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曲音阶体制及历史成因初探
2017-08-17杨明辉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杨明辉(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南北曲音阶体制及历史成因初探
杨明辉(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论及南北曲的音阶体制,人们常以南曲用五声、北曲用七声一语概之。这一看法,及至今日,已成为人们区分南北曲的重要标志。诚然,从现存的南北曲来看,南曲五声、北曲七声的格局的确是客观存在的。然而,如果历史地考察,则需注意一个问题,即:南北曲是自宋元形成以来就确立了这种音阶形态,抑或是在明清时期的发展过程中才逐渐形成的呢?对于南曲五声、北曲七声之说,有识之士逐渐认识到其并非与生俱来之特征,而是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但是对于其历史成因何在,目前尚无明确的结论。因此,本文拟对此问题做一个初步的探讨。
■南北曲音阶体制的相关论述
笔者在清代以前的文献中,尚未见到关于南北曲音阶的记载。而自清代以来,音阶问题则常为曲论者提及。经笔者梳理,有如下一些:
毛奇龄《竟山乐录》记载:“其后金章宗时,造乐府专用七声,而元时因之,遂有南调、北调之分。南调用五声,北调用七声”。[1]
方成培《香研居词麈》卷四“论南北曲之分”谈道:“今人度曲,闭‘乙’‘凡’二字则成南调,用‘乙’‘凡’二字则成北调”[2]。
凌廷堪《燕乐考原》卷六“南北曲说”,对胡彦升《乐律表微》中提出的“今之南曲,不用‘一’‘凡’,为雅乐之遗声”一说提出批评。凌氏认为:“故以用‘一’‘凡’,不用‘一’‘凡’,为南、北之分,可也;以雅乐、俗乐为南北之分不可也。然则今之南曲,唐清乐之遗声也;今之北曲,唐燕乐之遗声也。皆俗乐,非雅乐也”[3]。
毕华珍《律吕元音》论“南曲合正声”说道:“七音以别高下,然缠联上下,不甚分明,故去二变而成五音。得声音之正,由是方之。今南曲不用二变,是合正声,北曲加乙凡为变调也。”[4]
谢元淮 《碎金词谱》 中提到:“今之词曲,皆以小工调为准,……北曲有‘乙’‘凡’‘一’三字,南曲不用,以此分别。”[5]
王德辉、徐沅澂合著 《顾误录》“南北曲总说”篇,谈及南北曲之差异:“南曲务遵《洪武正韵》,北曲须遵《中原音韵》……至于南曲用五音,北曲多变宫变徵;南曲多连,北曲多断;南曲有定数,北曲多底板;南曲多于正字落板,而衬字亦少,北曲衬字甚多,皆可一望而知者也。”[6]
以上清代文人的著述中,观点基本一致,即:南曲不用“乙凡”二字(或曰二变,或曰变宫变徵),是为五声音阶;北曲用乙凡二字,是为七声音阶。由此,这种音阶上的差异成为区分南北曲的主要标志。
另外,当代音乐学者也有相关论述。如杨荫浏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 中两处谈到南北曲音阶形式,首先在讲元杂剧的音阶形式时指出:“元杂剧的音乐被称为北曲,其旋律是用七声音阶构成,与南戏——南曲旋律之用五声音阶构成者不同。”[7]其后在论明清南北曲时,更直接以简谱形式表明二者在音阶上的差异:“在音阶形式上,北曲用1、2、3、4、5、6、7七声,南曲只用到1、2、3、5、6五声。这种差异,贯串于所有南北曲牌的唱腔之中。这当与方言的差异有关。”[8]
由此看来,“南曲五声、北曲七声”不仅成为人们认识和区分南北曲的一条经验性规律,而且也已成为关于南北曲问题的一个基本理论。然而,对于这一理论,黄翔鹏先生曾多次在不同文论中提出质疑,其《乐问——中国传统音乐历代疑案百题》之八十二问说:“南北曲之分,固然和地方音乐风格问题存在一定关系,但我们能够确认它们在音乐形态上就是五声和七声的差别吗?为什么明中叶那么多论南北差异的论著并无一语及于音阶呢?”[9]
确如黄先生所说,明中叶以来,徐渭《南词叙录》、王世贞《曲藻》、王骥德《曲律》、沈德符《顾曲杂言》、魏良辅《曲律》、沈宠绥《度曲须知》等著作中,虽多有谈及南北曲之差异,但多为风格之说,无一提及音阶之形态,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吴志武在《南北曲音阶体制与〈九宫大成〉的音阶形态研究》一文中对这个问题如是回答:“这当与戏曲宫谱(工尺谱) 的出现有直接的关系。现存明代的曲谱(包括各种散曲、戏曲集)、剧本(包括各种刊本、抄本) 均不曾记载工尺谱字。戏曲工尺谱的产生是在入清以后才出现,比如出现于顺治时期的《校定北西厢弦索谱》,康乾时期的 《南词定律》 《九宫大成》 以及《古本戏曲丛刊》收录的部分清初抄本中出现的工尺谱片断,等等。所有这些似乎都在说明,清人对南北曲音阶理论的总结是建立在戏曲工尺谱的基础上进行的。”[10]这一说法是有道理的。而现在要进一步弄清楚的问题是:南北曲五声与七声之分是与生俱来的吗?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需认清一个事实,人们对南北曲音阶形态的认识,大多据清代以来的戏曲曲谱 (工尺谱),这些曲谱可以反映清代南北曲的状况,但是否能反映清代以前南北曲的面貌呢?
■南北曲音乐体制的成因分析
对于南曲五声、北曲七声的音阶体制,学界人士逐渐认识到,其并不是在南北曲形成之初即宋元时期就已确立,而是在明清时期才逐渐成形的,且有人为改造的痕迹。
例如郑祖襄先生在《“南九宫”之疑——兼述与南曲谱相关的诸问题》一文中就提出质疑,“‘南曲五声’的观念应该在明初已经形成。如果联系传统音乐南、北地域的音阶特点,那么令人生疑的是:在昆曲‘南五声、北七声’这一经验性规律的背后,原先南、北曲的音阶是否已经被人为改造了呢?”[11]
吴志武在对宋、元、明、清时期以来诸宫调、南戏、杂剧、传奇中的南北曲的音阶形态进行梳理和比较后认为:“南曲用‘五声’的情况,在宋元时期还没有成为定规,经过明代的发展,这种体制至清代才逐渐确立下来……北曲的音阶体制也是到清代才逐步定型为七声形态,这与南曲的发展态势是一致的……南北曲音阶体制的确立可能是在清初或者明末。”[12]
对于这个问题,黄翔鹏先生认为:“到了沈璟以后,就把南北曲说成是五声、七声音阶的差别了:北曲七声,南曲五声。到清代《九宫大成》更是按音阶分类,将六、七声归北曲,五声归南曲……我认为南北曲按音阶分类,不是地域关系,也不是时代关系,而是人为的结果。由于有些人强调它,就造成了一种势力……元散曲时代的南北曲之意,并非后来所讲的南五声、北七声的概念。按五声、七声分南北曲的说法,是明代中叶以后的事。”[13]黄先生还举了一个例子:“由苏东坡填词的琴歌《醉翁操》,原是北宋初太常博士沈遵所作的琴曲,用的是‘正宫’七声,为古琴的正调,刚好就是宋初的燕乐正宫调。在 《九宫大成》里也有《醉翁操》,也是‘正宫’,但却是全属五声的‘南曲’,曲调上则看得出来是脱胎于原来那首琴歌的。显然它们本来是同一支曲子,只是有人在把它弄成‘南曲’时,生生把‘二变’砍去了。这当然纯粹是人为的。”[1 4]
由此看来,南曲五声、北曲七声的音阶形态,并不是早期(宋元时期)南北曲的真实情况,而是明清时期以来在人为因素下逐渐形成的,那么形成这一格局的原因何在呢?黄翔鹏先生认为:“明代人制造南五声、北七声理论,大约与过去的民族矛盾有一定关系。”[15]至于是怎么的民族矛盾造成这一结果,黄先生并未详细论述。确实,关于这一问题,由于资料匮乏,实难予以考证。笔者只能循着黄先生“民族矛盾”说的思路,做一大致推论。
笔者以为,黄先生所说之民族矛盾,大体是指元明时期以来,汉人与北方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元朝末年,爆发大规模的汉族农民起义,积压了数百年的民族矛盾顷刻激化,汉人对于恢复华夏统治权表达了强烈的愿望。如朱元璋在1367年《谕齐鲁河洛蓟秦晋民人檄》中说到:“我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矣……故率群雄奋力廓清,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16]
当明王朝建立以后,汉人重掌华夏政权,而恢复汉族文化也迫在眉睫。明初文人方孝孺提出中华统系分为正统、附统、变统,彻底否定元朝统治,对明初“尊夏攘夷”思想的复苏起到了推动作用。[17]明洪武八年(1375年)由乐韶风、宋濂等人编成的《洪武正韵》,以“一以中原雅音为定”的原则成为明初复兴华夏文化的开端。
生活在嘉靖、隆庆、万历时期的徐渭,已是明朝立国之后将近200年,其著作《南词叙录》中仍然表露出强烈的民族情感:
南之不如北有宫调,固也;然南有高处,四声是也。北虽合律,而止于三声,非复中原先代之正,周德清区区详订,不过为胡人传谱,乃曰《中原音韵》,夏虫、井蛙之见耳。
胡部自来高于汉音。在唐,龟兹乐谱已出开元梨园之上。今日北曲,宜其高于南曲。
有人酷信北曲,至以伎女南歌为犯禁,愚哉是子!北曲岂诚唐、宋名家之遗?不过出于边鄙裔夷之伪造耳。夷狄之音可唱,中国村坊之音独不可唱?原其意,欲强与知音之列,而不探其本,故大言以欺人也
中原自金、元二虏猾乱之后,胡曲盛行,今惟琴曲仅存古曲,余若琵琶、筝、笛、阮咸、响盏之属,其曲但有[迎仙客]、[朝天子]之类,无一器能存其旧者。至于喇叭、唢呐之流,并其器皆金元遗物矣。[18]
徐渭这位汉族文人字里行间表达的意思,显然是把北曲视作深受胡乐影响之产物,而南曲才是华夏文化之正统。由此可以想见,若明人对南北曲音阶形态加以改造,则主要应表现为促成“南曲五声”的形成,以此与代表胡乐文化的“北曲七声”相区别。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五声与七声并非汉夷音乐的截然分界,也不是南北方地域差异的绝对体现,尽管明代以前南曲中确有一些非五声的现象,如七声或六声的曲牌存在,但是经过明人的改造,逐渐变为五声。这显然是明代汉族文人群体的一种有意识的改造,这里面势必有一个以五声为“五正声”的正统思想在“作怪”了。
而对于“南曲五声”形成的时间节点,郑祖襄先生认为“南五音”明初就已经出现,黄翔鹏先生认为是明代中叶以后的事,吴志武博士认为是在清初或者明末(见前述引文)。笔者以为,对南曲的“五声”改造,应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它发端于明王朝初立以来的“尊夏攘夷”的思潮,这种思潮一直延续了较长时间。有明一代,经过无数文人和艺人的加工改造,使得南北曲中原本并未形成规律的音阶问题,呈现出一种“南五声、北七声”的音阶体制。
■结 语
南北曲音阶体制,即南曲五声、北曲七声的音阶形态,清代以来较多见诸文人的记载中,俨然已形成一种认识和区分南北曲的重要理论。但亦有人逐渐认识到其并非南北曲与生俱来之特征,而是自明代以来,在人为改造因素下逐渐形成的。究其原因,笔者以为,是在经过金元异族统治之后,明代以来“尊夏攘夷”的文化思潮推动下,明人对南北曲音阶形态加以改造,主要表现为促成“南曲五声”的形成,以此与代表胡乐文化的“北曲七声”相区别。这里面体现出了汉族文人以五声为“五正声”的正统思想。
本文称为“初探”,并非仅是谦词,确因本论题的探讨目前还停留在文化意义的层面,因而只是一种推论。如要最终弄清南北曲音阶形态的历史真相,除历史背景和文化层面的考察外,还需从音乐本体入手,依“曲调考证”之法,探明宋元至明清时期南北曲音阶形态上的确切变化,方可获得实证。这也正是笔者在后续的研究中要努力的方向。
[1][清]毛奇龄.竟山乐录.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2][清]方成培.香研居词麈.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3][清]凌廷堪.燕乐考原.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古籍整理研究室编.燕乐三书.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96-97.
[4][清]毕华珍.律吕元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18.
[5][清]谢元淮.碎金词谱.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2.
[6][清]王德辉、徐沅澂.顾误录.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九) .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2.65.
[7]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下)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585.
[8]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下)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867.
[9]黄翔鹏.乐问——中国传统音乐历代疑案百题.载于《乐问》,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社,2000.94.
[10]吴志武.南北曲音阶体制与〈九宫大成〉 的音阶形态研究.《交响》 2009(4) .32-38.
[11]郑祖襄.“南九宫”之疑——兼述与南曲谱相关的诸问题.中国音乐学,2007(2) .92-99.
[12]吴志武.南北曲音阶体制与〈九宫大成〉的音阶形态研究.交响,2009(4) . 32-38.
[13]黄翔鹏.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载自乐问.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社,2000.217.
[14]黄翔鹏.怎样确认〈九宫大成〉元散曲中仍存真元之声.戏曲艺术.1994(4) . 82-86.
[15]黄翔鹏.怎样确认〈九宫大成〉元散曲中仍存真元之声.戏曲艺术.1994(4) . 82-86.
[16]张显清、林金树.明代政治史.(下),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1094页.
[17]孙湘云.方孝孺的夏夷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6).
[18][明]徐渭.南词叙录.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三) .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2.24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