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农村低保新政因病致贫低保认定有法可依
2017-08-22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8期
近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合理计算农村低保家庭收入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解释說明。
《通知》将以往关于赡养费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实化,规定无判决、裁决或协议的,每个赡养义务人家庭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0%计算赡养费,解决了基层在计算赡养费时的难题,实现对农村困难家庭的精准救助。考虑到部分赡养义务人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赡养费的实际情况,《通知》规定赡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不计算赡养费。
《通知》将各地的救助方法进行了统一,规定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5%给予重点救助,对这部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给予有效保障。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低保新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