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谈论视角下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探析
2017-09-05付超
付超
【摘 要】 医患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纠纷处理程序性机制相对不够完善,医患双方主体间交往话语权思维缺失,药品供应商与医院之间相互勾结利用。医患纠纷事件的成因主要有:医患双方协调对话机制缺失,医院方面的因素,患者方面的因素。商谈视角下医患纠纷解决的对策建议:程序主义性对话机制的建立,加强医患双方道德培养与合法维权主体间的思维培养,医疗机构应转变舊有观念。
【关键词】 医患纠纷;程序性商谈;群体性事件
哈贝马斯通过构建程序性商谈,设置了三个不同层次的商谈,即道德商谈、伦理-政治商谈、实用性商谈,并试图以此构建公平正义的理性交往行为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困境的解决方法。通过理性论辩下的商谈,达成共识性的事实。当前,医患纠纷案件就是在缺失程序性共识的基础上医患信用体系出现危机,导致医患纠纷案件频繁发生。哈贝马斯程序性商谈对于解决医患纠纷案件,形成医患理性共识的基础,从而减少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医患纠纷问题研究的背景意义
目前,我国医患纠纷事件频发,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医患纠纷案件总数量明显增多,并且案件纠纷的原因趋于复杂化,这些年医患冲突不断升级,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务人员已超过1万人。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辱骂医务人员的现象[1]。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不仅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同时医疗体制改革也在有序地开展着。构建现代化和谐社会、和谐家园,在这个阶段中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医患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1、纠纷处理程序性机制相对不够完善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转型确立以市场经济为主导地位。紧接着政治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等多方面的改革都进一步深化,国家多方面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面对着拥有13多亿人口的东方大国,一方面我们国家发展较晚,各个领域的体制受到2300多年的封建残存思想影响,改革发展受到一定的阻力,从而使得部分领域体制改革滞后,也包括医疗体制的改革。另一方面,全球化的发展形势,给我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制度、人类智慧的精华的同时,需要一个内外制度相结合的过程。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的冲突,直接影响到社会整体制度化结构的确立和维持。[2]内外制度相结合,需要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促成。
2、医患双方主体间性交往话语权思维缺失
医生作为掌握医疗技术的主体,在与患者交流期间,是处于一种主体性角度展开其医疗行为,而患者从被动接受治疗的角度而言,就处在弱势群体一方。那么,在医生看来,就形成了主客体交流的行为模式。然而这种模式极易形成主体占主导地位,忽视客体的理性的要求,而仅仅从主体性视角出发,那么所做的行为决定就没有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之上,进而其决定与行为结果就易于陷入二元对立论的困境。医患之间的不信任,产生于已经存在的患者对医生开高价药、拿回扣、收红包等不良社会想象。患者与医院、医生之间产生的不信任,当发生纠纷事件时候,不信任感不能通过一定的渠道得到确认、维护。
3、药品供应商与医院之间相互勾结利用
目前,我国国内医药品生产商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下,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效应。这种竞争关系日趋激烈,市场占有率的高低是直接影响到医药品生产商效益的最重要因素。部分药品生产商开始把目光直接转向医院医生,通过医生对患者所开药方,从而加大其药品销售量。那么长期以来,药品的销售量伴随医生的大量药方的开出大量增长,销售量的增加使得利润势必也在增加。
三、医患纠纷事件成因分析
1、医患双方协调对话机制缺失
语言是人类特有的沟通方式,是传达人们之间情感、思想的重要交流工具。然而,在现阶段出现的医患纠纷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出,当发生医患纠纷案件时,患者和医生之间很少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进一步分析得出,之所以很少有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是因为没有一个完善的机构与配套的程序来为医患双方做解决问题的指导。当患者发现自身利益受损时,并且没有及时找到合适的解决路径,那么患者在情绪较为激动的情形下与医院医生发生冲突,是很难避免的。
2、医院方面的因素
当我们除去医生医德方面因素的影响,那么停留在医疗技术层面的因素将是主观影响医治疗效的原因,所以来自医生方面的因素主要为两方面。近年来,不断有媒体爆出医生为患者开出的药方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方面剂量大,以此获得更多的销售收益;另一方面,药品昂贵,便于获得来自药品生产厂商的诱人回扣利润。在金钱利益的趋势下,有部分医生丧失医德,集中了更多的精力去为患者开出“高价”药方,同时又减少了对患者康复治疗所投入的精力。
3、患者方面的因素
从患者角度出发,当前市场上医药品价格与医疗服务价格居高不下,给普通老百姓经济上带来了相当大的负担。当占自身收入比例相当大的一部分收入投入到看病就医上,如果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恢复,并且所花费的医药费用不能得到及时补偿,那么病人以及家属势必会在情绪上走入极端,最终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同时,已经发生的医患纠纷案件,也给普通老百姓带来了不良的心理影响。
四、商谈视角下医患纠纷解决的对策建议
1、程序主义性对话机制的建立
医患纠纷案件中,每一个涉及的人员都可以尝试展开对话交流。语言作为一个特殊意义的媒介工具,是一种公平正义的象征。哈贝马斯说过:我所提出的话语伦理学,所主张的恰恰是话语的共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每一个有语言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在自觉放弃对权力和暴力使用的前提下,自由、平等地参与话语的论证。当话语的整体性和同一性,即所谓共识,通过反民主、不公平的程序达成时,依靠权力和暴力手段建立起来,它便是虚假的、压抑个性的。[3]语言交往行为中,就可以把哈贝马斯所指的语言“真诚性、真实性、正确性”的运用表现得淋漓尽致。[4]所发现的问题是在协商共识的基础之上解决的,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医患纠纷案件的发生,是对构建医患和谐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不可缺失的一个重要部分。
2、加强医患双方道德培养与合法维权主体间的思维培养
把道德和法治教育观念带入医院医疗体系中,一方面提高医务人员医德和行使自身权利、义务的意识,不斷提高医术医德,把救死扶伤的精神落实到实处。另一方面,道德和法治观念是患者在理性认识下了解医学知识、尊重科学,同时又使得患者学会理性运用法律,在自身权利受损时可以通过诉诸法律解决纠纷,而不是以“闹医”事件取胜。实践证明,经过三十年法治建设,这些追求专法为治的意识形态和相应社会实践的出现,某种程度上的确意味着法治转型的部分条件已在孕育。[6]社会各基层维权意识、法治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
3、医疗机构应转变旧有观念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患者对医方的要求和期望值在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医方需要站在更理性的角度为患者考虑,通过改变旧有的一些观念,提高医务服务水平,尊重患者的权利,与患者进行真诚交流,并给予更多具体特定性的治疗和疗养建议,而不是像以往医方仅仅停留在指责和抱怨层面去应对患者的疑惑。通过提高医务服务水平和构建更加合理的医务体系,制定更加科学的医疗方案,必定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医患纠纷事件的发生。
五、结语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通过程序性的商谈方式,保障医患商谈双方通过对话机制的构建,建立从医患双方主体间性具有包容性、理性以及开放性视角展开理性辩论,把语言商谈交往作为医患双方行为交往的主要方式,通过对话机制的构建促进医患双方真诚性、真实性、正确性语言内容,使得两类群体之间的信任和谐关系得到缓解。
【参考文献】
[1] http://news.hsw.cn/system/2013/11/20 /051800314.shtml华商新闻.
[2] 洪名勇.制度经济学[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
[3]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童世骏.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1.
[4] http://news.163.com/13/1219/03/9GE6R5AQ 00014Q4P.html 网易新闻.
[5] 凌斌.法治的中国道路[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6] 许尧.当代中国医患纠纷的治理机制:现状、问题及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16.03.
[7] 刘蔚.浅谈医患纠纷的防范与解决[J].经营管理者,2017.03.
[8] 雷红力.姚成霞.李嘉程.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的专家咨询制度[J].经营管理者,2017.01.
【作者简介】
付 超,陕西岐山人,助教,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主与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