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兴起基础和背景的中美比较
2017-08-30刘明伟杨超
刘明伟+杨超
分享经济是新经济的重要业态,近两年在全球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和美国两国均是分享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但比较而言,中国的分享经济在相似的基础条件和不同的背景下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并可能在未来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目前学界对分享经济的概念尚无统一的认识。广义上讲,通常将利用平台进行商品租赁或提供服务并获得收益的经济形式都作为分享经济。狭义上,则要求分享经济供给者是分散的,并通过互联网平台的撮合在没有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将闲置资源的使用权让渡给消费者形成交易的经济业态。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2016年11月发布的报告中将分享经济定义为“一种连接供需双方的新兴市场,使得几乎所有人都有机会更容易地成为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并获得收益。”哈佛大学商学院科恩教授将分享经济作为个体共享社会资源以不同方式交换商品的经济模式。住宅分享领域创始企业爱彼迎(Airbnb)首席执行官切斯基认为分享经济的核心就是许多人可以分享时间、空间等资源但不占有。
中国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分享经济定义为“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分享海量的分散化闲置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腾讯研究院则认为“分享经济是公众将闲置资源通过社会化平台与他人分享,进而获得收入的经济现象”。作为中国分享经济领先企业的滴滴则给出如下定义:“分享经济是指将社会海量、分散、闲置资源,平台化、协同化地集聚、复用与供需匹配,从而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创新的新形态。”
可以发现,美国与我国各自的学者、企业和政府对分享经济的认识有所差异,但都认识到分享经济的核心是对资源的非独占行为。比较而言,我国更为强调作为连接方式中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和供给方的分散化,并明确表示将其作为一种经济现象;而美国则从消费者的角度出發重视对资源的共同享有。
兴起的基础相似
分享经济有赖于互联网平台撮合供给方与消费者达成交易,消费者通过分享方式低成本地消费,这是分享经济中交易达成的两个条件。可见,互联网平台和分享需求是分享经济发展的两个基础。
分享经济的技术基础
分享经济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技术基础主要是低成本的互联网使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极大地提高了信息流动的效率,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在很大程度上避开了传统的中介环节,从而撮合了原本难以达成的小批量、大批次交易。例如,个性化的商品或服务需求一直存在,但由于其需求之间差异性较大,导致需求方无法在低成本的情况下找到合适的供应者,这样较高的交易成本限制了交易的达成。分享经济中各种专业平台的出现明显降低了搜索成本,使得这些原本高成本的交易可能低成本达成。
我国与美国均有比较完善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和较低的使用成本,消费者可以便捷地接入分享经济平台。从无线网络普及上看,2015年3月,美国高速无线互联网的覆盖率达到98%;同一时期中国联通的3G无线网络覆盖率为92%,中国移动4G数据需求覆盖率90%,综合来看我国无线互联网覆盖率应不低于美国同期水平。从无线网络使用成本上看,2013年我国500MB流量的移动宽带资费价格是8.07美元,为美国的11%;我国移动宽带资费占人均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为1.48%,低于美国的1.7%。我国电信运营商提速降费后,2016年移动宽带资费价格已降为人均国民总收入的0.78%,低于美国的0.83%。可以发现,我国移动互联网的使用成本要低于美国,使我国居民能够在更低的移动互联网成本下应用分享经济的平台。
分享经济的经济要素
分享经济中交易的达成必须要同时存在供给者和消费者,并实现供给和需求的匹配。
分享经济中的供给来源于闲置的资源,这些资源的分享可以为其所有者带来收益,并促进其在更低的价格水平上供给产品和服务。分享经济中的资源分类众多,既包括住宅、汽车等有形资产,也包括个人技能、时间等无形资产,以及两类资产的结合等。一方面,当闲置资源分享获得的收益超过分享行为的成本时,闲置资源所有者就有动力参与分享。例如,2016年私家车车主作为网约车司机每月大概有不足4000元的收入,2015年补贴大量存在时收入更是远高于这个水平。正是这些收入激励有闲置时间和车辆的私家车主成为网约车司机。另一方面,由于私家车主是在其闲暇时间提供出行服务,其提供服务的机会成本明显低于出租车,也就能够承受更低的价格。这些相对优惠的价格造就了消费者对顺风车等分享出行模式的需求。
分享经济既在更低的价格水平上匹配了既有供需双方,又为原来难以获得供给的需求提供了交易机会。一方面,分享经济显著降低了既有交易的价格,以住宅分享为例,美国爱彼迎的公寓比酒店便宜21.2%,私人房间则比酒店便宜50%;而我国部分住宅分享平台的住宿价格则比酒店低三分之一。另一方面,分享经济很好地匹配了长尾市场。分享经济出现前,由于难以实现生产和服务的规模经济,以差异化和少量需求为特征的长尾市场缺少供给。分享经济中供给方分散且小规模,本身就不存在规模经济,恰好也是一个“长尾”的供应商,能够良好匹配长尾市场中的需求。例如,美国传统的汽车租赁每一笔的成本约为8到12美元,而分享经济中的租赁成本非常之低,汽车分享公司ZipCar每笔交易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
兴起的经济背景有差异
从分享经济产生的背景来看,我国和美国区别明显。美国分享经济由“分享”社区发展而成的经济业态,是购买力下降引起需求变化驱动产生的创新;而我国则是借鉴美国成功经验后直接本地化产生的新业态,并由这种创新的业态拉动了需求。
美国分享经济兴起的经济背景
美国分享经济的雏形产生较早,在某些社区中由供给方提供各种类型的资源分享,需求方在获得资源后以非货币形式提供报酬。此后逐渐演化成提供资源分享并获得货币报酬的经济模式。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分享经济蓬勃发展,这段时期美国居民收入下降,显著限制了消费能力,催生了对低价消费的需求。正是这种对更低价格的需求驱动了从“占有”向“使用”的转变,最终促进了分享经济的发展。
2007年前美国人均国民收入基本都保持2%左右的增长率,此后增速下降,2008年受次贷危机影响出现了负增长;而人均消费增长率更是在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小于零。国民收入下降带来的消费能力减弱直接削弱了美国居民传统的消费能力。美国人均耐用品消费在2008年出现了6%的大幅下滑。其中,2007年到2013年,美国18岁到34岁年轻人买车比例从16%下滑到了12%。收入下降的美国居民既乐于作为分享经济的供给方而获得额外收益,又乐于作为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使用商品或享受服务,这使得分享经济利用低价优势迅速进入了生活消费领域并快速发展。
我国分享经济兴起的背景
我国分享经济兴起于2014年和2015年。之前我国也存在一些通过分享获得非现金收益的网络社区,但与美国由需求推动创新带来分享经济的发展不同,我国分享经济的领军企业并不是由这些社区在需求的引导下创新商业模式出现的。我国分享经济是引进美国成功商业模式创立,进而引导消费者产生相应的消费需求。最早的在线短租“爱日租”是复制的美国爱彼迎模式。
2014年到2015年,虽然我国处于经济增长由高速进入中高速的转型阶段,但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仍然稳定增长。与此同时,我国分享经济发展最快的出行领域中,城镇居民人均交通支出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居民汽车保有量从2011年的5800万辆增加到2015年的1.24亿辆,年均涨幅近20%。可以发现,我国并不是收入下降迫使消费者增加对低价供给的需求。这种情况下,我国分享经济仍然快速发展,到2015年市场交易额约为交易额1.8万亿元。与美国相反,我国是分享经济利用其低价优势引导消费者进入分享经济消费,而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和较高的人口密度保证了需求和供给更容易匹配,同样实现了分享经济的兴起。
社交行为的作用差别明显
正是由于我国分享经济是直接引进的创新业态,我国分享经济是更纯粹的交易行为,发展速度也更快。
美国的分享经济很多情况下包含了社交行为,而我国供应方与消费者则是更为纯粹的交易关系,社交的分量显著低于美国。以住宅分享为例,爱彼迎是从分享床位甚至沙发开始的。2008年建立之初,爱彼迎只允许房东分享单个房间而不允许分享整套住宅,这种情况下房客与房主居住在同一所房子中并产生简单而紧密的联系,社交行为也较多。美国的另一家住宅分享平台HomeAway则允许房东分享整套住宅。而同一段时间内爱彼迎发展明显好于HomeAway。作为美国住宅分享的龙头企业,爱彼迎直到2010年才允许整套住房作为住宅分享,目前其在纽约出租整个公寓的占约一半,剩下一半仍是出租单个房间。
我国住宅分享则更像是传统房屋出租或传统酒店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新模式。多数住宅分享平台都是从成立之初就允许整套住宅出租,房客与房东居住在同一所房子中的现象比例较低,二者间的接触和社交行为也明显低于美国。甚至我国部分住宅分享平台开始为房东提供分享住宅的保洁、消毒、物品还原等日常维护服务。这种情况下,房主不仅与房客甚至房子都没有了社交行为,而且连最基本的交流都不会产生。又如,同样是美食分享,美国的Eatwith由供给者和消费者共同完成美食并享用,我国的好厨师、妈妈的菜等平台则是由供给方提供烹饪技能,消费者支付费用并享用美食。
我国分享经济仍可能继续快速发展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我国发展分享经济兴起的原因和背景与美国有所区别,发展条件略优于美国,并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我国发展分享经济的条件相比美国有一定优势
虽然我国分享经济兴起的经济背景不同,但都是以互联网为技术基础,以供给、需求和二者的匹配为基本经济要素。从这几个基础条件来看,我国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便捷的移动互联网联接和低廉的接入价格是我国发展分享经济最基本的条件。我国的移动互联网覆盖率不低于美国,居民使用互联网价格低于美国,这保证了参与分享经济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可以方便且低成本达成交易,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分享经济与传统业态相比的价格优势。
我国人口数量大,分享经济潜在的供给者和消费者也就更多,从而能够有更大可能性匹配分享经济中的各种不同的供给和需求。分享经济中的供给者和消费者都是分散的有差异性的个体,这种差异性的供给和需求匹配的可能性与个体数量正相关。我国人口多于美国,能够给达成的供需匹配也更多,有可能形成更大规模的分享经济。
我国分享经济仍有较大潜力
我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互联网企业具备商业模式创新的经验和能力,并将分享经济作为更纯粹的一种新业态和经济模式,未来发展分享经济潜力仍然较大。
我国分享经济作为一种新业态,其规模的扩张必然以居民的消费能力为前提。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并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保持增长的趋势。居民收入增长带来的消费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分享经济市场需求的提高。
分享经济中的平台厂商都属于互联网企业,而我国的互联网企业一直擅长商业模式创新。一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在引进分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并结合我国国情后,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更为纯粹的分享“经济”。例如,住宅分享中降低房东与租客社交行为的这种经营方式更好地提高了我国居民分享住宅的积极性,也避免了因租赁双方社交行为不匹配可能导致的交易流产。此外,我国分享经济的平台企业也在努力开拓适合分享经济的新模式,其中滴滴在探索与汽车制造商合作从而形成新的汽车分享模式。可以认为,我国企业有进一步创新并推动分享经济发展的能力。
适当的政策将会有力推动分享经济发展
我国政府对分享经济越来越重视,在涉及各个具体行业的相关规定不断出台,各地完善本地方的相关规定之后,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全国性的分享经济政策。这份《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提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分享经济自身就是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与鼓励创新的原则十分贴近。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并不断开拓新的产业,这必然要求政府部门给予相对宽松的环境。
这份意见作为指导分享经济发展的一份政策文件,为我国分享经济发展指出了正确的政策方向。相信在其影响下,我国政府对分享经济的监管和扶持都能更好地适应分享经济自身的特点,从而更好地推動这种新业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