陳偉主編,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以下簡稱《校釋》),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17頁。有祖按:此二枚殘片的綴合情況不見于《校釋》後之附録1《綴合編連一覽》,按查綴合過程中的郵件往來,可知此條綴合系凡國棟先生于2011年3月30日提交,《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後續如有修訂,當補入。

病煩心,穿地深二尺,方尺半,□水三四斗,㵒(沸),注□Ⅰ水□中視其□□,□一參。Ⅱ8-1369+8-1937

在注釋中對釋文作有進一步推測:

“其”下一字,似爲“此”。最後一字,似是“㱃(飲)”,其下有重文號。

今按:“半”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字殘存鬲仍較清楚,上部疑從者,即“”字。里耶秦簡8-1230號簡有“”字,可以參考。馬王堆漢墓帛書《五十二病方》有文句作:②釋文參看裘錫圭主編,湖南省博物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纂:《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伍)》,中華書局2014年,第246、229頁。

以美醯三【斗】174/161煮,疾炊,㵒(沸),止……175/162

穿地□尺,而煮水一扦(瓮)……74/74

“水三四斗,㵒(沸)”可以與第一例對應,“穿地深二尺,方尺半,□水三四斗”可與第二例對應。由這二組對應可知,里耶簡8-1369+8-1937號簡的“”,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皆寫作“煮”。“”當是一個與“煮”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説文》:“䰞,孚也。從䰜,者聲。煮,䰞或從火。”“”,從鬲,者聲,意義與煮相同,當與“䰞”、“煮”爲一字。周家台秦簡314號簡“取新乳狗子,盡(煮)之”,其中“煮”即作“”可證。“(煮)水三四斗,㵒(沸)”即煮水三四斗至沸。

“注”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我們曾在初稿中懷疑此字殘存筆劃的輪廓與本簡“其”字形相合,釋作“其”,并説用作代詞,指代前面提及的沸水。現在看來當釋作“之”。注之,也見于《吕氏春秋·古樂》“禹立……疏三江五湖,注之東海,以利黔首”。《荀子·宥坐》:“孔子觀于魯桓公之廟,有欹器焉,孔子問于守廟者曰:‘此爲何器?’守廟者曰:‘此蓋爲宥坐之器。’孔子曰:‘吾聞宥坐之器者,虚則欹,中則正,滿則覆。’孔子顧謂弟子曰:‘注水焉。’弟子挹水而注之。”

“之”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水”,字殘筆輪廓與同簡“穿”字近似,即“穿”字。“穿”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即“地”字。“穿地”在簡文中是第二次出現。“注之穿地中”指把沸水注入之前所穿的地中。

“視其”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似爲“此”。今按即“可”字。“可”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似是“㱃(飲)”,其下有重文號。可從。“視其可飲,飲一參”大意是之前所注入穿地的沸水能喝的話,喝三分之一斗。

通過我們的釋讀,可將新釋文書寫如下:

病煩心,穿地深二尺,方尺半,(煮)水三四斗,㵒(沸),注之Ⅰ穿地中,視其可㱃(飲),㱃(飲)一參。Ⅱ8-1369+8-1937

穿地深二尺,方尺半,體積大約爲3立方尺,按秦尺約2.31分米算,所挖坑的體積約爲2.313×3≈36.98立方分米,即約可容水37升。倒入坑中水約三四斗(約30—40升),大致接近。由于水滲入土中或漫溢坑外皆會有損耗,所得土與水的混合物大致應不超過坑的容量。最終所飲的混合水約一參(即三分之一),大致應少于12.3升。考慮到水的損耗,實際所飲土水混合物應遠小于這個量。這一方子還没有形成單獨的藥方名。

需要注意的是,本簡所采用的治病方法,在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也找到類似的辦法,相信不是孤例。里耶秦簡8-1369+8-1937的作者不詳,簡牘所在區域爲秦遷陵縣(今湖南省龍山縣里耶鎮)。①張春龍、龍京沙:《湘西里耶秦代簡牘選釋》,《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馬王堆漢墓帛書《五十二病方》,出土地點爲長沙,系馬王堆漢墓所出。長沙與酉水流域有著比較便利的水道交通,二地之間的相互影響,從該藥方的相似性也可見一斑。

二、後世解毒方“地漿水”

後世解毒土方有“地漿水”,也叫“土漿”,可以用來治療因食有毒生肉、毒菌等引起的中毒症狀,後世醫術及學者文集多有相關記載,如張仲景(約150~154——約215~219)《金匱要略》第二十四篇:②何任編:《金匱要略校注》,人民衛生出版社1990年,第240頁。

治食生肉中毒方: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數沸,澄清汁,飲一升,即愈。

這一方子取土三升,混合入五升水,最後飲一升。這一方子也還没有形成單獨的藥方名。整個細節與8-1369+8-1937有着很大的相似處,但清楚交代了飲用量爲一升。至于《金匱要略》第二十五篇云:③何任編:《金匱要略校注》第258頁。

食諸菌中毒,悶亂欲死,治之方:人糞汁,飲一升。土漿飲一二升。大豆濃煮汁,飲之。①此處或本作“大豆煮汁飲之”,參考[清]徐忠可著,鄧明仲等點校:《金匱要略論注》,人民衛生出版社1993年,第366頁。服諸吐利藥,并解。

食楓柱菌而哭不止,治之以前方。

誤食野芋,煩毒欲死,治之以前方。

蜀椒閉口者,有毒。誤食之,戟人咽喉,氣病欲絶,或吐下白沫,身體痹冷,急治之方:肉桂煎汁飲之。多飲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飲地漿。

已經有藥方名“土漿”或“地漿”。《隋書·經籍志》:“《張仲景方》十五卷。仲景,後漢人。梁有《黄素藥方》二十五卷,亡。”張仲景,南陽人,曾在建安(196—219)七年之後在長沙做太守。②章太炎:《張仲景守長沙考》,《船山學刊》2002年第3期,第92頁。《金匱要略》收録“土漿”或“地漿”方之時,該方應已有明確藥方名。

張華(232—300)《博物志·異草木》卷三:③[晋]張華著,祝鴻杰譯:《博物志全譯》,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85頁。

江南諸山郡中,大樹斷倒者,經春夏生菌,謂之椹。食之有味,而忽毒殺,人云此物往往自有毒者,或云蛇所著之。楓樹生者啖之,令人笑不得止,治之,飲土漿多愈。

在提及草木的時候順便提及“土漿”之方名,没有涉及製作方法。

陶弘景(456—536)《本草經集注》:

寒,主解中毒煩悶。

陶隱居云:此掘地作坎,以水沃其中,攪令濁,俄頃取之,以解中諸毒。山中有毒菌,人不識,煮食之,無不死。又楓樹菌食之,令人笑不止,唯飲土漿皆瘥,餘藥不能救矣。今注《唐本》元在草部下品之下今移。臣禹錫等謹按日華子云:地漿,無毒。

聖惠方:治熱渴心悶,服地漿一盞并妙。梅師方:食生肉中毒。掘地深三尺,取土三升,以水五升,煎五沸,清之一升,即愈。

《本草經集注》所記“聖惠方”與《金匱要略》第二十四篇所記載“治食生肉中毒方”,從文本上看,差别不大。從中可窺見《金匱要略》的影響。

孙思邈(541—682)《千金方》卷二十四:“掘地作坑,以水沃中,攪之令濁,澄清飲之,名地漿。”内容與陶弘景《本草經集注》相似。明人陸容(1436—1497)著《菽園雜記》卷十五:①[明]陸容:《菽園雜記》,中華書局1985年,第190頁。

病霍亂者,濃烈香薷湯冷飲之,或掘地爲坎,汲井水于中取飲之,亦可。最忌飲熱湯,熱米湯者必死。

明人李時珍(1518—1593)《本草綱目》也記載:

地漿解中毒煩悶,解一切魚肉果菜藥物諸菌毒,及蟲蜞入腹,中暍卒死者。

“地漿水”,後也叫“黄土水”,如清代人屈大均(1630—1696)撰《廣東新語·蟲語》:②[清]屈大均:《廣東新語》,中華書局1985年,第598頁。

螞蝗一名水蛭,池澤處處有之,入人肌肉咂血。誤吞之,則生子腹中,啖食髒血,飲黄土水數升可解。

清人紀昀(1724—1805)《閲微草堂·卷十四·槐西雜志(四)》:③“《吕氏春秋》”以下内容也見于《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譜録類》“《菌譜》”條(商務印書館1931年,第22册第75頁):宋陳仁玉撰。仁玉字碧栖,台州仙居人。擢進士第。開慶中官禮部郎中,浙東提刑,入直敷文閣。嘉定中重刊《趙清獻集》,其序即仁玉所作。其事迹則無考矣。是編成于淳祐乙巳。前有自序。案葉夢得《避暑録話》曰:四明、温、台山谷之間多産菌。又周密《癸辛雜識》曰:天台所出桐蕈,味極珍,然致遠必漬以麻油,色味未免頓减。諸謝皆台人,尤嗜此品,乃倂舁桐木以致之,旋摘以供饌。是南宋時台州之菌爲食單所重,故仁玉此譜備述其土産之名品。曰合蕈,曰稠膏蕈,曰栗殼蕈,曰松蕈,曰竹蕈,曰麥蕈,曰玉蕈,曰黄蕈,曰紫蕈,曰四季蕈,曰鵝膏蕈,凡十一種。各詳所生之地,所採之時,與其形狀色味,然不及桐蕈,則未喻其故也。案《爾雅·釋草》曰:中馗菌。郭璞注曰:地蕈也。《吕氏春秋》稱和之美者,越駱之菌。是菌自古人食品。然爲物頗微,類事者多不之及。陳景沂《全芳備祖》僅載二條。存此一編,亦博物之一端也。末附解毒之法,以苦茗白礬勻新水咽之,與張華《博物志》、陶宏景《本草注》以地漿治之者法又不同,可以互相參證,亦有裨于醫療焉。但略有差别。上揭引文中“和之美者”,《閲微草堂》“味之美者”,《吕氏春秋·孝行·本味》作“和之美者”,這里當以“和之美者”爲是。《閲微草堂》作“陶宏景《名醫别録》”,《譜録類》作“陶宏景《本草注》”。按:《名醫别録》是漢魏以來名醫用藥經驗的集録,是長期累積的藥物知識的傳抄本,推測不是一人所作,但可能爲一人所彙集而成。《隋書經籍志》卷三載《名醫别録》三卷,署名陶氏撰。王筠默考訂《名醫别録》非陶弘景所作(參看王筠默:《〈名醫别録〉和〈本草經集注〉考略》,《江蘇中醫雜志》1981年第4期,第43頁)。

余在烏魯木齊日,城守營都司朱君饋新菌,守備徐君(與朱均偶忘其名。蓋日相接見,惟以官稱,轉不問其名字耳)因言:昔未達時,偶見賣新菌者,欲買。一老翁在旁,呵賣者曰:“渠尚有數任官,汝何敢爲此!”賣者逡巡去。此老翁不相識,旋亦不知其何往。次日,聞里有食菌死者。疑老翁是社公。賣者後亦不再見,疑爲鬼求代也。《吕氏春秋》稱味之美者越駱之菌,本無毒,其毒皆蛇虺之故,中者使人笑不止。陳仁玉《菌譜》載水調苦茗白礬解毒法,張華《博物志》、陶宏景《名醫别録》并載地漿解毒法,蓋以此也(以黄泥調水,澄而飲之,曰地漿)。

現當代一些醫學期刊上也有一些與“地漿水”有關的信息,如《江蘇中醫》1966年第5期刊載了曹筱晋先生《介紹驗方二則》一文,其中就介紹了“地漿水治療脱水”:

余母四十年前曾患霍亂症,目陷螺癟,音啞肢厥,用地漿水救活。以後遇有吐瀉導致傷陰脱液者,亦采用此法,甚獲效機。其制法:先于蔽陰處挖一圓形地穴(深、寬度約二尺),用新汲水(井水)傾于地穴内,然後以竹杆旋搞其水,使其混濁,再將水取起置鍋内煮沸後,待凉、澄清内服多次,直至脱水現狀消除爲止。

而《湖南中醫藥導報》2004年第5期發布的無署名文章《食物中毒治療方一》,簡單介紹了記載“食物中毒治療方”:

處方:地漿水

用法:在黄土地上挖一個三、四尺深的坑,灌水。攪混澄清後喝一、二碗。

説明:解野果、野菜、魚類中毒。

三、里耶秦藥方與後世“地漿水”制法比較

里耶秦簡8-1369+8-1937(A1)病煩心,穿地深二尺,方尺半,煮水三四斗,沸,注之穿地中,視其可飲,飲一參。馬王堆漢墓帛書《五十二病方》(A1) 穿地□尺,而煮水一扦(瓮)……74/74《金匱要略》第二十四篇(B)治食生肉中毒方: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數沸,澄清汁,飲一升,即愈。食諸菌中毒,悶亂欲死,治之方:人糞汁飲一升,土漿飲一二升,大豆濃煎汁飲之。服諸吐利藥,并解。

續 表

下面把秦簡記載的方子與傳世文獻的幾種方子放在一起進行比較,如下表:以上表中大致可分爲兩類,其一是A系,含(A1、A2、A3),這一類共同點是先挖坑,然後注入水到挖好的坑中,區别是注入的是熱水,還是冷水,而冷水又可以分爲兩種,即是直接攪拌後澄清而飲,還是提取攪拌後的混濁水加熱。其二是B,即取土放入水中加熱。簡化如下:

A1:坑+熱水

A2:坑+水

A3:(坑+水)攪拌+加熱

B:(取土+水)加熱

A系方子比較依賴土坑,不好移動,所取土水混合物的量也不好確定。而B則取出土加水煮熱,方便移動。

綜上,里耶秦簡所記載的古方子很可能是後世解讀方“地漿水”的源头。從《金匱要略》開始,製作方法已有變化,即取土煮水,或加以省减,但關鍵環節大致保存了下來。从後世地漿水、土漿水的制法中,可以看到里耶秦簡8-1369+8-1937的影响,也可以看到《金匱要略》的影響。

四、結 語

里耶秦簡8-1369+8-1937所記載的方子,最初并没有確切的藥方名,漢帛書《五十二病方》所見殘方的情況與之相似。這一方子早期的傳播似受到地域限制。《金匱要略》這一有名的醫書收録了該方,在製作方法、比例方面已有變化,該書的另一處提及地漿、土漿等名稱,用來形容該土水混合物,顯示已有較爲確定的藥方名。後世本草類醫藥文獻大致沿用這一早期定下來的名稱。

附記,小文第一部分初稿見于《讀里耶秦簡札記(四)》,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15年7月8日;後修改後作爲《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中的第一則,宣讀于臺灣大學文學院主辦的“第二届‘先秦兩漢出土文獻與學術新視野’國際學術研討會”,2015年10月17—18日。此次第一部分有較大修改。

小文第一部分在臺灣大學文學院主辦的會議上,蒙黄啓書、徐富昌、劉洪濤等先生提供寶貴意見,後續修改過程中還得到譚競男女士以及上海古籍編輯徐先生的指教,深表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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