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与监督研究
2017-09-06齐淑珍
齐淑珍
摘要:党内民主与监督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诸如党内监督体制不顺、监督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各种问题。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应完善法规,建立监督制度体系、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等措施。
关键词:党内民主监督;问题;措施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涵义
党内民主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层涵义:首先,广大党员和党内专门的监督机构是党内民主监督的主体。其中,广大党员是党内民主监督的基本的、主导性的主体;受广大党员委托而依法设置的党内专门监督机构(各级纪检组织)是党内民主监督的重要主体。其次,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权力相对重要的党的主要领导干部是党内民主监督的客体。再次,执政行为、领导行为和其它党务行为是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复次,对执政行为的检查、评价、督促、纠举和矫正是党内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最后,党内法规、配套规章以及党的宗旨、原则和精神是党内民主监督的依据。
二、现阶段党内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党内民主监督理论和实践的形成是一个不断渐进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某些弊端、滞后和缺失。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党内监督体制不顺
根据监督的一般规律,监督必须以权力和权威作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只是一句空话。而我们党现行的党内监督体制是以横向领导为主,纵向领导为辅。在这种体制下暴露出工作关系不顺、运作方式不灵、职与权不对称、监督机构缺少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弊端。同时,监督机构的监督存在着监督滞后,职能错位,权限过小的问题,不利于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党内监督缺乏整体联动合力效能,各种监督力量的潜能没有得以充分发挥
具体表现为:一是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弱化。党的代表大会是最具监督力量的党内最高权力机关,然而在非常任制的情况下会议召开的间隔时间较长,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常效监督作用。二是党的委员会的监督形同虚设,由于以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的泛滥,导致党委会的监督功效很弱。三是党员监督不到位。表现在党内民主监督渠道不畅通,广大党员对党内重大问题缺乏了解,信息闭塞,党员的民主监督权的保障不力,监督手段简单,落后。
(三)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具体表现为一是制度的制定往往是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应急措施多,长远措施少。空洞口号要求多,实务操作规程少。事后惩处多,事前预防少。实体规定多,程序保障少。没有全面建立起完整配套行之有效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体系。二是制度的执行上常常失之于宽,虎头蛇尾,前紧后松,缺乏严肃性、持久性和强制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地制约了党内民主监督工作的发展,也制约着党的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党内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党内民主监督的措施
(一)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首先,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对于基层党员而言,知情权是他们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如果知情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他们就会无法行使民主权利。这样就会使得党员会被左右、影响和蒙蔽。因此,党员应积极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并阅读应该阅读的各种文件,以了解其有权了解的各种党内事务。因此,建立健全党务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等保障基层党员知情权的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知情和了解,从而为其更好的行使监督奠定前提和基础。
其次,建立健全党的选举权和罢免权的保障制度。党员的选举权是党员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了党的权力授受关系中的监督原则,是强化党内民主监督的最深厚的基础。如何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是保障党员享有真实表达其意志的选举权,解决党内权力的来源及其合法性问题的关键。当前最重要的是通过有关具体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改变领导人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操纵选举,从而使选举走过场、搞假民主的形式主义倾向避免和防止以任命制和变相任命制代替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且日趋泛滥的现象。
再次,建立党员的询问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以现代民主选举制度为基础的国家或其他组织内部发扬民主、加强监督的一种重要措施。随着广大党员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监督意识、素质的提高,有必要将其及时全面的赋权于广大普通党员,真正落实广大党员对党内某些难点、热点问题的发言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其在制止、纠正权力活动中存在的失误与舞弊行为中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
同时,还应利用科技手段开拓民主新渠道。例如,可以让广大党员通过互联网及时了解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随时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基层党员可利用电子邮件与上层交流,献 言献策。
(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建立以道德制约权力的监督机制
首先,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其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应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解决好“活着是为什么,应该做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同时,增强自己的制控能力和强化自律,自觉接受法律、紀律的约束,做到依法办事。
其次,对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观教育,建立党员的民主和监督意识。党员干部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民主意识,才会自觉参与党内各种政治活动,民主监督水平才会相应的提高。具体来说,一是强化党内民主监督重要性教育,使全体党员认识到能否实行强有力的党内民主监督,关系到党的兴衰存亡,由此提高党员党内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党内监督法规制度的教育,使党员了解党内民主监督的目标与任务、内容与方式,懂得监督什么和如何监督以及在监督中怎样保护自己,解决其“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
(三)完善法规,建立监督制度体系
首先,补漏查缺,提高党内法规的质量。完善党内民主监督的法规制度,使其具有完整性、超前性、可操作性和程序性。这是党内民主的基础。
其次,认真落实执行党内的各种法规。具体来说,一是认识制度的严肃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忌失之过软、过宽。二是要保持监督制度持久性。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避免短期行为,使得党内民主监督持久全面。三是要保证制度的强制性。要建立落实监督制度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如果造成损失,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强化监督制度的约束力,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受到严格的约束。
(四)拓宽党外民主监督渠道,强化党内外监督的有机配合
首先,加强人大的制约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主权在民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也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作为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和监督机关,自然享有對执政党进行宪法和法律监督的权力。同时,人大的监督制约也理应成为一种地位最高、最具权威的权力制约力量。
其次,强化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事实证明,群众监督是一种最直接、最深入和最朴实的监督,腐败从根本上违背和损害了群众利益,反对腐败是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积极拓宽群众参于反腐败斗争的渠道,不仅有利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进程。
再次,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我党一贯奉行的方针。各民主党派是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有较高的参政议政的能力,因此在党外监督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最后,针对党内外的监督主体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有机配合的合理枢纽和支撑体系,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即由纪委牵头,组织由党内纪检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监督主体的负责人、专职纪检员等参加的联系会,形成一种松散型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共同研究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搭建信息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筑交流平台,互通信息,加强配合,实现优势互补,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社会影响力。
总之,我们应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从而形成一个相互渗透、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和网络,以共同防范和遏制党内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