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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禁舉牌 令誰得益?

2017-08-30李子言

澳门月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議員建議時間

李子言

7月27日下午,立法會全體會議原定表決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但在大會召開前,傳來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動撤回“禁止議員在全體會議使用道具”建議的消息,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回應指,有關建議值得大家深思熟慮及再關注,但現在不夠時間討論,決定撤回。對此,筆者認為,究竟該委員會黃顯輝主席樂不樂意收回成命,是題外話,但至少在當下,有關爭議是暫時可告一個段落了。該事件意外地引起很多關心澳門社會大事小情的市民的關注,逐一分析如下:

一是,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早前建議,為確保立法會全體會議的莊嚴和威信,於立法會全體會議期間,議員不能使用含有政治內容或任何性質的海報、旗幟或其他同類道具。對此,該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指出,有委員提出禁止議員在全體會議進行時使用道具的條文,以確保立法會全體會議的尊嚴和威信。消息一出引發社會各種輿論反彈。一說有法律背景的立法會議員敢說亮話,自是深思熟慮的結果,必然也考慮過有反對和支持兩種聲音及由此造成的各種影响;二說是本澳立法會議員一向循規蹈矩,並未曾發生過如鄰近地區出格的議會行為,更不存在影响立法會全體會議的尊嚴和威信的遐想空間。正如陳明金議員公開聲援:展示道具能輔助議員陳述得更清楚,有何問題?議會莊嚴和禁止道具是兩回事。此外,多位議員一致直斥禁舉牌的動機等同收緊議員的權力,扼殺議員的言論自由。

二是,禁舉牌若非黃議員之本意,那麼究竟是誰在背後發功?經該委員會委員區錦新議員爆料牽出了陳亦立議員乃始作俑者的說法,而陳甫現身立法會即被大批傳媒記者追訪,其以一句“唔好影響周邊議員”作回應,更解說鄭安庭議員早前在會上使用道具牌,完全遮蓋關翠杏議員的樣貌。不過,陳議員的理據似乎不够說服力,他又解說是考慮到鄰近地區香港和台灣地區出現的亂象,才作出澳門立法會禁議員使用道具的建議。對此,引來批評其“唔好影響周邊議員”是榥子,“收緊議員權力”才是真正動機的質疑。

隨著立法會選舉期將至,各個選舉組別正挖空心思找政府的漏洞,以吸引民意的關注和支持,陳議員此時提出:禁議員舉牌,不亞於向議員同事挑戰,向全澳社會各政治勢力挑戰,故為何陳議員包括其所屬的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仍不惜冒險去挑起這個事端?識時務者為俊傑,若我們的立法議員稍有政治智慧的話,也不致於犯下:不正確的時間做不正確的事的錯誤了。

再說,議會中哪些曾經有在議會舉過紙牌類道具的,大家都心中有一個數字。當中一部分的議員,主要是直選議員,代表如吳國昌、區錦新、何潤生、黃潔貞、鄭安庭等,都曾在立法會議事期間借舉牌議政論政,他們中有民主派,也有建制派,不過,舉牌對他們履行議員工作的作用是殊路同歸的,不能說吳、區舉牌就逹到其政治目的,而何、黃、鄭舉牌就逹不到設想的目的。如今該委員會公然反對議會同事舉牌行為,那豈不是明擺著要和議會同事劃清界線?

三,禁舉牌,誰說了算?就“不能使用任何含政治或其他性質的道具”,坊問批評當中的意境可圈可點,相信以黃顯輝議員這樣的資深法律專業人士也無法判斷當中定義政治性的標尺是什麼?裁判權由誰來執行?是立法會正、副主席?還是交由法庭判決?前者一來加重立法會主席的工作,二來要有相關法規授權,顯然也不會順風順水。後者交由法庭判決,更加無稽,基本上可就此打住,沒有討論的空間。而更深層次、更本質的問題,是搞了個禁止議員舉牌,勞師動眾,冒犯了議員也得罪了市民,到底有誰從中得了益?有人說得出來嗎?

四、下次立會還禁什麼?今次,所幸的是,“禁止議員展示道具標語”闖議會未竟成功!但日後會不會捲土重來?這個疑問並非雞蛋里挑骨頭,其實,黃議員拋出一句“有關建議值得大家深思熟慮及再關注”,就已埋下伏線。立法會不只是立法機構,還是議員履行職責監督政府、為民發聲的機構,隨興修改《議事規則》,連議員正常的使用輔助道具權利也被剝奪,實在匪夷所思;與此同時,針對議員追問政府官員質詢時間從不超過3分鐘縮窄至不超過1分鐘,同樣引起部分議員的强烈反對,坊間也對此質疑是非必要性的修改,若委員會硬要修法的話,只會引發更多反對削弱議員為民發聲的聲音。

如此類推,道具被消失了、發言權被奪走了……接下來,還有多少立法會原本有的東西正在等待被“消失”呢?這個才是最根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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