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将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017-08-16严发旺
严发旺
摘 要 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充分连接农民与市场的作用,其有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推进,在促进农民组织化水平提高和收入增加方面占据基础位置。基于此,以将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简要论述其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希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问题;建议;将乐县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15.046
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充分连接农民与市场的作用,其有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推进,在促进农民组织化水平提高和收入增加方面占据基础位置。
将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由弱到强的快速转变。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大部分农民在增加收入上仍采用过去的老方法,并未选择专业合作社,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多项因素的制约,如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环境、文化教育等,为此,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之一。笔者通过自身工作实践,结合将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就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 将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将乐县县委与县政府的扶持培育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数明显增加。至2016年底,全县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220家,经营类型涉及林业、农业和养殖业等各个产业和领域。据统计,大部分合作社的牵头人是一些农村能人或具备一定技术特长的专业人员,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占50%以上,这种类型入社成员不多,经营规模小,能为合作社提供一定的资金、管理和技术;还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即由村级组织牵头,借助当地资源优势与特色产业,组织本村农户成立起来的,这种形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据的比重不大,约为12%。其中管理机构主要为村组织班子成员,且组织化程度较强,入社成员较多;龙头企业并未较多地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业化经营,农民通过合作社增加收入的比例较小,带动辐射作用不够明显。
2 将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经过多年的实践,将乐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取得一些成绩,但就总体上来说,其与经济发达省市还有一段差距,诸多问题均迫切需要解决。
2.1 缺乏启动资金
农民收入不高,入股的资金非常有限,因此缺乏较大的固定资产投入,大大限制了生产规模与生产水平,且也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合作社的作用根本无从体现。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固定资产,在生产各环节均严重缺乏资金,涉及基地建设、人员培训、新技术引进、设备购置等。
2.2 缺乏利益联系
一些入社农户收入低,手里无资金,以土地、房屋折价入股,没有形成经济上的束缚和链接,自产自销仍为主要形式,合作毫无体现,造成同一合作社的产品在同一市场互相竞争,合作社的经营风险全部由能人大户承担。
2.3 缺乏内部管理制度
从已成立的合作社看,合作社成立理事会,只是注册登记的一种形式,写一套做一套的情况较为普遍,且也缺乏紧凑的组织管理,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健全的组织结构。复合型人才(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在合作社管理层中屈指可数。
2.4 缺乏合作意识
农民受小农意识的束缚,对合作社的发展心存疑虑,在生产、营销中不顾合作社的整体利益,一切都以眼前利益为重,个别有一技之长的农户,不愿交流技术、不愿合作。
2.5 缺乏市场竞争力
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是在村组范围内组建,入社成员较少,经济规模不大,在生产经营中对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清楚,生产无计划,开拓市场能力弱,出现丰收年度滞销,效益倒挂,难以实现经济效益和农民增收。
3 几点建议
将乐县在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拥有诸多有利条件,其中就包括便利的交通、温暖湿润的气候和丰富的物产资源。笔者经过多年的实践认为,若要又快又好地发展将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以下几方面。
3.1 积极宣传引导
县相关部门需拓宽政策宣传的范围,但必须充分结合将乐县域的实际情况,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内容详细地传达给广大农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让他们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促进农民群众合作意识的增强,让他们主动积极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
3.2 加强政策扶持
首先是加强财政支持。在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县级政府应划拨专项资金给予其积极支持,且将重点放在那些拥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上,在其带动辐射下发展其他合作社。其次是加强金融扶持,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门槛,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担保机构,可以是以政府的名义,也可通过贷款额度授信以及抵押产品和销售订单,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注入多项资金。最后在农产品产品认证和商品注册上,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其中,并给予补贴张贴,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提高农产品经营效益。
3.3 充分利用特色产业
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将乐县拥有得天独厚的地域条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建上,种植业应主要为烟叶、油茶、苗木、柑橘、食用菌等;养殖业则主要为水产品和畜产品。首先是紧密联系龙头企业和农民。在发展过程中,充分联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在生产农产品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充分依照龙头企业的需求来展开,通过签订产品供求合同来保证农产品的销路,将其生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其次是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时,将优势产业与特色产业的优势发挥出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增强市场力。
3.4 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对带头人的培养是县乡两级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时需要做的第一步,为了更好地借鉴发达地区优秀的经验,可通过参观,学习的机会来实现,以培养出一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可给予指导意见的领军人物,进一步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
3.5 加强示范社的建设
在目前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挑选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社,所选合作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大的经营规模、办公场所不得随意更换、组织章程与和管理制度要规范健全,能够展开有效的开展合作,且可获得显著的增收效果。针对示范社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使之发挥出典型与带头作用,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此外,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辅導也是县农业部门的重要任务,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与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养出更多既具备文化技术,又懂得合作经营管理的新型农民,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