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新修订《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的几点变化
2017-08-16王玉林
王玉林
健身气功作为19个群众体育比赛项目之一走进天津全运会,来之不易。体育总局气功中心非常重视此次全运会比赛,在预赛前做了一系列的研究、培训等准备工作。针对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专门组成课题组,就2012年《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健身气功竞赛的公平、公正和客观性,以更好地促进健身气功事业健康发展。
现就新修订试行的《健身气功競赛规则》,从动作规格评分标准、演示水平评分标准、裁判长的扣分,以及评分档次等方面的变化,谈谈个人的看法:
第一,动作规格错误扣分,有法可依,更具操作性
健身气功功法每个项目满分为10分,动作规格与演示水平各占5分。
动作规格的评分,是对与错的评判与扣分,采用实扣制。与2012年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相比,其扣分内容,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更强,包含了动作的点、线、面。消除了一些认识上的曲解,指出没有列在规则中的动作错误不予扣分。这一次强调了凡与教材中功法动作不相符,都予以扣分。
第二,动作规格错误与动作质量,其属性、界线划分清晰,统一了裁判思想
规格错误扣分,是对与错的问题;动作质量是演示的好与差的比较,属于演练水平的评判。功法演示的动作质量,内容包括动作姿势、幅度、路线、起止点和器械方法等等。这对于统一裁判评判思想,甚至参赛队员,都起到了非常重要引导的作用。这在过去的健身气功规则里,没有进行深入区分和界定的内容,而在实际执裁中,参赛者功法动作质量的判定,很容易将动作质量与动作规格错误扣分混淆、重叠,甚至可能出现重复扣分情况的发生。
第三,修订了2012年版规则的动作规格与演练水平中重复出现呼吸、神态的评判,进行了合理再划分
2012年版规则中动作规格的扣分内容,包括了呼吸、神态,而在演示水平中,又是以动作规范、呼吸、意念、神韵等内容,进行评判。这样导致了动作规格与演示水平的评判,有交叉重叠部分,容易使裁判员在思想认识上出现混乱,在评判上可能有重复扣分现象发生。
2017年新修订试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将呼吸、神态等不再重复出现在规格错误的扣分中,而是归于演示水平中的演练质量部分。新修订试行规则的演练水平评判,其内容包括动作质量、演练质量和功法风格特征三个方面的综合评判,在演练质量中,涉及到劲力、协调、虚实、呼吸、意念、眼神等等。从整体上把握呼吸、意念、神态,符合健身气功功法的运动特征。
第四,裁判长扣分内容增加
裁判长行使的扣分职能范围,不仅有参赛运动员重做、功法完成时间、或音乐结束后未完成动作、着装不符合规定,集体项目中或超出或缺少人数的扣分。还增添了裁判长对于参赛队员在竞赛功法中出现改变动作性质的扣分,以及对于新增集体项目——自编气舞套路内容不符合规则与规程要求的动作扣分。
第五,变化了演练水平给分制尾数分值的梯度
演练水平的评判,依据动作质量、演练质量、功法风格特征三个方面的综合评定,确定其等级分数,是给分值。其小数点尾数的变化,改变过去以小数点后第二位数,以0.05为单位的变化,其尾数分值的变化梯度成为0-9。
2017年新修订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其执裁效果,得到了全运会健身气功比赛的检验,以零投诉的结果,顺利、圆满地完成了比赛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