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微博为例浅析自媒体用户的道德建设
2017-08-30安津漾
安津漾
摘 要:2015年7月4日,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的互联网事业发展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同时伴随这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子产品日新月异地更替,自媒体产业应运而生。人们日常接收信息的渠道和业余生活的重心也慢慢地由传统媒体转向自媒体。新生事物带给大家便利的同时,也有着需要进一步规范的方面。本文将以微博这一自媒体平台为例,从伦理学的角度探讨时下自媒体用户的道德建设问题。
关键词:自媒体;道德;伦理学;互联网+;微博
自媒体又称“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通俗地来说,就是把自己在某个领域或者针对某个事件的看法和意见通过某个网络平台发表出来。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同程度地带动自媒体了事业蓬勃发展,在“互联网+”的模式下,自媒体就是“互联网+传播”的表现形式。当前国内比较活跃的自媒体平台包括:微博、微信、百度贴吧、豆瓣、天涯论坛等。随着科技的进步,移动网络的不断发展和智能电子产品的普及,以自媒体平台为载体的社交活动逐步取代了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流方式。
1 自媒体用户的分类及特点
首先是私人账号。自媒体方便快捷的形式、操作简单的特点,使其成为了时下社交活动的主要方式。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或几个自媒体账号,用于获取信息,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与朋友和网友分享经验爱好。据《2015年微博用户发展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9月微博的日活跃用户已达1亿,伴随着微博平台功能的多元化发展,微博用戶群会逐渐保持稳定持续增长的态势。
第二类是官方账号。即一些政府机关,服务行业,事业单位等通过正规认证后发布权威信息,重要决策与受众进行互动交流的账号。国家正在提倡全民网络无纸化办公,自媒体官方账号的重要作用就变得尤为重要,而且通过官方账号能够直接与受众的对话,得到实时反馈,提高了政务处理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第三类是营销账号。是指商家或个人通过自媒体平台发现并满足用户的各类需求的商业行为方式。营销号以自媒体为平台,发布公司的管理、运营、销售等信息,向关注者传播企业的发展理念、产品信息,以此树立品牌形象,提高销售业绩。
随着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他的影响力优势正在逐步显现,首当其冲的特点就是涵盖用户的范围广。对于其他媒体来说,自媒体拥有用户体验好、安全性高、覆盖人群精准等特点。据eMarketer的最新报告,2015年中国用户所有媒体每天总用时为6小时08分。其中,数字媒体每天花费时间已达3小时05分。传统电视每天用时下降到2小时40分,收音机下降为11分钟,印刷媒体下降为11分钟。在媒体渗透率的角度看,PC端互联网用户的渗透率为46%,智能手机用户的渗透率为43.1%。
而另一方面,自媒体用户也有盲目性的特点。自媒体用户中受关注度最高的最主要是类似明星、社会名人,话题网红等,这些账号具有高活跃度的粉丝,传播信息集中且迅速等独特优势,它能使品牌、事件在短时间内引发起热烈讨论以及后期持续发酵。因此容易在他们庞大的粉丝群众引发盲目性的跟风。例如,微博上层出不穷的“某某滚出娱乐圈”事件,“不转不是中国人”系列,隔段时间就会占据微博的热搜,就属于典型的用户跟风行为。
2 自媒体用户的道德失范问题
1.信息安全问题
信息安全问题是自媒体使用中的核心问题,用户对自媒体使用中信息安全的担忧,成为了影响自媒体扩张的首要问题。一些常用的杀毒防御措施机制的建立,仍是无法避免各种木马、病毒、恶意代码、钓鱼网站链接、黑客入侵等一系列破坏使用体验的安全环境的攻击性行为。从内容上看,一些涉及暴力、色情等违反道德法则信息的传播,可能会对缺乏分辨能力的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然而部分自媒体用户有的受经济利益驱使,有的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网络知名度,而无视这些道德规则。
3.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由于网络信息版权规范化的法律法规还处于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面对自媒体平台上一系列对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域名所有权的侵权案列,信息版权法和专利法如何在数字化的自媒体时代得到使用,也变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版权保护法规定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专有权,尤其是复制权。数字技术使复制、传播和发布信息变得更加容易,于是一些自媒体用户违背伦理道德,未经创作者本人授权,就肆意抄袭和盗用其作品进行商业牟利。
4.隐私侵犯问题
信息时代开创了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在这个开放的社会里,随着技术的创新,隐私似乎特别难与互联网并存。用户的私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业经历、联系方式、婚姻和财产状况,出行信息等与个人及家庭密切相关的信息,被当做商品进行交易。更有一些职业网络信息调查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搜集个人信息进行“人肉搜索”,非法获得并利用他人隐私。
5.意识形态渗透问题
在自媒体这个公开的平台,人人都可以发表言论,而在这个物质的社会,金钱也可以收买任何媒介。现如今的中国的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益巩固,可是许多西方国家仍然没有放弃和平演变中国的幻想。他们把握住了自媒体传播范围广,传播效果迅速的特点,雇佣和培养各种类型的“网络大V”、“水军写手”多数以自媒体为载体大搞意识形态上的思想渗透。这也成为我国思想领域一个新兴问题的症结所在。
3 自媒体用户的道德建设意见
1.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观
自媒体用户的伦理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道德理念和价值取向,更多的还需要作为主体的自媒体用户自身按照道德规范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只有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建立道德型人格,并有一整套传播信息的道德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才能更好的提升企业的营销伦理水平。 在以“利益”为传播信息的出发点基础上,更要以“人”作为营销活动的出发点,处理好“义”与“利”之间的关系,以社会为导向,在网络活动中不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受众利益以及竞争者之间的利益。
2.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管理机制
行业协会是指自下而上形成的非营利性的自律性的民间社会组织。如今行业协会已普遍发展成为各行各业行为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制订者,甚至是国家制订产业政策的参与者和建议者。通过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解决自媒体用户的道德失范行为;制定行之有效的行业伦理章程,来规范用户的网络传播行为;另外还可以强化行业协会的道德教育的功能,有组织定期的进行道德宣传和教育,通过量化考核等方法,对协会内的自媒体用户进行考评。
3.加强第三方社会监督
引入第三方的监督和约束是调节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在信息化时代要利用受众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舆论的作用遏制自媒体用户在信息传播中的各类不道德行为。 自媒体用户的信息传播是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方式,受众行为也成为制约自媒体用户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判定他们的传播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的重要力量。受众的约束作用不仅可以直观的以“涨粉和掉粉”这一方式得到反映,从更深一层面讲,受众的约束也是社会约束机制的一个缩影。社会压力会迫使自媒体用户以关注受众需求的同等水平注重受众权益的保护,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维护相关的利益。
参考文献
[1]王泽应,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M]人民出版社
[2]数据报告,2015年中国社交媒体核心用户数据分析[J]
[3]新浪微博数据中心,2015微博用户发展报告[J]
[4]董程,大众媒体的道德责任和道德建设[J]
[5]张晓宁,我国网络营销的伦理探析[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