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青: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测绘法》
2017-08-15李辉
资源导刊(信息化测绘) 2017年7期
◎ 李辉
朱长青: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测绘法》
◎ 李辉
6月21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听取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修订学习情况的汇报,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济宝代表局党委就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测绘法》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和修订亮点等内容进行了汇报,并重点对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地理国情监测职责、应急测绘保障等法律赋予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新职责进行了介绍。
听取汇报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朱长青指出,当前,随着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政府和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的认识越来越深刻,需求也越来越旺盛,应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此次新修订的《测绘法》是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保障国家重要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需求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测绘法》。一是要面向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知法、懂法;二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要让各级政府、社会公众了解《测绘法》内容;三是要贯彻执行好《测绘法》的各项要求;四是要开展调研工作,研究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向省政府、省人大的汇报,赢得各方支持,为《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的修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作者单位: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