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方法探析
2017-09-01史瑞
史瑞
摘要: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模式,目前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与推广。因此在建筑工程会计管理中如何做好各项会计处理工作。特别是税务会计处理、分包中的收支会计处理以及核算等内容研究的开展,对于我国建筑分包模式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包;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税务处理;会计处理
在我国当前建筑企业工程管理实践中,工程分包管理方法的采用有效的降低了企业工程管理成本,保证了企业与工程成本控制的完成。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分包管理中财务人员发现,其税务及会计处理不当就会造成财务管理成本以及会计核算问题的出现,继而影响工程会计管理的整体质量。因此我们以提高分包工程会计管理与控制质量为前提,开展了此次工程分包中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方法研究,为工程分包会计管理质量提升提供支持。
一、工程分包税务处理方法研究
在工程分包税务管理中,我们遵循的主要依据是《營业税暂行条例》与分包税务缴纳的实践内容。下面我们分别根据这两条内容,分别开展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税务缴纳中的处理实践研究。在实际的税务处理中,总承包方的税务处理方法包括了以下两种方式。(1)首先由总承包单位代缴增值税,之后其财务人员携带已缴纳增值税完税凭证,到开具凭证的税务管理部门为工程分包单位开具已由承包人代缴的完税证明。在这一凭证中,税务管理部门需要对分包单位应承担税务金额进行充分体现。(2)是由分包单位直接到当地的税务管理机构,为所缴纳的税额开具专业统一发票,并将发票转交给总承包单位。之后由总承包单位持发票到代缴税款的机税务机关进行退税处理。下面我们分别对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税务会计处理进行研究。
(一)总承包单位税务处理方法
在我国2009年1月1日颁布执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工程的总承包方在税务管理缴纳中不具有法定扣缴义务。但是在实际的税务缴纳管理中我们发现,部分税务机关为了确保税收中税款征收的足额与及时性,因此在税收过程中依然会要求总承包单位扣缴部分税款。
根据税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总承包单位应缴纳营业税的金额为由其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相关款项金额后,所产生的余额。但是在会计处理中我们发现缴税金额在会计账目中的处理方式的差异,对于账目与单位会计工作质量有着较大影响。下面我们就利用案例,对这一差异进行研究。
案例:总承包单位A公司将承包合同总值为8500000元建筑外墙立面工程对外分包,由分包单位B公司获得,分包金额2000000。在工程建设完工验收后,工程整体结算金额为8500000元,B公司分包工程结算金额为2000000元,其中B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与附加金额按照增值税比例为60000万元,因此B公司的结算价金额为:1940000元。而A公司应为建设单位 出具的增值营业税与附加金额应为255000元。这一过程中其借贷帐处理方法为:
第一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
255000
贷:应交税费会计科目 255000
第二步:
借:应交税费科目 255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255000
A公司在完成自身税金缴纳账目处理后,需要在对B公司66600元税金进行账面处理。对于这一金额,B公司具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代缴处理,既现为B公司代缴税金,再进行后续的会计处理。其会计处理过程方式为: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
2000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科目
2000000
之后在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完税凭证,或B公司开具发票情况下,其会计处理方式为:
借:应付账款—B公司科目 6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
60000
结算完成后在对合同成本、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金额进行借贷增减,完成税收会计处理。
2.直接处理,既A公司直接扣除B公司应缴税金额后,在对工程合同成本进行,而其代缴的税务金额再通过借贷帐进行会计管理。其会计处理过程为: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
1940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科目
1940000
之后当B公司发票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款工作时,其会计处理方法为:
借:银行存款科目 60000
贷:应付账款科目 60000
3.冲减处理,既A公司利用B公司的营业税与附加金额,对本公司会计科目进行冲减。其会计处理过程为:
工程验收结算为: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
2000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科目
2000000
会计结算时为:
借:应付账款—公司或银行存款科目
6000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60000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解决方法3.形成了一定的当期损益,方法1.容易造成一定的纳税风险,而与之比较方法2.完全遵循了财会合同管理原则,因此是较为良好的会计处理方式。
(二)分包单位税务处理方法
分包单位的税务会计处理方法较为简单,既按照建筑工程一般金额处理方式进行会计账目处理即可。以上一案例为例,B公司缴纳税金的会计处理方式为:
第一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
60000
贷:应交税费会计科目60000
第二步:
借:应交税费科目60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60000
在缴税完成后,会计人员将地方税务部门开具发票提供给总承包单位(A公司),即可完成税务处理工作。
二、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在建筑工程分包会计管理中,会计处理方法占据着极为重要位置。因此我们结合工程分包实践情况,开展了收支与核算两个重要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一)分包收支会计处理方法
在建筑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过程中,会计人员必须遵循《建筑企业会计准则》与相关会计制度进行处理。在日常会计管理过程中,其主要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了以下两类。1.总价处理法。这一处理方法是将分包工程单位收入并入总承包单位整体收入中,进行统一会计处理方法。如将分包工程支付的金额,计入工程施工成本会计科目,进行统一的处理与核算。这一处理方法在实践中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在核算与处理中可以充分反映总承包单位中收入和成本关系;二是可以与法律制度与合同条款中总承包单位权、责、利因素进行呼应;三是可以充分显示分包完工进度与工程总完工进度关系。2.净价处理法。这一处理方法是将分包中的收入和成本,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单独的处理与核算。在核算与处理中这一方法具有极强的独立性特点,如分包工程单位收入与成本在处理中属于单独的核算体系;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核算与处理中属于独立的过程等,都是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
在对建筑企业工程分包会计实践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会计工作者会选用总价处理法收支处理与核算工作。 而净价处理法在使用中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即建筑合同明确规定,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约定的第三方施工中,才会选用净价处理法。
(二)会计核算与会计科目应用实践分析
在分包会计处理中,其核算工作内容、方法以及采用的会计科目,都是确保会计核算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研究中我们对其主要核算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1.分包施工中营业收入核算。在分包会计核算中,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完工百分比例方法,用以确定工程施工期间营业收入数据,之后利用工程整体营业收入进度百分比例乘以双方实践的合同金额,用以确定分包中各期营业收入,并将其计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科目。2.分包中各级营业成本核算。在工程会计核算中,总承包单位经营成本为支付给分包单位的价款。所以在会计核算中,分包的各项成本费用,与总承包单位的成本金额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总承包单位只将其对分包企业支出的价款,按照完工比例计入施工项目成本科目中的“主营业务成本”科目。3.分包中的税金的核算;这一核算在会计处理核算中占据着较为重要位置,因在上一章中已经进行了详细介绍,因此不在重复研究。4.工程分包中的利润核算 。利润核算是工程分包会计核算处理的主要内容。其主要核算处理方法包括了以下几点。一是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各期会计核算中确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纳税金额,计算出工程各阶段利润,并进行核算工作。二是总承包单位应使用“工程施工-工程毛利”科目,将建筑工程项目中获得整体利润反映在会计账目科目中。三是并通过“工程结算”科目,保障建设方自工程资金、业务往来及完工的最终结转等会计核算处理。
参考文献:
[1]莫海浪.建筑工程分包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3(15).
[2]薛守文.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J].中外企業家,2016(33).
(作者单位:昌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