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混合所有制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研究

2017-08-31唐宗记

中文信息 2017年8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优化策略

摘 要:混合所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内容之一,既包含“公有成分”,又包含“私有成分”。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经济被提议要积极发展,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国有企业长时间处于“强势”与“垄断”地位,“大而不强”的现状,注入混合所有制的新鲜活力,势必能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但正是由于国企的种种问题,在混合所有制背景下进行改革同样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探讨研究在混合所有制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国有企业改革 存在问题 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8-00-01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与改革践行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混合所有制,既包含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也涵盖了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

2013年11月《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明确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手段实现。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文件提出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的原则,要求“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由此可见,在党中央的倡议与领导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趋势。部分国有企业率先进行改革:中石化引民资入销售业务,宣布最大可拿出30%的比例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这是国有企业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标志性舉措。同时,中石油、国家电网也纷纷表示会有所行动——中石化将会在“油气管网”方面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国家电网将会开放充换电设施方面引入混合所有制。

以上企业引入混合所有制的目的,一是为提升企业活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二是摆脱企业发展困境,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背景下的国有企业改革意义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国有企业注入新活力,引入其他所有制资本,有利于提高国企的市场竞争力;

2.有利于有效解决行业垄断问题。国有企业并非在所有领域都存在优势,因其特殊的行业垄断决定了其强势的地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国有企业活力,打破垄断,提高经营与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背景下的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

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处于“摸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要实现变革与发展的双重目的,就要正视目前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企业定位、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混合所有制在民营企业选择上的局限性,才能做出相应政策的调整,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2009年5月我国正式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使得国有企业股权改革有法可依,但在新形式下,《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包括国有企业吸收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外资参与改革,同时也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完善相关股权制度。这一系列提议与要求在《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得不到充分保障,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需要进一步根据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新形式新提议进行完善和修订,使各种股权改革有法可依,以保证国有企业与持股人的合法权益。

2.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缺乏完善的制度规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国家层面却未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作出相关规定与要求——哪些可为之,哪些不可为,或进行何种程度的改革。目前未形成统一规定与要求,由国有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改革,虽有利于企业的灵活发展有力,但在改革过程中会因为企业管理者自主量财权过大而出现混乱、不公的局面,同时也有不敢为的情况。因此,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度”,要有统一要求与标准。

3.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济利润之争

国有企业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在自身建设方面受到国家不同程度的支持与帮助——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通过行业垄断获得高额利润。因此,国有企业应承当更大的社会责任,根据2008年印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国有企业应在法律、经济、道德方面承担责任,对环境保护、缴纳税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表率。而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面对股权的私有化,面对经济利益,将如何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做出裁决?

4.国有企业在改革后经营模式的调整

推进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经营模式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如何做出符合实情又保证各方利益的调整,是国有企业改革要面对的难题。且面对国有企业集团化,如何实现各个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在实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具体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哪一部分民营化?民营企业是否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从而做出积极回应?这些需要企业决策者做出敏锐判断,使改革成为真正促进经济发展的推手,而非阻力。

5.混合所有制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选择的局限性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双向性,国有企业选择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选择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在选择民营企业时,会根据自身需要,对相应民营企业的资本、经营、综合实力做出评估,而民营企业也势必将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如何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促成“合作”?若国有企业“民营化”的部分民营企业不感兴趣将如何解决?若面对强大的国有企业资本,民营企业力不从心将怎么解决?所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在双向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打破这种局限性,需要根据改革目标设立相对应的规则与标准,强强联手,实现双赢,合作互补,切实提升市场竞争力。

结语

混合所有制是國有企业改革的战略取向,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势所趋,是带领国有企业走出的困境的指向标。目前要实现国有企业与混合所有制相结合,要面对重重问题,而这些问题,很可能成为改革的阻力。

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倡导下,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知易行难,提出真正切合实际,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并为各方满意和接受的改革方案需要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方面着手,规范改革要求与标准。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需决策者的智慧、勇气与担当,对形式作出准确判断,从而实现企业的改革,提升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范烁杰,《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综述》[J],《学理论》,2014.08

[2]咸兵,《混合所有制创新路径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5.09

[3]张红星,《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J],《当代经济》,2014.10

[4]孟令军,《浅议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视角——国企混合所有制的发展》[J],《经营管理者》,2015.03

[5]马俊清,《实行混合所有制是国有企业改造的重要途径》[J],《经济纵横》,1995.02

[6]马云鹏,《刍议混合所有制在国企改革中的重要性》[J],《财经界(学术版)》,2014.11

[7]段静静,《混合所有制视角下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探究》[J],《发展研究》,2015.01

[8]李艳秋,《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研究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04

作者简介:唐宗记,(1967—)男,河南登封人,本科学历,经济师,现在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猜你喜欢

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优化策略
企业重大风险确定及管理建议的研究论述
分组合作学习在小学语文高效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探索
国企改革深耕期公司治理机制的主动性设置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