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破局”之道
2017-08-16朱正青
朱正青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及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应运而生,作为传统金融行业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逐步发展为与移动支付、云计算等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迅速崛起。2016年底中国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突破40万亿,P2P网贷、第三方支付平台、各种宝宝类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蓬勃发展
目前,互联网金融业从单纯的支付业务向转账汇款、跨境结算、小额信贷等传统银行业务领域渗透,其发展对于促进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更在满足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对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和作用。
就现阶段市场而言,互联网金融发展出现有传统金融业务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其中,有三种模式内容发展风头正盛,包括“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的传统金融网络借贷业务,有独立的、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P2P平台和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的P2P网络借贷。相信在未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交易效率、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等优势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将会不断得到拓展和丰富。
与众多其他互联网新兴产业类似,互联网金融模式自兴起后便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例如以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为代表,交易规模得到快速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交易额由开始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1549万亿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由起初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18.6%以上。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达到了200%左右。
微众银行的破“局”之道
作为新兴模式,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同样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了一大矛盾,即在面临巨大挑战的同时,也为其转型发展和践行普惠金融提供了思路和方法。无论是“银行+互联网”,还是“互联网+银行”,不可否认的是,在互联网的搅动下,过去拢大户、吃利差的传统商业银行必须要因变思变,谋求转型升级和增强优势力,才能够不落后于时代浪潮。那么,如何才能找到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深度结合的新金融模式?
2014年,民营银行中成立了第一家互联网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宛如一只“鲇鱼”投入了银行业红海。自成立起,微众银行用“连接者”的模式将合作伙伴、业务产品和海量用户连接起来,运营三年,预期效果虽并未完全迸发,经营也尚在探索之中,但发展过程中探索的经验对于行业来说十分宝贵。
时间倒回到2015年,微众银行刚刚起步时,如何找准市场切入点尤为重要,在经过市场调研后,决定选择走差异化、特色化的道路。“我们在筹建时期就确定了主动选择服务大众客户和微小企业,致力于满足80%的长尾金融需求的市场定位相适应的商业模式,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前景巨大的市场机会。”微众银行行长李南青说道。
也正因此,微众银行开始找寻定位。通过新技术、高延展性连接角色,希望通过连接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共同服务工薪阶层、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普罗大众,以及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微小、双创企业。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普通人包括对金融服务的习惯,也反映出了当前传统金融服务存在着的痛点:服务难以完全覆盖、融资难、融资贵、门槛高、不方便等问题,而与之相比,微众银行的优势在于能利用互联网科技技术去开展一系列创新金融业务。
为此,微众银行自2015年成立以来,一方面,确立了不设物理网点的发展思路,将“服务场所”设置在线上,所有获客、风控和服务均可以在线上完成,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7*24小时、触手可及的服务模式;另一方面,采取开源技术,按分布式架构搭建技术平台,成为国内首个建成“去IOE”(IOE指IBM、oracle和EMC,分別是小型机、数据库和高端存储的领导厂商)科技架构的银行,并拥有全部知识产权。这套“去IOE”系统符合互联网银行业务特有的IT要求,可支持亿级海量用户及高并发交易,每账户IT运维成本与同行业相比降低了90%。
另一方面,基于普惠金融的互联网银行战略主要覆盖了两大群体,一是个人客户,二是小微企业,个人客户有消费性和经营性需求,小微企业则有融资需求。“微众银行现有产品目前重点做的是个人客户的消费需求。下一步,将开始尝试服务个人用户的经营性需求,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李南青说。
总的来说,微众银行其差异化、特色化的经营战略和普惠理念,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探索。目前,互联网银行发展之路刚刚起步,假以时日,相信包括微众银行在内的互联网银行能够带来更多精彩。
规范是前提,发展是根本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具有两面性,对新生事物来说更是如此。互联网金融行业在蓬勃兴起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乱象,不断爆出的风险事件,也让大家谈“互”色变,似乎互联网金融成为了“P2P圈钱、跑路”的代称,其最主要的有以下三大风险。
一是技术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是以网络为媒介,这极大地增加了金融的技术性风险,主要表现为计算机系统程序和相应金融软件不完善,易被攻击而造成客户信息泄露或产生金融欺诈犯罪等。
二是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起步不久,处于无监管状态。我国目前是分业监管的模式,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尚未明确,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明确。因此,形成了监管的灰色地带,产生了风险。
三是洗钱套现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在虚拟环境下完成,支付交易无法明确,用户身份审查不严,为洗钱活动提供极大方便。买卖双方通过虚拟账号便可完成资金转移,从而给反洗钱监测可疑交易带来巨大困难。
对此,国家银监会也开始对互联网金融平台频发重拳,2017年2月底,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实施标准;4月10日又继而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及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主要内容有: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重点做好校园贷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
监管的升级,一种观点开始出现,认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日子举步维艰,即将“步入冬天”。然而事实恰恰相反,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互联网金融,核心词是“规范发展”,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特点在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以及新技术的应用,第三方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等都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而这些领域内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的空间非常大,发展优势明显。
所以,互联网不会颠覆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并非对立关系,而是互为补充。政府在监管从严背景下,不能忽视对互联网金融扶持。监管从严不意味着增设不必要的门槛,简政放权扶持小微企业成长的政策不会变。服务大局,助力经济转型,普惠民生,方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正途。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