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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法律教育多元化培养模式初探

2017-09-01贾会祥

法制博览 2017年8期
关键词:法律教育高职

摘要: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是为社会输送人才的主要渠道之一,高职教育应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努力改变高职教育环境和教育理念,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率。而在高职教育中法律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因此,高职院校在法律教学中,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培养模式,为我国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

关键词:高职;法律教育;多元化培养

中图分类号:D9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3-0296-01

作者简介:贾会祥(1981-),男,汉族,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研究方向:法律。

在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推动下,我国高职院校发展迅速,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输送许多的专业技能人才,促使现代化建设脚步加快,同时,也促进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与进步。在高职院校中,法律教学应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学生采用多元化的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并为学生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实行多元化教学方法

高职院校要培养多元化的人才,就要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在法律教学中,教师要根据应用与理论学科的不同,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不同,选择符合学科特点的教学方法,将理论和实践结合在一起。如:模拟法律实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或是组织社会实践等,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从而促使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学校可以聘请法律界的专家进行远程教学,或是利用多媒体模拟法律事件现场等形式,对学生实施法律教育[1]。

法律的理论教学主要是以讲授为主,对法律概念进行明确讲解,使学生深入了解相关概念的含义,同时,以案件分析和讨论作辅助理论教学,增强学生知识转化的能力。应用学则是以案件为主进行教学,学生在课前进行案件材料的阅读,带着对案件的疑问听课,教师重视培养学生紧密的思维逻辑能力,并组织学生对案件进行探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构建多元化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在教授法律课程时,应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构建多元化的课程体系,压缩理论课时,增加法律实践课程和跨学科的选修课程,丰富学生的知识体系。如:学生在进入学校之后,前四个学期学生将展业的主要课程学习结束,以及基本的校内实训、法律基础课程和基本技能等。在专业课的学习中,以法律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进行课程设置,知识课程主要包含有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技能课程一般包含证据学以及司法程序学概论等。在第五个学期进行跨学科的选修课学习,包括金融、房地产、贸易等,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学生的知识体系,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增加学生的就业方向。在第六学期中,主要是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参加考试、准备毕业论文等。

高职院校构建法律专业的多元化课程,有效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为社会发展输送综合型人才,促进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督促学生考取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为培养综合型的技能人才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2]。

三、实施多元化专业方向

近年来,社会的发展更加需要实用型的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实施多元化的专业方向,增加实用型人才的培养。高职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应更加重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了解,并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法律专业技能,从而保证学生在毕业之后可以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法律多元化的专业方向,不仅需要学生具有法律知识,还需要学生具有其他专业能力,如:国际贸易、文秘、政务等方向的技能,设置多个方向的法律专业,培养法律的专业人才、辅助人才,以及以法律为基础的综合型人才。高职院校设置多元化的法律专业,从而培养多元化的人才,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四、探寻多元化就业出路

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职院校的发展使机遇,也是挑战。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在面临机遇和挑战时,探讨法律专业在教学和就业两个方面的困境,寻找多元化的就业出路。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虽然为社会培养大批的法律辅助人才和基层法律工作人员,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办学定位不明确、教学实践体系不完善、职业特点不突出等,但最明显的困难是学生的就业问题。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在通过我国统一的司法考试之后,就业率也是远远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的学生。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法律职业要求高、毕业生的增长率高、高职毕业学生的就业期望高。针对这些现象,高职院校积极寻找多元化的教学出路,培养综合型法律人才,增加学生的就业率。在我国,许多行业都渴求法律专业人才,高职院校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促使毕业生寻找与法律相关,但又不需要较高的法律专业技能的单位或部门,有效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可见,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探寻多元化的就业出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五、总结

高职法律教育多元化的培养模式,需要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符合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就业需要等,从而培养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综合型技能人才,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設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春霞.高职法学教育中实践人才的多元化培养[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05):144-145.

[2]张治国.法律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构分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4(09):111-11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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