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视野
2017-08-29
热词
收入分配改革让百姓有钱花、敢花钱
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专项激励计划、收入监测等三类试点将陆续启动;技能人才、科研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多个群体有望实现增收;初次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再分配调节力度持续加大……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促进收入增长的针对性办法,提高收入公平性的务实举措,传递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坚强决心,引发广泛关注。(6月20日人民网)
@雪山上的鹰:经济增长由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离不了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并合理推动收入分配改革,消费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作用。简言之,就是让居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让老百姓有钱花、敢花钱。
@山那边的风景:关于收入分配改革,有一个形象比喻,就是切蛋糕,诚然,蛋糕要做大,更要切好,如果说把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看作是政府的责任,那么,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就是政府的良知。
@月满西楼:“过去,做大蛋糕,的过程中,尽管收入差距在拉大,但居民更多的感受是收入水平的普遍上涨,现在要更好地‘分蛋糕,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就更像‘啃硬骨头。”骨头再硬也得啃掉,没有退略可言。
@小马过河:收入分配差距却在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持续拉大,这表明做大蛋糕并不等于财富会得到合理分配,一味追求做大蛋糕而忽略蛋糕分配,只会造成日益失衡的利益格局,
高溫津贴发放为何难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7月3日至8月3日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特別是建筑施工企業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6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萌兔子:高温津贴难落实,折射了劳动者困境,唯有完善制度,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才能维护好劳动者权益,不能让高温津贴落实难年复一年继续下去了,高温津贴不能成为相关部门和劳动者的“烫手山芋”,而必须成为劳动者真正拥有的权益。
@见证者: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本应该随着工资相应调整,但高温津贴没有纳入工资范畴,独立于工资之外,而这也让高温津贴成了容易被忽略与忽视的劳动补偿,让高温津贴成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的“额外恩赐”。
@触底反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是某项制度、某个部门可以一力承担的,不管是法律制度的制定、出台、修改,还是相应的执法、落实、惩处,需要的都是通力协作,环环相扣,2017年,希望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网越织越密、伞越撑越大。
@张三戴了李四的帽:规范、约束企业的行为,就是在保护员工利益,促使企业充分意识到,欺负员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后果很严重,除了相应的法律制裁,今后生存发展还可能面临诸多限制,从而不敢违法、自觉守法。
视野
建设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需要制度保障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6月20日人民网)
点评:近些年来,东南沿海工厂频现的“技工荒”,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尽管技术工人的待遇在不断提高,却仍旧招不到人。
但吊诡的是,“打洋工”现象却日益兴起,每年我国去国外从事电焊、水电、安装等工作的人数不断增加,这实在值得令人深思。
这种反差自然说明了“技工荒”现在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但技工的流向不同,却在实际上证明了不同社会状态下,技术工人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区别,显然,要想让技术工人获得职业尊严感,还需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回家投诉”需要全国一盘棋
为加强东北地区消费维权合作,提升跨区域消费维权力度,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协商决定在消费维权方面开展协作。今后,上述地区消费者可实现“外低消费、回家投诉”。(6月19日《新华每日电讯》)
点评:不少消费者都有这样一种体会,即异地消费维权难,有的消费者在旅游消费中遭遇过,有的在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消费中遭遇过。
之所以异地消费维权难,既是因为消费者在外地人生地不熟,也是因为处理消费投诉遵循的是属地管辖原则,“回家投诉”可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成功率。
但目前“回家投诉”是碎片化的,只在涉及的区域管用,因此,应该由中消协牵头组织,让全国各地消协在消费维权方面开展协作,既要建立协作机制,又要建立统一平台,让每一个消费者在遇到异地消费纠纷时,都能在自家门口投诉解决问题。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近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联合公布了《部分公安改革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报告显示,群众对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改革政策内容的满意度达98.8%,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达到98.2%,高居6项公安改革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榜首。(6月15日《法制日报》)
点评:在“互联网+”时代,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技术已经成熟,事实上,回户籍地办理,无非就是要核查你的原始资料以“验明正身”。
其实,这些信息只要能够做到网络共享,明明白白全在那儿,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完全可以互相比对、印证,完全可以不再让老百姓疲于奔命。
大范围地实行身份证异地办理“漫游”,将这一技术转化成现实,体现了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则体现了政府根据便民原则对公民权利加以保障的服务理念,
有些“奇葩证明”为何难消除?
某地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孩子准备入学,结果在积分申请表上发明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虽然最终还是开具了,但经办部门人员质问教育部门:“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权利吗?”去银行换残币,需要“非故意烧毁钱币”证明;医保报销,需要“自己扭伤脚脖子”证明;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结婚前未婚”证明……,这些“奇葩证明”为何难以消除?(6月21日《南方日报》)
点评:“奇葩证明”不仅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不能证明户籍的话,什么能证明户籍?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孩子就不能上学了?
从公民权利的角度而言,“奇葩证明”本质上是变相地侵害公民的权利,也刺痛了社会的神经,
说到底,“奇葩证明”是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的泛滥,是懒政怠政的衍生品,往往把有效证明证件置之不理,人为“设卡添堵”,罔顾法律法规,滥用权力,干奇百怪的证明,本身就是一个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