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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度下解析我国的暴力伤医行为

2017-09-01包桂丽郭启龙于学靖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19期
关键词:解析

包桂丽++郭启龙++于学靖

摘 要:近年来,医疗行业正从一个受人敬仰的技术行业沦为一个高压力、高风险的服务行业,而“医闹”和“暴力伤医”则成为当前医疗大环境下的高频词汇,特别是暴力伤医正日益成为医疗行业的蚀骨之痛。通过对2012—2016年五年间的暴力伤医数据的分析,从法律层面深入解析暴力伤医的原因,以期为妥善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法学上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暴力伤医;法律维度;解析

中图分类号:D924.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9-0197-03

一、暴力伤医的概念界定及法理分析

(一)暴力伤医的含义

世界卫生组织(WHO)曾于2002年5月10日在《新的研究表明工作场所暴力威胁卫生服务》公报中对“医院工作场所暴力”给出过界定[1]。根据该公报,暴力伤医行为指的是,医疗卫生人员在医院工作场所或因医疗关系而遭受到患者、患者家属亲友、第三方的言语侮辱、暴力威胁和攻击,且已经对医护工作人员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了伤害或威胁[2]。这里的暴力伤医是一个广义上的概念,它包括对医务工作者的暴力威胁和非暴力威胁[3]。

(二)暴力伤医法理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暴力伤医行为由以下四个要件构成:首先,暴力伤医的行为主体为不特定的人。暴力伤医的行为人可能是患者或其亲友,也可能是医患关系之外的其他人,只要由医疗行为而引发的伤医行为均在本文的考量范围内[4]。其次,暴力伤医法律关系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暴力行为的实施者主观上希望、追求或放任医护人员身体健康受伤害的后果。再次,暴力伤医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多客体,既包括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也包括医疗卫生秩序和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最后,暴力伤医的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并在客观上导致了医务工作者的人身损害或者医疗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

二、暴力伤医重大事件及数据分析

“中国医生目前正处于危机之中。”这是中科院院士吴孟超在《柳叶刀》上发表的感言[5]。医者仁心,医生向来是受人尊敬的职业。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医患矛盾的突出,各种暴力伤医事件却让人触目惊心,医生面对的除了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还要面对患者血淋淋的屠刀。2016 年5月,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陈仲伟主任在家中被患者砍杀[6]。2015年6月,福建省立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在门诊时遭一名男性患者砍伤,被砍断手臂数条肌肉[7]。2014年2月20日,浙江省第二人民医院一位护士在门诊值班时,被一对母女殴打致脑震荡、先兆流产、头面部挫裂伤[8]。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显示,2016年以来较为典型的暴力伤医事件为42起,医闹总人数超过230人,共约致60名医护人员受伤或死亡,个别案件还有患者家属组织百人围堵医院,影响恶劣。2015年,虽然根据卫生部门统计增加数量有所下降,但是总体基数仍然很大[6];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155 起[7]。

据中国医院协会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暴力伤医随着医患矛盾的升级,呈现以下特征:首先,数量的增加。发生医院的比例从2008年的47.7%上升至2012年的63.7%[9],近年来,让在继续刷新纪录。其次,事态范围扩大,群体冲突事件不断。根据医师协会公布的数据,59.79%的医护人员表示受到过语言暴力,13.07%的医护人员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仅27.14%的医务人员表示未遭遇过暴力事件。再次,暴力手段升级,严重伤医,甚至杀医事件日益增多[5]。

三、暴力伤医法律原因分析

(一)立法上,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其外延是社会规则,内涵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我国当前医疗环境下,靠道德来约束调整、规范医患关系显然已不可能实现,而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对于医患矛盾冲突显然是雪上加霜。

尽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卫生领域也出台了一些调整医患关系、解决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我国当前对卫生法学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透彻,导致出台的医疗领域的立法缺乏应有的理论深度和水平,加之卫生立法人员往往并不熟悉具体的医疗问题,导致我国医疗卫生立法具有很大局限性,各种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一定冲突,从而导致在出现医疗纠纷以后,适用法律的不统一和随意化,无法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另外,我国调整医疗关系的立法,多为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其效力等级不高,也进一步影响到医患矛盾的解决,在实践中难以发挥预期效果[10]。

(二)执法上,惩处力度不够

1.执法机关执法不力。医患纠纷发生冲突时,执法人员到场后往往采取观望、劝解的温和执法手段,而不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直至医务人员被打伤,甚至上升到刑事案件才采取行动。究其原因,部分执法人员常抱有“病人及家属是‘弱势群体‘闹事终有原因‘死者为大”等传统思想,加上担心人们对患方“弱势群体”的思维定式下,执法后可能出现的更大的群体性事件。正是由于我国执法机关执法力度不夠,导致很多伤医暴徒对国家法律视为儿戏,对医生暴力相向,更有甚者,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对医务人员大打出手。可惜的是,很多暴力伤医案的凶手行凶后,并未得到足以对其形成震慑的惩罚,这也是进一步导致伤医事件不断[11]。

2.医院未被认定为公共场所。另外,由于医院一直被排除在公共场所之外,这也使得执法机关在医院的执法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而闹事者由于违法成本低且“收益大”,则使患方的暴力伤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纵容,更加变本加厉[6]。

(三)司法上,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

1.法律法规的滞后。国家针对医患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滞后,导致暴力伤医发生后,司法机关的公力救济无法落到实处。

2.专家的缺位。医患纠纷因为既涉及医学知识,又涉及法学知识这两大知识门类,所以容易导致具有医疗的专家不懂法律,而单独的法律人又无法辨清医疗纠纷的基本是非,专家论证也只能是进行一些学理上的梳理。

3.法律适用二元化。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司法实务中出现了适用法律的二元化现象,导致医疗纠纷法律法规的适用方面产生很多问题,法院在实际操作中欠缺合理的依据[12],从而导致诉讼效率低下、诉讼标准不一等[13] 。

4.对患者行为规范的缺失。我国现行的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中,缺少对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诊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规定,从而导致只有暴力伤医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甚至犯罪的时候,才能通过适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而对于辱骂、侮辱甚至殴打医务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在国家权力进行干预的时候于法无据。

(四)守法上,法律意识淡薄

1.患者法律意识不强。当患者重伤或者死亡后,患者本人或者家属通常会基于巨大的失望、悲痛情绪的控制下意气用事,在要求得不到医方满足之后,不是通过医患纠纷解决的正常途径处理,而是藐视法律,对医生大打出手,甚至动用器械,从而对医生的生命健康权造成巨大伤害,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2.医方法律意识不强。随着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普法工作的开展,医患关系中患者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但大多数医生仍仅仅专注于疾病的诊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都比较淡薄。在暴力伤医发生后,除非达到一定的程度,医生往往也不懂得借助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丁香园调查派的数据显示,在暴力事件发生后,只有 15.8% 的医生表示会由警方介入调查,45% 的医生表示根本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此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也因为忽视、侵犯病人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等权利,而导致医疗纠纷[10]。

暴力伤医现象对整个社会造成的冲击是不可小觑的,施暴者、医生、患者、甚至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暴力事件的受害者[14]。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声,明确指出,国家将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15]。上述国家机关的表态和行动表明,中国的医疗秩序将有望回归法治时代,医疗工作者流汗又流血的时代将终结[6]。

参考文献:

[1] 蒋雨婷,刘鲁蓉.医务人员工作场所暴力研究综述[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5):695.

[2] 张洁,邓蕊.医疗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制探析[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5,(2):101.

[3] 黄是,胡文丰.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法律探究[J].法制与经济,2015,(5):103.

[4] 吴鹏.暴力伤医行为的法律规制[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4):81.

[5] 石悦,张琴.暴力伤医背景下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J].医学与法学,2015,(2):37-39.

[6] 谢晓惠,罗刚.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相关问题探讨[J].医学与法学,2016,(5):77-79.

[7] 林宇虹.“医闹”相关刑事法律问题探析[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74.

[8] 李梦清.浙江温岭加强医院安保措施呼吁医疗暴力“零容忍”[EB/OL].中国新闻网,2013-10-30.

[9] 张思.依法治国视域下防治暴力伤医的法律途径[J].中国医院管理,2015,(2):62.

[10] 刘兰秋,王晓燕,梁立智,等.医患关系紧张的法律成因与对策[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6):50-51.

[11] 朱玲君.暴力伤医行为的负面效应及治理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3):14.

[12] 郭传宇.和谐医患关系的法治化研究[J].法制博览,2016,(4):231.

[13] 杨立新.侵权责任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289-290.

[14] 胡温蒙,从“暴力伤医”现象中看法律[J].法制博览,2016,(3):249.

[15] 贾晓莉,周洪柱,赵越,等.2003—2012 年全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研究[J].中国医院,2014,(3):1-3.

The Legal Analysis of Medical Violent Injuries from the Aspect of Law

BAO Gui-li,GUO Qi-long,YU Xue-jing

(Shanghai Tenth Peoples Hospital of Tongji University,Shanghai 200072,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the respected healthcare has been relegated to high-strength and high-risk service sector.“medical disturbance” and” medical violence events” have become the high-frequency words in the current medical environment.The phenomenon of medical violent injuries is increasingly becoming the pain right down to the bone in healthcare.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medical data on violence in the past five years(from Year 2012 to Year 2016),the author analyzed the legal reasons of violent injuries from the aspect of law,and provided the legal theory support in resolving medical disputes properly and ensuring the safety of medical staff.

Key words:medical violent injury;the aspect of law;analysis

[責任编辑 陈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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