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是一种被信仰的力量
2017-08-30刘志松
刘志松
家,对于中国人而言,意味着一种莫可名状、不可割断的情结。每到春节、中秋节等家人团聚的日子,身在异乡的游子即使不能赶回家与亲人团聚,也总会在此时此刻生发出无限的乡思,这就是“家”对于一个中国人而言的力量。家,何以在中国人心中涌动着如此巨大的情愫呢?
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而言,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系统是一种最古老的社会聚合形态,这一系统以血缘贯穿其历史的发展过程。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史中,血缘的力量逐渐显现出淡化的趋势,这标志着作为个体的人日益独立,个体逐渐受到关注,而日渐脱离这种“神秘力量”的束缚。但在中国,这一淡化的过程似乎慢了许多,尤其是在乡土社会中,家族的存在仍是最重要的社会整合力量,以致公权力的组织也建立在血缘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家国同构的“宗法制”传统。国是放大了的家,家是缩小了的国。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和价值主体与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对“家”的理解。可以说,国家本身就是按照家的形式构建起来的。现代西方社会是以个体作为权利主体来组织社会的,而传统中国则是以“家”作为基本的权利主体来组织社会的。所以,家的观念无论是在中国人的情感中还是行为中,都是无可替代的。
家,既然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就需要一种机制去维系它的稳固性。自先秦三代,中国便逐渐形成了家国同构的政治统治模式和社会治理模式,国家之制的精髓就是家制,所以国家法中也充斥着家的元素。
自夏禹“家天下”始就确立了古代家族统治的传统,特别是西周宗法制的确立,使得贵族统治权成为家族世袭的核心内容。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东晋南北朝时期,门阀氏族制度的消亡使原来的上流家族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它们面临的是一个全新的可以自由流动的社会。特别是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得原来的底层宗族通过努力,可以跻身上流社会,进入政治权力层,而原来的上流宗族如果不能有效维系,也可能迅速衰落。这就造成了一种局面,无论是上流宗族还是底层宗族都必须加强宗族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再者,血缘作为一种社会群体纽带总是在不断淡化,家族自身的聚合力也随着分支的扩大,关系也逐渐疏远,五服之外,不复为亲。就像费孝通所讲,湖面抛个石子,随着水波一圈一圈地荡漾开去,波纹也会越来越浅,越来越淡,最终消失。那么,家族靠什么来维系这一渐行渐远的宗族聚合力呢?
时代赋予家族的要求与血缘本身的特点都呼唤一种家族机制的形成。这其中,族产、祠堂与家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族产从经济上把族众聚合起来,祠堂以共同的祖先崇拜把族众聚合起来,而宗族规范则以共同的行为规范把族众聚合起来。
从家规的历史文献来看,虽然汉代以后便有记载,但宋以前,宗族组织对于内部社会关系的调整一般还停留在以习惯与礼为准则的阶段。虽然某些宗族已开始制定宗族法,其内容也极不完备,多为原则性规定,缺少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具体的系统规定,在形式上也缺乏法律特征,而以伦理性说教和习惯为主。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谈到,“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亦已备矣。魏、晋已来,所着诸子,理重事复,递相模效,犹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吾今所以复为此者,非敢轨物范世也,业以整齐门内,提撕子孙。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止凡人之斗阋,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吾望此书为汝曹之所信,犹贤于傅婢寡妻耳。”可知家规重在教育子孙。到了宋代,家法族规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有司马光的《书仪》和《家范》、范仲淹《义庄规矩》与朱熹《家礼》,它们成为古代家法族规规范化、系统化、庶民化的奠基之作。至明清时,几乎世家大族皆有家法族规,或者制定单行本,或者寓于家谱族谱之中。
纵览这些家法族规,其内容无非教导族众及其子孙应有的生活态度,以及治家处世等事项,用以调整本家族内部关系及家族之间的行为规范。它们普遍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强调三纲五常。具体则多为忠君国、孝父母、敬师长、睦宗族、隆孝养、和乡邻、敦理义、谋生理、勤职业、笃耕耘、课诵读、端教诲、正婚嫁、慎交游、急徭税、守本分、效忍耐、尚节俭、从宽恕、息争讼、诘盗贼、杜奸淫、戒赌博、防伪诈、重友谊、谨言行等内容。正是通过制定家法族规对社会治理各方面内容加以规范来实现宗族乃至整个基层社会的秩序与和谐。有学者指出,中国宋代以后的家族把注意力转到家族和社区内部的建设……他们不再执着地强调恢复“宦族”地位,而是更倾向于把其家族的生存环境作为一个社区来整治和管理。所以,家法族规的约束力总是会从一家一族辐射至一乡一县,乃至全国。
家风是什么?在我们现在看来,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家庭的生活方式、文化氛围、生活态度、精神情趣、道德修养、教育学习等等因素所构成的一种场域。这种场域本身是无形的,但又是具有规范力的,家庭成员身处其中,精神与行为就会自然而然符合这个场域的规范,这就是家风的力量。而就古代而言,家的范围要远远超出家庭,而可以扩展到整个宗族、乡里,乃至整个国家。家风也就不止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那样表面化。家规是一种有形的家族规范形式,而与家规互为表里的另一种无形的规范形式就是“家风”。二者是相互衍生的关系,家风可以具體化为家规,家规就成了家风的表现形式。而家规也可以引导和形成家风,也就是规范的实践过程。所以说,传统意义上的家规与家风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成熟和完善的家族治理机制,这种机制保证了家族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无论是历代世家大族,还是今天平民家族,都会在一辈又一辈人对生存的不断探寻中积累起代代沿袭的家风,这就是传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家庭都会有自己的传统。所谓传统,从字义上理解,“传”是指时间上的历时性、延续性,是指那些过去产生并存在着现在仍然在起作用的社会元素,是纵向的。而“统”则是指在空间维度上的拓展,并且含有在同类社会元素中具有权威性、指导性的意思。家风作为一个家庭或者宗族的传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把它理解为是围绕家庭成员的不同活动领域而形成的代代相传的行事方式,是一种具有规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文化力量。它无形中具有一种规范的作用,并且这种“规范”是被人们信仰的。家风就是一种储存,这种长时间的知识和观念的储存经过世世代代不间断地传承,通过符号、语言、形象与概念,通过学习、传授、交感、模仿与启示等活动发生并完成。它的内容便是储存在语言、风俗、民间传说、制度和工具中的观念。它一旦形成,便具有了支配各种精神和行为的力量。所以说,家风是一种力量,一种被信仰的力量。它支配着家族成员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也决定着整个家族乃至国家的命运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