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课堂教学的结构
2017-09-05吴丹
吴丹
摘要:课堂教学是艺术,可以精雕细琢;课堂教学是科学,应该有严谨的结构、可循的规律。
关键词:音乐课堂教学;结构
课堂教学是艺术,可以精雕细琢;课堂教学是科学,应该有严谨的结构、可循的规律。至于如何雕琢、如何认识其内部规律,使之理性化和具有概括性,从而更具普遍指导意义。
一、为什么要研究结构
1、是提高课堂效益的必要。提高课堂效益是每位老师的希望。如果在上课前认真思考这节课哪些结构是贯穿性的,哪些结构是从属的,各结构需要多长时间为宜,周密地、全方位的思考之后,才有可能使一节课重点突出,既有科学性、系统性又符合儿童心理特征。使学生从不会到会,从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
2、是素质教育的必要,是培养能力的必要。研究了课堂结构我们才发现,要缩短知识与能力的距离,要努力寻求知识与能力的中介,音乐课不能只教学生唱歌,还有听的能力、审美能力、审美观点、演唱技能、演奏技能要去培养。这需要研究教学内容的结构、教学方法的结构和知识载体的使用等,组成一节课的结构是多维的,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关系、理出层次、准确地找出知识、能力的中介,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才成為可能。
二、音乐课上的结构
音乐课上有五种结构需要研究,现分述于后:
1、审美结构。音乐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意识,审美结构也就成了贯穿性的重要结构。
音乐课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审美过程要贯彻音乐课的始终,情感因素是审美过程的突出特点。音乐课上,学生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教师用各种载体介绍作品,使学生感受到作品的音乐美,再通过音乐、文学诸方面的分析使学生理解美,并用变化力度和变化速度等手段去表现美,构成了重要的审美结构。不具备审美结构的音乐课只是知识课而不是艺术课。
2、知识(含认识)结构。知识、认识结构是以“知识结构和学生认识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知识的讲授过程符合认识规律,学生掌握起来就顺利,否则就形成新的难点。科学知识有自身的系统,学生的认识规律、心理特点也有自身的轨迹。二者有时是重合的,有时并不重合。
3、教法(含练习)结构。课堂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因此教法、练习结构就成了师生共同关心的问题。教法结构直接影响练习结构,练习结构直接影响掌握知识的牢度。教法有两类:传统教法与现代教法。各类教法在课堂中所占比例、所需时间,要根据教学内容作精心设计。为提高课堂效益在教学手段上要想好多办法:创设意境,交替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提高学习效率。精心选择传递信息的媒体,精心安排载体结构,适时运用艺术语言、教具、学具、录音、录像、板书、挂图等,以通过形象教学的手段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3、能力结构。音乐课上的能力结构大致分三个层次:
(1)必须具备的基础技能。音乐课最基础的能力是听的能力,包括对音高、音长、音强、音色的听辨能力。
(2)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含音乐知觉能力)如对调式、调性、节拍、节奏、力度、速度等感知能力,还有音乐注意力,音乐记忆力,音乐联想能力和音乐想象能力。
(3)渴望形成的音乐能力,也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培养目标。这就是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理解能力,表现能力,鉴赏能力以及学生运用熟练掌握的音乐知识、音乐技能表现某种情绪的创作能力。
4、时间结构。以上几种结构的运用,都在流动的时间里进行。因此,时间是所有结构里不可少的重要因素。有效地利用时间,是教学成功的关键。
三、音乐课上几个结构的关系
音乐学科是进行美学教育不可替代的学科。培养审美情趣、提高审美意识是我们的目标,审美活动贯穿于教学的始终,审美结构是我们研究的重要结构。不同的审美观可以决定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组成不同的练习结构;不同的审美观可以为学生组成不同的知识结构和组成不同的能力结构。
课堂授课,从感受美开始,我们在启发学生感受作品美的同时,培养了学生感受美的能力;在引导学生理解作品美的同时,培养学生理解美的能力。同样,在要求学生以某种情绪,运用技巧去表现作品美的同时,培养了学生表现美的能力。
至于教法与知识载体的选择,要有助于学生审美情趣的增强和审美能力的提高;练习方法的选择和艺术实践时间的控制要有益于增强学生参与意识,要以提高学生审美情趣为目的。
综上所述,“审美结构”在音乐教学中有核心的作用。
与教法结构关系最密切的是练习结构和能力结构。教法结构能影响审美活动的效果。教法选择得适当,时间控制得合理,审美活动的效果就会突出;选择教法时要考虑知识结构和认识结构,即知识的系统和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这有助于形成“熟练迁移”,以利于新知识的记忆、新技能的掌握。学生最终形成的能力是审美结构。教法结构的反馈,也是练习结构、认识结构的最终结果,是素质教育追求的最终目标。
总之,审美结构是核心,知识结构是基点,教法结构是导向(练习结构是手段),时间比例是关键,形成能力是目的。
参考文献
[1] 容富艺.音乐类艺术实践活动的双重性功能[J]山东艺术学院报.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