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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改革:“改”出好“钱”景

2017-08-15董莎莎

当代党员 2017年15期
关键词:张超永川农委

董莎莎

2017年5月24日,永川区何埂镇狮子村。

一大早,村民冯世秀就出了门。

“今天上午要领今年的土地流转租金和股权分红。”冯世秀乐得合不拢嘴。

来到服务中心前的坝子里,冯世秀发现,不少乡亲已经到了。

上午8点30分,村党总支书记刘扬飞朝人群喊道:“先排队,一个一个来……”

排着队领了钱,村民们一个个脸上笑开了花。

“除了租金外,我们一家三口还领到了840元的分红。”冯世秀说,这已经是狮子村村民第二次领分红了。

分红从何而来?

永川区农委副主任张超一语道破玄机:“从2014年底开始,我们探索涉农资金股权化改革,将中央政策更多惠及农民。到如今,这项改革已成为全区脱贫攻坚、助力‘三农的重要抓手。”

“股改”破题

“股改”的由来,要从农民脱贫增收的这个老大难问题说起。

一次,张超到当地一家颇具规模的农业企业调研时,发现了一个问题。

“当前,农企发展是越来越好,但农民增收途径还比较单一,通常只有土地租金和务工两项收入。”张超说。

近年来,在国家各类补助资金带动下,涉农产业发展迅猛,但这些补助资金极易成为企业的“私有财产”,极易“一家独享”,而周边农民、村组集体无法充分享受到国家补助带来的红利。

“涉农补助如何精准投放,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张超说。

对于这一难题,永川区农委一直在研究破解之道。

“农企在大口吃肉的同时,能否分给农民一碗汤呢?”张超经常这样想。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引导农业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这让张超和同事们眼前一亮。

“利益联结,收益才能分享!”张超说。

2014年下半年,经过充分酝酿,永川启动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以股权形式量化折股到流转土地的农户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村集体按期按股分成,这就将农企、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实现三方共赢。”张超说。

于是,“股改”开始在永川田间地头渐次展开。

制度设计

2014年底,经过周密调研、论证,永川区农委出台了“股改”实施方案。

“由于‘股改比较复杂,我们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和规划。”张超说。

于是,永川“股改”就此拉开序幕。

第一步:精选项目。

涉农补助资金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包括基础设施资金、产业化资金、标准厂房资金等多个项目。

“试点第一年,我们只选择了能产生增值的农业产业化资金作为试点,主要涉及厂房、加工、生产环节。”张超说。

第二步:优选龙头。

在选择项目实施主体时,永川区农委坚持三个标准:一是企业有实力,二是项目有效益,三是业主有意愿。

“企业要签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分红协议》,对不严格履约的项目企业,取消龙头企业资格,不再给予支持。”张超说。

第三步:拓展试点。

2016年,在初步取得改革试验成效的基础上,永川有序扩大试点,将补助对象由农业企业向农民合作社拓展,试点范围从3个市级园区扩大到全区所有镇街。

“全面构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业财政投入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更有实效性。”张超说。

在一系列制度设计的保障下,股权分红得以顺利实施。

创新分红

2014年底,吴秀龙接到永川区农委食用菌项目资金的申请批复。

受惠农政策的吸引,吴秀龙回乡创业,成立了重庆上发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

“我以前在新疆打工就做的食用菌项目,相对于一般的农业项目来说,食用菌八九个月就可以收获。”这也是吴秀龙选择申请该项目的原因。

申请该项目之初,吴秀龙就签署了《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分红协议》。

“对于股权分红,我们做了严格的规定。”张超说。

一是明确持股比例。

对投入到农业企业的财政资金,农业企业持股50%,另外50%由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和项目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持股,其中农民持股6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40%。

“比如,上发公司申请到资金300万元,其中150万元由企业持有,另外150万元由农民和村集体以6∶4的比例共同持有。”张超说。

二是保障独立经营。

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持有的农业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股份,定性为固定分红型股份。

“也就是说,农民和村集体只有分红权,不享有经营决策权和退股权。”张超介绍。

三是完善分红规则。

分红标准参照现行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每年按持股金额的5%实行固定分红,项目持续分红不少于10年。

比如,对于上发公司的股权分红,农民和村集体每年可分到7.5万元,其中农民占4.5万元,村集体占3万元,实现户均分红1023元,亩均分红429元。

“分红流程张榜公示后,项目业主将红利汇入‘财政支农资金农民持股分红资金专用账户,区农委再发放至持股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张超说。

“三方共赢”

“种了大半辈子地,没想到还能当上股东,定期领到分红。”永川区五间镇新建村农民孔德银说。

2016年,孔德银流转了3.7亩土地给重庆同申元农业开发公司,流转租金有2800多元,同时还被企业聘为摘菌工人。

“摘菌期4个月劳务收入有6000多元,加上股权分红的840元和土地流转租金,一年下来,3项收入上万元。”孔德银说。

从2015年开始,同申元公司在五间镇流转了近200亩土地。

按照涉农补助股权量化方案,同申元公司获得了一笔210万元的食用菌产业化补助。

“对企业而言,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加工厂房建设,有助于产业壮大;同时,入股农民财产性收入也有增加,户均分红收益近千元。”公司总经理廖世刚说。

依托股权分红,村组集体经济也有了稳定收益。

“以前我们组集体经济几乎是个‘空壳,靠着7口山坪塘的承包费和十多亩集体土地租赁费,一年收入不到1万元。”何埂镇狮子村石朝门组组长郭超明说,如今按照财政资金股权量化,每年能多8000多元分红。

集体经济组织有了收入,最终受益的还是农民。

2016年,石朝门组出资为全组300多人统一购买了医疗保险,农民不用花一分钱。

同时,股权改革对企业和农民还起到“连股连心”的作用。

“有利于解決企业协调用地、招收工人、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问题,村企、社企的关系更加紧密。”廖世刚说。

截至2017年6月,永川区涉农补助股权改革资金达到6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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