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遮覆:公羊学所谓“三世”的旧义与新诠
2017-08-25代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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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公羊学史上的“三世”概念,一如考古遗址,有着层层覆盖。“人寿三世”出现后,“诸侯世次三世”就遭遮蔽。“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流行之后,学者几乎不知有所谓“人寿三世”之论。至康有为倡言“张三世”,大肆宣扬据乱、升平与太平的进化三阶段论,“所见、所闻、所传闻”之三世说遂遭忽略,显得无足轻重。这反映的是一个颇值得重视的思想史现象:“概念遮覆”现象。
关键词公羊学三世人寿三世概念遮覆
〔中图分类号〕K0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7)06-0086-07
“三世”是《春秋》公羊学的重要概念。清末以来,公羊家以“张三世”之说名世,对近代的政治与学术产生过深刻影响。自此而后,“据乱、升平、太平”之说,往往被视为公羊学“三世”最重要的内涵。亦不乏学者未曾忘怀对“三世”本义的探寻,但大多追溯至“所见、所闻、所传闻”三等而已。段熙仲:《公羊春秋“三世”说探源》,《中华文史论丛》第4辑,1962年,第71页;阮芝生:《从公羊学论〈春秋〉的性质》,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78~82页;黄开国:《公羊学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93~396页。至于公羊学所谓“三世”的其余涵义,甚少为人所注意。实际上,自汉迄清,公羊学“三世”共有四种涵义。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一点,并对“三世”涵义的嬗变略作梳理,即可发现一个颇值得重视的思想史现象。
一、原初涵义:诸侯世次三世
公羊学最初所言“三世”,“世”乃“世次”义,指诸侯世次三世。《春秋》经文本没有“三世”一语,但《公羊传》解释经文时,是明确用到“三世”的。《公羊传》言“三世”者,凡三见。其一,鲁僖公二十五年《春秋》经文曰“宋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③④⑤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卷1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第4906~4907、4925、4926、4907页。其二,文公七年《春秋》经文曰“宋人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③其三,文公八年《春秋》经文曰“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公羊传》曰:“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曷为皆官举?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④可以看出,《公羊传》用到“三世”的背景相似,都是由于《春秋》经文言“宋杀其大夫”而不称其名,颇不合于《春秋》书法义例,故《公羊传》解释其缘由,指出这是因为宋“三世”皆内娶大夫女,违悖了“诸侯不娶女于国”的礼制,是以《春秋》贬而不称。这里的“三世”,皆“谓慈父、王臣、处臼也”,⑤即宋襄公、宋成公、宋昭公三位君主。显然,公羊学“三世”的本初涵义,乃诸侯三世、公室三世。
此后,西汉公羊学大师董仲舒阐发公羊大旨,所言“三世”,亦遵循《公羊传》旧义而已。《春秋繁露·玉杯》曰:“《春秋》论十二世之事,……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为左右以成文采。”此言“十二世”,盖以一君在位之年为“一世”,正取“世次”义。又《春秋繁露·楚庄王》曰:“《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卷1《楚庄王》,中华书局,1992年,第9~10页。其言“三世”,指鲁昭公、鲁定公与鲁哀公三位君主在位之时,正是公室三世。
西汉后期兴起的谶纬学说,同样保留了公羊学“三世”的这种原初旧义。《孝经援神契》曰:“《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中华书局,2012年,第686页。此语所叙述的其实是有关鲁国的一个史实,其所谓“三世”,即指诸侯世次三世。受徐彦的影响,今人大多误解“《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之“三世”为“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参见段熙仲:《公羊春秋“三世”说探源》;阮芝生:《从公羊学论〈春秋〉的性质》,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78~82页;赵伯雄:《春秋学史》,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335~336页;任蜜林:《论〈春秋纬〉中的春秋学思想》,《中国哲学史》2011年第3期;任锋:《何休“公羊三世说”与谶纬之关系辨析》,《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黄开国:《公羊学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93~396页。《春秋》载鲁国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事,隐公在位11年,桓公18年,庄公32年,闵公2年,僖公33年,文公18年,宣公18年,成公18年,襄公31年,昭公32年,定公15年,哀公14年。《春秋》十二世里面,只有成公、襄公、昭公三世,在位时间合计恰好为81年。除此之外,其余相繼三君在位时间再没有超过此数的。《孝经援神契》所叙述的正是此事。谶纬应该是要藉由这一史实,说明“八十一”这个数字的神圣性。
不过,公羊学“三世”的原初旧义,到了谶纬学说这里,只能算是余波尚存。因为谶纬所言《春秋》“三世”,最为主要的内涵,并非公室三世、诸侯三世,而是中寿三世或人寿三世。
二、谶纬新义:人寿三世
中寿三世或人寿三世,是谶纬为解释《春秋》之所以载二百四十二年事而创立的说法。其所谓“世”,乃一生、一辈之义。“三世”,犹言三辈人。王充《论衡》有《正说》一篇,是专门批判纬书解经之言的。其曰:“或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寿九十,中寿八十,下寿七十,孔子据中寿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四十年也。又说为赤制之中数也。又说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备。”黄晖:《论衡校释》卷28《正说》,中华书局,1990年,第1131~1133页。此“或说”其实就是谶纬之说。谶纬言《春秋》之所以有二百四十二年,是因为孔子据“中寿三世而作”。王充认为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批判说:“夫据三世,则浃备之说非;言浃备之说为是,则据三世之论误。二者相伐而立其义,圣人之意何定哉?”又说:“年与月日,小大异耳;其所纪载,同一实也。二百四十二年谓之据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有数矣。年据三世,月日多少何据哉?”这种批判无疑是有道理的。但也要注意到,王充对谶纬言“《春秋》据三世之数而作”的意图有所忽略。实际上,谶纬言“中寿三世”或“人寿三世”,正是要证成“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备”之说。
谶纬“《春秋》据三世而作”之说,其中“一世”的寿数,更多是取“九九八十一”,而非王充所说的“中寿八十”。据《春秋元命苞》:
圣人一其德,智者循其辙。长生久视,不以命制,则愚者悖慢,智者无所施其术。殊物逆道,天不杀。故立三命以垂策,所以尊天一节。三者,法三道之术。命者,天之命也,所受于帝。行正不过得寿命。寿命,正命也,起九九八十一。有随命。随命者,随行为命也。有遭命。遭命者,行正不误,逢世残败,君上逆乱,辜咎下流,灾谴并发,阴阳散忤,暴气雷至,灭日动地,天绝人命,沙鹿袭邑是。②③④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中华书局,2012年,第411~415、686、400、403页。
这段论述最值得关注的地方有两个。一是“寿命,正命也,起九九八十一”,后来注释纬书的郑玄言“九者,阳数之极。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终矣”,即本乎此。另一是“三者,法三道之术”。谶纬非常重视“三”这个数字,认为“三”是“道之成”“数之成”。如《孝经援神契》曰:“三者,道成于三。”②《春秋元命苞》曰:“阳气数成于三。”③又曰:“阳以一起,故日,日行一度。阳成于三,故有三足鸟。”④《礼稽命征》云:“天有三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土有三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13页。而深刻影响到谶纬学说的先秦术数家说:“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司马迁:《史记》卷25《律书》,中华书局,1959年,第1251页。正是基于“人命八十一”和“三者道之成”的认识,谶纬才觉得《春秋》载二百四十二年并非偶然,而是有其神圣蕴意。盖人命以八十一为限,而三为“道”之“成”,三八二十四,藉此表明《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正是人道所成之数。“孔子据三世而作《春秋》”其实也就是说“人道成乎《春秋》”,此正与“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备”之说互以为援奥。
由于“人寿三世”是谶纬论述《春秋》时,最为重要的“三世”涵义。故自此说流行之后,东汉公羊学者见到“三世”一语,大多直接将其目为“人寿三世”,遂忽视了公羊学“三世”的旧义。汉末的经学大师郑玄即是如此。他在解释《春秋》的年数时,曰:
九者,阳数之极。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终矣。故《孝经援神契》云:“《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然则隐元年尽僖十八年为一世,自僖十九年尽襄十二年又为一世,自襄十三年尽哀十四年又为一世。所以不悉八十一年者,见人命参差不可一齐之义。⑧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卷1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第4764、4774页。
从“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终”“人命参差不可一齐”等语即可看出,郑玄此言论述的正是“孔子据三世而作《春秋》”之说。“隐元年尽僖十八年为一世”云云,这种划分完全是遵照“人寿三世”而来的,是将“人寿三世”说的每一世作了具体的年份落实。但问题是,郑玄引用了《孝经援神契》“《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作为依据,而《援神契》所谓“三世”,已如前揭,是诸侯三世,并非“人寿三世”。郑玄显然误解了《援神契》。博学如郑玄者能有这种堪称“灯下黑”的错误,应该是因为“人寿三世”过于流行,而公羊旧义“诸侯三世”为其遮蔽所致。
有意思的是,魏晋之后,“人寿三世”又被“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所遮蔽。
三、魏晋至清中叶:所见、所闻与所传闻三世
所见、所闻与所传闻,原本是《公羊传》总结《春秋》经书法详略之不同而得出的义例。《公羊传》仅言“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未言其为“三世”,亦未曾指出所见、所闻、所传闻分别为何时。董仲舒虽具体划分了所见、所闻与所传闻,但言其为“三等”而不名为“三世”。因为在董仲舒那里,“世”是有严格涵义的,专指世次。到了西汉后期,公羊家言“世”遂比较宽泛,颜安乐与谶纬学说已逐渐变“三等”为“三世”。不过,“所见、所闻、所传闻”明确称为“三世,且具有广泛影响,是在何休撰《公羊解诂》之后。何氏曰:“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至所见之世,著治太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立爱自亲始。”⑧自此说出,“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遂被突出为《春秋》大义的核心,深刻地影响了魏晋以后的公羊学者。
北朝学者徐彦,生当何休之后,遂误将郑玄对“人壽三世”的分等认成其对“所见、所闻、所传闻”的分等。不过,他又觉得此说甚不合理:“郑氏虽依《孝经说》文,取襄十二年之后为所见之世,尔时孔子未生,焉得谓之见乎?”③④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卷1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第4964、4764、4764页。其实,郑玄并没有如此荒唐,这完全是徐彦厚诬郑玄,自说自话。只知“三世”为所见、所闻与所传闻的徐彦,自然更难以驳正郑玄之失,指明《孝经援神契》的正解,而是变本加厉,将“诸侯世次三世”同样误解为所见、所闻与所传闻三世。但这样一来,问题就产生了,因为《春秋演孔图》明确言“文宣成襄,所闻之世”。显然,《春秋纬》对所见、所闻、所传闻的分等,与董仲舒是一致的。而按照徐彦的理解,《孝经纬》对三世就有了完全不同的分等。这应当如何处理?徐彦尊信谶纬,显然不能直接驳斥。为此他不得已找出这样一套说辞:“《援神契》者自是《孝经纬》,横说义之言,更作一理,非是解《春秋》之物。”(同上)这实际上很经不起推敲。《孝经钩命决》曰:“孔子云:‘欲观我褒贬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伦之行,在《孝经》。”[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010页。何休《公羊解诂》序即援引此语,据以说明《春秋》对于圣人的重要意义。足见《孝经纬》与《春秋纬》有着密切关系。徐彦的说辞,实在不可当真。我们藉此也可了解,孔子据“人寿三世”而作《春秋》的说法,自魏晋以后已经湮没无闻,不为学者所知了。
魏晋以至清中叶,学者所言公羊“三世”,即指所见、所闻与所传闻。而关于这种“三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三世的分等。
两汉有关所见、所闻与所传闻三世的分等,共有两种。一种是董仲舒的说法,已见前揭。谶纬学说以及汉末何休,都认同董氏的分等。对董氏学说持不同意见的是西汉后期的公羊学者颜安乐。由于襄公二十三年《春秋》经文曰“邾娄鼻我来奔”,《公羊传》释曰:“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而昭二十七年《春秋》经文曰“邾娄快来奔”,《公羊传》亦曰:“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③颜安乐以此为据,指出“二文不异,同宜一世;若分两属,理似不便”,④遂认为襄公二十一年孔子生,自此以后即属所见世。颜氏之说,虽然有理有据,但徐彦《公羊注疏》对其有所批评。故到了隋唐,三世的分等,基本上以董、何之说为主流。
唐宋至明,公羊学式微,学者不仅对讨论三世分等少有兴趣,甚至还有人否定董、何等人对三世的看法。如北宋时期《春秋》学的著名学者刘敞就说:“所谓张三世者,本无益于经也。何以言之?《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则是言仲尼作经,讬记传闻而已。说者乃分裂年岁,参差不同,欲以蒙澒其说,务便私学……要之无益于经而便于私学而已。舍三世而言《春秋》,岂不明乎!”刘敞:《春秋权衡》卷8,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这是直接批评何休将“三世”视为《春秋》要旨的做法,认为其对三世的分等实际上毫无必要。
直到清代中叶,公羊学重新焕发生机,三世分等才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孔广森更是吸纳颜安乐的意见,进而提出了新的分等,即以哀、定、昭、襄为所见世,以成、宣、文、僖为所闻世,以闵、庄、桓、隐为所传闻世。孔氏《公羊通义》曰:“所以三世异辞者,见恩有深浅,义有隆杀。所见之世,据襄为限,成、宣、文、僖四庙之所逮也;所闻之世,宜据僖为限,闵、庄、桓、隐亦四庙之所逮也。亲疏之节,盖取诸此。”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页。孔氏认为所见、所闻、所传闻既然是据恩情亲疏而来,那么就应当以四世为断。《礼记·大传》曰:“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孔颖达疏曰:“四世,谓上至高祖,以下至己,兄弟同承高祖之后为族兄弟,相报缌麻,是服尽于此。故緦麻服穷,是四世也。”周代礼制规定,上追四世而外,即有亲尽恩杀之意。孔广森据此立论,遂以四世为标准,分十二公以为所见、所闻与所传闻三等。
同时,孔广森还在《春秋经》与《公羊传》中找到内证。襄公属于所见世的证据,他吸纳自颜安乐。襄公二十三年《公羊传》言:“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孔氏《公羊通义》曰:“近者,所见之世也。入所见世,治法大备,将使远近大小若一,小国始合有大夫,但盟会之等,载记阙略,不得周知,故还录其接我者以见法。必见法于邾娄者,亦取治自近者始也。”②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4、115页。僖公为所闻世的证据,孔氏认为见于僖公十六年《春秋》经文。经文曰:“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孔氏《公羊通义》曰:“比三丧皆日,决僖公为所闻世,审矣。”②这是说据何休《公羊解诂》解释《春秋》之义例:“所传闻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而僖公此年《春秋》经文,大夫季友、公孙慈及鄫季姬卒,皆书日。故僖公不应属于所传闻之世,而应属于“大夫卒,无罪者日录,有罪者不日”的所闻世。
孔广森的三世分等,恰与顾栋高对于《春秋》时势的划分相似。《春秋大事表》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时势凡三大变。隐、桓、庄、闵之世,伯事未兴,诸侯无统,会盟不信,征伐屡兴,戎、狄、荆楚交炽,赖齐桓出而后定,此世道之一变也。僖、文、宣、成之世,齐伯息而宋不竞,荆楚复炽,赖晋文出而复定,襄、灵、成、景嗣其成业,与楚迭胜迭负,此世道之又一变也。襄、昭、定、哀之世,晋悼再伯,几轶桓、文,然实开大夫执政之渐,嗣后晋六卿、齐陈氏、鲁三家、宋华向、卫孙宁交政,中国政出大夫,而春秋遂夷为战国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32页。由于顾氏《春秋大事表》早已刊布,且在当时学界反响甚大,故孔广森的三世分等颇有可能受到了顾说的影响。
孔广森之外,清末又有今文学大师廖存的新的三世分等。廖平以隐、桓为所传闻世,有二十九年;庄至昭为所闻世,有一百八十四年;定、哀为所见世,有二十九年。其说见《公羊春秋经传验推补证第十一》。廖平:《公羊春秋经传验推补证第十一》,《六译馆丛书》第12册,存古书局,1921年。又《公羊验推补证凡例》所言更直接:“今审订三世例,隐、桓为一世,定、哀为一世,自庄至昭为一世。”廖平:《公羊验推补证凡例》,《六译馆丛书》第2册,存古书局,1921年。廖存此说虽是解释《公羊传》之论,但其根据实际上却是《谷梁传》。廖氏《何氏公羊解诂三十论》中有《三世论》一篇,专门说明其三世分等的依据。其曰:
三世之精意,不外“远近”二字。苟得其要,无俟烦言。今尽削《解诂》之言三世者,而别自起例以说之。哀十四年《传》:“祖之所逮闻。”祖谓隐、桓在逮闻之世,再远则难征,不谓孔子之祖能逮闻隐、桓也。祖逮闻此世,于取何义?岂谓祖闻而转向孔子述之耶?孔子少孤,不闻父教,何论祖训?此可见其迂曲矣。《谷梁传》引孔子曰:“立乎定、哀,以指隐、桓,则隐、桓之世远矣。”此《谷梁》“三世”之例也。《公羊》真义,实亦如此。自何君失解,更为游说,亲父、祖而薄高、曾。亲祖、父,并一世,人皆亲之;薄高、曾,并一世,人并薄之。不惟迂谬无理,且隐、桓之世,远在二百年以前,何所与于孔子之高、曾?由此以推之,当时孔父尚在,则早在无服路人之例,又何可以缌齐说之?其误皆由误解“祖所逮闻”之“祖”为孔子之祖,遂衍为此说,最为刺谬。须知说《春秋》,当就孔子一人说之,不必牵引其先代高、曾作干证也。廖平:《何氏公羊解诂三十论》,《六译馆丛书》第13册,存古书局,1921年。
显然,廖平的新三世分等,并不取《公羊传》或《春秋经》的内部依据,而是发挥《谷梁传》“立乎定、哀,以指隐、桓”之語,驳斥前人据亲尽恩杀以言三世之失,藉以证成己说。这其实已经乖离注疏家之圭臬。
不过,无论廖平的看法是否合乎公羊本义,到此时其实都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时至清末,随着据乱、升平、太平三世说的出现和流行,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及其分等已不再受关注,逐渐为人所忽略。
四、清末新诠:据乱、升平与太平三世
据乱、升平与太平的说法,最早虽可追溯至东汉何休的《公羊解诂》,但其被称为“三世”,却是清代才有的现象。何休所谓的“三世”,主要是指所见、所闻与所传闻,而且何氏也未曾单独拈出衰乱、升平与太平,加以发挥。故北朝徐彦、北宋刘敞论及何氏“三世”,均不言据乱、升平、太平之说。近人苏舆注《春秋繁露》,已点明此事。即如清代开启公羊学研究的庄存与、孔广森二人,亦未尝奢谈据乱、升平与太平。据乱、升平与太平名为“三世”,并成为公羊要义,其实是乾嘉以后的事情。常州学派刘逢禄发其端,魏源、龚自珍决其奥,康有为张皇其大。其说愈演愈烈,多为讬名《公羊》而为我作注。
刘逢禄《春秋论下》曰:“于所见,微其词;于所闻,痛其祸;于所传闻,杀其恩,此一义也,谷梁氏所不及知也。于所传闻之世,见拨乱致治;于所闻世,见治升平;于所见世,见太平,此又一义,即治《公羊》者亦或未之信也。”②刘逢禄:《春秋论下》,《续修四库全书·集部·刘礼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8、57页。这是在批评他之前的公羊学者对拨乱、升平、太平之说关注不够。刘氏甚至还直接批判孔广森说:
乃其三科九旨不用汉儒之旧传,而别立时、月、日为天道科,讥、贬、绝为王法科,尊、亲、贤为人情科。如是则《公羊》与《谷梁》奚异?推其意,不过以据鲁、新周、故宋之文疑于倍上,治平、升平、太平之例等于凿空。②
无疑,刘逢禄对“治平、升平、太平”的重视远远超乎前人。又刘氏《释三科例上》曰:“《春秋》起衰乱以近升平,由升平以极太平。”刘逢禄:《释三科例上》,《续修四库全书·集部·刘礼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63页。据此可知,刘逢禄所谓“三世”,已直指衰乱世、升平世与太平世。所以我们说,名“据乱、升平、太平”为“三世”且大肆阐发其义者,实自刘逢禄始。至于其前言《公羊》者如庄存与、孔广森等人,不过是注疏家流,不出乾嘉考据学的范围。刘逢禄之后,他的学生魏源、龚自珍言“三世”,即超轶所见、所闻与所传闻,而直陈据乱、升平与太平。魏源论公羊“三世”的文字阙略,惟《国朝古文类钞序》言“矧我圣清皞皞二百载,由治平、升平而进于太平”,魏源:《国朝古文类钞序》,《魏源集》,中华书局,1976年,第229页。可窥其一般。至于龚自珍,不仅继承其师的“三世”新义,而且大加发挥。
龚自珍《五经大义终始答问一》曰:“问:三世之法谁法也?答:三世,非徒《春秋》法也。《洪范》八政配三世,八政又各有三世。曰食货者,据乱而作。祀也,司徒、司寇、司空也,治升平之事。宾师乃文致太平之事。孔子之法,箕子之法也。”龚自珍:《五经大义终始答问一》,《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46页。这是用据乱、升平、太平三世来解说《尚书》。
又《五经大义终始答问四》曰:“《公刘》之诗,于三世何属也?答:有据乱,有升平。”龚自珍:《五经大义终始答问四》,《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47页。这是用三世说来解《诗经》。
又《五经大义终始答问八》曰:“问:《礼运》之文,以上古为据乱而作,以中古为升平,若《春秋》之当兴王,首尾才二百四十年,何以具三世?答:通古今可以为三世,《春秋》首尾,亦为三世。大桡作甲子,一日亦用之,一岁亦用之,一章一蔀亦用之。”龚自珍:《五经大义终始答问八》,《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48页。这是用据乱、升平、太平来划分整个历史。
龚自珍所言的此种“三世”显然已不在《公羊》壁垒之内,而为肆意发挥之“三世”,实际上就是康有为“三世”说的先声。
康有为是阐发新三世说的重要人物,据乱、升平与太平三世说广为人知,并最终遮蔽其余“三世”的涵义,主要就是因为康有为的影响太大。康氏关于“三世”的论述之多,可谓数不胜数。这里择其三条,以窥其大体。
《春秋董氏学》曰:“三世为孔子非常大义,托之《春秋》以明之。所传闻世为据乱,所闻世托升平,所见世托太平。乱世者,文教未明也。升平者,渐有文教,小康也。太平者,大同之世,远近大小如一,文教全备也。大义多属小康,微言多属太平。”康有为:《春秋董氏学》,《康有为全集》第2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24页。
《孟子微》:“《春秋》要旨分三科: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以为进化,《公羊》最明。”康有为:《孟子微》,《康有为全集》第5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21页。
《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夫孔子……为《春秋》,分据乱、升平、太平三世。据乱则内其国,君主专制世也;升平则立宪法,定君民之权之世也;太平则民主,平等大同之世也。”康有为:《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康有为全集》第6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3页。
刘逢禄犹能言其为公羊家,至于康有为,不过是“六经注我”,藉公羊学之“三世”阐发私家之见解。其所谓据乱、升平与太平三世,已与原初之所见、所闻与所传闻牵涉无多,实际上均指人类历史演进的三个阶段而已。这种观点,恐怕不是作《公羊解诂》的何休所能预见的。不过,近代最有影响的“三世”说,恰恰是脱离了《公羊》母体的康圣人之“三世”说。自此说流布,如梁启超、熊十力、钱穆、周予同等人,参见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4页;熊十力:《读经示要》,中国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30页;钱穆:《孔子与春秋》,《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73页;周予同:《群经概论》,《周予同经学史论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62页。言公羊“三世”,都将重点放在“据乱、升平、太平”三世之上,“所见、所闻、所传闻”只是被轻轻带过。至于“诸侯世次三世”“人寿三世”,早已遗忘不言。
五、思想史上的“概念遮覆”现象
通过对公羊学所谓“三世”的历史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公羊学史上的“三世”概念,一如考古遗址,细究下去,有着层层覆盖。“人寿三世”出现后,“诸侯世次三世”就遭遮蔽,郑玄遂错读“《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之语。“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流行之后,学者几乎不知有所谓“人寿三世”之论,徐彦直接认郑玄的“人寿三世”分等为“所见、所闻、所传闻”分等。而自清末刘逢禄阐发“据乱、升平、太平三世”之说,中经龚自珍的发挥,至康有为倡言“张三世”,大肆宣扬据乱、升平与太平的进化三阶段论,“所见、所闻、所传闻”之三世说遂遭忽略,显得无足轻重。此后人们谈公羊“三世”,重视的几乎都是“据乱、升平、太平”之说,以为这才是《公羊传》阐发孔子大义的核心。
同时还可以看出,愈是用“六经注我”之法发挥的“三世”义,其影响愈大;而恪守“我注六经”之法言其本初之意的,其影响愈微。可知一种解释有多大影响,毕竟是由思想史的逻辑所支配,与是否恪守学术上的严谨,关系其实不大。
中国古代新思想的创造,往往都是以“六经注我”的形式完成的。新思想常使用旧名词,因此就造成了同一哲学名词蕴含多种内涵,如果新出的内涵产生较大影响,于是就会出现同一名词之下新内涵遮蔽旧内涵的现象。很多时候,这种遮蔽还不止一层,而是层层遮蔽。我们可以将这种现象称之为“概念遮覆”现象。公羊学“三世”概念的嬗变,即属于这一现象。“概念遮覆”现象在中国思想史上是广泛存在的,譬如“天”“道”“仁”“理”等概念就是如此。这与中国古代的新思想经常以“诠释”方式产生有着本质的联系。我们在理解中国古代思想学说时需要注意到这一点。针对这种现象,如果想重回某种概念的原初涵义与语境,我们无疑需要下一番“发覆”“去遮”的功夫。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黄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