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外交视阈下中外文化年活动的价值探析
2017-08-22王青璇
王青璇
摘 要:“天下至柔驰骋天下至坚”,我国已连续举办包括中法文化年、中英文化、中俄文化年、中印文化年、中德文化节、中意文化节等在内的多次文化会展交流活动,已在资源配套、产业联合、效益带动的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价值,关于文化外交视阈下,“中外文化年”这种会展活动的价值研究,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中外文化年;价值;投入与产出;可持续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7)07-0065-02
一、从文化外交到“中外文化年”
文化外交概念最早于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外交史学家拉尔夫-特纳提出,并由弗兰克-宁柯维奇进一步阐述,他们认为其是“国际政治中运用文化影响的特殊政策工具”[1]。紧接着以美国国防部前助理部长约瑟夫-奈为首的一些学者提出国家“软实力”理论,认为国家的软实力分为对他国有吸引力、国内外政治文化价值观塑造与国际交流中合法性对外政策制定三种。而本文想要探讨的文化年活动,是基于前两点基础之上,凭借国家间富有生机的文化和雄厚的政治价值观,开展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笔者看来,文化外交是介于政治经济关系之间的独特纽带,是双边贸易互动的重要渠道,通过政府组织、文化交流的方式,实现民族理念对接,从而提升对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感,以及对外国文化的的理解与接收,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互利的过程。“中外文化年”作为新兴外交形式,是国家根据对外关系的整体工作格局与部署,在双边国家约定的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内,以文化为载体,以人们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丰富的文化表现形式为手段来开展的国家公关活动[2]。具有决策层次高、时间跨度大、覆盖面广、影响大、政策环境优良的特点[3]。
二、“中外文化年”活动的价值初探
文化会展具有独特的价值链增值结构。展会的价值链可理解为由主办方、参展商和专业观众组成的价值三角。展会是三方交易的平台,三方各自价值的实现,取决于价值三角的优化藕合[4]。尽管波特的价值链分析理论最初是针对制造业企业提出的,但对于会展行业所属的服务行业也同样适用。“中外文化年”活动过程中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交换,所形成的沟通平台连接主办方、参展商、观众等多方面人员。文化年活动的价值目标实现的过程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解决如何实现与会双方及时沟通反馈,如何保证展品质量过关销量上涨,如何高效满足观众买家参展和采购需求等系列问题,成为会展活动增值的重要步骤。
国际交流是“中外文化年”诞生的母体。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文化部发布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掘传统节庆文化内涵,提升新兴节庆文化品质,培育一批群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节庆活动。并且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塑造文化大国的国际形象是国家重大战略课题[5]。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指出,要改善贸易结构,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文化合作和竞争,把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向世界。《意见》一经发布,便举办了2015的“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促进年”等活动。据悉,这次“文化年”消息宣布之际便有国内12家大型旅游企业前往匈牙利组织友好交流活动,700名中国游客在“你好,匈牙利”主题活动中接触到了东欧国家的独特魅力。并且,中东欧16国均已成为中国公民新一年组团出境旅游的热门目的地,匈牙利等东欧各国也加强与中国旅游交流,以积极的姿态欢迎中国游客的到访。
民族心理空间的聚合成为“中外文化年”发展的重要依据。空间除了土地、资源、财产等“物理空间”以外,还涉及信仰与观念,包括了将民众团结在一起的诸多信念以及这些信念的培养与维持的方言、风俗、制度等诸多内容[6]。以上这种信念的凝聚,也被称为“社会空间”。以“中外文化年”为代表的文化会展活动,为具有不同信仰观念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交流与合作的平台。这一平台作为承载双方甚至多方精神理念与经济产业的重要场所,实际上发挥着民族心理空间聚合的重要作用。
三、中法文化外交的案例分析
法国文化外交自成一派。从1884年“法语联盟”的建立到1996年颁布国家法律对民族音乐和法语电影的配额指标硬性要求到1992年起连续举办捷克、阿尔及利亚、日本、波兰、中国等多国文化季到2001年通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将“文化例外”的提法改为“文化多样性”等,法国政府与企业在文化生产与服务上付出巨大心力。而新时代以来随着中法建交的政治关系日益稳定,经济全球化贸易往来的日益深入,中法之间的文化交流也逐渐从民间自发提升到政府带动的高度,活动也逐渐频繁和有周期的进行,两国互设文化中心,互办文化周、文化季等活动。法国当地20多个大企业组成了“荣誉委员会”,为文化年提供资助并加入文化年项目的策划组织。
在政府、业界以及法国民众的共同支持之下,中法之间的文化外交不断深入和发展起来。1964年中法两国正式建交,政治上的密切关系引发文化交流的高潮;1999年中国在法国举办“文化周”;2000年-2001年中国在法国举办“文化季”;2001年11月2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通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将“文化例外”改为“文化多样性”;2003年10月-2004年7月中国在法国举办“中国文化年”,200万法国公众直接参与;2004年1月27日,中法建交40周年;紧接着2004年10月-2005年7月,法國在中国举办“法国文化年”;2006年至今,持续举办中法文化交流之春活动(包括“法语活动节”、“中法环境月”及“创新法国”等),单2015年活动便辐射中国大陆20余个城市开展,包含十大门类一百种项目的展览与演出,规模浩大。
中法文化外交的可持续发展性探究。首先,文化外交促进中法政治关系可持续发展。在1999年中法文化周举办之前,两国已经在1997年就确定了高层互访机制并且贯穿中法文化交流的系列活动之中。两国政要的相互访问同样具有周期性,从1998年的朱镕基总理访问法国,若斯潘总理访华;到2003年拉法兰总理不顾“非典”威胁坚持访华;到2016年3月法国总理瓦尔斯访华,6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访问法国,并一直延续下来。除此之外,2002年两国元首热线电话的开通更为接下来两年的中法文化年双方磋商提供了便利。其次,文化外交促进中法经济关系可持续发展。过2003-2005年所举办的“中法文化年”,2003年中法双边贸易额突破100亿美元大关,达到133.9亿美元,比前一年增长了60.9%[7]。2004年1至11月两国双边贸易额达185.44亿美元,同比增长17.3%。2005年两国贸易总额己经突破200亿美元大关[8]。紧接着,历经中法文化年和多届中法文化交流之春活动之后,据法国《费加罗报》2012年4月25日消息,中国作为法国入超第一大国的同时,也为法国提供了广大市场。此外《费加罗报》还用了10个关键数字总结了中法经济关系,比如法国对中国的外贸逆差额265亿欧元、中国在法国的投资总额达到7000亿欧元等,表明中法经济合作共赢的局面。再次,文化外交促进中法教育与社会凝聚可持续发展。2003~2005年“中法文化年”活动以来,中法间经常性文化交流项目每年均保持在200起以上,并呈现不断深化的新局面[9]。法国学习汉语的人数两年增长了30%,七年内增加了170%[9]。两国己有100多所高校和20几所中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9]。还签署了“互相承认学历”协议,并决定加大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在科技合作方面,有700多个项目正在执行,包括空间、核能、交通、航空、农业、人工智能,洁净煤和风能发电等许多领域[8]。
四、结 论
首先,建构中国外交价值体系迫在眉睫。儒家经典之中所强调的“中庸”、“人本”、“生态”等核心价值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气候变暖、局部冲突升级、美元体系衰落的形式之下,不断显示先进性和优越性。价值理念将能够更好地指导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这种认识的传播无疑有利于中国文化确立其全球公共权威的地位[10]。同时如何凝聚本民族文化,沟通外族文化,从而不断发掘传统文化新的闪光点并推陈出新,让东方文明被世界认知乃至认同,是“中外文化年”活动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以文化年为代表的中国文化外交发展方向,至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提高交流活动质量和深度。除了展示“文化年”举办的双方传统文化和民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之外,加强学术探讨,会议沟通,和其他研究成果的展示交流,获得更多思想上的碰撞;(2)加强“文化年”后续互动的延续。可逐步整合现存的有关教育、文化、青年和多语制的交流机制,推动中欧人文交流进入更加规范有序、持久长销的新阶段;(3)加强国内文化产业与交流地区文化产业的强强联合,充分发挥文化对政治经济的带动作用。在充分发挥出中国主办的“文化年”“一主九化”的基础上,提升文化产业的平台和引擎作用;(4)提升品牌战略眼光,推动文化会展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品牌联动效应,丰富文化会展的品质和内涵。发展品牌好项目,以一个品牌展会带动一个城市的原则,充分优化和扩散城市产业链,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文化会展业发展营造完善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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