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司法警务专业《司法口才》课程改革中对创新能力培养的探究
2017-09-05赵云
赵云
【摘 要】随着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司法警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考验,尤其对于司法警察的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高职司法警务专业旨在培养从事司法警察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专业人才的培养离不开课程改革的探索。《司法口才》是融合法学与口才学的一门交叉学科,也是在司法实践中的一门重要的应用学科。因此,改革当前《司法口才》课程模式,将创新能力培养融入课程建设,探索全新的课程体系尤为重要。
【关键词】司法警务;司法口才;创新能力
一、《司法口才》课程内涵与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增多,司法机关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严格。既要精通司法警务、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熟练掌握司法警察的专业技能,更要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司法警务专业正是培养专门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专业,在专业设置的众多课程中,《司法口才》是融合法学与口才学的一门交叉学科,也是在司法实践中的一门重要的应用学科。它既涉及到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更注重于对口才技能的训练与培养,它所具有的极强的实践性使其有别于其他的课程。课程在讲授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掌握警务工作中口才运用的策略、技巧和方法,提高学生说话的技巧和艺术。
全国高职司法警官院校的司法警务专业中,开设《司法口才》课程的院校并不多,根据司法部行职委《高等职业教育司法警务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在司法警务专业的职业基本素养课程设置中,应当开设《口才与沟通》相关课程,并应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融入课程。
二、《司法口才》课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践教学效果不明显
虽然《司法口才》在司法警务专业中尚属于年轻学科,但在警官院校的其他专业中已经早已开设。本课程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实训课程在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中的作用,但由于受专任教师自身能力、专家外聘、学校实践教学条件等因素制约,目前普遍存在实践教学的课时安排不够,形式不够丰富,教学效果不够好的情况,由于缺少相应的技能训练方面的课程,制约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实习实训条件有待提高
从众多高职司法警官院校来看,校内的实训条件多数是罪犯心理测量与咨询实训室、侦查实训室、模拟法庭和靶场等,但与《司法口才》课程相配套的实训室尚没有,从校外的实习条件来看,本专业在法院、检察院的实习基地较少,大多是一些司法局和公安机关,与该专业主要培养司法警察的实训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学生一线实训的机会较少。
(三)师资队伍缺乏实践经验
目前,司法警务专业有的教师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走上教学岗位的,或者从其他专业转岗到本专业教学,司法实践经验较少,在课堂上讲授的主要是一些理论知识,或者带领学生进行通识性训练较多,缺少专业训练。另外,受学校的财力、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力度、教师的社会活动能力等各种因素的限制,难以聘请高水平、经验丰富的司法警官来校授课,没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不利于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四)缺少适合专业的教材
就全国范围来说,适合高职教育特点的司法警务教材较少,适合司法警务专业的《司法口才》教材更是不多。目前使用的教材也存在不适应当前司法警务工作需求的问题,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十分不利。
三、《司法口才》课程建设优化与实践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课程内容体系,加强实践教学拓展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总学时一般为24学时或52学时,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時各占约50%,课程实践性较强。科学设置学时的基础上,课程应注重分解司法警务工作岗位的职责,分析各个工作岗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制定符合警务工作实际的口才训练项目。司法警察一线基层民警岗位应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有: 沟通与表达、警用枪械使用、警察防卫与控制、押解与看管、值庭与安检、突发事件处置等。根据民警岗位应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要求,设计出“司法警务工作口才训练项目”即:人际沟通口才训练、防卫与控制语言训练、押解与看管口才训练、值庭与安检口才训练、突发事件处置口才训练等。
另外,《司法口才》以培养学生口语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为主线,而学生沟通能力的训练不仅仅靠口语表达,礼仪也至关重要,所以,课程前半部分讲授口才的知识,在课程的后半部分加入“社交礼仪与警察礼仪”相关知识的讲解,达到使学生内外双修的目的。例如:司法警察在值庭中应注重的礼仪包括:司法警察在得到值庭通知时,提前一天检查车辆、器械、服装等是否处于备用状态,保证警容严整。法警在开庭前提前20分钟到达法庭,不得迟到。值庭时,应当站立于审判台侧面,背向审判台,面向旁听席,根据需要采取立正、跨立姿势或坐姿。法庭宣判时采取立正姿势,法庭调查开始后采取坐姿,出入法庭时应以齐步动作行进。
(二)联系学情实际,科学选取和编写课程教材
选用国家统编教材,无统编教材的使用体现“工(警)学结合”的自编教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教学场所实现互联网全覆盖。专业课程有90%以上采用形式多样的多媒体教学和现场教学等方式。
鼓励教师开发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庭审保障工作实践操作流程的教学录象及技能演示录像、建立课程自主学习平台。具备专业相关的纸质图书、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字图书馆、充实各类数据资源,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向多元化转变,提高学生自学能力,使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拓展成为可能。
(三)完善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该课程以往多是校内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课程改革后,建议增加监狱一线行业专家充实到教学团队当中,校内教师可以通过听课更新补充新知识,这样更能使教师教学贴近监狱行业实际。同时,校内教师应发挥理论知识讲解的优势,对行业专家进行必要指导,对于课程的开发和改革,应着重听取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要求,师生比达到1:18,专任教师年龄、学历、学缘、职称等结构较合理;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达到60%以上,具有行业一线工作经历达40%以上,校内专职实训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含累积)相关行业岗位工作经历;聘请司法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
(四)加强实训场地建设,完善实训条件
建立具有模拟(仿真)条件和真实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基地,包括但不限于警事训练基地、模拟审判实训室、安全检查实训室等场所;教学仪器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实训开出率达到90%以上,经费投入有保证;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具备学生实习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有较为固定便捷的交通、住宿、就餐等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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